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第六个 记者节之际
写在第六个
记者节之际
开州新闻社、《开州报》采编部
梁玉明
今天,是中国的第六个记者节。我们在一如既往的忙碌中迎来了一年一度的记者节,虽然忙碌,但我们更多的是自豪和兴奋。
记者节是一个不放假的工作节日。作为一名记者,节日的意义其实不在于能否放假,而在于对记者职业的解读。
一年中,有许多节日,每个节日都会有记者的参与和报道。到了记者节,很多记者对于这天的愿望是“忙忙碌碌一年,轻轻松松一天”。然而,历史的脚步永不停歇,作为真实地记录历史的记者是不能因自己的节日而放松自己的脚步的。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记者节”。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再一次明确把记者节列入其中;2000年,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把11月8日中国记协成立日确定为“记者节”。记者节象护士节、教师节一样,是中国仅有的三个行业性节日之一,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新闻工作者的关怀和重视。了解到这些,作为记者,自豪中感受到了职业的责任与荣光。
记者的使命就是做一个历史忠实的记录者和守望者,因为今天的新闻就是明天的历史;记者的使命
还在于弘扬一种人文理想,追求“一种俯仰天地的境界、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一种大彻大悟的智慧”。
与人民同行,与时代同进。这是时代的呼唤,这是人民的要求。新闻记者正是以自己的辛勤劳动,向这一要求努力靠近。记者,就是把体现党的意志和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表达出来,积极履行舆论监督职能,积极反映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推动和促进各项工作的向前发展。同时,记者也在这个过程中完成了对社会的潜化和对自己的改造。
作为新闻记者就是要不负时代的使命,时刻保持清醒和睿智的头脑,把握正确的导向,坚守正义和良知,歌颂真善美,抨击假恶丑,为国富民强鼓与呼!
正是这种荣光与使命,新闻采访权作为行政权力、司法权力之外的公众知情权,社会参与权和社会监督权。我们在这条道路上,唯有敢于踏平崎岖、荆棘,甚至陷阱的勇气与豪情,才能一路走好,一路风景。
记者节,一个虽然没有假期,但是一个令人心动的节日!
(原载《开州》200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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