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彷徨

作者:陈汉佳 阅读:2520 次更新:2022-10-15 举报

前言

“那是一条蓝色的河流

你在那边,我在这边

河里流淌的是记忆

你不肯过来,我无法过去

清风吹起了久藏的勇气

我拾起月亮的信纸

折成一架小小的飞机

穿越河流,划过星际

却怎么也飞不到,你的怀里

第一次看到这首诗,大概是在读大学四年级时的某个周末。我清晰记得,那天晴空朗朗,白云飘飘,鸟儿在秋柳间嬉闹。适时正值初秋,微风渐寒,丘土渐荒,北方正极意挽留最后一抹夏绿。我像往常一样来到图书馆五层的阅览室,在左侧靠窗的里角寻了个不起眼的位置。

选择靠在窗边,是因为我喜欢有阳光的地方,而角落,大概是想躲避人群吧。应是为参加诗歌比赛做准备,那段时间我阅读的都是现代诗歌经典,如戴望舒的《雨巷》、《烦忧》,余光中的《乡愁》,郑愁予的《错误》,徐志摩的《再别康桥》等等,想从中得到些许灵感,打开写新诗的思路。所谓的经典,大多是被嚼烂了的名篇,就像是一杯众人爱喝的草莓味奶茶,品过了之后便知道它是草莓味的,有些人可能尝出了酸的草莓味,有些人可能尝出了甜的草莓味,有些人可能是酸酸甜甜的,但总归是草莓的,很难再尝出点别的果味来。于是我调整了方向,试图从古诗词中寻找新的出路。

在倒数第三排靠左侧的古诗词栏书架上,我仔细寻找着所喜爱的唐诗宋词与元曲,突然在最角处一个避光的位置发现了一本类似笔记本的书。这本书没有名字,亦没有目录,但就这样一本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书此时倒成了个性鲜明的怪咖,令我异常好奇,遂放下手中所有的古诗词曲,独挑这一本来阅读。

书的开页便是前面所述的诗歌--《纸飞机》,末尾缀了一个笔名--陌上行人。里边的内容全是手写的,字迹虽然丑陋,但还算看得清晰,后面附了几个部分,有新诗也有古词,最令我好奇的是几篇似小说又似回忆的文章。我并没有细想“陌上行人”到底是何许人也,也未多想阅览室里为何藏着这么一本“怪书”,大概是某个不起眼的写作爱好者不甘寂寞的“冒险”吧,说冒险倒也不至于,被图书管理员发现时最坏的结果不过是被当作垃圾清理罢了。

往哪里去(卷一)

之所以用这个标题,是因为这是我内心深处最想问的问题,亦是我至今最没有答案的问题。我常常羡慕那些永远都有奋斗动力的人,那样的人似乎永远有神明在指引,任何时候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该怎么做。不知是性格的缘故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我常常会为了“为什么”而苦恼,为什么人要这样做、要那样做,为什么这样是对的、那样是错的,久而久之,多愁善感便成了我的标签,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无法摆脱。

以前我认识一个男孩,算是精神上的挚友。一直以来他都要求我叫他K,亦从来没有向我解释过这样叫的原因,想来我们也很久联系了。

高二的时候我喜欢着一个同年级的女孩因为怕打扰她学习,所以一直压抑着自个儿的小火山,没闹出过大的动静,直到高中毕业也只是给她递了几张写着语意不通、字句丑陋的“情书”,之后再也没有见过

那年暑假,大概是因为那个女孩的缘故,我的心情很烦闷,具体是什么原因倒也忘了。常常是这样的,她什么事都没做而我却一个人生闷气,为什么生闷气我是不清楚的,也许就是因为她什么事都没做吧。在她眼里,不成熟的人才会这样。但是,对自己喜欢的人太过在乎而得不到回应的时候,莫名奇妙地产生情绪波动的行为是可以被原谅的吧。那时候我应该是难受得无法释怀的了,所以才会独自一人去了海边。

很早之前就听朋友说海风能吹净烦忧,海水能洗涤心灵。去到了海边,我想起了巴金的那篇《海上日出》的第一句--为了看日出,我常常早起,那时天还没有大亮。这篇小学五年级需要背诵的课文打开了我对大海的无限向往,直到高二才如愿以偿。浩瀚无边的大海确实令人惊叹,风云卷、浪淘沙,远望船浮、近观人涌,整一个天地同欢。于我而言,无尽的孤单如影随形,茫茫人海中,除了身后的脚印,一切都似乎与自己没有关系,仿佛自己是来看别人开心而不是来寻找开心的,这样一来反倒增加了烦恼。

来海边之前联系过阿K,他也正打算去看海,但要延迟几天考虑到自己捉襟见肘,只好(堂哥)工作的地方落脚。那是一海鲜饭馆大海隔着一条海景大道,晚上睡觉的时候,清风拂来,海水的腥臭味阵阵呼过,令人作呕。但总来说,在那里度过的几天,得到的快乐比烦恼多

饭馆里有一位刚考上大学的学姐,那时候她在打暑假工。姐的记不了,只知道她名里带“冬”字,大概是在冬天出生的缘故吧。学姐说自己是被外婆带大的,从小很少能呆在父母身边,出来打工亦是为了攒大学生活费。当然,对她印象深刻倒不是因为她的家庭故事,而是她的为人处事。在此以前,我认为人际交往的精髓在于一个“随”字,随性而聚,随性而居,随性代表着自由而快乐,过多的谦让会让人很不舒服,是虚伪的。直到遇见学姐“礼”发觉自己的随性不过是一种未受教化的任性,是自我的印象中,大多从小脱离父母呵护的女孩,她们的气质里总透露着一种不自信,你能从她的“不动如山”、不自然的表情以及躲闪的目光中看出的怯弱与自卑。而学姐全然是另外一副样子,文质彬彬知书达礼,从容有度,对人恭敬有自己的原则。

当时虽到堂哥的住处借宿,但亦不好意思吃干饭,饭馆比较忙的时候,我便跟着到厨房端盘接菜,倒也偷学了个别菜色。每次给顾客端菜时,我们通常会尝几口,这是不道德的,我们却莫名其妙地当成一种胜利而洋洋得意,而经过学姐的盘从来没见她偷尝过饭饱时,她都会心平气和地与饭桌上的人打一声招呼才离开,从她的神态中可以看出,显然这不是为了讨好而故作的,更像是一个习惯,从小被大人们告诫去别人家里要有礼貌的习惯,奇怪的是,大家每次各顾各的饭食,没有人回应,亦像是大家的习惯,她竟也至始至终地坚持了下来。这样的情景是令我不安的,虽然有大哥的照顾,但在众目睽睽之下,总觉得自己像个蹭吃蹭喝的人一样,行不端坐不正,那种寄人篱下之感油然而生,尤其是当那位面相阴森的拉客者在瘦弱精明的饭馆老板耳边盯着我呢喃的时候,我更加惶恐不安。所以每次吃饭时,我都会使劲吃快一点,哪怕晚上挨了饿,也要尽快远离饭桌上那些生活经验丰富的社会中人。

这样一个格格不入的书生之礼,背后是怎样的一门家风、一种修养在这里我便不得不佩服她的外婆了,她应该是一位面慈目善的老人吧,祝福这样的老人平安幸福、延年益寿。学姐面前,我突然自卑了起来,“怎么会有这么礼貌的人呢,全然不顾别人的感受”。离开饭馆后我没再联系过她。当然,她的也并不总是得不到回应,偶然获知,学姐选择了印度尼西亚语专业,大学毕业后在海外孔子学院当了中文外教

我非常倾慕那些在生活中心地善良而奋斗不止的人,不管出于何种原由,我总希望这样的人能享用世间的一切美好,而邪念横身、负能量暴涨的人应该下地狱。像我这样行走着的多愁善感、自怨自艾是要下地狱的,哪怕多走一步都感觉是在犯罪。

在饭馆呆了五天以后,我向大哥辞别,与阿K会去了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一年前,我出于对诗歌的喜爱,在网上搜查了一些与诗歌相关的兴趣部落,一“逆行”的网友引起我的注意。他在部落里发表了一首诗,我记得头几句是这样的:

故乡的夜

特别的来得轻

来得静来得安宁

携着流水的急

晚风的

偶尔惊一鸟叫

起一波虫鸣

这首诗随我想起郁达夫的《都的秋》里面的一句话:北国的秋,却特别的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遂忍不住在诗歌下面评论达夫式的郁,游子般的思。万万没有想到,这么一句不经意的评论却让我们结下这般难忘的君子之交。这位“逆行”的网友便是阿K。

K是下午六点多的火车站,我四点向大哥辞的别,提前一个小时来到出站口等他。我记得那时天空满布着红鲤鱼鳞片一样的彩霞,在夕阳的映衬下,所有人都照得金红,分不清张是女人的脸哪张是男人的脸。

K刚出车站大门我就认出了他,那张“先天下之忧而忧”的沧桑脸即使是柔美的霞光也无法让他变得润华,还有那蓬松的头发、拉渣的胡子,明明是二十虚岁的年纪,看上去却整个四十有余的模样。他穿着一件发黄的米白色T恤和一条几乎几天没洗的天蓝色牛仔裤。虽然跟照片上的样子没多大差别,但我还是有点失望,我心底认为,这样子不讲究体面去与朋友相见,尤其是第一次见面,对朋友来说是不尊重的。

尽管我很讨厌他的装束,但为了不失地主之谊--我亦算半个住在海边的人,便邀请他到滨海美食街吃海鲜。那时我身上仅有一百块钱,除过十块回家的车费,能供我请客的仅剩九十块。滨海路是条唐式风格的美食街道,地方不大,但异常热闹,来海边旅游的人大多喜欢来这里消费。因为靠海,这里的海鲜相对便宜。

我记得当时点了一打烤生蚝,一盘麻辣花甲,一盘炒田螺,一盘扇贝,一小锅虾米粥,因为担心钱不够,所以不敢叫海虾和螃蟹。尽管很小心盘算着价格,但最后还是超出了十块。阿K为人直爽谈吐风趣,对任何事情似乎都有自己的深刻见解。他提出请客的要求,但我没同意。相对于周围的顾客,我们桌看起来实在有点寒碜,菜是点了几样,但都是小份的,远不够填饱肚子。他非常善解人意,尤其懂得维护朋友心中的那点自尊,这一点令我自愧不如。世事常常是这样的,有些人装饰华美但内心虚伪,有些人着装简陋但心诚善良,只不过有时候我们喜欢先入为主,以主观臆想来断定客观事实,造成相互之间无法抹灭的认识偏差。

我们聊了个多小时,谈到家庭、学校以及兴趣爱好等各方面,突然发现我们的共同点不止于对诗歌的喜爱,在三观上也有许多共鸣当然,一个高三学生与一个高二学生(确切地说应该是一个准大学生和一个准高三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是不会有大差别的吧。我记得那次我们唯一的分歧是对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的看法。

那时我刚看完这部小说,很是喜欢。而阿K说《平凡的世界》不值一看,路遥犯了主题先行的大忌,违背了小说的艺术性,而且内容很累赘,没有那种跌宕起伏的快感,阅读起来很烦躁,比《人生》差远了。我认同路遥的《人生》比《平凡的世界》好看,但说《平凡的世界》不值得一看就有点过分了。写作方式因人而异,主题先行也好,自由发挥也,只要作品经得起时间和读者的考验,那么它就是一部好作品。

夜渐深,风渐凉,远海处灯渺茫茫,近檐下行影稀稀。

K说不喜欢挽别,他觉得挽别是世界上最无聊的事情之一,尤其是那些大人们窜亲戚式的客套说辞最让人窒息,明明想离开却非要装出一副在推挽中伤心欲绝的样子。阿K认为,人在离别时,最真挚的感情往往只有眼泪。K走的眼睛是红的,由于与家人不和,所以一直在外边流浪,他让我先等一会儿再走,因为他不喜欢看着朋友的背影离开。

我不太理解阿K的想法。于我而言,这次见面不过是一次平常的朋友聚会,若非要加一点不平常的因素,那就是此乃我人生中第一次会见陌生朋友,其实内心并未产生过多的情绪波动,因为在此之前我们通过网络已经相互了解了不少。阿K离开10分钟后我才走的,去结账时柜员跟我说钱已经有人付过了,服务员递给我一张账单,显示消费了一百元。

从海边回来一个星期后,学校便要求我们回去补课。我尽久地拖了三天才极不情愿地回到学校,但绝不是屈从于父亲的严辞说教,而是忍受不住思念那个女孩的痛苦,恰巧的是,不愿回校也是因为那个无论何时都异常冷静的女孩,我从来都是那么矛盾的一个人。学校承载着我学生时代的美好回忆,但这份美好并不在于课堂和老师,本质上说,我是痛恨课堂、讨厌老师的,即使有时候在课堂上我表现得相对活跃或者在他们眼里我是个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但这恰恰说明了我的矛盾性格。

上课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呀,那精神亢奋却又满脸愁容的先行者在黑板前手足舞蹈,以为自己进行的是一项拯救后来者的伟大事业,还时不时插入几个自以为富含哲理而又不失幽默的笑话,真是滑稽之极。我从来不怀疑教育可以改变一个人、一个家庭乃至整个社会,但我所认识的引路人里,大多数是在引导我们如何去追逐利欲。你会发现,在他们的期盼中,读书是为了生活变得美好,而这份美好,要由体面的工作、丰厚的收入来体现,因为在他们眼里,物质即美好。我常常这样变态地思考,在物质匮乏的时候,物质即代表美好,多一份物质就多一份幸福,而在物质丰裕的时候,物质则充斥着罪恶,多一份物质就多一份不满足,每一份不满足都对应着一份对这个社会的不平衡的声讨,为什么会有这样奇怪的想法我是找不出根据的。放眼校园,满是一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气派,何以见过“德智体美”的共同发展。

在课堂上表现了我的矛盾--活跃--之后,大多数情况下,我在进行着内心的独白。我常常目不转睛的盯着黑板,以致于授课老师向我点头会意,但我的注意力并不在那一大串令人心烦的文字与数据上面,心里想什么却是自己无法控制的。我喜欢写日记,而且常常利用上课的时间来写,记录每天发生的事件、每天的心情,记得高三某几天日志是这么写的:距高考还剩100天,晴,今天和她去运动场散步,很开心;距高考还剩99天,多云,上午向她借了一本英语笔记,她笑了;距高考还有98天,晴,今天她哭了,不知道是什么缘故,怎么办?距高考还有97天,阴,想跟她说说话,她一整天都没有出到走廊;距高考还有96天,雨,晚自习给她送伞,来迟了;距高考还有95天,雨,她为什么不理我了...恐怕没有谁的高三生活比我更无聊了吧,写日记仅是我无聊世界的冰山一角而已,我还莫名其妙的给她送东西,不管她喜不喜欢、需不需要,我总是这样给她强加自己的意愿,以至于作为回礼,她又不得不花心思挑选适当的礼物,如果当时想到这一点,我是万不会自作多情、让她难堪的。

高三生活并非一成不变的枯燥与无聊,当然,仅有的那一点精彩也与无聊脱离不了干系。隔校同届的好朋友廖树朋(我的初中同学,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出于同样无聊的缘故(他当时亦喜欢着班上的一个女孩,而那个女孩又同我所喜欢的女孩一样,除了学习,两眼不观窗外事),我们计划着周末请病假去玩两天,美其名曰:散心。树朋是一个爱说反话、爱发牢骚却心地善良的人,是个非常值得结交的朋友。

记得有一次,我把冬被寄放在学校附近的同学家里,后来同学的爷爷去世了,他大概是忘记了这件事,等他母亲清理房间时,我的被子被当作遗物丢到外边。幸好我取得及时,被子虽然被一流浪大叔捡着,但袋子还未拆开,本想去拿回来的,此时树朋一手拉住我:“被子都被乞丐碰过了,你不嫌脏呀。”树朋一向是个说反话的人,我思考了他的言外之意,回道:“天气那么冷,他也怪可怜的,那就听你的,送给他了。”后来,我们俩凑了一百来块钱,买了两张薄棉毯子,我清楚记得,那年冬夜我是冻过来的。为了这事,母亲唠叨了好几次,因为那是全家最好的一块冬被,让我随口一句就不要了。

树朋说他的梦想是考国立中山大学医学院,励志要做一名妇产科医生,而我的梦想是写诗、写小说,成为一名流浪四方的自由职业者。有时候我非常羡慕树朋,他有一颗“为他”的心,并以此拼搏于现实世界,而不像我这样,始终跳不出“自我”,仅能在幻想中苦苦追寻,至于追寻什么我是不清楚的。

那天正好晴空万里,清风柔和,温阳洒在初熟的稻子上,一望无际,二级公路在金灿灿的田野中央画了一条蜿蜒的波浪。我们各自骑着向同学借的自行车,跋涉百来公里,一路尽情高歌,互舒烦闷,好不快乐。我们驶出县界时已是晚上7点多,随后找了一处旅社安顿下来。骑了一天的自行车,腰酸背痛、臀部刺疼,心情倒也觉得舒畅,因为计划第二天去石峰景区爬山,遂要养足体力,简单地吃了碗老友粉便早早休息了。

石峰是一处儒释道三教齐驱的岩林圣地,山腹武帝庙始建于明朝正德五年,颇有历史韵味,山腰佛堂历时虽短但香火旺盛,宝殿供奉着儒家圣贤岳飞及儒释道三教共神关公。多数人拜佛求神不是出于对佛与道的景仰,而是为求财求子求姻缘,对高位者恭敬顺从出于高位者的德高望重,而是畏惧他手中的那点权力。人通常是这样的,圣者的事留给圣者去做,但圣者的好处尽想独自占有,恶魔的事放任恶魔去做,恶魔的罪责与我有何关系呢?我打小就不相信牛鬼蛇神,也不喜欢《弟子规》那一套陈腐说教,虽然不相信,内心却对那些神仙怪闻、寓言轶事饶有兴趣,这是我性格矛盾的又一个证据。

有一次,大概是我十岁的时候,爷爷请仙婆来家里给大哥算命,应是算姻缘运。仙婆安坐在二郎凳上,手作拈花指,闭目养神(仙婆似乎不太专业,老微开眉目斜眼窥我),奶奶给她捧来一碗清水,仙婆一脸严肃地用桃金娘枝叶微沾清水洒向大哥。我当时不知从哪里拾来的勇气,竟理直气壮地对仙婆说,“你的腿忘记盘起来了...”印象中西游记里的仙姑道长大多是双腿盘坐出场的,故我天真地以为仙婆亦是那一类角色,班门弄斧地当起了师爷来,此话一出,我便被爷爷奶奶呵斥出屋了,他们是尤其敬畏神明的。刚出生时爷爷就用我的生辰八字算了一卦,说我以后定是个读书人,还会做大官,但又想不通后来他为何老劝我以后要做医生、当老师,莫非他算出来的结果是我会成为贪官?现在想想又是极可笑的,读书人算不上,做官更是滑稽之谈了,如今的我仅是一个落魄的“流浪者”,若在流浪界倒也还算个官,暂且自诩为流浪科长吧,那些阿猫阿狗甚至是过街老鼠都是我的科员。

我们到石峰景区牌坊前已是下午两点,门票20元,学生可以半票。石峰的看点在于岩,岩之灵,峰之俏,站于高阁之上,远望城区焕然开阔,近闻山林秀气唯美,山音清脆,林风沁人。我常常梦见这样一个场景:在玄帝面前,我对着自己所抵触的神祗许愿,我轻轻埋下这样一个梦,却不能告诉站在旁边祈祷的女孩,因为愿望一旦开口就不灵了,只能一直这样期待着、等待着...我小心翼翼地护着她登上石峰之巅,我们向山下呐喊,一起呐喊,把苦恼丢进风里,把开心送进风里,她的声音是那么细、那么柔、那么吸耳...林间就这样荡漾着我们的回音...我不知道梦中的她是谁,但我希望是我所喜欢的她,可每次当她回眸的那一刻,黑夜都会毫不留情地将我拽醒...我知道,这样的背影我曾经见过,这样的声音我曾经听过,只是痛苦让我暂时想不起来了。

“为什么她总是这样对我若即若离?”树朋站在岩尖儿上眺望远方,眼里透露出些许怅然我曾经问过为什么喜欢那个女孩,他说不上来。她有很多男生追求,而树朋喜欢挑战,也许对于来说,那个女孩就是个蛮有意思的挑战,但他在挑战的过程中越陷越深。她喜欢海绵宝宝,树朋就省吃俭用给她买了个大海绵宝宝,她数学差,树朋就给她买复习资料并手把手教她做题,她不喜欢学校的早餐,树朋就早早起床,到校门口给她买爱吃的豆浆和面包。每次树朋为她付出,她向来都心安理得地接受而从未表示过拒绝。

“她可能是一杯绿茶。”我实在不忍心去挑拨他的信念。

“你喜欢的也未必是一杯龙井。”树朋生气地反驳道。

“我不反对,”我安然回道,“谁说得清呢?喜欢就好。”

“那你还执迷不悟?”树朋茫然的眼神闪现出一瞬诧异。

“也许我比你更喜欢挑战”,我对朋笑了笑,“你信,她的眼睛会说话。

...”树朋表情很严肃你相信爱情吗?

