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泣的白云山(四)
尽管被潘老板诈骗仅是五万多元,可是,五万多元对李如山来说,是天大的数字,是他干了二十多年的血汗钱呢!他呑不下这一口冤枉气,决定到法院状告潘老板诈骗。可是,聘请律师说要一万元,这一数字,对一位下岗工人,尤其是一位靠捡破烂过日子的人,比下海捞针还难呢!然而,听说街道办事处为下岗人员开设法律援助。李如山以为是踫上了好运气,他就去自己所属的天国街道办事处申请。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他,由于申请法律援助的人过多,要排队等待。据了解,即使安排到了名义上的免费律师打官司,可是,私下还要向律师送红包,请吃饭等等。如果这些潜规则不遵守的话,你就别想律师为你卖力。想到此,李如山考虑到困难重重,就决定自己为自己辩护。这样,不仅节约一笔钱,还有望法院立案快一点。
九月中旬,李如山接到了西山人民法院开庭的通知书。这天早上,李如山就早早的六点钟起床,囫囵吞枣地吃了一碗昨晚剩下的饭后,就往西山法院走去。八点半钟,他提前三十分钟到达了法院。
九点正,法院准时开庭了。庭里没有一个观众。坐在原告人对面的是被告人潘梦发,以及他的辩护律师。此刻,潘局长的儿子潘阿Q,坐在法庭主审法官的位置上。
阿Q法官宣布开庭后,李如山接着说:“原告李如山,是西山木材厂正式职工。由于西山厂转制,由私人承包。被告人潘梦发承包后,我被迫买断工龄下岗。离厂时,被告人潘梦发对原告说,凡是本厂下岗职工,拿木材回厂加工的,加工费八折优惠。于是,我用了二十多年买断工龄补偿金二万多元,借三万元,购买了5100条木材进厂加工,从十四公分加工为十三公分。加工期七日。当加工到第五天时,我到厂里看加工质量情况。可是,我到工厂后,潘老板告诉我,已经加工完毕,可以提货。我觉得奇怪,一个星期的加工期,何为五天就完成了?当我到仓库点数提货时,发觉仅有木材2100条,少了3000条。于是,我转身问:我一共有木材5100条,为何仅剩下2100条呢?潘老板阴沉地回答说:我厂仅收到木材2100条,那里来的5100条?我认为,潘老板的行为,是诈骗行为。请法院主持公道,判决被告人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五万六千元。”说到这里,阿Q法官问:“你有何证据?证明被告人收到你木材5100条!”“有!有证据!”李如山说着,拿出厂里开的收据,给法官递过去。
紧接着,阿Q法官转口问被告人潘梦发说:“你在答辩状中称,仅收到原告人木材2100条。有何证据?”
被告人潘梦发说:“原告仅是交给被告人木材2100条,说成是5100条,这是敲诈行为,请法院主持公道,判决原告赔偿被告名誉损失五万元!”说完,被告人潘老板给主审法官阿Q,递上仅收到2100条收据证据。
这时,李如山看到潘梦发给阿Q递上那张涂改的收据,立即站立起来愤慨地说:“法官,那是一张涂改过的收据,是假收据。请法官主持公道。”
被告人潘梦发见到李如山说自己的收据是假收据,便反咬一口说:“原告人的收据,才是假收据。请法官主持公道!”
法官阿Q看到原告人与被告人在庭上争吵起来,便说:“好了,今天开庭到此结束。此案择日判决。休庭!”说着,主审法官阿Q以及陪审法官、书记员挟起文件就转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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