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人的田林壮族风情
〔散文〕
迷人的田林壮族风情
班祖恒
位于广西西北部、地处滇桂黔三省(区)交界的田林县,是“中国壮剧之乡”,民族文化底蕴非常深厚,民俗资源十分丰富,在田林县壮族众多的民俗风情中,最有名的除了壮剧,当属“吼敢”和山歌了。
我第一次听说“吼敢”,是上世纪七十年代还在读初中的时候,那是流行于田林县西北部,以平塘乡为中心,涵盖周围田林本县和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的壮族村屯的民俗风情。在这个地区,“吼”是“进入”之意,“敢”是“山洞”的意思。以前,由于受“男女授受不亲”封建思想影响,男婚女嫁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青年谈恋爱是不能公开的。于是,当地的小伙子和姑娘们便大胆冲破传统观念,相约在山洞或山上等隐秘的地方幽会,对唱山歌寻找意中人。
而在田林县南部的六隆镇,“吼敢”与平塘一带有所不同。“吼”,意为“进入”“跨过”;“敢”,意为“栏杆”。“吼敢”意为跨过栏杆进入村子。
据说,很久很久以前,田林县南部的六隆镇者仙河一带,壮族各村屯均设计栏杆,阻隔外屯人来往,结果年轻人成婚困难。于是胆大的年轻人冲破传统的“樊篱”,偷偷跨过栏杆对歌抒怀,谈情说爱找对象。后来,村屯与村屯之间只好约定打开栏杆,允许男女青年对唱山歌谈情说爱,成就了很多姻缘,从而形成了“吼敢”习俗,流传至今。后来,“吼敢”除了男女青年对唱山歌谈情说爱,还发展到人们聚餐喝酒吃美食等交流活动,参与人员更为广泛。
每年农历三月,在壮族传统节日“三月三”之后,这里的村村寨寨都轮番“吼敢”,形成了当地的一个节日——“歌圩节”。一般每隔3天就有一个或两三个屯过节,过节的村屯都会邀请其他村屯人来做客,还没有过节或已经过节了的,也主动去参加“吼敢”。不受邀请,偶然路过的,同样受到免费吃喝的待遇。“吼敢”那天,家家户户都要准备几桌丰盛的饭菜,只要人够一桌,随到随吃,你可以随意进到任何一家,主人都热情接待。“吼敢”那天,客人多的户有上十桌,少的也有五六桌。而客人也可以随意走多少户,主人以客人多者为荣。
不管是平塘一带的“吼敢”,还是六隆一带的“吼敢”,都离不开山歌。山歌是田林壮族的一大特色。
山歌,田林壮族群众谓之“欢”,每个乡镇都有唱“欢”的习惯,主要对象是青年男女。田林壮族山歌具有地域性,东南西北方,各有各的音调。平塘、者苗、定安、八渡一带以及相邻的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的一些壮族村屯同属于一种音调,听起来就好像《芦笙恋歌》主题曲《婚誓》那样,旋律优美,婉转缠绵,令人心醉。
山歌对唱比较随意,随时都可以唱,随处都可成为歌场。如果有姑娘来到屯里,不管是住在哪一户,屯里的小伙子们都相约一起到这户与姑娘对歌;相反,如果有小伙子来到屯里,不管是住在哪一户,屯里的姑娘们都相约一起到这户与小伙子对歌。甚至,过路的小伙子见到一帮姑娘在田里插秧,也会时兴停下来唱山歌,姑娘们也随之应对。
田林壮族的山歌,曲调是固定的,而歌词丰富多样,既有固定的,也有临时发挥的,唱山歌的初衷是寻找意中人。山歌开头是打探对方有没有对象;当确认对方没有对象后,就试探对方是否看中自己;当彼此合眼缘后就互诉衷肠,倾诉对对方的爱慕之情;当双方达到情深意切时就私定终身。一首接着一首对唱,优美的旋律令人如痴如醉,因此成就了不少美满姻缘。
“文革”期间,“吼敢”“欢”等民俗风情被视为“风流”,曾一度当作“四旧”遭到“封杀”,改革开放后才开始恢复。
现在,“吼敢”和“欢”不仅仅是青年男女谈情说爱的一种形式,当地党委、政府从弘扬民族文化出发,积极引导,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这种民情风俗,作为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的重要形式,同时通过“吼敢”“欢”来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推动“三农”工作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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