“我不知道爱情与爱有什么区别,但我相信爱。”

“怎么说?”树朋继续眺望远方。

“爱是人存于世间的意义,大有普渡众生之爱、情系家国之爱,小有为人父母之爱,做人子女之爱,兄弟姐妹之爱,朋友之爱,当然,还有伴侣之爱。人类的一切行为脱离不了爱,为了守住爱,我们成长、奋斗、参与战争、重建家园。爱衍生了世间的一切,善的、恶的、罪的…痛的、乐的、哀的…为了找回犹太教的‘爱’,流亡千年的犹太人像钉子一样狠狠镶嵌在耶路撒冷,为了守住伊斯兰教的‘爱’,阿拉伯人对以色列人进行层层包围,为了诠释基督教的‘爱’,圣地硝烟背后总有欧的双手和眼睛。面对这灵风秀景,我顿生灵感,心情澎湃,慷慨激昂。

老哥,跑偏了,我问的是爱情,扯那么老远干嘛”树朋一脸鄙弃。

“哦,我相信。”话不对头,顿觉无趣。一只花蝴蝶迎面飞来,缀在紫罗兰上,随后一只灰蝴蝶追也似的落在旁边的叶子,它试图小心翼翼地靠近,还没等它稳住,花蝴蝶便着急地飞向另一朵紫罗兰,灰蝴蝶地跟在后边,就这样一直躲着一直追着,它们飞舞在空中,依旧是一边躲着一边追着,最后竟缠绵到了一起。

我们下山时已是黄昏时分,月亮显现出淡白的轮廓,暗红的霞光穿过厚厚的云层,斜落在灵江岸畔,江面上波光粼粼。在半山腰,我们遇到一对老人,面容枯朽如树皮,白发却比年青人更显精神。他们互相搀扶着,一步一个台阶慢慢地往上攀登,并和蔼地回谢劝导他们下山的游客:“不碍事,不碍事,我们经常上来看晚霞,路都熟悉,摔不着,谢谢你们啊...”在夕阳的照耀下,那对佝偻的背影犹如一幅唯美的画卷。

清风拂来,水波不惊,灵江岸边的枫树轻飘飘、慢悠悠地旋下几片黄叶,枫叶轻浮于水面,如小舟一般渐漂渐远。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男孩骑着自行车搭载一个穿着粉红色拖鞋的女孩从我们身边轻掠而过,男孩跟我一般年纪,其貌不扬,他的衬衫打在女孩的脸上,看不清她的模样,听那声音应该是个清甜可爱的姑娘,她微扯着男孩的衫尾轻声细语地说道:“你开慢点...”男孩却一脸歪痞地邪笑,故意加快了速度,在前面的高坡停了下来。“看,那女孩多像你喜欢的那个。”树朋指着他们说。我细细一瞧,确有几分相似,连这般情景亦似曾相识。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从石峰景区回来后,我竟变了个人似的,疯狂地沉浸在学习中无法自拔,以至于同桌以为我受了什么刺激,从此要奋发有为,他还送了瓶AB钙奶给我以表支持。可没过几天,同桌又失望了,我像泄了气的气球似的萎靡不振,一丧不可收拾,甚至在模拟考试中交白卷,故意请病假回家休了一个多星期。我常常是这样的,做任何事只管三分钟热度,没个永恒的决心。在成绩分析、阶段总结以及学习计划方面,我下的功夫远比真正投入学习所花的时间多得多,这是我的软肋,常常执着于远景的规划、未来的憧憬,却对跟前的问题止步不前。

我的丧是没有原由的,常常莫名其妙的心情就变糟了,但交白卷与休病假是受了阿K的影响。距离第二次模拟考试前两天,我收到阿K从大学寄来的一封信,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子笙(子笙是我的网名):

近日可好?

现在正好凌晨三点,因为是周末,舍友们都去网吧通宵了。你知道的,我不喜欢电子游戏,所以拒绝了他们的“盛情邀约”。近来失眠的症状似又加重了,刚看了一会儿书,翻了没几页就烦闷起来。本想和你说说话,但这深夜之际,大概你也安睡了,即便同我一样失眠,我亦不好唐突打扰的,遂执起笔来。我知道接下来我所说的话对于正在拼搏的你来说是不合时宜的,但作为朋友,我希望你能了解我心里的所思所想,请你原谅我的冒失。

大概你们快要进行第二次模拟考试了吧,如果可以,我想请你放下手中的笔、书本和复习资料,当着任课老师的面毫不在乎地睡上一觉,当着监考老师的面无所畏惧地交一次白卷,当着所有同学的面兴高采烈地逃一次课,通宵达旦地玩耍也好,懵懵懂懂地恋爱也罢,总之要向你所讨厌的教学方式发出一次掷地有声的挑战,哪怕这个挑战持续不到一天甚至一个小时。多年以后,或许你会为了这次勇敢的挑战而自豪,但绝不会为了自己的乖巧懂事而津津乐道,因为没有人觉得这是一种值得骄傲的个性。或许个性本身就不值得骄傲的,我们从小到大都被抑制个性,家里的长辈、学校的老师,这些个性的屠夫们认为,对于中小学生来说,除了学习上的各显神通、人情上的乖巧懂事,其他的个性都意味着堕落。所以,当大学老师要求我们展现个性的时候,大多数人竟在窃窃私语:我们的个性是什么?我们太习惯群体了,以至于在茫茫人海中找不到自己。

我向来是离经叛道的,在语文课上看《金瓶梅》,以至于和老师争得面红耳赤,成为同学的笑柄;与自己的表妹相爱,甚至要和她私奔,后来被亲人所不容;最让他们无法理解的是,我支持并鼓励嫂子离婚,最后被我父亲臭骂一顿,还差点挨了哥哥的揍(哥哥嗜烟、酗酒、家暴还啃老)...我常常想人为什么而活着,理想、幸福还是别的什么,但本质上说,理想已经概括了一切,它可以是幸福快乐,可以是事业成功,也可以是一种主义,所以某些人说“有的人没有理想”这个观点是不成立的。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只不过有的理想与所处的环境对立,是不相容的,所以不被旁人所接受,但也不能说他没有理想,因为,即使是世人皆知并践行的理想也未必是普世的,不能因为不被接受就代表不存在。

在大学我认识了一个为梦想而坚持的人。他是我的老师邱楚生,是我目前在大学里最敬佩的人,之所以敬佩,是因为他不仅仅把教书当成一份工作,更把它作为一种理想。每次上他的课都能感受到他的意气风发、激情澎湃,而不是那种纯粹灌输式的滔滔不绝。前几天上思哲课,邱老师说,“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走社会主义道路,世界终将走向共产主义,实现共同繁荣。”

随后我举手向老师提了几个问题:“老师,您说世界终将实现共同繁荣,那么我想问,随着世界人口不断增长,地球资源日渐枯竭,我们如何实现共同繁荣呢?即使我们实现了繁荣,按照“厚此薄彼”的常理,我觉得也会有别处为我们的繁荣付出代价。我不知道社会主义繁荣的代价是什么,但资本主义的繁荣,她的代价是切切实实存在的,即黑奴、殖民与战争。”话锋一出,全堂轰动,我知道同学们更多的是起哄,而不是关注我提出的问题。子笙,对于我提出的问题,你有什么看法呢?

在我眼里,邱老师早已是个哲人,社会主义哲学践行之人,他善于解答学生心中的疑惑,即使无法解答或者不赞同,他也会幽默地说一句:我誓死捍卫你发表观点的权利。面对我的问题,邱老师很重视,他和蔼地回道:“哈哈,你这个同学啊,对世道有点悲观,年青人可不能经常这样。人口问题是很严峻,资源枯竭亦是人类的挑战,但随着科技的进步,新的技术将被开发,新的资源也将会被发现,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换在以前,人们只知道水能灭火,谁又能想象得出水也能生火呢,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有‘水电站’这个东西啊,人类终究是要向前看的。至于你所说的代价,按照资本主义的经验,是会产生这样‘厚此薄彼’的结果,因为他们执着于‘资本与竞争’,这恰恰是我们社会主义与之不同的地方,我们虽然也讲究‘资本与竞争’,但更看重‘合作与共赢’。我无法向你保证社会主义不会产生‘厚此薄彼’的结果,但我更相信,用科学社会主义的方法,我们可以消除这种代价。”邱老师的解惑赢得了全体同学的热烈掌声,这是对他教学方式的最大肯定。

于我而言,很多时候,邱老师打开了我思考的新维度,但他的观点我并不都赞同。比如前面说的“资本主义执着于‘资本与竞争’,社会主义更注重‘合作与共赢’”,事实上,资本主义也同样注重“合作与共赢”,很多时候甚至做得比我们好。我觉得主义是无法将社会进行简单划分的,常常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过去人们认为社会主义只能进行计划经济,经过我们的论证与实践之后,发现市场经济也同样适用于社会主义,甚至在很多地方做的要比资本主义好。所以我常常认为,与其高唱主义,不如研究方法与实际来得真切,方法对了,那它就是对社会有好处的,是可以进行推广的。

子笙,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这种感受,我觉得思考和读书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当然,所谓的思考和读书并不是在课堂上。事实上,我现在每天都在逃课,之所以逃课并不是纯粹的厌学,而恰恰是因为喜欢读书。我每天都泡在图书馆,读历史,看哲学,我一直认为图书馆是大学最有价值的地方,我们花费了家里那么多钱来到这里,是最不应该错过这个地方的。课堂实在是最无聊的了,那硬邦邦的文字说明与公式,只要肯下点功夫,稍微注意老师所讲授的重点,期末考试基本没有什么不过关的,我为什么还要把那么多时间消磨在这里呢?令人无法理解的是,这样简单明了地灌输,竟然会有作弊这样的现象存在,而且还不是个例,当然,我是最不屑这种行为的,也从来没有做过。从学习上的各显神通到作弊上的各显神通,我不知道这是学生思维的堕落,还是学校制度的堕落。

现在是凌晨四点二十五分,扯了那么多,心胸顿觉舒畅了,我也快要入睡了,祝你安康。最后再强调一句,想好自己想要什么,无论选择何种方式,只要坚持“爱我所爱、成我所成”,我们终将到达彼岸。

笔友逆行                                                                       

那时候我对个性、主义这些东西还没有深刻的认识,我以为搞个夸张的发型、穿着怪异的服装、会跳奇特的舞就是个性。后来才发现,个性也有另一种解释,至少是阿K给我的另一种解释,即个人的观点--异于常人的独特认知。相对发型、服装、特长这些外在的个性,独到的认知就是内在的个性。现在才明白为什么阿K说家里的长辈与学校的老师是屠夫,在他们眼里,一个毛还没长齐的学生能有什么独到见解呢。至于主义我是不大感兴趣的,我只在乎自己的路、我想要的是什么但归根到底,千千万万个“我”想要的东西,不也是一种主义吗所以“我”与“主义”又是分不开的。阿K说,人一旦认清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就会变得简单、轻松与快乐,因为他会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奋斗,而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快乐。我之所以过得这么痛苦,也许是因为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罢这让我的丧更加丧了。

第二次模拟考试除了语文卷写了作文部分,其他的交了白卷或是胡乱填写的,因为当时了辍学的心理。作文写的什么倒也忘了,大概是发一些牢骚吧 。试后班主任找我谈了话,依旧是给我描绘未来的蓝图劝说与警告,见我一直没有什么改变最后无可奈何地同意了我的请求,养病,大概是对我失去信心了罢。回家后父母出人意料没有对我的做法作出批评父亲只淡淡地说了一句“自己做的决定将来自己负责”而母亲则说,“不读也罢,往后跟你叔学做生意,脑子灵活到哪儿都有饭吃。”现在回想起来,如果当时我放弃读书,估计会悔恨自己一辈子。

晚饭过后,我独自站在窗前发呆,母亲每隔一段时间就到房间来查看。我知道她想和我说说话,但又不知道怎么开口,大概是怕打扰到我,所以每看一小会儿便默默走开了,连关门都是那么小心翼翼。母亲知道我喜欢吃宵夜,不久,她便给我煮了碗青菜鸡蛋面条。夜宵过后,我窗边,忽而侧目南天,忽而倾耳,天空帘云围月,残星西坠。家乡是心灵的温床,可以慰藉每一个疲惫躯。我突然想起阿K的那首诗:
                 故乡的夜
                 特别的来得轻
                 来得静,来得安宁
                 携着流水的急
                 晚风的清
                 偶尔惊一声鸟叫
                 起一波虫鸣
便不自量力地在后尾补充了几句:
                 月光之下三两山影
                  树梢末端七八残星
                  默默不语的
                  一双双未眠的眼睛

              在屋顶、窗前、檐下

在泥洞、裂缝、丛林

                  记忆各自的故事
                  守候共同的安宁

故乡的夜是安宁的,可无论我怎么逼自己去欣赏,内心依旧无法平静。想去哪里?能去哪里?该怎么去?这几个问题像钟摆一样不停地在我的脑海里打转,滴答、滴答、滴答...第一次感受到夜可以如此寂静,又可以如此漫长。这一晚,我失眠了,第一次彻夜难眠。

为了转移焦虑,我来到了野外,孤零零地沿着阡陌漫步。月边的帘云已随风散去,三两残星若隐若现,皎洁的月光洒在霜寒的田野上,增添了几分暖意。水沟里的鱼儿受了我的惊吓,泛一声水响便只剩一窝浑浊,偷冬的田鼠听到我的脚步声亦急匆匆地窜进草丛里,惊扰了这些夜的精灵,非常抱歉。我寻了个土坡坐下,土坡打了些寒露,颤得我心里发凉。黎明前的圆月最像冰灵的少女,冷艳而淡雅,在此前一年,我在学校东南边的森林公园看到过这样的月亮。

那时的天色如此般朦胧,那时的空气比现在还冷,我大概是为了看日出而去的。此前一个曾对我玩过恶作剧--愚人节那天向我告白,我只当她开玩笑,后来她自己也笑呵呵地承认是开玩笑--的女同学,偶然得知我要去森林公园看日出的计划,便叫我带上她一起去,因为一些客观因素--森林公园那边曾经发生过刑事案件--我拒绝了她,后来看海的计划也因为一些客观因素没能与她成行,想来倒也是一个遗憾。她名叫桦,模样我记得不大清了,印象中只有一个伏案学习的背影,因为她曾经坐在我的前桌,但我知道,她一点儿也不比所谓的校花逊色。同桌黎鸿笙曾隐约提到过很喜欢她,他说从来没见过这样一个孤傲而沉雅、凌冷而艳丽的姑娘,怒起来盛气凌人,笑起来却自带仙气,让人产生一种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的美感。快毕业那年的平安夜,黎鸿笙给她送了一盒心形巧克力,我数了一下,大概有十一颗,他问我想送什么东西给她,我掏了一下抽屉,淘到一只小苹果。那时候我对礼物比较不上心,没考虑过合不合宜、体不体面这回事,我只记得黎鸿笙一脸惊讶地反问,“你就送这么个?”多年以后,当我在熟悉的小城与她擦肩而过时,却已没有与她打招呼的勇气,尽管她的沉雅削去了孤傲、艳美覆盖了凌冷,这是后话。

那天的闹钟我调的是凌晨四点十分,体育生要五点半才开始训练,所以公寓楼的大门还没有开,想坦坦荡荡地走出校门更是不可能的。我是从公寓楼一层走廊的尽头跳下去的,然后拐到西北角体育中心侧,挑了一个摄像头照顾不到的角落翻墙出去。跳下围墙的那一刻开心极了,心想要是带上一个女孩那得多是个麻烦事呀,弄不好还去不成。等我去到公园大门外的时候,双腿却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真后悔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来了。

但见公园里阴森森的一片,没有灯光、没有人烟,连一声鸟啼都没听着,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寂静的另一面--恐怖。微风拂袖而过、穿林而去,剩几道似笑声、似哭声的回音,我第一个反应是往回走。走了一会儿,在一个分叉路口停住了,心想,我好歹也是个男儿,不能这么怂,传出去那不得被同学笑话死。于是又掉头往公园里走,越往里进心跳得越快,扑通、扑通、扑通...心想,反正别人又不知道我有没有来过,不如去网吧睡一觉爽快。

在我犹豫不决之际,一个拿着手电的大叔走近来,头发蓬乱、满脸胡须,穿着一件印有“林业局”三个字的工作服,应该是个护林人。也许是天色的缘故,但见他脸色阴沉,只管一个劲儿地往前走,打招呼也没见回应,步履轻盈而急促,若不是拿着手电,我定以为自己遇到的是幽灵。我不假思索地跟在他后头,但又不敢跟得太紧。我们沿着石阶一步一步地慢慢攀登,到半山腰时,大叔似乎是带着任务来的,他窜进一条窄小而杂草丛生的小道,越走越远,灯光越来越弱,只剩我一人沿着石阶继续摸黑向前。我是想走快一点的,在这幽暗阴冷的栈道上,每呆一秒钟都能吓死一万个细胞,可我又不敢快步向前,因为身后的气流会让我觉得背后总有个影子在跟着。爷爷常说,一个人在深山野林里走夜路时最好不要回头看,否则会看见不干净的东西,我是坚决不相信这些没有根据的胡话的,但此刻却不敢不遵照爷爷的话去做。

到凌晨五点二十分时天依旧没有大亮,加上林间起了些薄雾,灰蒙蒙的,只有四五米的视距。我坐在石阶右侧的休息亭里欲小憩一会儿,忽然一阵寒风袭来,拔凉拔凉的,红椎叶毫不吝啬地哗啦而下,我裹紧衣物蜷在石凳上,隐约听到耳边似有呢喃之语,放眼观去,空山树影、飞鸟窜狸,再眼看去,坟草飘飘、向我招摇,吓得我夺步而离,我是不相信这些封建迷信的东西的,但类似的故事听多了,却也实实在在地受了他们的影响。

到顶峰时是凌晨五点四十分,我登上高阁,静待日出东方,除了满头的大汗与偏高的心速,并未有“一览众山小”之意境。此时的太阳还未苏醒,月亮倒独领风骚,在黎明到来之前极尽挽留最后一缕梦幻之光。醒来太累了,让这些为生活奔波的人多睡一会儿,房屋、田野、山林都交由月亮来守护吧,让疲惫多睡一会儿。不多久,晨阳从厚厚的云层中探出半头,开始是通红的,后来是金黄的,再后来尽闪耀着白光,月儿慢慢儿远,慢慢儿淡,在晨曦的包裹下慢慢儿消失。我见过很多初起的太阳,大海之晨阳、高山之晨阳、沙漠之晨阳、雪原之晨阳,他们大多是这样的,慢慢儿红,慢慢儿灿,慢慢儿耀眼,却没再遇见过像这样冰灵少女般的月亮。村庄里断断续续地传来鸡鸣犬吠之声,它们是在提醒我该回去了。习惯性浅眠的我睡了大概一个半小时便被村庄的忙碌给吵醒了。

“回学校去吧,看你心思也不在家里。”我没有回母亲的话。她做了我爱吃的五杂汤,看见我眼圈浮肿、心神疲累的样子,她知道我睡的并不好。

“若实在不想读,去你叔那也行,先历练历练,将来迟早要出去的。”我知道母亲是想让我先尝尝生活的苦,好让我珍惜在校的时光。

当天晚上,我简单收拾两套衣服,带上一本现代诗集,便匆匆忙忙地往邻省奔去了。因为怕受约束,我并没有去小叔家,而是到了二哥(堂哥)那儿落脚。二哥初中没毕业就辍学出去打拼了,为人憨厚老实,重情义,但不大懂得爱惜自己,对未来亦没有算计,导致到现在依旧在原地踏步。家人都说他能干,但就是缺了个女人,所以老管不住钱。而女人,却是二哥命里躲不过的劫。

有一年,二哥谈了个女朋友,听说人长得干净,心地也不错,后来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把所有积蓄都交给女孩保管,不久后她便带着二哥的钱消失了,最后才发现是诈骗。二哥受不住刺激,挥起刀子把自己的小手指给剁了,到医院花了不少钱才又把它重新接上。二哥喜欢钓鱼,家里怕他再做傻事,叮嘱我多陪他玩耍,放松心情。那个暑假,我每天都和他到附近的水库转悠,他在岸上钓鱼,我在水里游泳,鱼钓不着,人倒晒得挺精神。后来,小姑给他介绍了一个女孩,听说姑娘长得不错,嘴甜又勤快,能给他的生意搭把好手,可他却说那姑娘太聪明,生怕自己管不住,硬生生地把人家错过了。小姑说,二哥是挥不去内心的阴影,那件事对他的伤害实在太大。

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此前我到过的最远的地方仅是邻市的城隍镇。凌晨五点半的时候,天色还很暗淡,客车司机把我们叫醒,说车站到了。我看见五六个乘客下了车,以为到目的地了,便也傻不溜啾地跟着下车,却不知道那地方其实是市下辖的一个镇,离市区还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好事不成双,坏事一处来,由于在车上睡不着,听了一晚上的歌,手机恰好在这时用完电,街道两边的铺子要八九点才开门,我只好在附近无聊地瞎逛。虽说人生地不熟的,但我亦不觉得害怕,来之前母亲说二哥在市场里搞海鲜批发,所以我叫了辆摩托,打算去海鲜批发市场附近等候。

“靓仔,听你口音,外地来的吧?”摩托大叔语气很和蔼。

“嗯,是的,来找我二哥,他在市场里做海鲜批发生意,我来见识见识。”由于初次出远门,我对任何人都充满好奇和热情,未起戒备之心。

“哦...搞海鲜批发,好喔...稳的多,但系辛苦喔...我的一个朋友也系做这行的,每日凌晨两三点就要起床忙世界了,日子一久,身体也很容易食唔开。”大叔像自家长辈一样教导我这个涉世未深的毛头小子。

“我先过来瞧瞧,以后不一定做这行。”我并未在意他的话。

“咁子呀,我尼地有一份工作,很轻松的,平时就替人跑跑腿,送送嘢,钱也来得快,你有兴趣试一下咩?”大叔瞥了一眼后视镜,与我的视线怼到了一起,也许是天色的缘故,他的脸是微笑的,但眼神看起来让人慎得慌。

“哦哦,我还在读书,得问过我二哥才行,他就在附近,刚给他打过电话了...”我对他的工作不感兴趣,就怕他一个劲儿地载我不知道要到哪个角落去,曾听小叔说他以前就是这么被拐进传销的,所以我才告诫说二哥在附近。

“咳,靓仔,我同你讲,这年头读书冇咩用,我那上大学的侄子冇系照样在大街上摆摊替人修手机咩?”大叔越说越来劲儿,“你也冇系细佬哥,可自己拿主意,冇用咩嘢事都要请教屋企,像个男子汉一样嘛,稳到钱,街上的那些个小妹妹唔够你泡乜,惊咩嘢?”

