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工作根植于民
按照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安排,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警务保障室要求本单位民警收看“人民在我心中”主题演讲电视转播,并采取个人撰写论文和集体座谈的方式,畅谈每个人的观后感受及收获体会。通过座谈讨论,大家一致表示:“人民在我心中”主题教育演讲活动开展的非常及时,具有很强的实效性和指导性,我们要在本职岗位上刻苦学习,认真履职,心系群众,努力践行“人民在我心中”,坚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把岗位责任放在心中。岗位责任是一个民警从警的根本职责,人民警察条例及职业特点赋予了民警应有的岗位责任,其根本宗旨是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只有牢记各自的工作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做到“我的责任我明确,我的岗位请放心”,这样才能更好地为社会、为群众更好的服务,在实际工作中把岗位责任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把为了人民、服务人民、依靠人民当作日常基础工作做细、做好、做扎实。因此,我们每一个公安民警都要把“忠诚、事业、发展、责任”放在心中,时刻牢记宗旨,不忘职责和任务,牢固树立正确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二是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体,是公安工作的重要依托和力量源泉,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的执政目的和本质要求。“群众利益无小事”,没有人民群众的理解,党的事业就无从谈起,没有人民的支持,就没有今天这样好的经济发展成果,可以说“没有人民群众,就没有一切”。作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责就在于“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只有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才能时刻做到心系群众,关注百姓,设身处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这就要求我们通过密切警民关系,真正坚持公安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发展途径,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安全防范、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方面的突出作用,进而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切实维护全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把人民冷暖放在心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公安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在不断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期待也日益增强,只有时刻把困难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中,把人民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把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扎实,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拥护,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深入群众,心系百姓,善待人民,无论在任何时候、什么艰难困苦的情况下,都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广大公安民警肩负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责任,只有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用法律去维护公平正义,才能获得群众的支持,才能形成水乳交融的和谐警民关系。
四是把以民为本放在心中。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要取得群众的信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千方百计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当作自己的亲人,用自己的真心换取群众的真心,用自己的真情感动群众,只有用最朴实、最真实的警察形象,才能走进群众内心,获得群众的支持与信任。
要坚持立足本职岗位,把爱民、亲民、利民体现到工作中,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信号,做到办事实一点、行动快一点,效率高一点,真正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实实在在地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只有立足实际、善做善成,时刻心怀人民群众,深化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感情,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坚持以民为本,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此文于2014年7月3日刊登在全省公安机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人民在我心中”<经验交流>栏目;作者/朱元新、编辑/闫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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