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智慧的灯-正文163~164页
合一起,即为三千如是,就是“三千差别”。
智顗大师认为,人的一心就具有这“三千”。这“三千”是自然本有的存在,不是谁的创造,也无人能够消灭,它们是与“心”并存的。现实世界和人生之所以千差万别,在于众生作业不同,使本具的“三千”或隐或显,所呈现的果报就有差别。天台宗吸收了唯识学的“种子”说,强调法性归于一心,从而形成了一个本体的“三千世间”说,于是拿“一心三千”来阐明诸法不是有所依持而生起,法性本来圆满,自然存在,具于一心之中。
智顗大师门徒很多,著名的算是灌顶(公元561-632),号“章安大师”,《法华文句》《法华玄义》《摩诃止观》等天台三大部就是经他记录整理的。他还著有《涅槃玄义》《观心论疏》《国清百录》等。
智顗、灌顶之后,各宗兴起,天台宗没有大的发展。中唐时,智顗大师五传弟子湛然担负起了“中兴”的重任。
第十节 律学/律宗(亦称“南山宗”)
“律学”,即戒律学。戒律是约束佛教徒和规范僧团生活的纪律。早在佛陀时代,佛祖释迦牟尼就率先制定戒律,对戒规及受戒仪式都有详细的规定,有完整的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供出家与在家的男女众遵行。后来大乘又立菩萨戒作补充。尔后,这些戒律内容发展为三藏之一的“律藏”。
在我国,早在三国时就有戒律传入内地,魏昙摩迦罗译出《僧祗戒本》,由十位梵僧立羯磨法(受戒规则),首度开启十大僧传戒的先例,为我国传戒开始。至南北朝,各种律经戒本更是大规模传译进来,如《十诵律》《四分律》《五分律》《摩诃僧祗律》《菩萨戒本》《优婆塞经》等等。戒律内容分为两大种类,即“止持戒”和“作持戒”。止持戒:是防止恶行类的戒律,就是教人诸恶莫作;作持戒:是积极行善的戒律,就是教人众善奉行。
从三国吴开始,曾有佛徒主张也用佛教戒律作为国家教化民众的手段,比如建议用“十善”遏制“十恶”等等。这些建议意见特别为南朝梁和北朝魏所接受,所以一些著名律师也往往就是国家的僧官。至北魏孝文帝时,法聪律师原来研习《摩诃僧祗律》,后来精研《四分律》,并大力弘扬。到律宗五祖,五祖慧光律师开启了对《四分律》注疏阐释的学风,又到唐代道宣律师为止,律宗共历九祖。但律宗正式形成宗派的时间始于唐代道宣律师。
“律宗”的发源地是陕西西安净业寺,因着重研习传持戒律而得名;又因依五部律中的《四分律》建宗,所以也称“四分律宗”。而律宗又因其实际创始人是唐代道宣律师,后因道宣律师常住终南山,所以又称“南山律宗”或“南山宗”,而道宣律师被尊为“南山宗”第一祖。
律宗早在六祖道云律师时,学派便开始分流,门下有洪遵律师、洪道律师。洪道传洪渊,洪渊传法砺。因法砺住在相州,著有《四分律疏》,所以该部后称“相部宗”。法砺再传道成,道成传满意与怀素。因满意住在西塔,弘扬相部宗;怀素住在东塔,后另行创宗,弘扬“东塔宗”。南山宗、相部宗和东塔宗后来被称为律宗三家。其间相部宗和东塔宗时有论诤,尔后相部与东塔两宗逐渐衰微,只有南山宗继续在弘传。
南山宗继道宣律师之后,又依次传了许多代,至宋代允堪、元照时再兴一时。元明之际,即衰微以至无闻。至明末清初有如馨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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