“好的,不过得先去我二哥那一趟,他已经到了,一直在给我打电话呢,回头再跟你联系。”他的路线很熟悉,似乎是在附近打转。

“咁子就对咯,这才像男子汉大丈夫,”大叔乐呵呵地对我表示赞赏,“这件事唔要同你二哥讲喔...”

“知道,”我迫不及待地想要下车,“阿叔,批发市场快到了吗?”

“到了到了,就在前面。”鉴于我们的“缘分”,大叔只收了二十元钱,后来才发现,上车点距离下车点不过百十来米,他硬是带我兜了半个小时,若不是许诺回头电话联系他,估计他还要继续带着我瞎转。

来到批发市场时天已经大亮,路上行影稀稀,市场里却忙乎得热火朝天。半头半头的猪肉被卸货工人用铁钩子从货车上拽下来,堆在路中间,然后用推车拉到每个猪肉摊上。我跟着搬运工人进入市场,一个背着孩子的年轻少妇礼貌地问我要不要买点什么,我微笑地摇了摇头;卖鱼的阿姨对我很热情,那被冷水冻红的双手把我扯到她的摊位边上,笑眯眯地说鱼儿刚出水,鲜活,正要拎一条称给我时,我下意识地迅速躲开了;卖蔬菜的老奶奶身材瘦弱、两鬓斑白,看起来已年过古稀,她一边吃早餐一边托了把豌豆芽问我要不要买,我礼貌地摇了摇头。在一个海鲜摊位,一位盘着长发的妇人亮敞嗓子对正在旁边卸货的男人吼道:“你讲你能做咩事?整日就知道肆喝烂赌,一分钱也冇挣过”。那男人身材瘦小,比起妇人还略显羸弱,见女人如此不留面子地数落自己,竟要动起手来,旁人纷纷过去劝止,妇人丢下手中的增氧器具,把脸凑过去,“你打,你打,除了同女人耍横你还会做咩嘢?”说着说着竟下起了泪雨,“喊你运个货,你把我这大半年的汗水都运出去了,你讲要你有咩用?”原来那男人前一晚喝了好多酒,早上拉货的时候还有点晕乎,为了赶半分钟,他闯红灯把一老人给撞了,虽说没啥致命问题,但也磕伤了骨头,老人家属放下狠话,钱若赔不到位就让老人一直在医院住着,想来也确实为那妇人感到悲伤。

批发市场比家乡镇上的菜市场大五倍还不止,环境却没啥两样,嘈杂、昏暗与脏臭,尤其是那股由卤香、腌酸、肉腐、血腥等各种味道混合而成的奇特臭味,直叫人反胃,而这些依靠市场谋生的人早已被这股味道熏化了吧。在母亲的设想下,这就是我未来的生活,我第一次对未来有如此清晰的理解。

从市场出来后,我在小镇逛了两个多小时,小镇的清晨干净、闲雅,也许是周末的原因,小溪两岸晨跑的人并不少,男女老少都有。以前我以为大人们的乐趣与小孩是完全没有交集的,以至于他们总凑不到一块,至少在我家乡是这样,大人们热衷于赌博、吹牛,剩下的就是劳作,而小孩只负责学习、玩小家子游戏,懂事一点的就帮忙做些家务,他们永远不会平等快乐地呆在一块。看见这些晨跑者不分老幼的相互勉励、客气寒暄,竟也觉得新鲜。

到八点多,街上的店铺陆续开门,我找了个营业厅给手机充电,服务员年轻漂亮,待人礼貌,她说话之前总是笑脸先迎,我从未见过笑起来这么干净明亮的服务员,最后她没有收取我的费用。与二哥联系上之后,方才知道,由于我的短暂失联,在过去的两三个小时里,父亲每隔十几分钟就给二哥打电话询问,甚至以为我被坏人拐骗了,母亲更是急出眼泪,也许是父母过去的爱太过于含蓄,以至于获知他们的反应时竟让我大感惊讶。

一个多小时后,二哥骑了辆摩托来接我,他穿着一件长款风衣,带着墨镜,两腮胡须,身材显胖,我竟一时认不出来。晚上,二哥带我去一家“老友饭店”吃饭,说是让我认识几位朋友,若以后干这一行,或多或少也会结交这些人。后来才知道,他们其实是带着“任务”去的。

二哥所在的批发市场最近来了位新的海鲜摊贩,那人不守规矩,竞相压价、扰乱市场,顶得同行连连亏损,生意都没法做下去了。二哥和几位伙计本想待他亏得受不住时,再联合起来一鼓作气把他顶出市场,没想到那人竟能承受那么久,再一打听,原来人家是在海边搞养殖和捕捞的,他的货本就比二哥他们的少了一截中间价,现在还要再砍一截,就是想把二哥他们顶出市场。

“丢嘢,你们讲要怎么搞。”一位叫江哥的男子叼着一支软中华躺在椅子上,男子三十岁出头,身材干瘦,脸色阴狠,耳坠水晶珠子,项挂渡金项链,披风里的衬衫印着一个灰色骷髅头。江哥是在迪厅看场子的,手下管着二三十位坐台小姐,人称“鸡头江”,平时喜欢带着一群小弟给人当打手“赚外快”。

“内只发瘟猪,能狠狠屌他一顿再好不过,”坐在二哥旁边的刘哥怒气冲冲地说道,“怕是人家在所里交了钱。”他跟我们是同乡,听二哥说刘哥为人不太厚道,比较抠门。

“惊咩嘢,我们也有人呐,”江哥鄙视了一眼,“只要你们肯出点嘎子。”

“其实搞他两下唔大要紧,闹到派出所他冇占理,系他冇规矩在先。”柳叔冷静地分析道。

“要是他在外头也有人撑场子呢?。”二哥说,这种事见得多了,要是背后没个黑的,谁敢这么得罪人。

“嘿,新鲜,在这里我还怕佢黑?”江哥笑了笑说,“你们尽快敲定吧,我还有别的事,走先了。”江哥不吃饭就走了,似乎不太高兴。

“哼,这挖江佬(江哥以前在家乡给人挖过江沙),唔系吓唬吓唬咩,也冇叫佢去捅人,”刘哥一脸不满地抱怨道,“都系老里老乡的,好意思叫我们每人拿三千,也太黑了点吧。”

“你去搞定咯,我们把钱分你,嘚没?”柳叔呵笑了一声。

“唔系咁讲...我也系同大家询个意见了嘛...”刘哥低下头,假装无奈地叹气道,“咳,大家都愿意出,我也冇咩嘢好讲嘎...”

后来是阿威和阿常一起请大家吃的饭。阿威是柳叔的妻弟,原是干工程的,攒了点小钱,因为不想与妻儿常年分居,便转来跟柳叔学做生意,刚入行不久就碰上这档子事。阿常是阿威的亲侄儿,虽说跟我一般年纪,但已干了两年工地,看起来比我成熟得多。听说他以前是块读大学的料,可惜家里穷,供不起,加上弟弟妹妹多,作为大哥,他便早早辍学出来打拼。阿常现在与阿威合伙搞批发,其实相当于他叔出钱出力帮衬他,当年要不是他爸,他叔估计现在都娶不上老婆。可为了阿常这事,阿威的老婆没少吵闹,说自家都顾不上还帮别人养儿子,这些都是阿常后来告诉我的,他一直都不受自己的婶婶待见。

由于生意没法做,二哥尽情地带我去体验大城市的多彩生活,不过我又是个没出息的呆子,他喜欢的地方大多是我不喜欢的,大商场的繁华炫目、电子城的热血癫狂、迪吧厅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酒醉灯迷,令我这个“书生”极不适应。二哥的住宿不远处有一条大江,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我就一个人沿着江边散步。入夜时,江两岸的灯带光彩夺目,染得江面熠熠生辉,几艘装饰了霓虹灯的小船风吹不动地静待在江中,听路人说那是用来测量洪峰的。不远处是一架中式复古大桥,桥上的彩色灯笼在风中摇曳,灯笼下常有情侣你侬我侬地悄语连篇。桥下漂着一只只供人们闲乐的小游艇,二十元能玩半小时,再往前走是一条烧烤小巷,走在里间,焦香肆溢、热闹非凡,每次都能遇见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吉他男孩在给桌前的俊男靓女们深情弹唱。小巷的西边是一座列车专用的跨江大桥,白天趁二哥去麻将馆的时候,我常常偷跑到桥边看火车,蹲在桥下听车轮子与铁轨碰撞的声音,竟觉得这是非常刺激的事情,说出来是极丢人的吧。

我在二哥那儿呆了将近一个星期便回去了,并不是因为尝到了生活的苦,而是觉得那里的环境令我很不喜欢,这种生活并不是我想要的。回家的前一天晚上,江哥说事情摆平了,邀请大家去迪吧厅庆祝,其实是变相地叫大家去消费,他可以从中拿提成。以前常听大人们说频繁去酒吧、夜总会等场所的人大多是些不自爱的人,“女不嫁酒吧男、男不娶夜场女”是长辈对我们的忠告。当然,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消遣方式,去迪吧的青年并非都不自爱,不去迪吧的男女并非都自爱,因人而异吧。

我们是六个人一起去的,江哥、刘哥、二哥、阿常和我,还有江哥的妹妹江筱筱。迪吧很大,共有左、中、右三处走台,台下是俊男靓女们蹦迪的场所,入门左拐不远处是拿酒的地方。迪厅内处处燃烧着激情的岁月,迷雾缭绕、霓虹灯闪,电音舞曲、美酒香烟,好一个青春欢乐场。吧台中央的性感女郎如长蛇一般盘在钢管上尽情地张显火辣的身姿,他们说那是钢管舞;左台是一群模样清纯、穿着学生装的女团在翘首弄姿地热舞,对台下的男子频送秋波;右台上演着美女与野兽的剧情,俊男靓女们在音乐串烧的带动下为之癫狂。

江哥带我们走进左侧的包厢,里面有三男两女,他们先起身叫了声“江哥”,然后回到座位上每人吃下一颗灰色药丸,没过多久,他们便精神恍惚、脑袋一甩一甩地走出了包间。江哥打了个电话,两分钟后女招待陆续提来几打灌装啤酒和果盘。江筱筱翘着二郎腿坐在阿常和我的中间,她熟练地点燃香烟,若无其事地抽起来。筱筱相貌颇佳,身材姣好,淡黄色波浪卷散发着清香,两只大铁圈几乎要把耳钉扯下,她年纪虽然与我相仿,但看起来早已无半点少女气息,浓妆艳抹、着装成熟,说她像少妇都不为过。阿常也算混过几年社会的人,见她如此这般,竟也同我一样不大习惯。

江哥趁二哥去上厕所的间隙,向我和阿常扔来两小包面粉似的白色粉末,微笑着说,“诶,老弟,你们要唔要搞两下,”江哥把白色粉末倒在桌面上,均匀地分成四条横线,然后用一张白纸卷成直筒,一下子吸到鼻子里,“很舒服的,所有的烦恼瞬间走完了...”江哥瘫坐在沙发上,眼神渐渐迷离,“唔要钱嘎,感觉舒服再同哥要咯...”后来竟自个儿说起胡话来。

看到江哥如此快活,我对那白色粉末起了好奇之心,这段时间烦恼太多,也想体验体验江哥的那种快乐,遂捡起来跃跃欲试,阿常也觉得好奇,拾起来仔细瞧了一番。刘哥哼了两声,见江哥在旁边便不好说话。

“阿哥,佢地咗系细佬,用唔到尼地嘢...”在她眼里我竟也成了小孩,实在怪尴尬的。筱筱抢过药粉,顺手扔了回去,此时江哥的魂早已飘到九霄云外,谁跟他都搭不上话。我后来才知道,江哥吸的是氯胺酮,俗称K粉。

后面陆续来了几位青年男女,都是二哥他们生意上的朋友,包厢一下子嚷吵起来,筱筱叼着香烟和他们划拳比酒,打得火热,我与阿常不抽烟、不喝酒,又同他们搭不上话,觉得无趣,便一起出到外面散步。

红绿灯前车来人往、喧嚷嘈杂,我们在购物广场西南侧找了处相对安静的角落坐下。每到这个时候家乡已进入梦乡,而校园依旧灯火通明。

“不久就要高考了,你为什么不坚持一下呢?”阿常从兜里掏出一包纸盒,熟练地抽出香烟并点燃,我原先以为阿常是不抽烟的。

“不知道为什么而读书。”我抢过阿常的烟抽了一口,几乎把眼泪呛出来。

“那你一定没尝过生活的苦,否则不会说这句话。”阿常微笑道。

“‘不知道’与‘为什么’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苦,怎么说我没有尝过。”

“迷茫的苦是大家共有的,既然是共有的,这就算不得苦了,大家能承受的你却不能承受,这是一种矫情,除非你能证明这种苦不应该而且确实可以不存在。”阿常的口吻似大人一般,令我不太高兴。

“谬论...呵,既然这样,那你为什么不坚持?”我反驳道,但此话一出便后悔了,因为我的话戳到了阿常的痛处。

“在‘一家人勒紧裤腰带成全我’与‘我勒紧裤腰带成全一家人’之间,我选择了后者,我知道放弃读书将会是一辈子的遗憾,但要一屋子人为我让路,我做不到。”阿常眼圈泛红,口中的烟雾似心中的委屈一般尽吐为快,“其实我又没有什么可遗憾的,至少我还上过几年学,明白读书这回事儿,不至于有瞧不起读书人这种愚蠢的想法。”

“对不起...”我看得出阿常眼里满是遗憾,“‘条条大路通罗马’,读书不一定有出息,不读书不一定没出息。”

“要不,我们来个十年之约,你攻读专业大学,我品尝社会大学,看看十年后我们有多大差距,”阿常自嘲道,“怕是到时候我都不敢跟你这位大人物共饮一桌了,哈哈...”

“这话说的...记得留我一杯喜酒就好...”我微笑着说,“不管以后富贵或是贫穷,只要你给我留了位置,我都会去。”

回归校园后,刚开始我与阿常还经常互通消息、问候闲聊,慢慢的就不大联系了,但还保存着一份淡淡的友谊。上大学期间我向他借过几次钱,那时他已经离开阿威,自己单干,这是后话。

在教室里,我依旧想不明白“为什么而读书”、“要往哪里去”这些问题,依旧是目不转睛地盯着黑板而心思却在别处,依旧写着“她朝我笑了”、“她主动找我聊天了”这些看起来尤其无聊的日记...但此时的我又安分许多,不再有逃离校园的想法。有一次我问她,“你喜欢什么样的男生?”她毫不犹豫地回答,“阳光、干净、乐观,至少看起来是积极向上的...”那是我距她最近的一次,因为我听到了她最真实的想法,但又是我距她最远的一次,是心与心之间的远,为了拉近这种距离,我努力过。

在后来的誓师大会前夕,班上竞选领读者,为了向她展现我的乐观与积极向上,我踊跃参加这次竞选活动,并运用不光彩的手段。当时我的竞争对手并不少,而且各自的支持人数也大体相平,为此,我主动找班上的学习委员。她叫王晓菲,我的初中朋友,平时跟老师互动较多,也深得同学们的信任,我把参加竞选的原因与目的毫不保留地告诉她,也许出于我们的友谊,也许出于我的情谊,晓菲在班主任面前为我争取了机会,直接内定我上台领读。在领讲台上,我清楚地看到她坐在我的前方,为了极尽地表现我的乐观与积极向上,我把嗓子都喊嘶哑了,不知道给她的感觉,是乐观还是绝望,又或许是毫不在意吧。这是我唯一一次将个人置于集体之上,至今没有因此感到羞耻与后悔。

6月5日下午,红霞微醉,花香沁人,天际一片祥和。她站在走廊上,依靠着栏杆,若有所思地盯着紫荆树间的几只鸟儿,我假装不经意地向她打了个问候。她开心地说考试那天她班主任会开车接她去考场,我当场问了那么一句,“你班主任开的什么车呀?”突然她就不作声了,烦躁的空气静默了十几秒,“什么车有那么重要吗?”很快,她走进教室,眼神里充满不屑,也许在她心里,我是瞧不起她班主任的车,给她泼了一瓢冷水吧。曾听说她有晕车的习惯,如果坐小轿车或其他密闭式的车辆去考场,会不会出现晕车的情况而影响考试,但说到底是我多虑了,学校离考场才一两公里远,那一小段距离又怎么会晕车呢。晚上,学校开始清场,教学楼下一片狼藉,全是同学们丢弃的书本与复习资料。曾经令我们如痴如醉又心力交瘁的试卷、书籍及习题册,在班主任下令我们“卷铺盖”的那一刻被撕得粉碎,在经历“自由落体运动”之后,它们彻底自由了,我们身轻如燕,在一片欢呼雀跃中,我们自由了,这是值得纪念的一刻,尽管我们的未来依旧充满了不确定性。

考完试当天晚上,我打算约她出去走走,她说已和闺蜜有约。第二天上午,毕业生在聆听班主任最后一次叮嘱后,拎着大包小包陆陆续续离开校园。我突发奇想的,亦或是酝酿很久的,说到底又不该在这个时候写了一封信交给她,并嘱咐她回家以后再打开信封。大概是她提前看了,在校门口相遇时,她的脸色大不一样了,那种高傲与不屑成了我们最后的告别方式,说来倒也挺戏剧的。

我是6月11日才回的家。8日晚上到同学家聚会,9日晚上在网吧通宵,期间去文昌公园放了一盏孔明灯,灯下挂着我梦中的一个愿望,10日晚上去游戏厅赌博,直到把钱输光,竟三天三夜没有入睡,也算是对高中生活作一次最后的告别吧。“往哪里去”这个问题一直萦绕我心中,也许是太疲惫了,骑着小电驴竟也能睡得着,若不是卡车司机方向盘打得及时,我的生命应该会定格在19岁那一年,我记得司机下车立马踹了我一脚,还骂了一句,“要找死也不像你这么来的”。那天是怎么回到家的倒记不清了,只记得我到家以后便睡了两天两夜,还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一片片鹅毛大的雪花打在松针上,飞鸟轻落,松枝上的积雪哗啦啦地往下刷。小孩们三五成群的在雪地里堆雪人,青年男女成双结对的竞相拍照,不远处的狗子兴奋地朝我打了声招呼,我能听懂他说的话,“嘿,三哥,好久不见,要不要来耍耍。”但见他匍匐在雪面上,眼神中略显孤独,我婉拒道,“不了不了,改天再找你玩,她喜欢雪,我要带她去看雪。”狗子一脸悲伤地把头埋进雪里,我能感应到他在心里骂我,“呸...舔狗...”我骑着自行车飞快地朝她的方向奔去,却又莫名其妙地对雪地里的狗子心生怜悯,回眸注目的那一刻,竟觉得那只狗子仿佛就是我自己。她的影子就在前面不远处,可无论我怎么追赶却始终无法靠近,我奋不顾身全速开进,没注意到前面是一处悬崖。

三更归梦魂回处,风刷叶落雨惊人。梦醒时分最是孤独,免不了思昨虑今。该何去何从呢?昏昏欲睡之际,我竟又跌回了昨日之梦里。

昨日人格(卷二)

最近一次见他是在去年除夕,他在小卖部提了两打灌装啤酒。照面时,我没有立刻认出他,只觉得人很面熟,最后从他的右眼角一处棕灰色胎记,我才反应过来是小志。显然,他变胖了。

我相信小志也没有立马认出我,他的眼神仿佛是死的,没有色彩,没有灵光,看不出悲伤,也看不出喜乐,只有一脸的平静,但这种平静又与平常人的不太一样,因为他的表情里多了一份僵硬。我向他打了声招呼,他很迟疑地打量我一番,并试图给僵硬的表情稍增悦色,勉强作出一个奇怪的笑脸,说他奇怪,是因为你知道他在笑,看起来却不像是在笑,而是一种茫然无措,或是一种隔离人群后与人交流的顿挫感。随后他不带感情地回复了我一声“嗯”,没有寒暄,没有悲喜,甚至连离开都是悄悄的,等我察觉时他已经走远了。那时他还在服刑,由于在狱中表现很好,他被批准回家探亲。我不知道这些年他都经历了什么,但我明白,我们之间那份亲密无间的友谊是不复存在了,尽管我很不想承认。

阿斌曾对我说,其实小志并没有贩毒,只是他太单纯,给人家跑了个腿,送了包东西,没想到竟是白粉(海洛因),被抓以后他又找不到证人,提供不出有价值的线索,最后被判了十来年。而关于阿斌,听母亲说前两年他在一次斗殴中将两人捅成重伤,至今不敢回家,他奶奶不知情,对他是日日想、月月盼,每次我回家她都过来询问,“三三啊...你知道我们家阿斌去哪儿了吗...他怎么总是不着家呀?”我只好按照泉叔(阿斌的父亲)的吩咐,说阿斌在外头忙事业,没有时间回来,每次这样做我内心都很不是滋味。

我们三个曾在青松下玩过桃园结义的游戏,喝白酒、拜把子、立誓言,有过共同的爱好,追过共同的梦想,时光荏苒,岁步轻盈,未想到后来,我们的命运竟如此的不同。

“我,程咏志...”

