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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智慧的灯-正文45~46页

作者:南山草人 阅读:121 次更新:2024-07-20 举报

且有触、有味、有香、有色。极微有四大种,即地、水、火、空等,因排置构造不同,所以物物各异。

耆那教最重业力,谓一切罪福苦乐,尽由前世,悉凭因果业报。《印度哲学史略》(汤用彤著)第四章耆那教与邪命外道“吾人一切行为,均由业定,智愚贤鲁,亦由业缘。业者本生所作,将来必报,非由神力,非祭祀所能坏……命因贪著而为业附,依业之性质而转生诸趣,譬如衣被油渍,易为尘据,衣喻命,油如贪爱,而尘则补特迦罗(物质)也”

然而解脱方法,称有三宝,即正智、正信、正行。正智,就是要明白耆那教义理真谛,即不落于一边;正信,就是信耆那教理教义;正行,就是要修苦行正行是解脱之因而行在戒律,要发五大愿:不杀、不诳、不盗、不淫、不存私财。并严立罚条,意业口业均在罚中,而以行业为最重。耆那教(或称尼犍子或尼乾之教),即苦行外道。

耆那教修苦行,分内外,内修忏悔禅观,外则残身重参戒。《印度哲学史略》第四章中云:“苦行或内或外,内者忏悔禅观,禅观者治心之法,心能定止,则业质之除灭易,禅观有修无常观、修无依观、修不净观、修漏观、修守法观、修世观、修菩提观等;外者残身,重参戒,或渐食,或一日不食,或二日不食,乃至多日不食,最上者不食自杀…常人正智为业所蔽,离系成道,业已烧尽(苦行原义为烧),得无智,同时遍照,净寂长存,成阿罗汉”。《耆那教经》载:“缚牺牲,诸吠陀祭祀,皆罪恶之因,均不能令罪人解脱,盖其业力尤甚大也。人不因剃头即为沙门,不因唵字真言即为婆罗门,不因林住即为牟尼,不因着草衣即为苦行。人能心定即为沙门,人能清净即为婆罗门,因其智慧而称牟尼,因其坚苦而称为苦行者”。

2、邪命外道邪命外道梵语是“阿什斐迦”,被汉译作“邪命”,有贬义,说此外道是借行道以谋求生活。其首领是之前曾与大雄一起行化,后来离开大雄而自立教团的瞿舍黎是坚持命定论者(即宿命论者),他曾说:“无人力、无作、无力、无精进、无人势,一切不变,均系前定”。此“前定主义”者,是邪命外道最根本教义。后人通常认为此教团就是耆那教的天衣宗,因为邪命与天衣行事有相同之处,如裸体、一杖等等。

三、佛教——佛陀释迦牟尼生于周灵王9年,长孔子12岁,成道前,初学于阿罗逻迦兰及郁陀迦罗摩子二仙人,历尽诸苦,后自发大智慧而创前人所未闻之圣道。但佛教在当时,亦属沙门学派之一,与耆那教、邪命外道同时常受婆罗门所轻视,又与六师外道常争辩。然不久即昌盛,执印度各派之牛耳


第五节  各流派思想概要

小节、关于法体解读

法体,即指诸法的本体。古人在“万物有灵”思想支配下,认为宇宙万有都有灵性,所以诸法本体便由物质与精神两方面结合而有种种现象。但古印度各流派学说,对法体的解读都不相同以下对数论派、胜论派及正理派略作说明。

数论派——数论派属二元论者,在心(精神)方面立论为“神我”,在物(物质)方面立论为“自性”注意:这里说的自性与佛教说的自性,二者概念不同),并且说神我为多,自性为一,当两者结合时,神我是法体的动力因素,自性是法体的质料因素,这样万有便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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