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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渴望拥有一个理性的环境

作者:苗满红 阅读:410 次更新:2023-01-06 举报

苗满红

 

     一般的学校都有个机构叫政教处或者德育处或者学生处,主要分管学校的安全。这是一个非常令人头疼的职位。主管领导自称焦头烂额,每天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两眼一睁,忙到熄灯,两眼一闭,还要提高革命警惕。在局外人看来,真不明白学校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摧残领导身心的岗位,不明白它的存在有什么必要?而我认为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有几个关键因素的存在。第一:学生是成长过程中的人,在成长过程中,他不可能不走弯路,但有人硬是不希望他们走弯路。第二:社会是一个和谐的社会,维护稳定是首要任务,安全是一根不能触的高压线,安全责任是谁也承担不起的责任。第三:如果真出点问题,首先要追究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而这个责任人的位置来之不易,是不能轻易地被追究下去的。领导那么辛苦,我却在这儿表示相左的意见,好像有点不厚道。但同时又想,如果根本问题不能解决,越忙就只能越造成恶性循环。包袱越背越沉重。这个事情怎么处理,我有我自己的一些想法。

     一、摆正心态。我一直认为这个世界这么大,社会这么复杂,全国那么庞大的中小学人群,因为不可抗拒的因素,有一些死伤,也在情理之中。发生一些学生生气打架甚至违纪如不认真学习、上网吧、打扫不干净卫生真的应该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如果一个学校的学生什么都好,个个能遵守所有的法律纪律,个个能考上北京大学,好像是不是有点过于理想化和不正常啊?如果能达到那样的效果,个个都是社会的好公民,我觉得只设教育部就可以,还干什么要设公安、法院、检察院啊。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学校对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只负有“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只有校方对校园事故发生确有过错时才担责。那是谁硬要对这些不可能完全避免的事情硬要负完全责任呢?因此,我觉得只有整个社会把思维纳入一个正常的状态中,才能避免这种尴尬的一直出现。

    二、政府责职。有些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的善后确实不是学校和教师能承担得了的,比如那些仇视社会的危险分子的暴力报复,他们的动机和原因是多样的,但肯定不是因为那些手无寸铁的学生。我一直看不起那些“王八蛋”的是他们没有本事去报复强权,却只找手无寸铁的学生这样的弱势群体来制造一些轰动效应,而将最后的恶果转稼给了最没有能力处理此类事件的学校和老师;再如不分什么原因,只要是在校生死亡不管什么原因首当其冲挨第一闷棍的就是学校的校长。教育部的《条例》还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在以下情形下,学校不担责: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发生;学生擅自离校时发生;教职员在校外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引起的学生伤害;不可抗力造成的伤害;学生突发疾病,学校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另外,在学校管理并无不当时,学生自杀、自伤,自行到校活动或放学后滞留学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身、学生之间原因或学校和学生之外的第三人造成的伤害。既然学校不担责,那就将此类问题移交给政府后续处理就可以了。可是为什么会把棺材抬到学校门口,会凭一句反正我们家死了人而到最后由学校进行巨额赔偿那么些钱而了事呢?我觉得这是没有按社会规则,没有按法律办事而造成的只讲情而不讲规则的病态现象。我觉得事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政府相关部门介入,把学校脱离出来才是最正常的。

    三、主管职责。教育主管部门的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度,本意是好的。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本意也是好的。这是提高学校和师生规范操作的一个重要监管环节。但问题是学校和工厂还是有区别的,因为学校和老师面对的是活生生的正在成长中的千变万化的人,过分的强调会引出一系列原来意想不到的东西。例如因为怕一票否决,所以把可能出安全事故的“漏洞”几乎全堵上了。尽可能迟开学,尽可能早放假。特别是临放假的那几天,惶惶不可终日,整天是一种熬过这几天就万事大吉的心理。而我觉得关键是有的东西是胆大细心的问题,而不是熬能的问题。外出活动统一取消,校内容易引起对抗的体育活动,例如足球、篮球也统统取消了,最好的体育活动就是整齐划一的跑步。下课时有值班人员到处巡逻,阻止打闹玩耍,尽可能早的让学生到教室,然后是班主任和任课老师上课,从早到晚有人监管。就是出了问题,也是能瞒报瞒报,实在不行再说。把一群活生生的孩子当物件管理起来,管不好就不说了,就是管出理想的效果,无非就是一群小绵羊而已。