“我,程文斌...”

“哈哈..我,三三...”看到他俩儿一脸严肃,我禁不住笑出声来,“不是..我,程子佑...”我假装正经地说道。

“我们在此对老头发誓..呃..不..对老天发誓,以后..以后..”小志有点紧张,说着说着竟忘了词。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阿斌接过话来。

“但求同年同月同日玩...”我笑眯眯地说道,“以后,有难同当..”

“有..有..福同享..”小志有点结巴。

“哈哈,有钱一起花..”阿斌语气洪亮,“来,干杯..”喝完酒水后,我们把大瓷碗砸了,还一起向青松磕了三个响头。

那天是周日,正好晌午,天干物燥,烈日当空,连清风都是热的。我们在阿斌家里看电视剧《三国》,正好看到桃园结义这一节。阿斌一时兴起,提议我们也来拜个把子,我与小志觉得新鲜,便随声附和。阿斌去小卖部买了一斤烧酒,那时候农家自酿的米酒一块二一斤,他身上只有两毛钱,我有三毛,小志出了七毛。一斤烧酒连半碗都不到,可我们再没多余的钱了,于是阿斌出了个主意,用可乐瓶将米酒兑清水,这才凑够了三大碗。米酒苦嘴灼心,很是难喝,不过怕被他俩儿笑话,我还是硬着头皮灌完了。

“明天我一定要教训那个死肥佬。”借着酒劲,阿斌怒气冲冲地吼道,此前不久,他曾被老师拧过几下耳根,耳朵疼了好几天。

那时我们正读小学四年级,学校调来一位男老师,他的名字倒记不清了,人看上去三十来岁,身材宽矮,面相猥琐,同学们私下里给他起了个外号--死肥佬。死肥佬好吹牛,而且作风不正,为了提高业绩,期末考试时他竟偷偷给学生们扔答案。在教训男学生的时候,他从来都毫不手软,往往一巴子下去能在背部拍出一个红通通的如来神掌,而对待女学生时,他总是“照顾有加”,常开一些令人听不懂的玩笑,甚至把女学生搂到角落里调戏。小倩是最常被调戏的一个,她生得文静,发育也早,个子高挑,面容清秀,是班上大多数男生的梦中女孩。每次她都很抗拒,我们很厌恶死肥佬的做法,但并不懂得这样做其实等同于犯法,甚至部分同学认为这样很好玩。可是,玩笑是什么,违法又是什么,这种界限有时连大人都含糊。

有一次放学后,食堂阿姨叫我去帮忙摘菜(我们一般都非常乐意帮忙,因为这样做可以获得老师的夸赞),一同摘菜的还有一位老师许君兰和她的学生阿铭。许老师是位教学严谨、认真负责的好老师,其教学成果深得乡邻认可,而阿铭则是大人眼中的好孩子、老师口里的好学生、我们心中的好榜样。记得老师常教导我们做人要诚实、勇敢、乐于助人,为了帮助小倩解除烦恼,我鼓起勇气,向许老师如实控诉了死肥佬的可恶行径。在我为自己的诚实、勇敢与热心助人感到自豪时,许老师的异样眼光令我惶恐不安。大人们的心思总是这样难以捉摸,同他们说话免不了提心吊胆的,因为随时会被告知不懂礼貌或不听话,即使作为孩子的我们并没有犯任何过错。

“你怎么能这样诋毁老师呢?”许老师一脸不满地说道,“可能老师只是想多了解了解你们,跟你们开开玩笑,乱讲这些话,你真不懂事。”

“对啊,传出去了多不好呀,”阿铭附和道,“老师教给我们知识,让我们知道做人的道理,我们应该感恩才是。”

我百口莫辩,敬爱的老师、学习的榜样竟是这般模样,真是令人失望之极!这件事对我的影响非常大,使我在日后的学习生涯中,尤其排斥与老师们的接触,无论他们多么善解人意、品德优良。

“你想怎么教训他?”我也借着酒意壮了胆,“算我一个。”

“我也去。”憨厚的小志竟也要求加入,他一向不敢惹事的。

在山上将死肥佬乱骂一通后我们便昏昏入睡了,等清醒时已经是深夜。模糊记得我们是被抬回去的,中途吐了几次,我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父亲将我臭骂了一顿,母亲告诉我说,我被抬回家时脸色苍白、不省人事,整个人都是瘫软的,幸好被正在放牛的老秦叔发现得早,经过父亲药物催吐和解酒后才缓过来,否则很有可能会引发不可想象的严重后果。

老秦叔的儿子秦可维是小学的老师,曾教过我们数学,由于这层关系,学校方面很快就知道了我们醉酒这件事。第二天清晨,升旗仪式完成后,副校长(我舅舅)按照惯例对学生们进行思想教育,以往多是说些工作安排、安全常识,这次他当着全体师生的面,极其严厉地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批评。他像一只严肃的猫,用犀利的目光盯着站在前排的我们,尽管他没有点我们的名,但我依旧被吓得瑟瑟发抖,像一只老鼠一样,试图用装死来逃过他的审判。

“嘿嘿,听说你们昨天在山上大喊大骂的要教训死肥佬,”二狗向我探来半头,因为老秦叔(二狗的爷爷)“告密”的缘故,我们刻意疏远了他,“不要拿我跟我阿爷扯上关系,我也讨厌死肥佬。”他亦是个不爱学习的角儿,平时没少受到老师们的“照顾”,死肥佬就经常向他叔叔(秦可维)揭他的短。

二狗有个令人非常讨厌的缺点,就是他老管不住自己的嘴巴,在他心里没有秘密可言。学校虽然没有点我们的名,但班上都知道副校长批评的是谁,因为我们的事早就被二狗传开了。为避免走漏风声,我们只能对他守口如瓶,不敢让他知道我们的计划。

下午放学后,我们抄近路去到死肥佬回家的必经之地埋伏起来。那是一片挨着马路的木薯地,枝干茂密、绿叶繁盛,人藏其中根本发现不了,而且小孩子身材较小,动作灵敏,便于穿梭,逃跑起来大人根本追不上。此处地方是阿斌经过多方踩点才选中的,用他的话说,这里最适合打伏击。

在木薯地里,我们用红领巾围住脸庞,将木薯叶结成草帽,颇有几分游击队的模样。激动而焦急地等待了几十分钟后,死肥佬骑着摩托、哼着小曲慢悠悠地进入了我们的伏击圈,阿斌一声令下,我们拿着泥球疯狂地向他扔去。第一波攻击便使他吃了苦头,阿斌力气大,扔的也准,一颗砸中了他的肩膀,一颗砸中了他的脑袋,小志则砸中了他的腿部,而我扔中了他的车头。死肥佬摔了跟头,但见他连车都不要了,双手裹住头匆忙地躲进对面的木薯地里,并破口大骂、警告及威胁,用尽乡村野夫的腌臜言语,毫不顾及自己的身份。没等他歇息片刻,我们又进行了第二波攻击,死肥佬狼狈地躲在凹处,头不敢往外冒,我们看不见,只能往木薯地里乱投。他对我们怒吼几次后,见我们没有收手的意思,竟快速地从我们左前方穿过马路,试图迂回到后面将我们堵住,幸好被小志发现得早。我们披着用木薯叶及茅草编织的蓑衣,讯速地从右侧的山坡溜走了。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们以胜利者的姿态愉快地度过了一晚,本以为这波行动会万无一失、无外人知晓的,正要瞧瞧死肥佬的狼狈样,未曾想,他一进到教室,便怒气冲冲地走到正在上早读课的阿斌和小志面前,狠狠地扇了他们一巴掌,顿时令周围的同学惶恐万分。后来才知道,原来是二狗告的密,那天放学后,他便偷偷跟在我们后面,并在木薯地里目睹了一切,戏剧性的是,我们溜走了他却被死肥佬逮了个正着,在他的威逼下,二狗如实供述了一切。

死肥佬脸部有擦伤,手臂贴了两片创可贴,走路有点微瘸,不稍加注意的话看不出来。挨了打的小志低着头,坐在座位上动也不敢动,像一只在冬天里淋了雨的小狗,微颤着身体。阿斌则立马起身反抗,与死肥佬扭打起来,他身材壮实,力气大,死肥佬难以制服。几个女同学见状便跑去办公室告诉了校长,三个大人合力才把阿斌制服。我们被校长“请办公室,阿斌一脸不屑站在我们中间,向地面吐了一口唾沫,唾沫明显带着血丝小志则畏畏缩缩地站在左边不敢抬头我并不惧怕校长,但害怕舅舅,他那铁面无私的严肃表情令人不敢直视,幸好当时他不在场,或者是没脸在场,否则我又会紧张得语无伦次了。

在严厉地训斥一番后,校长以他那特有的强大气场要求我们写检讨认错,惩罚我们冲洗厕所两个月。我和小志连声答应,阿斌倔着头不肯回复,还作出一副不屑的表情,校长骂他是一块“朽木”,又一巴掌过去这次阿斌哭了,我与他认识以来,这是唯一一次见他流泪,甚至他爸妈离婚也没见他哭过。前天我们还说好的有难同当、有福同享,这么快就“大难临头各自飞”了,说来也是讽刺。我不知道死肥佬为什么没有找我算账,就连校长也没有像训他俩那样严厉地训斥我,似乎就认定他俩是主谋我是被迫从犯一样。不过,在家里我被父亲狠狠地揍了一顿。因为这件事,我被阿斌和小志疏远一段时间,但我们很快又重新和好了二狗是无法原谅的,即使经常主动跑来跟我们玩一直走不进我们的圈子

读五年级的时候,阿斌的父母离婚了,据说是他母亲受不了泉叔长期的家暴,阿斌的脾气就是复制了泉叔的,倔强、要强还暴力,不过有一点比较好,他非常重感情。我记得那天,他母亲带着一个陌生男人来村里,她蹲在村口抱着阿斌痛,连声说对不起,但阿斌面色冷漠甚至有点抗拒,因为他觉得母亲丢下他的,还要带走他疼爱的妹妹,所以很恨她。离开的时候,他妹妹哭的很伤心,说要奶奶一起住,和哥哥一起玩,惹得她奶奶泪流满面,最后还是被抱上了小轿车,消失在众人的叹息中那时候,我家正要把老屋拆掉翻盖新房,晚上我便到阿斌家借宿小志也喜欢跑过来跟我们挤一张床,他的父母一直在外打工,爷爷奶奶根本管不住,所以那年秋冬,我们三个基本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

这期间发生了一件大事。

深秋是收获的季节,田野里的柑橘金灿灿的一片,玉米田、红薯地里暗藏着不少老鼠洞,这时的老鼠是最肥的,也是最值钱的。套老鼠可得花不少功夫,白天要去山麓里寻找老鼠出没的路径,制作诱饵,傍晚时分去下笼,黎明之前还得冒着寒霜把笼子取回来。套老鼠虽然费劲,但二狗对此很感兴趣,只不过每次我们都不让他参与,因为他的嘴巴太不靠谱。几次拒绝之后,他竟心生怨恨,撂下狠话说要我们等着瞧。

那日凌晨,天寒地冻,我们三个披星戴月、兴高采烈地去到下笼的地方,本以为会硕果累累,未曾竟想扑了个空,连笼子都不见了。笼子被人顺走是很平常的事,所以一开始并未觉得有什么异常,但最后,十几个笼子全都不翼而飞,我们面面相觑,很默契地怀疑起二狗。阿斌早已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气冲冲地往村里奔去,我与小志一个劲儿地劝他冷静,说没有证据不要冲动,但阿斌像一头倔驴,只要他认定的事,可不管有没有证据,就是严刑逼供也要打出真相来。不过二狗也很认怂,在村头远远看见阿斌的凶样,竟连逃走的勇气也没有了,我至今都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那些笼子的,不由得对“二狗”这个称呼肃然起敬。

阿斌像一名捕头,押着二狗这个犯人,向他窝藏赃物的地方走去,而我与小志则是围观的群众。二狗带我们去到他家的红薯地,指向一处茂密的草丛,我和小志搜寻一番,却连一个笼子也没找着。阿斌觉得被他耍了,说要揍他,我们也很生气,不再劝阻,二狗百口莫辩,竟大哭起来。此时老秦叔正好在不远处放牛,听到孙子的哭声连忙赶过来,他没问原由便认定我们欺负了二狗,叫喊着要拿鞭子抽我们。阿斌让二狗自己解释,他却诬陷我们逼他去挖他家的红薯,还说如果他不照做的话我们就要抽他。老秦叔为人是出了名的不讲理,向来只有他欺负别人的份儿,见到孙子被如此欺负,他哪肯咽下这口气,加上我们有喝酒、打老师的前科,没等解释他便恨铁不成钢地给我们每人教育了一鞭子。这一鞭彻底把阿斌惹怒,他转过身去,对着二狗猛的一顿乱捶,老秦叔、小志和我也扭打到一起,我们挨了不少鞭子,但二狗也吃了我们不少的拳头,气得老秦叔辱爹骂娘,威胁着要让家里的长辈狠狠教训我们。

那天晚上我们并没有回家,因为我们清楚知道,回去肯定会面临一顿臭骂和鞭笞,这样的事实在是太平常了。我们向来是是非分明的,但所做的事好像从来都证明我们是错的,似乎只有顺从才会被认可,而我们恰恰又是反骨的,因为我们这样的人连老师都打。大人们总喜欢给孩子贴上一种标签,比如某某子很聪明,某某某很勤奋,某某某很懂事我向来是羡慕那些被夸的孩子的,他们似乎生来就被眷顾,不像我们,拼尽全力才换得一眼不那么令人反感的目光,一旦稍有差池,这种目光便不复存在,往往让人痛苦的并不是挨打和批评,而是那窒息的忽视与否定

似乎特别能理解我们的处境,明亮到能清晰辨别对面山头的我们实在太饿了,反正都已是别人眼里的坏孩子,多做一件坏事又如何?秋收的季节是最不缺吃的,本是抓老鼠的我们,反而像老鼠一般,去偷别人家的玉米、红薯、柑橘,这一切都是二狗造成的,我们理所当然地把责任都推给了他。

论野外生存,阿斌绝对是个高手。他用竹枝尖自制了一枚孔明钓,然后拿草藤作线,为了弄鱼饵,他带着火把就敢单枪匹马地去捅蜂窝。这样简单粗暴的工具,竟也能钓来两条大罗非,唯一不足的是,鱼是从别人的鱼塘里钓的。一切准备就绪,开始火。除了火,其他一窍不通,窑、窑以及处理鱼脏都是阿斌和小志在弄。我记得鱼的处理手法新奇,他们将内脏取出后,往鱼里塞橘子皮,外裹几张芋叶,用红薯绑实,最后用湿泥巴覆盖

月亮躲进了厚厚的云层,夜越发的暗,越发的凉,仅剩三两颗残星在若无其事地着。我们尽可能地靠近热土堆取暖,几分钟后,土堆里冒出阵阵香气,一股鱼香加橘酸以及粗粮的特殊味道。阿斌小心翼翼地拨开土层,裹着罗非鱼的湿泥巴被烤得干焦龟裂,外面沾着一层略带腥味的鱼汁。鱼的味道大概是不错的,我们吃得津津有味,又或许是一整天都没有进食的原故。

我问阿斌和小志长大以后想干什么,阿斌说想混黑社会,等混出名头就没人敢随便欺负自己了;小志一心只想赚钱,因为钱,他父母远离家乡,让他成为了留守儿童,父爱母爱的缺失使的性格变得相对怯弱阿斌和小志不止一次说过羡慕我,因为每次犯了错,我身边都会有父母担着,不像他们,惹了祸连家都不敢回。在我的记忆中,我对家的感觉并不是很好,梦想是离家远一点,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远离家庭的想法,但这却是不争的事实。

黎明之前,我们踏着寒晨冷露,在昏昏欲睡与被迫行走之间挣扎,终于赶在初耕的乡民扛着农具出门之前钻进了被窝,等醒来时已是下午四点多。走出房间,三奶奶(阿斌的奶奶,论辈分,我与阿斌同辈,小志比我们小一辈)正坐在天井里剥芋苗丝,不久之后,这些芋苗将被切成小块,用米水和清水淘洗干净,晾干,然后放进无油的大缸中,撒上生盐,再用秸秆将缸口封堵,将缸内的空气挤压出来。经过一两天的腌制,这些青色的芋苗会逐渐变黄、发酸,到那时抓一把出来,淋上少许用花生油、蒜米及酱油调制的蘸料便成为一道乡土美食。

当然,这会儿我们想的断不是美食,而是如何应付老秦叔,毕竟他昨天说的狠话对我们还是产生了不少威慑力。不过,现在看三奶奶的神情,她显然还未知道昨天的事,这令我们更加困惑不安。

“昨晚你们去哪儿了?”三奶奶双鬓斑白,面容和善,见我们无精打采的,便唠叨起来,“跟猴似的,整日都不见人影。”阿斌笑了笑不作回答,直接溜进了厨房,我跟小志也跟了进去,像在自己家一样,不用叫便自个儿拿起大瓷碗盛饭,母亲常常开玩笑说我是三奶奶养大的。

“阿妈,”我们捧着大碗蹲在天井里,阿斌试探性地问道,“昨晚二狗有没有来找我们?”

