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兴:再说“狗”(随笔之九)
在农村,最令人讨厌的是踩上猪屎鸡屎;在城市,最令人厌恶的是怕踩上狗屎。本来,在农村,政府鼓励农民养猪养鸡,供应城乡人民吃肉需求问题,猪屎鸡屎多不可非议。
在城市,尤其是大城市,政府并没有鼓励市民养狗。对此,街上处处是狗屎,一不留神,就会踩上狗屎。怎么说不撞车呢!
笔者注意观察到,在城市养狗人群中,有三种人:一种人是有钱人家太太小姐。老公会赚钱,将自己的太太包装起来。太太长期在家显得生活无聊,花大钱买洋狗来做伴,让太太白天陪狗睡觉,晚上陪老公睡觉。为显示自己富裕高雅,傍晚,她穿上超短裙,穿起高尖鞋,屁股左扭右扭,拉着狗往公园散步显耀。这种人既没有文化而且修养差,狗在街上拉屎拉尿时,她不但不收拾,反而扬眉吐气地走脱了。如果有人好心嘱她捡狗屎时,她反而振振有词地骂人:“多管闲事。”这种人,她感觉到自己是社会上等人,可是,在真正有素质的人眼里,其实也是一条狗。她除天天拉屎拉尿,遭人白眼外,没有什么本事值得显耀的;一种人是底层人家的子女。由于文化低素质不高,又怕苦怕累,长期找不到工作;拿笔的工种,人家不要;出力流汗的工种,又不愿意干,愿在家中依靠父母吃闲饭。这些家庭中往往饲养着一只贱狗。为了不让狗在家拉屎拉尿,傍晚,他也拉着一只全身都是污渍的狗仔,到街上拉屎拉尿才回来。这种人沦落到如此地步,无法说了。谁踩上他的狗屎谁倒霉就是了;一种是有点像黑衣党一样的家庭。子女凭着父亲的势力,专养一些高大威猛的守家狗。傍晚,也是拉到街上拉屎拉尿,狗在街上横冲直撞。像当年日本鬼子进村一样,人们远远看到就要赶紧躲避开,以免遭遇不歹。
为何大城市里对养狗者那样厌烦呢?归根结底,就是一个人的道德修养问题。如果修养高的话,拉狗到街上放屎放尿,按照政府部门规定及时检起来放到垃圾桶里,人们没有任何理由厌恶的。可是,养狗的主人恰恰是以上三种人,属于力吃懒作的人。如果城管部门不理的话,我们撞上了,只能怨自己运气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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