    四、社会责职。过去我们曾经说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鱼水关系,今天我们仍想这样说,这样做,但是条件不允许了。好像社会上的人一下子都成了可疑分子。几把大铁锁,若干监控器硬生生地将校园内外隔开了,成了两个不同的世界。以前我们还有好多学生家长式的农民朋友,而今我们甚至教了三年的学生可能还没有见过家长,更不用说去过学生家里。家长想见面老师也不容易---电话预约,等待下课,门口见面。这样做确实似乎有了点安全感,但我不知道鱼水情还有没有了。老师埋怨家长不管孩子,不理解老师的疾苦。家长却归纳了“孩子学习成绩好,考上了学校,家长说看我家的娃多聪明;孩子学习不好,违犯了纪律,家长说老师什么水平,白浪费了咱的时间和金钱。”的顺口溜。至于出了安全事故以后,那就什么也别说了,反正是我的孩子倒没有了,还会有什么情分?学校、老师要是尽点心,我会没有了孩子?啥也别说了,人没了就说钱吧。能多要一分是一分。还有人出损招说,闹,越闹的大越赔的多。我想不通,世界变得这么浮躁,人人都望子成龙的年代里为什么反而对学校、对老师这么反感?如果出的问题再是因为老师的过失,那就更不得了了,到处去告状,不把你整服决不罢休。这是不是与校家关系缺乏沟通有关啊?

五、领导责任。领导责职是什么?一下子也说不好。但我总认为首要的是要承担应该责任,而不是想办法推卸责任。一个学校,换个角度老师其实就是给领导工作的,因为你是负主要责任的。如果出了问题你不能站出来承担,那老师们很会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表面戏。例如我就听有的老师对学生说:“你不想活了,你那怕死在其他老师的课堂上呢,千万别死在我管理的时段,我可是签订了安全责任书的。”我觉得这是个特例,同时也表现出老师对这种形式主义的反感。再如“发现打架问题直接拨打110。”然后呢?然后警察来了,我就可以下班了。再有别的事与我也没有什么责任了。可我总觉得这不正常。凡是当了老师的人,绝大多数应该是师德修养的表率,可为什么竟然会对学生这么冷漠。这与社会、与领导的不信任和只冷冰冰的只追究责任有关系吗?我觉得有,制度有了,责任貌似有了,人心却有点凉了。不负责任才是最可怕的。

六、老师责任。老师能静下心来给学生做做思想工作吗?应该说在教育学生的问题上,最知道实情最有利于做工作的应该是老师,这是无容质疑的。但问题是老师为什么就不能静下心来做一下工作呢?是责任太大,是别的人等不起,是别的人不对老师能处理好抱信心。但我一直不能想像派出所警察怎么会比一个班主任更会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学生问题的处理呢。最重要的是那些学生被处理完以后不是消失了,而是过两天还会回到班级来。并且有些人因为有了进出派出所的经历而反变得更变本加利---老子胡汉三又杀回来了。那时候,不用说普通的任课老师和教辅人员,就是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怕也入不了他的眼了,可是我们总不能让警察天天来教室替老师维持秩序吧。老师承担的就是教育学生的责任,并且这是最重要的责任。我们不能体罚,但我们最起码还可以表示对这种不良行为的不赞成和愤怒,而不是面对学生不良行为的无言和无奈。有一个故事说:孩子看电视不写作业,母亲说,看你爸爸回来收拾你。我想不通却还有点可以谅解。这个母亲怎么会这样,你至少不能做到把电视关了,并表示愤怒吗?如果我听到一个班主任对学生说:你再不听话,看派出所来了怎么收拾你。我觉得听了以后变得很无语。

六六大顺。六六是个好东西。这几十年,经济发展,教育硬件建设还可以,但因为框框架架,有责任感的人却显得有点少了。如果各方各自承担好自己的责任,那么“校园安全”还是有望得到根本改善的,管理学生的老师也许会觉得管理学生是件很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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