“你以为二狗跟你一样整日闲着没事干呀,”三奶奶故作生气,“人家这会儿正帮着家里忙活呢,读书读不好,做事也没个正经儿,跟你爸一样不让人省心。”阿斌的爷爷走得早,泉叔也没个稳定的营生,三奶奶本指望阿斌好好读书,将来找份好工作,不求他光宗耀祖,但也不至于像他父亲那样连老婆都留不住,落得村里笑话。不过现在看来,阿斌似乎正在走他父亲的老路。

吃完饭后,我们留下来帮三奶奶处理剩下的芋苗,只要我们稍微表现出些许勤快,她的数落便立马转变成夸赞。久而久之,我们对这些唠叨、贬损甚至是夸赞都习以为常了,此刻我们只关心老秦叔是否会来找茬。后来证明我们的担心是多余的,二狗回到家以后,他怕事情闹大,就把实情告诉了老秦叔,即使再怎么不讲理,这个老家伙也没有脸面上门造访,因为跟小孩子动真格实在是不光彩的事。然而我们的十几个笼子究竟在何处,二狗也很匪夷所思,这个疑问在两天后得到了解答。

那天晚上,姨娘照着习惯每隔几日就来找母亲唠嗑,她无意中说他们村的幺哥不知在哪里捡到一堆鼠笼,还顺带了不少大肉鼠,拿去镇上卖了好多钱。当晚我们仨就拽着二狗去了幺哥家,阿斌对幺哥说卖老鼠的钱我们可以不要,希望他能把笼子还给我们。幺哥比我们大一届,第一次交涉还算讲道理,他说等第二天收笼了就还我们,还说如果收获不错就送我们几只肉鼠作为答谢。

事情常常是这样的,你越往好的方面想,它反而没有那么顺利。第二天,当我们去找幺哥时,他却突然变卦,说笼子是他和阿南一起捡的,阿南并不想还给我们。我们立即去了阿南家,他却说笼子是幺哥卖给他的,想要笼子就得拿钱来赎。我们又返回去找幺哥,但见他眼光闪躲,言辞前后不一,说笼子是他一个人捡的,并没有卖,是阿南想占为己有,还说阿南有个哥哥很霸道,他不敢得罪。于是,我们只好拽着幺哥去和阿南对质,但阿南坚持要我们拿钱去赎。

阿斌怒火中烧,亮开嗓子吼道:“我不管谁捡的,谁又卖给谁,我只知道这些笼子是我们的,要钱你们自己扯去...”我们直接进屋里要把笼子提走,阿南顺起扁担便跑过来砸我们,竟表现出一脸的委屈,阿斌反手给了他一巴掌,他嚎啕大哭,撂下狠话说等他哥回来就叫我们好看。

阿南的哥哥阿杰,比他大三岁,他们的父亲因帮盗车贼贩卖赃物而蹲了监狱,母亲随后改嫁。他们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不受管教,小小年纪便爱赌好喝,还经常顺手左邻右里。阿杰初中没毕业就出来混了,平时在KTV看场子,偶尔兼管,最疯狂的时候竟向中学生集体收保护费,这是后话。阿南被打当天就镇上找他哥告状去了,晚上阿杰带着两个社会青年寻上门来,身着棕灰色皮夹克,搭配蓝色破洞牛仔裤,脚穿色豆豆鞋,最耀眼的是那顶金色的鸡冠头发型,两只钥匙圈简直要把耳垂扯下。他二话不说便对阿斌狠狠地扇了两巴掌,还警告以后在镇上,遇见一次打一次,随后便扬长而去,赶回KTV继续上班,出门时差点撞倒刚从外边回来的三奶奶。她一脸狐疑,连问阿斌事情原由没作回答,满脑子想的尽是如何复仇,把奶奶的劝告全然抛到九霄云外。

阿杰离开后,阿斌立马跑去他家,趁着他爷爷奶奶不在,把正在吃饭的阿南按在地上狠狠地揍了一顿,并揪着他耳朵说,“以后你哥若是打我,我就拿你撒气,反正你哥晚上也不在家”。阿南哪是阿斌的对手,除了撂狠话便是掉眼泪。等二天早上阿南又跑去镇上告状,傍晚时阿斌又阿杰狂打,随后阿南又挨阿斌狠揍,几下来,阿斌越打越倔,阿南越来越怂,最后竟然连告状都不敢了。在以后的许多年里,阿南只要独自阿斌,就像老鼠见了猫,他都会习惯性绕道而行阿斌每次看见阿杰,便一脸轻蔑,似乎很想再干一场,以报当年被打之仇

日子在躲避与蔑视中迎来盛夏的第一声蛙叫六月的雨将天空的烦躁一扫而,夏精灵安静地躲在树林里享受雨滴冲击绿叶欢欣,道路与房屋清去积久的尘土,大地卸下沉重,空气变得鲜活与轻松,农户站在屋檐下舒展紧绷的老脸,露出几分笑容这场雨下得太及时,干旱多时的田野又将生机涌动。可雨并没有要停下的意思,山头的雨水源源不断地汇进池塘,水位越涨越高,焦急的塘主不得不泄水保塘。刚考完小考的我们闲得无聊,正要寻点乐趣,这大雨来得适时。阿斌找来去年我们仨筹钱买的捕鱼工具,准备大干一场。

由于雨水量太大,村里最大的山塘不得不开闸放水,必定顺势逃出不少大鱼。去年下了一场大暴雨,间田野积成一片汪洋,待洪水退去,人们就在田里捡不少大鱼。这次的洪水很快退去了,田间的稻株成片成片的伏倒在地,成群结队的小伙伴沿着田坎搜罗田沟里搁浅的鱼儿,时不时发出喜悦的尖叫声,我清楚地看到二狗站在泥坑里,左手提着一条起码有两斤重的白鲢,一脸神气地瞟了我们几眼。然而这次我们并不打算去田野里同他们争抢,因为阿斌找到了一个上好的地方。他扛着镰刀急匆匆地在前面引路,小志抱着渔网、我提着铁桶紧跟其后,一路上我跟小志并没有问他要去哪里,因为我们相信阿斌找的地方一定是最好的。不久后,阿斌带我们来到山塘下游不远处的隘口,一个引水灌田的地方。那里有两条狭长的水道,中间被混凝土墩隔开,左水道贯通田渠,地势比右水道稍高。闲时,河水经过右水道,灌溉时,把右边的道闸拉下,水便会顺着水道流到田野里。此时山塘还在泄洪,阿斌看了看水势,觉得架网没问题,便就近砍来两根竹竿,我们在他的指导下迅速动作起来。

童年阿斌对于我来说,简直是神一样的存在尽管我们年纪相仿,但他所懂的东西几乎都超出我的范畴,除了在学习上我有那么一丁点不明显的优势。那时候,阿斌的决策永远是正确的,我跟小志从不怀疑。在右水道架好鱼网不到半个小时,我们便捕获了一条三斤左右的草鱼,不久后一条大白鲢,比二狗捉的那条还要大,他又一次失去在我们面前嘚瑟的资本。后面捉到的虽然比不上草鱼和鲢鱼,但也不少大货,光两斤左右的鲤鱼就有五条,大小罗非十几只,还有不少黄辣丁,最后竟连铁桶都装不下了,真是硕果累累,眉开颜笑。隔壁村二狗他姨正收工往回赶,看见那鲜活的鲤鱼,问我们卖不卖,我们正值高兴,就送了她一条鲤鱼,不好意思收钱。

夜色临近,河道逐渐恢复平时的流量。雨后的小路泥淖难走,我们要趁着夕阳的余晖回去。阿斌手持长柄镰刀,大摇大摆走在前面,颇有大哥风范,我跟小志一前一后扛着铁桶,笑得合不拢嘴。我们沿着塘岸小路,激情澎湃地唱着老师教的“我们走在大路上”。突然,前面一个跟我们年纪相仿的女孩被一只怒吼的大黑狗遛着我们奔来,女孩使出浑身力气才使大狗在我们面前刹住脚步,它狂吠不止,一副要将我们撕烂的气势。女孩呵斥一声,大狗稍作谦虚,安分了些。她探头绕过阿斌,瞟了我们的铁桶一眼,随后用警察对小偷的语气要我们交代鱼是从哪里来的。阿斌并未理会她,正要往前走,她却扯了一下大黑狗,大狗的气势一下上来,比之前还吠得更凶。

“我们在灌口下面…”我正要说明时,阿斌抢回道:“哪来的你管不着,反正不是你家的。”说完把镰刀往前一

女孩的气势瞬间软许多,语气也相对柔和“你们的鱼是偷我家的

阿斌趁势说道:“还你家的,这鱼是写了你的名字,还是它长得像你爸呀

女孩有点理屈“反正这就是我家的鱼,我认得…”

我们忍不住笑出声,此时夜色更深,为了赶路,我们不愿与她争执她竟展开双手拦住我们的回路,非要我们把鱼留下才能走。而她展开双手的那一刻,大狗误解了信号,直向我们扑来,我们接连闪躲,摔倒在地,大狗穷追阿斌十米开外仍不放弃,慌乱之中,阿斌挥刀自保,大狗一命呜呼,女孩潸然泪下。

阿斌心生愧疚,但认为我们的过错“是你的狗咬我在先的…”

但见女孩哭喊着爸爸,一副搬救兵的架势,这种情况是有理说不清了,三十六计溜为上计。

那天的晚餐相当丰富,那天的夜晚今生难忘。我清晰记得,母亲做了糖醋鲤鱼、剁椒鱼头、油炸鱼块、杨桃鱼汤和清蒸罗非鱼,我还记得,直到吃饭前,都是笑得合不拢嘴。可是,当我刚坐下要吃饭时,父亲突然怒气冲冲地跑回厨房,一脚把饭桌踹翻,话不说,迎面便给我甩了耳光,我一脸懵逼,还没缓过神来,父亲便嚷着要将我捆在树上鞭笞母亲吓得连忙了过去。

母亲细问,原来那女孩回家告了我的状,正好她爸跟父亲认识,她不认识阿斌,认识我,我并不知道她是如何认得我的。我记得父亲的原话是,女孩说我偷了她们家的鱼,被她发现了便拿刀追砍,还捅死了她的狗。

这是赤裸裸的欲加之罪。母亲并不相信,说要去对质,父亲便骂母亲,说把我惯坏了。母亲要我解释,我吓得都已经忘记哭泣,吞吞吐吐地把当日鱼的过程以及那女孩的争执说了一遍,父亲竟对此表示怀疑甚至训斥我以后不准跟阿斌玩。我们这样的人,连老师都打,连老人都打,谁会信我们呢我们就是天生的坏孩子。我不知道那晚是怎么度过的,只清晰记得那晚的鱼看起来特别好吃,那晚的心脏特别堵,哭也哭不出来,就是堵得难受。

第二天,二狗他姨妈给母亲拿了十块钱,说是买鲤鱼的钱,并把我们捕鱼的事说了出来。母亲听完后便委屈哭了,要拉我去讨说法,要她家道歉,父亲却淡淡一句,“回头我跟人家讲清楚就好,别把关系搞得那么僵在我印象中,只要他的形象得到了维护再大的事都不算事,一旦他的形象受到了侵损,再小的事也是事,反正,他必须要教子有方,这是脸面

事后,阿斌一直想找机会在那女孩脸上补回两巴掌,但被我制止了,我可不想她又瞎告状,最后还会回身上。

九月的一声枪响开启我的中学时光。阿斌、小志和我幸运地进入实验班,二狗原来在普通班,后来通过关系调了进来初中那会儿,镇上的环境与风气相对现在差很多。踏入中学的第二天,有个高二的校霸与其他学校的学生发生矛盾,在校外被社会闲散青年用沙枪袭击了,人没死,肠子却烂了一大截,听闻医疗费要二十多万,各班级组织学生捐款,但响应者不多。

秋天的校园一片祥和,暖阳穿透柔软的晨云,轻轻地斜落在窗前,教室里书声朗朗,绿荫间鸟语虫唱,几缕清风忽过,携来阵阵花香。课上,老师在讲台激情澎湃的演讲,课间,同学在走廊你追我赶的嬉闹;下课铃响,时有同学追逐人潮涌进小卖铺,上课铃响,时有同学裹着匆忙往教室奔赶。

我对树朋的最初印象是在初一的第一节课堂上。班主任是一个幽默且和蔼的女人,她在讲台上给我们规划初中的生活,并对我们寄予厚望。第一天还没有分配座位,机缘巧合,我与树朋成为临时同桌。那天我应该是喉咙发炎,咳嗽得特别厉害,后来,因躲避不及,我不小心将一口痰咳到树朋的衣袖上,很令人恶心。但见树朋若无其事地掏出纸巾,从容地将痰擦去,随后便专心投入到老师的演讲中去了,我深感歉意。晚上,树朋给我递来几包消炎药,他父亲是乡村医生,像感冒发烧这种常见疾病,他一般都是服用家里带去的药品,效果很好。当然,我很快被治愈了,后来,我们顺利地成为好朋友。

大约是一个月后,树朋对我说,有个自称小霸王的初二男生在宿舍收保护费,好多普通班的同学都已上交,个别不交的被打得鼻青脸肿,还嚣张地说之前那个被枪击的校霸就是因为得罪了他们老大才被打的,学生被吓得不敢告诉老师,后面不懂会不会找上我们。校园霸凌以前只是在电视上见到过,这次却是亲身经历。不久,阿南带着几个高年级学生来到宿舍,要我们每个人交十块钱保护费,我们这才知道,所谓的小霸王原来是他。上了初中以后,阿南仗着他哥在镇上结识了一群恶棍青年,这伙人终日无所事事,尽干些偷鸡摸狗、欺软霸弱的事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抢劫学生,甚至吸毒,极大地扰乱当地治安。我们宿舍共有8个人,阿斌、小志和我态度强硬,坚决不妥协,树朋被呵斥几声后心生胆怯,其他四个像是早就准备好了钱一样,阿南一进门便乖乖上交了。

“要不要弄他们?”阿南的一个同伙说。看到阿斌挡在前面,阿南犹豫了,也许是之前的挨揍让他产生阴影,最后只撂下一句狠话,“别让我们在校外碰见你。”连说话的语气都软了许多。这让他的同伙看得云里雾里,以前只要遇到不听话的,他甩手就是一巴掌,这次太不像小霸王的风格了。

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显然,阿南的报应来得有点早。在勒索我们宿舍两天后,学校有人匿名举报阿南。到底是谁举报的没有人知道,不过大家都猜测是阿斌,因为只有他敢对阿南怒视。我听说,阿南先是被教务处主任抓到值班室,用三指粗木棍打趴跪在地上,因为涉及到枪击案,后来被学校送到派出所。不久后,阿南便辍学了,我再也没有见过他。有意思的是,自从在与阿南的对峙中胜出后,阿斌的名气便在同学间传开,加上他为人豪爽,乐于助人,好多同学跑来跟他交朋友,久而久之竟也建立起自己的小帮派。

第一次打架应该是在初一下半学期。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除了请假,寄宿生基本只能呆在校内,宿舍、食堂、教室,三点一线的生活让人厌倦,唯一的乐趣是放学后抽出少许时间去打篮球,对于学习任务紧凑的我们来说,那也是相当奢侈的。学校的运动场不算很大,分布着六个篮球场、两个排球场和若干乒乓球场地,球场被环状跑道包裹,四面是两米多高长着青苔的围墙,围墙上的励志名言清晰可辨,没有茂盛的树木,没有绚丽的鲜花,夜幕降临,周遭散漫着死一般的沉寂,但在夕阳的余晖下,这里是最有活力的地方。

因为最后一节是体育课,我们不用像往常一样费尽心思,在放学前5分钟借口上厕所去球场占位置。阿斌身材高大,对抗能力强,是当仁不让的中锋;小志投球准,在场上特别灵活,尤其喜欢突破,他是队里的核心;二狗跑空位、卡人很给力;而我是凑人数的,因为不太会玩,在人员不够的时候我才上场。相对来说,我更喜欢乒乓球,在这一点上,树朋跟我很相似,他从来不打篮球的。一节课下来,大家累得似虚脱一般,面红耳赤、汗流浃背,衣服都已湿透,遂暂停小憩一会儿,喝瓶水缓口气再战。是时,大约五六个高年级学生结队而来,他们二话不说,直接侵占了我们的场地,还把我们的篮球踢到跑道上。我们当然无法接受他们的这般无视,遂群起去跟他们理论。

“怎么,这球场是你们的呀?不服就比一场,谁不行谁滚。”他们当中的黑大个竖起中指,嚣张地说道。

“该谁滚等会儿再说,”阿斌强忍着怒气,“把我们的球踢到那边去,这是几个意思?”阿斌指向跑道上的篮球,盯着瘦高个说道。

“哟,不好意思,没看着。”瘦高个慢悠悠地去到跑道上,捡起球又慢悠悠地走回来,快到阿斌面前时,瘦高个却突然将球砸到阿斌头上,“哟,不好意思,没看着。”瞬时间,他们猥琐地轰然而笑。

阿斌紧绷着老脸,沉静地把球捡回来,狠狠地砸到瘦高个的脸上,“哟,不好意思,没看着。”瘦高个站立不稳,后退三四步,五六秒后才缓过神来。双方剑拔弩张,高年级学生在个头上占优势,但我们人数多,黑大个不敢轻举妄动,他们也并不都是想打架的,只在旁边添油加醋,而瘦高个被低年级学生羞辱,当然拉不下脸,硬着头皮跟阿斌干起来,结果被阿斌骑在身上当球一样暴揍。期间,瘦高个多次叫喊黑大个他们帮忙,见我们都不惧怕,很有干一架的气势,加上他们不占理,闹大了弄不好会挨处分,故只喊口号助威,眼睁睁地看着队友挨揍,最后竟忍不住偷笑起来,真是一群“铁哥们”。最后,瘦高个服了软,骂骂咧咧地溜走了。经此一战,阿斌名号打响,俘获一群小迷弟。

上初二时,我们变得愈加放肆。因为不思学习,成绩一落千丈,阿斌、小志和我顺利地进入普通班,当然,我们的队伍变得更加壮大。刚下晚自习回到宿舍,我们像往常一样玩起扑克,阿斌的铁杆粉丝张明远突然抽起香烟,叹气道,“操,天天这样,太他妈无聊了。”因为早恋,他被学校通报批评,还差点和班主任干架。潮湿的走廊挂着几乎要发霉的衣服,昏暗的灯光照着几乎要发霉的人,上不完的课,做不完的作业,听不完的训斥,不敢回忆昨日的冷落,不敢想象明天的迷茫,日复一日的囚徒生活,压抑,窒息。“要不去网吧?”已不记得是谁先提议去网吧的,显然,大家都很赞成这个提议。

天空中的繁星像一只只点缀着微弱荧光的火虫,与守望在窗边的不眠人惺惺相伴,田野里的萤火虫却像倒挂人间的星星,指引着在黑夜里行走的路人。我们一行六人,沿着“前辈们开拓的路径,越过“柏林墙”,来到昏暗的老街,走进热闹的网吧。

网管是个比我们稍大的女孩,显然她是葬爱家族的一员,深红透紫的杀马特无时不在提醒旁人,她是一个别样的女子,纹在右臂的“如果爱,请深爱”火星文,是行走的座右铭,似乎在告诫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网吧里男生偏多,几乎都在玩穿越火线、英雄联盟等网游,阿斌他们到网吧也是为了玩游戏。也有专门来追漫的,《火影忍者》、《海贼王》深受同学喜欢,但一个星期只更新一集,很令人懊恼。还有个别人躲在隐蔽的角落,身无旁骛地沉浸于日本小电影的刺激之中,阿斌他们玩游戏玩得疲乏时,就喜欢找小电影来提神,尤其爱看苍老师,鸡血打足后便又继续回到虚拟世界里拼杀。女生则偏爱QQ飞车、QQ时装秀,或者韩剧,她们当中好些人是跟随男朋友来的。我不会玩游戏,也不喜欢追剧,动漫还可以,但又觉得更新太慢,追几集便放弃了。很多时候,我只是帮朋友登陆QQ,累积在线时间,进而升级,偶尔也听听情歌,欢子、六哲、郑源等网络歌手很流行,在校园里几乎是三足鼎立,但他们的歌听多了容易让人顾影自怜。无聊时,我喜欢收集军事视频来看,鹰击长空的战机、翱翔浩海的舰船、千里奔袭的火炮能激燃心中的焰火,一直有个从军梦,奈何视力偏低兵检未过。

刚开始逃学到网吧只是出于从众心理,因为一个人在宿舍太冷清寂寥,然而在网吧待久了,发现自己更加没趣。明远见我每次都是自己一个人玩,为了不让队友落单,便提议去游戏厅玩赌博机,那是个大家都能参与的项目。我从小就爱赌博,读四年级时曾与阿斌合伙在村里做庄,后来被旁人告发,清晰记得父亲握着三指粗的木棍满屋子找我,幸好在母亲的通风报信下溜之大吉,不然真要被他打残。当明远说要去玩赌博机时,我当仁不让地第一个响应。

游戏厅藏在深巷里,前后有大铁门紧锁,前门安排专人看守,发现有警察来查时便快速将人从后门转移。这家游戏厅不算小,各型机子共计五十多台,相比以前的赌马机、苹果机,这里的奔驰宝马、金鲨银鲨、打鱼机显然好玩得多。大厅内很昏暗,嘈杂,因为不通风,空气中的烟味经过肺部进行无限循环。游戏厅老板是个中年男人,他平时不爱说话,阴狠的眼神让人不敢靠近,脸上的刀疤似乎在告诉旁人他以前是道上混的,没有人敢在这里撒野。来这里玩的大多是学生,当然也有不少无业青年,甚至已经工作或者结婚的也大有人沉迷其中。

