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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的上门女婿

作者:班祖恒 阅读:436 次更新:2023-06-25 举报

 〔散文〕

                     我们村的上门女婿

                               班祖恒


在桂西田林县壮族地区有一种奇特的婚俗,女孩子到了婚嫁年龄,往往不是嫁出去,而是“欧贵”。在当地壮话中,“欧”就是“要”“招”;“贵”,就是女婿。“欧贵”就是招婿上门,也叫“入赘”。


这种女娶男嫁的“欧贵”婚俗,在我们村自古至今广为流传,究竟始于何时不得而知。“欧贵”婚俗中的男子,在家庭和社会中享受同等社会地位,同样受到人们的尊重。男子到女方家后,女方是长女的,弟妹们就称男方为“大哥”,父母则叫女婿“老大”;如果是次女,弟妹们就称男方为“二哥”,父母则叫女婿“老二”;如果女方还有兄长,女方排在第二,兄长就称男方为“二弟”,弟妹们仍称男方为“二哥”;女方排在第三,兄长就称男方为“三弟”,弟妹们仍称男方为“三哥”,依此类推。


继伯公是我祖辈中的上门女婿之一。据父亲说,我的伯公在伯婆生完大堂姑后不久就去世了,伯婆为了抚养大堂姑,孝敬公婆,说什么也不肯改嫁,而是对外宣称,谁肯上门而且愿意改为伯公姓的,就与他结为夫妻。外村的继伯公素来闻知伯婆善良贤惠,于是自愿改带我们的族姓上门入赘。继伯公精通木工,各种家具、农具样样在行,不仅给家里和亲戚带来方便,也给邻里乡亲很多帮助,深受人们的尊敬。后来继伯公与伯婆育有两男一女,他们与大堂姑犹如同父同母,家庭和睦美满。


到我父亲这一辈,最有代表性的应该是阿罗叔了。阿罗叔家里兄弟多,家庭经济比较困难,他的父母没有能力讨那么多的儿媳妇,留下老大老二在家赡养父母,其余全部让他们上门入赘。而阿罗婶家只有三姐妹,没有兄弟,但家境好经济宽裕,阿罗婶父母说什么也不肯让作为大女儿的阿罗婶嫁出去,便招阿罗叔上门入赘。“一个女婿半个儿”,阿罗婶父母却把阿罗叔当作亲生儿子一样看待。阿罗叔思想比较开通,认为子女带谁的姓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是孝顺父母,因而乐意让孩子全部随母姓,也算是给阿罗婶家传宗接代了。


像继伯公和阿罗叔这种状况,叫永久入赘,是无时限上门形式,在相亲说媒时双方已事先约定。永久上门入赘的男子,有的要改用女方姓氏,他们的子女一般随母姓。即使将来分了家,家里的神台亦只摆供女方的祖宗。也有一些家庭,让子女分带父姓和母姓。在我们村,各种情况都有。


还有一种短期上门的情况,一般上门时间三四年,来自外乡的阿三哥就属于这种。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我们县修建水库、公路等全县性的工程很多,县里要求每个村屯按照人口比例安排劳动力参加工程建设。阿三哥和阿芳姐便是其中之一,在共同的劳动中他们互相帮助,互相关照,因而两人产生了感情。当工程建设结束时,双方都请媒人到对方家求亲,可是阿三哥家里不同意他上门,而阿芳姐弟妹小,家里需要阿芳姐和父母一起照顾弟妹,不愿意让阿芳姐嫁出去,而阿三哥表态非阿芳姐不娶,阿芳姐也明确非阿三哥不嫁,最后双方家长采取折中的办法,由阿三哥先来阿芳姐家上门,约定等阿芳姐弟妹长大成人后再带阿芳姐回到男方家。


阿三哥家在石山区,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阿芳姐家生活条件好,有田有地,俗话说“人勤土生金”,阿三哥上门后,带着妻子起早贪黑,搞大种大养,几年时间就成为远近闻名的致富户。有趣的是,约定上门时间满期后,阿三哥竟有些“乐不思蜀”,于是把父母接过来一起生活的计划告知了阿芳姐父母,阿芳姐的父母也很通情达理,非常赞同阿三哥的想法,于是家里又起建一座房子,邀请阿三哥的父母到我们村来生活。阿三哥的父母看到我们这边生活条件好,认为只要生活过得好,在哪里都一样,早把原来的约定抛到九霄云外。


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一个家庭生育的子女少了,每个家庭均需要有子女照顾,因而出现了一种“两头婚”的现象,这在同村同屯独生子女家庭较为多见,女方多把男方作为上门入赘看待,男方则把女方看作娶媳看待,男女双方两头皆是婚娶婚嫁,夫妻两头走,共同照看两方家庭,照顾双方父母,轮流到两边劳动、生活,在我们村就有好几对。


可以说“欧贵”这种奇特的婚俗在我们这一带非常普遍,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有的户几乎每一代都有“欧贵”的情况,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人口大幅度流动,“欧贵”来自于五湖四海,不仅体现男女平等,冲击传统的儿孙传宗接代观,而且带来了丰富的不同地域文化,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作者简介:班祖恒,男,壮族,广西田林人,广西百色市作家协会会员,《今日作家》网刊签约作家,出版有文学作品集《百叶草》、传记《弯弯的路》、小说集《市井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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