张华:【人性的恶与善】(随笔)
在《岛上书店》这本书里,一本叫《帖木儿》的书被盗,简单地看,它就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然而,透过事物的表面,你还可以看到,人性的善与恶。
那天傍晚,小岛书店老板A.J.费克里,因妻子妮可出车祸离世,一直沉浸在悲痛之中。吃夜饭时,开了一瓶酒,独酌。当然,借酒浇愁愁更愁。妻子离世,留下遗物《帖木儿》一书,也放在了酒桌旁,睹物思人,愁更愁。
那晚,他喝得酩酊大醉。第二天从床上爬起来,脑袋昏昏沉沉的,发现书不见了,这对于A.J.费克里来说,是一件非常要命的事。他本打算将这本书拍卖后,作为提前退休的养老金。此时的A.J.费克里,除了报案,他也没有其它更好的办法。
谁盗走了《帖木儿》?
这是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刑事案件。盗走《帖木儿》的人,居然是妮可的亲姐姐伊斯梅,也就是A.J.费克里的妻姐。伊斯梅还是爱丽丝岛一所学校的老师,既有知识又懂法。站在三尺讲台上为人师表,做表率是她不变的宗旨。然而,这样的人做出如此恶劣之事,无异于是在A.J.费克里的伤口上撒盐,让人痛上加痛。伊斯梅不仅盗窃了这本书,而且还把现场打扫得干干净净,警方在现场勘察时,连一枚像样的指纹都没有提取到,看来伊斯梅具有反侦查能力,或者说有这方面的意识。我一直怀疑伊斯梅,是不是一个盗窃作案的老手。
她将盗窃的《帖木儿》一书,还专门拿到旧书市场去卖。由于警方布控严密,她想变现的想法,才没有得逞。
其实,她也知道这本书的价值,是非常高的,相当于小岛书店里的整个图书。这样丑恶的人性和做法,我在许多年以前,看过的一部日本电影《人证》中,同样存在。只不过《人证》中的那位母亲,心似乎要更恶一些。
在电梯里,那位母亲用刀,直接刺向了她的亲生儿子,她的儿子满含眼泪,深情地喊了一声“妈妈。”难道您对自己的亲生骨肉,就那么绝情吗?只不过他的母亲,如今是一个大财团的老总,有钱有社会地位,不容许黑皮肤的儿子靠近她。在绝望中,儿子悲痛万分,用自己的双手,将刀深深插进自己体内,慢慢倒在地上,闭上那黑色的双眼,永远离开这个美好的人世。
当那首经典悲伤的《草帽》歌响起时,我的眼泪也止不住,像断了线的珠子,簌簌流下。“妈妈,你可曾记得,你送给我那草帽,很久以前我失落了......”
难道妈妈真的想刺死儿子吗?当然不是,她手无缚鸡之力,她的举动,只是想警告儿子,让他远离自己,不要玷污了她显赫的名声。这名声真的比骨肉之情重要吗?我看未必,但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是客观存在的,它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人性的丑恶。亲情有时是抵挡不住这种恶行的。
大家知道的七步诗:“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在古代人们为了权力,手足相残,时有发生。如果简单地用人性的丑恶来说,显然是不够的,它还涉及到法律等诸多方面的问题。
伊斯梅虽然盗窃了《帖木儿》,但她最终良心发现,当A.J.费克里得重病住医院,她将《帖木儿》拍卖后,用拍卖的全部钱,付了A.J.费克里的医疗费用。即使是这样,盗窃图书的裂痕,还是存在的。就像人们常说的,补起都有一个疤。但话又说回来,补比不补好。这或许是伊斯梅经过痛苦思索,作出的善意决定。我们在为她这种善意,拍手称好的同时,也呼吁有那种恶念的人,及时中止自己的恶行,善对家人,善对朋友。
从刑法的角度看,犯罪中止就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而伊斯梅的行为,是实施了整个犯罪过程,但她最终的良心发现,结果却出人意料。从刑罚角度考虑,伊斯梅是有从轻情节的。
《人证》中的那位母亲,最后迫于精神等方面的压力,跳崖自尽。这是恶导致的结局,如果她不死,法律是会对她惩罚的。对于她儿子的死,虽说她不是直接故意,但是间接故意犯罪是存在的。所谓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换而言之,预见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而加以放任,就是间接故意。
在中国,人们常会说一句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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