各种赌博机中,我最偏爱金鲨银鲨,而且好押边门,即燕子和兔子,因为倍数最低,中奖的概率反而最高。根据规则设置,金鲨银鲨每局彩金满押为8000分,分值是一块钱四十分,我常常将这8000分均押到燕子和兔子中,小志总调侃我这种赌法叫傻子玩法,即输大钱挣小钱。他们不知道,当多数人押大三门的时候,大奖十有八九会出在边门,这个玩法曾让我一夜赢下一千两百多元。然而,赌博机终究是计算程序,人是算不过机器的,庄家永远不会输。最惨的时候,我一夜输走两千多元,把生活费、压岁钱以及平时省吃俭用剩下的钱全赔了进去,那个学期,我已忘记是吃了多少顿咸菜就白米饭才把债还清的。

赌博机有着不可描述的魔力,输了想赢回来,赢了想赢更多,以至最后血本无归,这损失的可不仅仅是金钱上的,还有精神上的,它能激发人的贪念,消磨人的意志。沾染上以后,我每天都沉浸在计算与幻想中,无心学习,无心交友,碰到熟人开口便是借钱,似乎认定只要再好好玩一把,输掉的钱就一定能赢回来,想不到越陷越深,无法自拔,直至后来被父亲发现,经过棍棒教育后,我的生活费直接削减一半。多年以后,当我再次穿越老街时,这里的游戏厅及网吧,均已在时代的淘汰声中销声匿迹。

学校大规模整治逃学现象是在初二下半学期。那时,有个初三学生逃课去游戏厅赌博时,被打群架的社会青年误砍了,最后没抢救过来。伤心欲绝的家属堵到学校,谩骂班主任没有履行好监督责任,要求学校进行赔偿。从那以后,学校向政府提议,将周围的网吧及游戏厅全部关停,接着,镇上的网吧全部实行身份证登记制度,开始限制未成年人进入。

“靠,网吧都不让进了,”明远闷了一口啤酒,边吃红薯边吐槽道,“读这书还有什么意思,辍学吧。”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们好不容易探索出一条新的逃学之路,网吧老板却害怕被查,不让我们通宵,无聊之际,明远提议我们去他老家窑红薯。他老家就在学校附近,不超过两公里,由于亲人常年在外做生意,没时间管他,所以让他在学校寄宿。他以前是在县里读书的,寄宿在他父亲的朋友家里,因为不喜欢被管束,故以辍学为要挟,硬是把自己弄回到镇上。由于家境不错,他每个月的生活费至少在我们的五倍以上,经常说的一句口头禅是,“老子啥都缺,就是不缺钱”,因此被盗好几次,即使他知道盗窃者是谁,但他从来不告发,也不私底下计较,而依旧张扬显摆。网吧限制未成年人,游戏厅也查得严,他是有钱没处花,突然觉得人生毫无意义。“我早就不想读了,”阿斌刮开热土,挖出一苞焦香的甜玉米,“看着课本就心烦。”

我挖出一颗槟榔红薯递给身边若有所思的小志,此刻的我应该是最快乐的,坐在空旷的田野中央,抿上一口小酒,安安静静地享受着寂寥而又清远的月夜,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体验。月亮躲进云层,残星越发暗淡,我们生起篝火,为田野燃起一片光芒,即使在这漆黑的夜里,它显得如此的迷渺。阿斌拾起一根燃着焰火的枯木,朝着学校的方向扔去,一声呐喊,四面回音旋转悠长。明远也拾起一根柴火,朝着学校扔去,小志及另外几个伙伴紧跟其后。

“你们以后想干什么?”明远突然问道,这个问题我曾问过阿斌和小志,他们的回答依旧如故,阿斌一心想做老大,小志一心想当老板。“明远,你呢?”我反问道。

“我啊?哈哈…”明远似笑非笑地回道,“我要睡好多好多女人,像王晓菲那样的...”大家轰然而笑。自从被学校通报批评后,晓菲和他划清了界限,以前两人爱黏在一起腻腻歪歪,现在她总是刻意躲着他,生怕别人嘲笑她思想不纯洁。而明远似丢了魂一般,整天如行尸走肉,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他想靠近她,又怕打扰她,彷徨纠结,用他的话说,在学校简直是度日如年。

“说说你的呗,以后想干嘛?”明远撇了我一眼。那时候,我常常幻想过这样一个场景,未来的某一天,我会踏上一个没有方向的旅途,找个无人问津的地方,为自己立一块无名之碑,碑的前面是花海,后边是草原。“他想去遥远的地方,去流浪…”阿斌帮我回答。“我也想,哈哈,”明远打趣道,“以后我们一起当海盗去。”

夜更深,鸡起鸣,转眼已是凌晨五点。土堆里还有不少红薯和玉米没吃完,我们正要打包带回去,一个外号叫“三少”的同伴,突然站起来,莫名其妙地往土堆里屙了一泡尿,奸笑道,“带回去多费劲,搞不好还会被人发现我们偷溜出来,就放这,等明日不知哪个大仙来尝尝爷爷的这壶茶,哈哈哈...”

大家强忍着怒火,劝他不要太过分,“即使不带回去,也用不着干这么缺德的事呀...”他却若无其事地回道,“偷都偷了,还装什么文明…”

没等他屙完,阿斌突然一脚飞去,把他踹趴在地上,谩骂道,“一条狗都比你强。”尿液渗到三少的裤子上,弄得一身骚,他立即起身并抡起泥球,哭喊着要弄死阿斌,但被众人强行拦下,显然,我们有意偏袒阿斌。见被众人排斥,三少无地自容,骂骂咧咧地独自离开了,并撂下狠话,让我们等着瞧。回到校园不久,三少便向教务处举报我们离校违纪的事情。

那天是周五,学校通告栏里有三则启示。一则为警示教育:XX中学高二学生黄XX于上周一晚借病假离校,期间跟随社会青年刘XX去酒吧玩耍,次日凌晨三点,黄XX被刘XX及其朋友柳XX迷奸,希望各位同学增强安全意识,引以为戒;一则为通报批评:初二六班张明远、程文斌、程咏志、程子佑等八名同学于本周三晚越墙离校一夜未归,并至张家村偷盗村民庄稼,严重违反校规,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给予上述同学记大过处分,以儆效尤;一则为通报表扬:初二三班韦秋同学于本周四下午在初中教学楼一层走廊拾到人民币若干元,请失主带上有效证件,尽快到值班室认领,韦秋同学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广大师生学习。“拾金不昧”是我对“韦秋”二字的最初印象,但其实,在此之前我已多次见过其本人,只是那时候还不知道她的名字。

第一次见她是在超市收银台,她排在我前面,当服务员习惯性地把货品装进袋子时,她摇头婉拒了,随后匆忙地将货物裹进怀里,当我到储物柜拿背包时,她正从包包里取出一个褶皱的塑料袋,将散落的货物有条不紊地装进去,那时候超市的塑料袋定价是一到两毛钱一个,我不确定她是为了省这两毛钱还是为了环保。第二次见她是在菜市场,她挨在我身边,我清晰记得,那会儿周围还有很多摊位,他们的蔬菜既新鲜又实惠,她却选择了最次的那家,摊主是个沧桑的老人,能明显看出他的愁容与木讷,以及深陷人群的不知所措,他的蔬菜很不美观,茎叶明显瘪软,虽然价格偏低,但基本无人问津,我觉得是个明眼人都不会去买,也不相信她是为了便宜而选择那个摊位,因为一斤才相差那么几毛钱。第三次见她是在校门口,每天清晨,有两户人家会准时到校门口卖包子,我对比过两家包子的口味,很明显,年轻夫妇做的包子更好吃,口感柔软,馅料充足,生意也更好,另一家是一对老年夫妇,男人腿瘸,女人佝偻,他们的包子很难吃,掉渣、馅少,但她每次都选择买老年夫妇的包子,即使两家包子的价格一样。每次相遇,她总是来得匆匆,去也匆匆,我很想了解她,却一直找不到机会。

树朋也是在初二三班,跟韦秋还算熟悉,通过他,我了解到这个拾金不昧的女孩爱看杂志,尤其喜欢《意林》,遂定了两本最新的《意林》。在树朋的牵引下,我以失主的身份,当面把杂志送给她以示感谢,令我意外而欣喜的是,韦秋竟然是那个来去匆匆的她。显然,她很喜欢那两本杂志,但又矜持地不好意思接受,最后在树朋的劝说下,她以借阅的名义收下了。

从那以后,为进一步了解她,我立志要进入实验班,遂逐渐淡出原来的小帮派,跟树朋越走越近。树朋坐在韦秋后面,她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尤其是英语,我一有空就去他们班找树朋讨论英语方面的问题,而树朋偏偏在这方面很蹩脚,只能寻求韦秋来解围,一来二去,我们渐渐熟悉了起来。她的性格很温和,我喜欢看她说话的样子,甜丝丝的语气流出嘴角,能抚平心中所遭受的冷落,她的话里有诗歌、有远方。她的眼睛很好看,她也许不知道,她的眼睛有如秋水之清澈,水里有蓝天、有白云,清风徐来,她的秀发也是美的,有如秋柳之轻盈。她从来不写诗,但她爱读诗,而且她对诗歌常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清晰记得,我染上写诗的起因是源自她对诗歌的喜爱。

韦秋是“彩桥”文学社成员,每周都会抽出一个晚自习的时间参加文学社举办的活动,为了靠近她,我向文学社提交加入申请。但加入文学社有条件限制,申请者必须给社团写一篇文章或者一首诗,作品要有足够的文学素养,否则申请便会被驳回。毫无文艺细胞的我求助于树朋,未曾想他写出来的东西亦是令人不忍直视。实在没有办法,我抱着无所谓的心态,照着李煜的《相见欢》修修改改,瞎凑了一首“仿真词”递交上去,竟奇迹般地获了奖。此后,我跟她的关系更近一步,从朋友的朋友升级为朋友。

那时候,我对靠近她有非一般的执着。她的日常轨迹几乎是固定的,每天早上六点半到食堂,七点到教室,为了在食堂能与她碰个面,在去教室路上与她打声招呼,我甚至更改了自己的作息时间。在以前,六点半这个点我还沉浸在梦中,现在却要在六点准时起床,舍友几乎以为我要发疯,扑克不玩,打球不去,连网吧也要戒掉,真真是个疯子。她喜欢晚饭后到运动场小跑两圈,我便把自己包装成爱运动的样子,为的是每天在球场陪她溜达小会儿,期间常遇见明远他们打篮球,缺人时便叫我去凑数,不过都被我婉拒了,几次下来,与他们的关系渐渐疏远,很快变成圈外人。这在我的意料之外,其实也在情理之中。

命里出现的人好像是上天刻意安排的,无论是来者或是过客,每个人在冥冥之中似乎也都做好了各自的选择。经过一个学期的挣扎与努力,初二期末时,我的成绩排名从年级三百名以外闯入三十名以内,至此,我彻底淡出原来的圈子。初三重新分班,我成功地走进她的班级,与二狗成为同桌。

真心把二狗当朋友是从初三开始的。在学习中,二狗一直遵循着形式上的勤奋、实质上的偷懒,他在老师的眼里表现很好,成绩却总是上不去,我不止一次提醒过他,但他经常身陷恍惚而不自知。

那天晚饭后,我在运动场没遇着韦秋,便早早地回到教室,此时教室里只有我与二狗,他盯着一道数学题老半天也没见提笔,我便断定他又走神了,遂在耳边叫了声“二狗”以示提醒,他总是那样神情恍惚。

“三儿,以后能不能别叫我二狗,我有名字,我叫秦若枫。”二狗回道。

“习惯了,那么较真干嘛,再说了我们也只是私下这样叫你,又不当着外人的面,你不也一直叫我小名嘛。”我微笑道。

“这不一样,反正以后别这样叫就是了,我讨厌这个称呼。”二狗很严肃。

“好好好,不叫就不叫,你开心就好,”我继续说,“二狗…额…不…若枫,你以后想干嘛?”临近毕业,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

“无所谓,只要能离开这里。”若枫很坚决。

秦家在我们村是外来户,他爷爷曾做过村支书,为了让子女更好地融入村里,他爷爷逼着他爸放弃了自己心爱的女人,娶了他妈,程家的一个女儿,以为这样就可以不用受排挤。未曾想,程姓在我们那是个大家族,内部分好几个支系,而且相互之间并不团结,所以其他支系的程姓照样不买秦家的账。更有甚者,他外公借着他爷爷的“官位”,在村里大搞私相授受,结果是,他外公家尝尽了甜头,恶果却全让他家扛下,而他妈更是个偏袒娘家的泼妇。秦家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赔了夫人又折兵,他爸经常为结婚这事怨恨他爷爷。

“我也想离开这里,”我叹气道,“这个小地方让人窒息。”

“不一样的…”若枫回忆道,小时候他很羡慕我,那会儿我只要把手臂一挥,就会有很多小伙伴跟着一起玩耍,因为我们大多是同一个家族的,容易玩到一起,更不用担心受外人欺负。而他这个外姓人,除了少数几个老表,基本没人愿意跟他玩,加上他爷爷以前当支书的时候得罪了不少人,他在村里更不受待见。若枫继续说,“你还记得吗?五年级时,有一次竞选班长,班主任有意让我担任,但阿斌很讨厌我,于是带头反对,刚开始大家都还在观望,而你一站起来,班上的同学几乎都反对我当班长。那次真的让我很难受,我一直觉得自己很失败,为什么大家都喜欢跟你玩,却很讨厌我,时间一久我就觉得很自卑。”

我为过去排斥若枫的行为而感到惭愧,并向他解释小时候我们为什么那么挤兑他。若枫也知道,他自身是有原因的,醉酒及死肥佬的事就不提了,偷老鼠笼他确实无法反驳,因不被接纳而产生报复心理,害我们平白无故地挨了他爷爷的打,还让阿斌受阿杰欺负,阿斌当然要针对他。不过都已经是过去式,敞开心扉之后,我们之间逐渐消除了内心的芥蒂。

如果每个人都能敞开胸怀,也许这个世界就不会存在那么多误会。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些误会注定无法抹去。明远初三没读完便被家人转学到外省,他的心里一直惦记着晓菲,但直到他离开,她也不愿和他多说一句话。他们之前说好的要做回朋友,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她彻底跟他断绝关系。

在明远生日前几天,晓菲主动去找他,当着同学的面询问他生日的具体日期,并说作为朋友,她有礼物要送给他。在同学眼里,这是件令人羡慕的事情,可明远却作出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让她在尴尬中静默了许久,直到转身离开也没有回复她。“既然你无视我的存在,那我比你更无视你”,晓菲从此暗下决心,不再跟他有任何交集。这件事是阿斌和小志告诉我的,当时他们就在旁边,晓菲的热情被明远泼了一瓢冷水,他确实太飘了,明明心里一直喜欢人家,却又故意把人家推开,爱情真让人捉摸不透。为了这事,我专门去找过明远,他解释道,之所以不作回应,是因为他吃醋了。他清楚记得,他的生日只告诉过她,不曾让别人知道,她现在却跑来询问,说明她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这让他很受伤,别说是生日,她爱吃的零食、喜欢的颜色,她中意的星座、未来的梦想,等等,他都记得一清二楚,她却连他的生日都没记住,顿时觉得自己在她心中没有存在感,内心的不平衡让他冲昏了头脑,才做出那种蠢事。他转校前曾试图找她解释清楚,但那时已经无法挽救,被铅笔写过的白纸,橡皮是无法完全擦干净的,被无视的滋味真的很不好受,我深深地体会过这种感觉。曾遇到过一个朋友,他在去学校的路上弄丢了生活费,当我上前询问时,却遭遇他的冷漠,我是真心想帮助他度过难关的,未曾想他话也不回便直接向别的同学借钱去了,还在QQ空间暗指我是个虚伪的人,也许我们存在误会吧,亦或是我的沟通方式不对。

初三的生活单调而充实,韦秋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中考。她退出文学社,专心复习,她梦想考上大学,走出这个小地方,任何人都不能扰乱她的计划,而中考是这个计划中的重要一步,相对来说,考上一个好高中更容易实现她的梦想。而我的目标也只有一个,无限地靠近她。她退出文学社后,我继续留在那里便毫无意义,故也随之退出。为了靠近她,我只能硬逼自己学习,在学习中寻找共同话题。换在以前,她的成绩绝对是我不敢奢求的,她一直名列前茅,而我却是实打实的学渣。经过一年的穷追猛赶,我的排名竟能与她不分伯仲,不是她在我前面,就是我在她前面,实现了靠近她的初衷,这是我预料不到的,更让阿斌他们不敢相信。这是一条辛酸路,在无数个自我怀疑和自我勉励的日子里,一个学渣的蜕变,注定要承受更多学渣的冷嘲与热讽。当他们在校园江湖里攻城略地时,我只能孤独地徘徊于热闹的边缘,在原来的圈子与新的圈子之间彷徨不止,出不去,进不来。初三上半学期,阿斌、小志和明远在校园通告栏上被批评了七八次,期末前一个星期,他们在宿舍喝酒闹事,并将一个高一男生群殴,最终被学校处罚居家教育,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明远。而我与阿斌及小志的关系,就像两条平行线,直到中考结束,我们在校园里再也没有交集。

中考成绩出来后,韦秋、树朋和我都过了重点中学录取分数线,阿斌和小志未过升学线,最后通过亲戚的关系得以留在母校继续读高中,若枫选择了职高,后来当兵去了。母校的综合教育水平在当地并不是最好的,中考前,老师曾组织我们填报志愿,多数成绩优秀的同学选择了县城第一中学作为第一志愿,因为那是全县最好的学校,而学校领导希望我们留在母校就读,并对成绩优异的同学进行轮番劝说,在学校许诺的优厚条件下,部分同学的意志被瓦解,但多数同学依旧选择县一中。见此状况,校领导甚至请来从县一中转到我们学校就读的学长上台演讲,对县一中进行贬低、污蔑,似乎是在拯救误入歧途的我们。多年以后,当我在街上遇见那个曾在讲台上意气风发的学长,高考落榜、生活不如意的他,不知对当年的批判行为有何感想。

我无意诋毁我的母校,她曾给我的生命留下许多美好的回忆,在成长的过程中,她是不可忽略的一环。然而,教育本来是平等的,每个学生都应该享有同等教育的机会,但各个学校为了升学率而使出的花招实在是有违教育本意。我天真地以为,母校组织的那次填报志愿即代表了我们最终的填报结果,未曾想到那只是母校对我们的择校意向进行的一次调研,最终结果还需要自己去招生办或者在网上进行报名。由于信息不通,我们错过了填报时间,等我们反应过来时,心仪的学校早已完成了招生工作。后来,树鹏通过家里的关系把他弄进了县一中,而韦秋则遗憾地选择了县里较次的一所中学。家里本来已经托好关系,我可以凭成绩就读市区第一中学,那是全市最好的高中,不过我却擅自做主,选择了韦秋就读的学校。

那天,我骑自行车载着她行驶在学校后边的田野公路上,田间稻株抽着花穗,泛着阵阵清香,微风拂来,我的白色衬衫打在她的脸上,她微扯我的衫尾轻声说道:“你开慢点...”我不顾地一脸痞笑,故意加快了速度,差点将她的粉红色拖鞋甩掉。

“秋,你以后最想去哪里?”我问道。

“北京,你呢?”她的声音总是那么悦耳。

“不知道,”我半开玩笑,“嘿,要不...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哈哈,这样真的好吗...”她似乎没有听懂我的话,“子佑,你觉得我以后适合做什么呢?我总感觉你比我自己还了解我。”

“适合做你自己...”我回道。

“家人希望我当老师,好多人都觉得我的性格适合当老师,”她继续说道,“可是我自己又不知道想干什么、能干什么...”

“先问问自己喜欢什么...”其实她的困惑同样困惑着我。

“雪,我喜欢雪...”她第一时间想到的是白色浪漫。

“那就去北方...去北方看雪...”

