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款失而复得
2014年3月20日,沈河分局东陵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报警电话:市民赵丹在网上汇款时,由于一时疏忽大意,错汇了38万货款,请求警方帮助查找收款人的下落,希望找回自己汇错的钱款。
所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首先安慰报警人不要着急,答应一定会尽全力帮助查找线索。民警万泉、宋小兵在第一时间联系到报警人赵丹了解情况,掌握到事情的来龙去脉。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先从前一天的下午说起吧。3月19日下午,赵丹给合作厂家从网上银行汇去38万货款后,准备3月20日到辽阳办事提货。当天中午12时,厂家又打来电话催款,赵丹才发现自己将本应汇给厂家的38万元钱,汇给了一个叫苏某的人。
苏某原来曾经在赵丹的公司工作过,现在已经离开赵丹的公司,不知下落了。赵丹习惯使用网上银行转账,苏某原来的卡号就被默认在系统中,由于一时不慎,赵丹误将苏某的银行卡号当作是厂家的账号,将38万元货款打到苏某的银行卡里。赵丹报警求助的时候,人已经到了辽阳。
38万元,数额巨大,派出所民警不敢怠慢,立即展开工作,帮助寻找苏某本人。通过网上查询和实地走访,警方几经周折,终于找到苏某的家庭住址,立即带领赵丹前往苏某的家。通过民警与苏某本人的沟通,苏某承认收到过这笔款子,并表示愿意配合公安机关将钱返还给赵丹。当天下午银行已经下班,不能办理了,民警就与双方当事人约定在第二天早上等银行开门就去办理。3月21日早8时,在民警万泉、宋小兵的陪同下,苏某来到银行,将38万元如数返还到赵丹的卡内。
货款失而复得,赵丹感激不尽,亲自来到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东陵派出所送来一面锦旗,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由衷地感谢人民警察几天来为自己的事所付出的辛苦和努力。(此文于2014年5月28日刊登在全省公安机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人民在我心中”<我身边的爱民警察>栏目;作者/闫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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