 

梦里寻梦(卷三)

夜幕降临,我喜欢独坐窗边,侧目南天,倾耳蛙鸣,轻享一份宁静,淡思过往流年。在寂寥弥漫的夏晚,我开始执笔回忆这部分时光的时候,已经毕业年了。我如今的生活,其实早在踏入大学校门的那一刻就埋下了伏笔。

上大学之前,我和父亲在选专业方面有过分歧,他希望我学医,或者读师范,在他眼里,医生和老师是最稳定的职业,平平淡淡的日子并没有什么不好。然而,那时的我一心想远走他乡,试图陌生的地域来冲淡熟悉的记忆,开始新的旅程。所以,专业与学校的好坏并不是我考虑的首要因素。

我曾信誓旦旦地以为流转的时光会消磨岁月的痕迹,却没想到如此低估了自己,选定大学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我的矛盾与偏执。我前面说过的,她喜欢雪,而我要去的地方,每年都会下雪,有时候我连自己都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在远离,还是在反向靠近。

不知是否受这份执念影响的缘故,大学并未使我的生活有本质上的改变,我依旧在彷徨的边缘徘徊不止。大概生活中最有意思的地方,便是图书馆里的知识海洋,只有沉浸在文字的幻想中,我才能与现实的痛苦暂时隔离当然,现实的生活倒也不全是痛苦的,大学的第一个惊喜在我进入校园的第一个月后悄无声息地来到身边我常常跟K说,大学生活给我最大的快乐有两个,一个是北的秋,一个是北的雪。我追雪而来,却偶遇了秋。

她来了,静悄悄的,就像郁达夫所说的那样,“特别的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秋风携来秋色,秋色渲染江中,交错辉映,相辅相成,秋风之凉,秋叶之炫,秋水之寒,这视觉之唯美、体感之真实是在故乡的秋里没有感受过的。倒也不是说故乡的秋毫无韵彩,不过是我更钟爱这稍带郁味的秋色罢了。

那日应该是国庆的最后一天,也是秋色最熟的一天,我追随郁达夫的步伐,来到城南小河一览北国之秋。小河南段是河滩公园,这里的秋意最浓。垂柳沿岸排布,细长而柔弱的柳条如蜻蜓点水,清风微拂,秋波渐远,红叶旋落,随波逐流。公园中央是一片被白杨与黄栌占领的树林,站在里间,金灿灿的叶子渲染了整个天空,那是秋天最得意的一笔。穿过树林可以看见河中有一块被乱石堆积而成的沙洲,沙洲上长满了银杏与红枫,此时的枫叶最红,与岸上的杨柳相得益彰,由远及近,层层叠叠,恰紫嫣红。

因为人多嘈杂,我刻意绕开了观景台,在河滩末端寻了处安静的亭子欲小憩一会儿。一群小鸭子在河中尽情的嬉戏,忘我的追逐,稍不留神,这群小可爱竟都扎进水里不见了踪影。循着鸭子在河面留下的水纹,我的视线移到了岸边,突然走进了一个似曾相识的女子,不过这个念头很快被我打碎了,她不可能出现在这里,一个在南,一个在北,纵使夜里倾尽愁思,北国里也断然不会出现南方的影子。

这是个别样的女子,一举一动都带着秋的韵味,她静静地站在河边,阳光洒在她的脸上,留下枫叶的影子。也许是被这美丽的秋色感染,她突然拿出手机自拍,恰好瞧见我正在窥她,倒也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反而径直地向我走来,我心虚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这短暂的茫然很快过去了,原来她是要我帮忙拍照,自拍无法将整个人融进秋里,她要的是那种被秋天包裹的样子。在她的指导下,我在河桥上为她拍下了红枫,在树林里为她拍下了秋黄,后来,我突发奇想的,让她在河边向着阳光小跑,我紧跟在后面,记录了她在夕阳下追秋的每个瞬间,她像是秋的女儿,每个动作都融进了秋的怀里。需要强调的是,她的名字也充满了秋的诗意,我清晰记得,当我第二次遇见她时,首先记起的是她那诗意的名字。因为是在秋天认识的,这里暂且把她叫做“秋”吧。她对我拍的照片很满意,作为回赠,她也想为我拍下这秋景,不过,那时候的我并不喜欢拍照,唯美的东西更应该感悟于心灵、寄存于脑海,这样才能将这份美好融进灵魂,成为生命割舍不掉的一部分。也许是希望找个人帮忙拍照,后来,每到秋意最浓的时候,她都邀请我去采秋,而在冬雪最美的时候,我也会邀请她去踏雪。在我的大学印象里,几乎找寻不到异性的影子,如果这算约会的话,暂且归为不在计划范围内的美丽吧,北国的秋是极美的,北国的雪也是极美的。

那天晚上,意犹未尽的我写下了一首诗:

那是一条蓝色的河流

你在那边,我在这边

河里流淌的是记忆

你不肯过来,我无法过去

清风吹起了久藏的勇气

我拾起月亮的信纸

折成一架小小的飞机

穿越河流,划过星际

却怎么也飞不到,你的怀里

第二天,我在“时光杂货店”买了幅手绘的秋景,并请作者把我的诗刻上去,用最好的画框裱装,然后寄往千里之外的南国。我至今不能确定她收到我的诗时是开心还是厌恶,或是面无表情,但我清楚记得,大二的时候,我不得不停止这种自以为浪漫的行为,因为南国那边,她的朋友传来一个令我既难过又欣慰的消息,她已经找到属于她的幸福。阿K曾不止一次劝我,“是时候放下了,她不适合你”,可是,适合与不适合之间的界限连他自己都含糊不清。

那天中午,我坐在图书馆里沉浸于朱光潜的《诗论》之中,很突然的,阿K给我打来电话,说到机场了,要来学校看看我。除了特殊情况,我与阿K之间的联系基本是通过书信的方式,很少有打电话或者发短信的,这是一种默契。他一定是遭遇了某种困难,不然他断不会贸然造访的。我赶紧放下手中的书本,匆忙赶去机场迎接。

那段时间,我常常在新诗与旧诗之间挣扎。对于个人偏好来说,显然我是倾向于新诗的,但从技巧上入笔,在旧诗方面我更得心应手。因为古体诗词,如词曲、五言、七律等,一般都有成熟的句式与音律,照着句式填词,稍微注意音韵,好歹能凑首像样的诗来,要是能前后对仗,再加点意境进来,在大多数人面前倒也能蒙混过关。经过专家的剖析与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古体诗词也算不得高深莫测的领域了。要知道,现代人所接触到的诗的门槛很低,所谓雅俗共赏、各有所好,尤其是在新诗方面,它没有固定的样式,让创作环境变得相对宽松,却也使质量的鉴定变得相对困难。

新诗在中国已艰难走过百来年的历程,辉煌过,也消沉过,相对古诗几千年的沉淀,她还是一个咿呀学语的幼儿,可就是这样一个咿呀学语的幼儿,常常被一些人拿来否定那个哺育了他们几千年的垂垂老者。倒不是说这个新兴幼儿不可爱,但一味的否定传统、追求自由、模仿外文诗,毫不顾及华文语境里原有的音韵与趣味,我担心她最后会不会走进死胡同。我一贯的想法是,诗可以没有固定章法,但它的基本要素是不应该脱离音乐的(这里的音乐是指语言的节奏感,而非指可以弹唱的音乐)。诗是音韵与意境的结合,而且,诗是不可翻译的,外文诗要站在外文的角度去欣赏,中文诗要站在中文的角度去欣赏,这样才不会破坏原有的音韵与意境。然而,在追求诗歌自由化的过程中,诗的音乐性与意境感似乎在逐渐被淡化,更有甚者,用中文将外文诗翻译过来,再以中文的角度去解读,不懂外文的人自然领略不到其中的音韵与意味,就好比“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翻译成英文或者法文,该如何欣赏呢?不明者把译文当作新诗,这更大大背离了译诗的初衷。大多数情况下,我更倾向于外文诗歌的理论,而不是诗歌本身。我正打算将这些想法以书信的方式告诉阿K,想不到他自己过来了。

相比第一次见面,此时的阿K看起来年轻多了,着装简洁,面容清秀,眼神更显成熟,唯一不变的是气质里的那股忧郁。阿K的悲观情绪已从以前的厌世发展到现在的轻生,若不找个窗口释放,他真的会扛不住。

他嫂子终究还是因为他大哥的一成不变而选择离开,这成为他与兄长决裂的导火索,家里因为他大哥的威胁而断了他的经济来源。经济上的窘迫可以通过勤工俭学来化解,作为勤工俭学协会主席的他,有足够能力挣来每个月的生活费,无非是辛苦一点。情感上的失落却是他无法平衡的,与他两情相悦的表妹在家人的劝说下,最终妥协而选择嫁人。这是一个怎样的家庭,男孩厌恶读书却逼着他去读书,女孩渴望读书却被纠缠着嫁人,难道仅因她是捡养的就要被剥夺放眼世界的权利?阿K越说越愤愤不平,他曾拯救过她,带她远走高飞,可是他自己还在笼子里,他们能飞到哪里去?一纸罪状告到学校便让他们无处躲藏,她也断然不会让自己耽误他的前程。可是选择妥协,这是善良,是懦弱,还是愚蠢,或是所谓的孝顺?然而这一切已成定局,他如何能左右得了。

晚上,阿K说想喝酒,我便带他去老街的音乐酒吧。那是一座清吧,文艺青年的乐园,来这里的人并不是为了喝酒,而是安享一份祥和。我一有空就喜欢去那里静坐,每次都会点同一首轻音乐--《夜的钢琴曲》第五曲,然后来一杯用菠萝味与青柠味调和的冰镇果啤。弹钢琴的女孩叫薇薇,比我小一届,出落得清新脱俗,她是老板的女儿兼驻唱,一直梦想成为职业音乐人。有一次,薇薇暗示我点其他的歌,比如《天空之城》,或者班得瑞系列的,这首《夜的钢琴曲》并不是她最擅长的。不过我就是那样固执的人,以至于有一次我点歌时她故意没接我的话,弄得我在众人面前很是尴尬。

我原本想带阿K去认识薇薇,曾听过她弹唱自己创作的歌,歌词写的相当不错,我觉得他们应该会有共同语言。不过那次很意外,我们刚进门就听到了《梦中的婚礼》,还是踩着点播放的,阿K的心情瞬间崩塌了。后来,我带他去了KTV。在酒精的刺激下,经过一整晚的怒吼,尽管我的耳朵很抗拒,甚至连服务员都不愿多待一秒,但好歹让阿K的情绪释放了许多。第二天,我们去了城郊镇门关。在古代,北城是一座军事重镇,而镇门关是北城最重要的门户,历来都派有重兵把守。登上瞭望台,历史的沧桑感油然而生,辽阔无边的荒漠,残垣断壁的土墙,凌寒萧瑟的西风,时不时奏起战时的号角,雄浑醇厚,不由让人想起古代戍边将士的壮阔与艰辛。初见这苍然之景时,我深受感染,写了一首《将军》:

秋风徐徐
夜望残垣断壁
月裳引眸痴
铜剑甲沾血迹

功名万里
半百沙场亦古稀

冤债不计
斟酒独醉是愁思
一抹情意夜深人静时

入异乡梦里


目送雁经无数次

今夕待何夕
南江燕来孤舟寂寂

信言随水东去
夜夜孤赏琉璃

青丝白发君不至

琴萧独奏音绕故里


狼烟四起飞鸽告急

固守山河身几去

恩怨情仇留风里

魂牵梦引,孤窗拾忆

恨是半世等君离

殇独饮阴阳聚

“古代这里出过一位将军,他从军前曾与同乡的一位姑娘约定终身,后来战事突起,刚成年的他被迫奔赴沙场。五年后,因战功卓越官至千户,欲返乡迎娶心上人,不料她早已嫁为人妻。千户问,‘为何不等我’;女子答,‘战事征途,遥遥无期,身为女子,命不由己’;千户说,‘我曾捎信给你,为何不告之,我们可寻一处无故人之地’;女子答,‘官长是有功之人,怎敢累您做有罪之事’。后战事又起,千户再踏征程,血洒沙场,终成边疆大将,扬名万里。在他的坚守下,女子也免于战祸,幸福安康。”我试图引导阿K祝福过去,展望未来。

“纵使我再不甘心,也左右不了她的命运,”阿K遗憾道,“我只恨无能的自己,眼睁睁地看着她掉下去,怎么拽也拽不上来。”

“不要责怪自己,你争取过,可以问心无愧,”我怕他再胡思乱想,“她跟你一起努力过,证明她至少是爱你的。至于她的选择,她也许有她的顾虑,无论如何,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默默地祝福她。”

“我明白她心里的想法,然而我一点办法也没有,我帮不了她,所以她才选择妥协,”阿K泪如雨下,“她能怎么办,那个养育她二十年的不幸家庭,她抛不下,这个道德包袱对她来说太重了。”

她跟随阿K来到城市,在大学附近找了份工作。双方家长觉得他们的关系让家族蒙羞,坚决反对他们在一起,但两人的态度非常坚决,而且他们事实上并没有血缘关系。后来,她父母甚至闹到学校,状告阿K拐诱、软禁妇女,使他在学校受到极大的影响。学校也不想事情闹大,积极出面调解,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她离开他的城市,他承诺不会背着家人联系她,而她父母也不再纠缠着让她嫁人。他们本以为可以熬到毕业,然后远走高飞,不料她的家庭却发生变故,她父亲出了车祸,而且责任在己方,二三十万的医疗费让她那个原本就难以为继的家更是雪上加霜。原先介绍给她的那个男孩为人很真诚,愿意帮助她们度过难关。这一次,她犹豫了,这个家虽然贫穷,但也赋予她温暖,从小到大,她得到的关爱并不比弟弟的少。如今,家里的顶梁柱倒了,弟弟刚上初中,母亲又常年抱病,她能怎么办。经过一个月的思索,她妥协了,这一次并没有母亲的纠缠,那个月,她整整瘦了二十斤。

听闻爱情,十有九悲;听闻奋斗,八九是泪。然而,纵使生活充满悲伤与泪水,我们依旧对爱情无限向往,对奋斗前赴后继,尽管这条路长满孤独与彷徨。“K...”正要进入机场的阿K突然被我叫住,“我们成立诗社吧,我需要你的帮助。”他对我的坚定很惊讶,我的性格向来是犹豫不决的。“好...”阿K带着遗憾和憧憬飞上了蓝天。

关于诗社的名字,我跟阿K讨论过很多次,最后定名为“向阳”,其实开始时我们打算采用“流年”的,后面想想还是“向阳”较为好些。那年,各种类型的公众号很流行,我花了三百块钱注册了一个,我们打算以公众号的方式展示作品,不过这种方式对于我们来说实在陌生。于是,阿K邀请同院系的一个学妹,她名叫顾小宇,笔名“拾光忆人”,我们喜欢叫她“小鱼”。作为勤工俭学协会干事,她在协会里是阿K的得力助手,同时兼任系里的新媒体副主任职位,负责文章的编辑和推广,她还是校园文学社社员,有着不错的文学功底和运营经验,我们很放心把公众号交给她管理。通过小鱼的关系,阿K又邀请文学社里的几位朋友,我们的社员一下子扩充到七个。

大学期间,网络小说很流行,诗歌是被严重边缘化的,身边基本没有人谈诗。当然,这其中有大环境的原因,也有诗歌自身的原因。那几年,网络上出现许多所谓的诗人,我不得不承认,这其中有一部人是很有才华的,但可能是为了引起注意,他们的作品多少带着些哗众取宠的味道,再加上一部分冒牌货的推波助澜,新诗低俗化、口水化的倾向明显增加,这让原本就处于边缘状态的诗歌更不受欢迎了。刚开始,我们的诗歌基本是在诗社内部孤芳自赏,几乎无人问津。为了增加流量,我们向各大平台、社群进行推送,结果依旧收效甚微。后来,小鱼提出一个建议,花钱买流量,她说这是很多网络媒体惯用的伎俩,热度起来了,自然会有人来光顾。经过我们的一致协商,认为这种方式虽然可以把热度炒起来,但跟所谓的哗众取宠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而且这也并不是我们成立诗社的目的,没有优秀作品的支撑,所谓的热度只会是昙花一现,踏踏实实地提升写作水平,写出好作品才是硬道理。

日子在专研与忙碌中迎来冬天的第一场雪。如果把北国的秋比作一位端庄艳丽的王妃,那么北国的雪更像是一位清纯可爱的公主。我并不是第一个见证这场雪的人。凌晨五点多,我从昏睡中醒来,习惯性地看了下手机,空间里已经陆陆续续在发布下雪的视频。鉴于去年的教训,天一亮,学校便会组织人员进行清雪,我赶紧穿上羽绒服,漫步在校园里,独享这份来自冬天的告白。

我来到运动场,那是校园最开阔的地方,去年就是来的迟了,本想打雪仗的我们只看到一坨坨夹杂着灰色泥土的雪堆,令人扫兴。此时的雪面并没有驻足的痕迹,显然我是第一个来这里的。这场雪下的有点大,积雪已有二十公分厚,依然没有要停下的意思,鹅毛似的雪花迎面而来,打在羽绒上,我伸出被冻得通红的手,试图拈一片来尝尝,雪花触手便化成水滴,不甘心的我又挥动双手抓了几片,每次都是入手即化,却引来空气窜进衣袖,冷得直哆嗦。强迫症令我不服气地捧起地面的雪咬了一口,算是强吻这个冬的女儿吧,我还觉得不过瘾,轻轻地躺在雪面上,欲零距离的感受她的温度,不过这是有代价的,后面的感冒与发烧让我痛苦了好几天,果然是强扭的瓜不甜。

多么可爱的雪儿呀,干净与明亮,文静又简洁,在这里留下脚印甚至让人有种犯罪感,他们怎么忍心将她清理掉呢!天渐渐亮了,整个校园沉浸于这片白色浪漫之中,学生沿着原有路径行走,未舍得在小径以外的地方留下脚印,生怕糟蹋了这份上天的恩赐,而那清雪的保安多少显得有些违和。芳苑里,鸟儿轻落,松枝上的积雪哗啦而下,打在哈士奇的头上,狗子对着松树吼叫几声,见鸟群没有要停下的意思,竟委屈得在雪地里不停地挖刨,真是一只傻狗。

“有空吗?”我拨通了秋的电话。

“有呀。”电话那边回的很爽快。

“今天的雪很美,去外面走走呗。”其实,那天我的课是满排的,但是北国的雪实在令人陶醉,对于南方的孩子来说,遇见一次不容易。

我们来到河滩公园,第一次见面的地方。雪花将一切遍刷了个白,覆盖了山川,遮掩了河床,装点了树木,修饰了民房,这是个冰灵的世界,烦忧在这一刻冻结。所有一切动的都应该在这里停止,他们只需要静静地凝望。在远处,天地交汇的地方,你分不清到底是云海散落在人间,还是雪原飘浮在天宫。

“为什么不选文科?”秋很喜欢我曾给她写的一首诗,“你文笔挺好的。”

“我只是纯粹地喜欢文学,”我回道,“当我需要靠它吃饭的时候,这种喜欢就变得不纯粹了,我不想变成那样。”

“我觉得你不应该有这样的想法,”秋很果断,“比如我喜欢画画,就选择学美术,把它当做一生的追求,我渴望拥有它,会想尽办法让自己在这方面变得专业,不然何以配得上喜欢呢?”

“这样对待喜欢的事物挺好的,我也支持这么做。但是,何为专业,何为业余,这个谁说得清呢?”我继续回道,“殿堂里有小丑,马路边也有大师,并不是说只有在殿堂里才能算拥有。”

“可是,在艺术方面,我仍旧觉得只有进入过殿堂才能算是真正的拥有。”秋依旧坚持自己的观点,我也不好同她继续辩论,我不想让争论耽误了这美好的时刻,约她出来的目的是为了欣赏美景,而不是在争论中盖住她的风头。

“不知道为什么,同你散步的时候,好像有一种放松的感觉,”我试图缓和气氛,转移话题,“而且,这北国的美,总要找个人分享的,不是吗?”

“那你为什么要找我分享?”她好像在寻求什么答案。

“踏上这片土地,是为追雪而来,却意外地遇见这里的秋,我是喜欢雪的,却也为这里的秋而心动。”她好像明白我的意思,可我好像不太明白自己。

雪又下起来了,点落在石头上,看起来软绵绵的,竟也生出几分暖意。她的头发被雪花打润,显得有些凌乱,我将她额前的刘海轻轻地拨向两边,那双水灵灵的眼眸看起来更加明媚。

“想把我唱给你听,趁现在年少如画,花儿尽情地开吧,装点你的岁月我的枝桠...”她小心翼翼地行走在石头间,微展着双手以保持平衡。清风吹拂着羽绒,她的鼻子被冻得粉红,她的歌声很柔美,她的眼睛会说话,在她身上,我看到了秋的美丽,也看到了雪的清新。是啊,那场雪下得那么完美,我应该把自己的内心唱出来的,但是话到了嘴边又咽回去了,我就是这样犹豫的人。

相比秋色,河滩公园的雪给予我另外的感觉,久久不能平静,辗转反侧的夜晚,我写下了一首《遇雪》:

雪儿来了,悄悄的

梦也来了,轻轻的

披着白绒羽衣的女孩

伸出小手,雪落在指尖上

融化了,冰凉凉的

存泪的眼睛

陶醉而忧郁地凝望

 

一片片零落的黄叶

一道道柔软的白波  

陷在雪印里的

是南国迁来的思

候鸟有没有告诉你

我守在北国的严寒里

 

我也似的存着泪离开

像她那样的

陶醉而忧郁

夹着雪花的寒风

更有劲儿地

似要吹尽这残缺的枫叶

我也似的存着泪离开

不像她那样的

轻轻地留下彷徨

 

远了,纤细的影子

在长长的小道上

白茫茫的尽头

熟悉的背影

似在梦里见过的

你忧郁而彷徨

时光飞逝,大学一晃便进入第四个春秋。那年除夕显得不太平静。我像往常一样,在爷爷的指导下,将所有春节联贴好,也像往常一样,这些春联让我晕头转向,左右不分,横竖不对,还把春条随意分配,“五谷丰登”贴到厕所,“六畜兴旺”贴到卧室,牛头不对马嘴,爷爷一顿臭骂。转了一大圈子,终于忙完了,正要高高兴兴地吃个团圆饭。突然,老屋那边传来吵架的声音,再细听起来,是泉叔的辱骂声,这动静听起来好不平常。我赶紧放下筷子,往阿斌家走去。不久前,大约七八个社会青年开着摩托齐聚村头,他们二话不说,直接奔向泉叔家,房间被砸了个稀巴烂,泉叔还挨了一重拳。换做年轻时,泉叔即使单枪匹马也会与他们开干到底,不过他终究是老了,还要护着三奶奶,眼巴巴地看着人家把屋子给砸了。那伙人走的时候还撂下狠话,说别让他们见到阿斌,否则就会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那段时间,阿斌在外不知道犯了什么事,经常被人家三天两头的找上门来气得泉叔常对别人说没有阿斌这个儿子

情况,母亲叫三奶奶和泉叔到我家吃年夜饭。打我有印象起,泉叔便是一个脾气极其暴躁的人,左邻右舍也没有敢得罪他的,这是我头一次见他被欺负,竟为此产生英雄迟暮的感觉。

饭桌上,泉叔细数阿斌这些年的作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还时不时对我一番夸赞,说我前途无量,弄得我很不自在这些年,阿斌确实给家里带来不少麻烦,但他如今这个样子,泉叔是要承担很大一部分责任的。在我的童年记忆中,阿斌是属于最聪明的那一类,可是从小没有得到正确引导,最后走上这条路,是我预料不到也不愿看到的。

上高中的时候小志和阿斌在同一个学校,我在另一个学校,后来的联系渐渐少了,只有在节假日偶尔聚聚,凑到一起的时间并不多。阿斌在初中就经常打架,由于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他的处罚无非是记过、检讨,最严重的也只是居家教育,没法将他开除。上高中以后,他没有收敛脾性,反而变得更加变本加厉。高二时阿斌谈了个对象,女孩是隔壁班的班花曾听小志说,班花同时跟另外两个男生保持着暧昧关系,传出过不少绯闻,最离谱的是,有个低一届的学弟,竟在宿舍吹嘘带她去,还把过程描述得极其详细,当然这件事是不是真的最后不得而知。我只知道,阿斌找到这个学弟,在宿舍把他打到下跪求饶,进医院躺了半个月。阿斌因此被记大过,惩罚居家教育一个月,班花向他提出分手,并骂他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蠢货,也许是因为名声臭了而恼羞成怒吧。后来,她因花边新闻多,学期未读完便转校了,恰巧转到我就读的那个高中,我应该认识她,但又不太确认,因为她改了名字

记过,留校察看,居家教育,这些处罚对阿斌来说简直是家常便饭。他回校一个月后,未过察看期就又严重违反学校的纪律,最终被开除了。那天周末,他像往常一样去网吧玩游戏,他妹妹突然找上门来,说隔壁班的一个学渣老是纠集一群混混趁她放学后调戏她,让她很害怕,有一次扯掉她的衣服,还好被路过的大人撞见。因为是在校外,老师们管不了,母亲和继父对她也不太上心,所以她不懂怎么办。那时候她正读初一,人长得清甜可爱,但因父母长期忙于生意,缺少关爱的她显得有些自卑去年我还在村里见过她,应该是回来探望三奶奶的,听说读了大学,要不是叫了我一声“三”,我真认不出来是她。阿斌是最疼爱这个妹妹的,获知妹妹受这样的欺负,他哪能坐得住。当天,阿斌便偷偷混进初中,找到学渣的班级,把人家的右手了三根手指,他记得妹妹说那人是用右手扯她衣服的。后来,阿斌被抓派出所,那会儿他已经十八岁,学渣的家长说要让他坐牢,最后不知为何又同意私了了。

阿斌离开校园后,他母亲觉得愧疚,想进行弥补,毕竟这么多年来都没管过他,于是让他跟着自己学做生意。不过阿斌是散漫惯的,哪受得住这精打细算的生活,跟母亲大吵一架后,不久便消失了。当家人打听到他时,他已经和别人合伙开起了麻将馆,走上泉叔的老路。不过,他的麻将馆因为聚众赌博,数额巨大,在第二年便被派出所查封,自己也被关了几个月。他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自然没有固定的收入。大二的时候,阿斌向我借过两千块钱,当时他女朋友怀孕了,去医院做流产急需用钱,那笔钱是我向阿常借的,后来还是他女朋友主动拿钱来还我,我知道她赚钱很辛苦,所以没有收,当是给他们结婚的礼钱了,即使他们没有举办过婚礼

往年除夕,年夜饭我们三个都会相约小聚,那次是头回凑不齐人,此后也总是缺他少我,没再聚齐过。行走在乡野间,我与小志聊起童年。

儿时的年味已悄然逝去美丽的烟花,热闹的村落,那时家里虽穷,但有新衣服穿,有红包收,有鞭炮玩,对于小孩来说,相当满足。除夕那天,我们会买来几袋超大号麻雷子,然后去炸山塘为我“复仇”,甚是刺激。初一凌晨,我们会到田野里采青,冒着严寒,踏着霜露,摘一棵芹菜,或是绿葱,意寓着勤奋、聪明,常有“坏小孩”不明就里,以为摘的越多就越勤奋或聪明,于是抡起蛇皮袋,惹得悍妇年初一就开始骂村,破了过年不能说脏话的规矩

小志也是在高二离开校园我们三个中,他是最有经济头脑的。高一时,他发现学校小卖铺的商品比外面的贵很多,他便利用这个,在宿舍偷偷地成立了“小卖”,既便宜又省事,免得同学在宿舍与小卖铺之间来回折腾。后来,他慢慢地将“小卖”扩大到班上,级上,等学校出面干涉的时候,他已经赚够一个学年的学费和生活费那时候,小志班上的一个女同学谈恋爱,他们的高中在这一块的管束似乎不是很严。后来,女孩因为家庭的缘故辍学去广东打工了,一个月后,小志因思念而无心学习,在老师及家人的极力反对下,最终没能阻挡他那颗追求爱情的心,也辍学跑她的城市打工去了。但这份爱情并未坚持下来,女孩安于现状,小志却一直有创业之心,在第三个年头,小志瞒着女友把钱拿去创业不仅亏空本钱,还欠十几万。信任没了,女孩最终失望地结束了这段感情。

“最近在做什么工作?”我看着吞云吐雾的小志,他以前是不抽烟的,现在看起来憔悴许多,“听说你欠了不少债。”

“呵...东奔西走,送外卖、代驾、打零工,一门心思还债...”小志仰望着星空,无奈地叹气道,“做微商遇到传销,只拉人头不出实货;搞放贷遇到无赖,出借平台不是甩锅就是装死;好不容易凑钱弄了辆二手车,想跑个滴滴,操,狗日的竟是一辆泡水车...活得不如狗,操...”

“生活不会一直暗淡无光的,”我拾起瓦片抛向池塘,瓦片在平静的水面中央冲开一道裂痕,漂了十来下才沉没,“总会过去的。”

“你快毕业了吧?”小志也捡起几块瓦片狠狠地甩了出去,他漂瓦片的技术是我见过最好的,“以后有什么打算?”

“还有一年,”我也不知道毕业以后能干嘛,此刻一个流浪的念头出现在我的脑海,“你知道318川藏线吗?听说这条路会使人的灵魂得到净化。”

“是吗?”小志半开玩笑道,“等还完债了,我也去走走。”

我常常在想,如果阿斌和小志没有提前离开校园,他们后来的境遇是不是会好一些,至少不像现在这样。那晚的烟花特别美丽,我应阿K和小鱼的邀请,即兴写了一首《跨年》:

                    烟花开夜庆岁除,东风临,炫天舞,烂漫亭楼瓦屋                    静待钟声迎春响,青丝卷,仰檐处,残星饰缀云浮

孩提采青沾寒露,晨曦归,笑如初,童声参差爆竹

醉室欣颜共此时,筷子起,酒杯入,欢散人间共苦

年年月月朝朝暮,分喜,分怒,春风过野扶苏。

不光是阿斌、小志,很多以前的朋友也逐渐淡了联系,久而久之关系就渐渐疏远起来。当然,也会有那么两个,即使不联系也不会变得陌生。那年春天,桃花艳,树知道我最爱桃花的,于是约了我去森林公园赏桃,那是我们高中经常去的地方。

说,前几天他在县医院实习,遇见高中那个经令他痴狂的女孩她挺着个大肚子,应该是在排队做B超,身边没有亲人陪同。来她应该是嫁了人的,但似乎并不是很幸福。一个人的生活状态是可以从脸上窥探一二的,树看到她的憔悴与黯然,一张被岁月削去青春的面孔,彰显着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愁容,她才芳龄二十,却沧桑得像个怨妇。她应该是认出树的,两人对视三四秒,未经言语便默契转移了视线。

我问树心里什么滋味,他倒也说不出个一二,一句“挺意外的”便轻略带过了。是啊,生活本是这样的,身在局中时,总感觉这是生的全部,喜欢纠着某一点不放,既苦了自己又扰了他人当我们走出局外时,反过头来窥探自己当时的行为,豁然开朗,这又是另一种体会了。不过,人的一生究竟要进入多少局,又跳出多少局,才能做到通透而不彷徨呢?

“你还喜欢她吗?”树问。

“喜欢…”我轻叹道,“又能怎样…”

你是不是还在为那件事而自责,所以一直没有原谅自己?”我们曾经有过一次郊游,一些意外的因素让她有了糟糕的体验,而我又没能做出补救措施,所以内心很自责。

见我没有回话,树朋继续说,“我觉得,喜欢就去找人家,光躲背后思念,她又感受不到上大学后便谈了女朋友,而我还在逃避过去,那么久了,不累吗?

“也不是吧,”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喜欢与不喜欢的界限是什么,大学里也遇到过心动的女孩,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常常会想起她,“也许时间慢慢把她冲淡…”

“忘掉旧事物的最好办法就是接纳新事物,”树朋语气很果断,“有时候执念并不都是值得的。”

“有时候,我有种感觉,我好像喜欢她,但好像又不是她,”我又矛盾起来了,“更多的时候,我执念于心里想象的那个她。”树似乎被绕晕了,我继续说道,“也许我喜欢的是一个抽象的完美的存在,而不是一个具象的实实在在的人。我常常会把这个完美的抽象附着到一个相对接近的具象的人上面,但抽象毕竟不是具象,这可能是我逃避的原因,因为一旦接近,完美就破灭了。”

一阵清风拂袖而过,携来少女的谈笑声,桃林下起花雨,落在石阶上,将地面染成粉红,两位穿着汉服的妙龄女子,打着油纸伞,在林间相依而行,青雨迷茫,花香四溢,竟有几分仙子下凡的韵味。

“你觉得那两个女孩算是你的抽象还是具象?”树打趣道。

“没接近时算是完美的仙使,接近后便是俗世的女子吧。”我回答。

“呵,我是该夸你有想象力,还是说你爱意淫…”树挖苦道,“我们都活于俗世,现实一点吧,小伙子,人无完人,何况你自己也做不到完美。”

在完美的世界里沉溺太久,可能会在现实的生活中找不到方向吧,但是,溺死在完美的世界里不能算一种幸福吗?那天的桃花美,晚上躺在床上,意犹未尽的我下了一首桃花

《蝶恋花》(三月桃)

清涧通幽香满绕。芬艳妖娆,何处佳人笑?亭外花残红染道,清风更落枝头少。
春到三月春正好。春上桃林,春把桃花绕。若盼春光别处去,庸人自是庸人扰。

我像往常一样尽久地拖了几天才开始踏上归校的旅程。记得大二时,我们系来了一个严厉的老师,我因迟到一个星期,她直接告知我这科挂定了,连考试都不用参加。不过我倒是无所谓的,大不了补考时再突击一下,总会过的,30个学分我才挂一半,留级是不会的了。那个学期,她的课我就只上一节,这反而给了我更多的时间去图书馆。

那天是树朋送我到东站的,他又问了一遍几天前的问题,“你还喜欢她吗?”“喜欢…”我重复以前的回答,“可又能怎样…”车站内熙熙攘攘,站在检票口外的树朋向我挥手道别,微红的云彩为这离别添加了几分温情。顺着人流走去,我的心中带着些许怅然,找到自个儿卧铺时已是17:33。五分钟后,直达快车似刚睡醒一般抖动身子,懒懒地向前滑动,警鸣拉得老长老长。天空慢慢暗了下来,火车渐行渐远,离开了站道,通过了河桥,驶出了城区,车子慢慢加速,直到熟悉的城市模糊到无法辨别。

泰戈尔说过:沉默是一种美德,但在喜欢的人面前沉默,那就是懦弱。面对她,我并没有沉默,但我知道,我是懦弱的。过去三年,我所乘坐的列车都会经过北站,而北站到她的学校只有不到一个小时的车程,却从来没有去打扰她。可是,但凡我能收到一丝善意,又何至于远走他乡。我承认,在她面前我是不自信的,这是我的弱点,在其他人面前,我可以侃侃而谈,但在喜欢的人面前,我多少是有些自卑的,至于为什么会这样,我找不出原因,也许是完美主义在作祟吧,因为觉得自己不够完美而自卑。

“…北站快要到了,需要下车的旅客,请带上您的行李,等候下车…”播音员的提示打断了思绪,下意识地往窗外看去,北站到了,此时是21:40,晚点十二分钟,列车在此停候三十分钟。树朋说,只要我去找她,不管成与不成,所有费用由他来承担。很庆幸生命中能拥有这样的朋友,辜负了他的一番好意,我很抱歉。

尊敬的旅客,您乘坐的由南宁开往石家庄站的Z—2—8—6次列车就要发车了,请您尽快上车…”车轮撞击铁轨的巨大声响盖过了车站的夜嚣,摇晃的车身缓缓步入正轨,低沉的警鸣被厚厚的烟雨包裹,车站被甩在后头,在一片灰蒙中散发着微弱的光芒。

在车上觉得无趣,我随手点开QQ空间,看到阿常订婚的消息,这才记起几天前他邀请我去他家吃饭的信息,不过那会儿我已经离开家了。我跟他有过约定,无论贫穷还是富有,只要他还记得我,我一定会赴他的约。我已不记得这是第几次爽约了,亲朋好友的美好时刻永远赶不上,这是远离故乡的遗憾。

阿常与江筱筱走到一起是我没有预料到的。大概是大学二年级上半学期的一个周末,筱筱的哥哥因吸毒过量,掉臭水沟里给淹死了,阿常说,他与筱筱的缘分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那天凌晨,大概是五点左右,阿常像往常一样去海鲜批发市场进货,因为是中秋节,海鲜销量大,阿常比平时多进了两倍的货,估摸着能大赚一笔正兴冲冲地往回赶。在半途中,他一名女子昏睡在路边的草坪上,走一看,女子似曾相识,待拨开脸上的头发,原来是江筱筱此时的她浑身散发着酒气,醉得不省人事。这乌漆嘛黑的街道,阿常放心不下,万一遇到个捡尸的把她给祸害了,他可过意不去,所以就近给她找个住处。

正当阿常筱筱扛起时,她胃里的东西似翻江倒海一般倾泻而下,把他弄得一身脏。阿常用她的身份证在旅店开了间房,趁服务员为她换衣物的间隙好好冲了个凉,待他走出浴室时,服务员心领神会地退出房间,他欲上前解释,但服务员早已闭门离开。安顿好筱筱后,阿常找来纸笔,大致交代事的经过,并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一心想着赶紧把货拉回去,不然又得遭他婶一顿念叨。可的脚还没踏出房门,筱筱却突然坐起来,那哭得泛红的双眼可怜巴巴地盯着他,令他莫名其妙地感到心虚。

阿常走到床边,解释怎么遇到她,又如何把她弄到宾馆的经过,她似乎没有听他说话,只是一个劲地盯着他,阿常本就不善跟女孩打交道,这下更不知如何是好了。慌忙之下,他拿起电话欲叫前台到房间来为他解释。

“你能不能别老是丢下我一个人”筱筱将电话夺了过去,转过身抱住阿常,弄得他更加心慌意乱,哑言无措“家里那么黑,我很怕的。”泪水模糊了妆容,阿常用热毛巾给她擦拭,褪去了浓妆艳抹,眼前的竟有一种楚怜之美,这是他从未见过的江筱筱。以前每次见她,不是在迪厅就是在KTV,抽烟喝酒,谈吐不雅,阿常对她的印象并不好这次看见她柔弱与清秀的一面,反而有点不习惯。阿常是最见不得女孩子哭的,遂答应她不离开,想等她睡着之后再走。阿常就这样静静地坐在她身边,也许是太累了,竟也跟着睡着了,直到听见他婶婶打来电话,那已经是早上八点的事情了。

阿常陪筱筱而耽误两个多小时,错过最佳售卖期,致使店里损失千元他婶婶本来就对他很有意见,这次逮着机会,一见面便破口大骂,丝毫不留面子,似乎要把这几年积压的不满一吐为快她说的话很难听,简直让人难以启齿,即使阿常说损失的钱可以从他的工资里扣。阿常也很委屈,这几年他一直在她面前忍气吞声,受尽白眼,稍有不慎便携来一顿羞辱。同样是侄子,她大哥家的孩子可以随意到店离店,工资照发,钱不够花还可以伸手向她“借支”,而他必须要严守店里的规矩,还时不时受到恶意苛扣;同样是夜里出去玩耍,她大哥家的孩子无论多晚回来,她都会给他留门,而阿常只要超过十一点只能留宿街头。可是到头来,在她眼里,阿常不说功劳,甚至连苦劳都没有,因为她觉得阿常吃的穿的都是她给的。

“你真傻,直接把我扔房间里不就完了吗?非得等我清醒...”一月后,筱筱从朋友口中得知阿常受了她连累,遂想请他吃个饭以示感谢,“害你受了骂,真的很抱歉。”身着休闲装,没有浓妆艳抹,看起来很清甜明媚

“额...没事,习惯了...”阿常欲解释那天并不是他想留下来,而是筱筱把他当成了她哥,是她不让走的,但是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听二哥说,筱筱幼时她父亲就病逝了,母亲随后改嫁,爷爷奶奶也在上初中时相继离世。从小到大,一直是她哥在为她遮风挡雨,以至于她能顺利从职校毕业。

为什么不尝试别的工作?筱筱知道他婶婶的脾性,“一直呆在那里总不是个办法。

“我也想过,”阿常一直低着头吃饭,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单独和女孩子出来,有点紧张,“但是又不懂做什么,没文凭没技术的…”

“哪怕跑个外卖,也总比在你叔叔那里强”筱筱说

“不会一直在他那里的,”阿常很坚定,“等存够钱,我就自己单干,差不多明年就可以了。”

“你一辈子就只想卖海鲜?”筱筱跟他接触不多,每次见他都是通过朋友的生日聚会,在她印象中,阿常是那种所谓的“老实人”,性格腼腆,不爱说话,不抽烟也不喝酒,但他唱歌非常好听。

“我只会卖海鲜...”阿常回道,“而且,卖海鲜有什么不好...”

那年,阿常发现一个有趣的现场,市场里经常出入一些年轻人,他们骑着电动车,驮着个箱子,一盒盒热腾腾的快餐就这么被他们送进来。后来,阿常才知道,这是个新兴的职业,叫“送外卖”。阿常所在市场周围住户多年轻的上班族,他们平时工作很忙,下班后还要去买菜、做饭很费时间,以至于经常用快餐应付了事,但是快餐也有吃腻的时候,外卖就给了他们更多的选择,这个职业完美地解决了顾客与店家之间的距离问题。从那时候起,阿常就开始关注这方的信息,同时,微商渐渐流行起来,好多失业在家的人,利用社交平台作为销售渠道赚了不少钱。这些新现象让阿常萌生了个念头,他想要摆脱传统的经营方式,用电商模式将海鲜生意做到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去。不过碍于资金和经验,这些想法还未能付诸行动。

“你还差多少资金?”一番交流下来,筱筱发现阿常并不是所谓的老实人,他每一步都走得很稳。在朋友眼中,阿常几乎可以用木讷来形容,可现在看来,他不仅有想法有计划,还很有执行力。他叔每月给他开四千块的工资,他给家里寄一千,自己花五百,加上以前干工程攒的钱,此时也有十五六万的积蓄。

“还差四五万吧...”阿常回道。

“给你投资十万,我们合作吧...”筱筱说,“卖海鲜我不懂,但做电商比你有经验。”筱筱学过美容,之前一直在网上卖护肤品,开始还挺挣钱的,后来入门的人多了,竞争压力大,才做不下去的。

“你为什么要帮我?”阿常曾听朋友们传言筱筱是在夜店给人“陪酒”的,也常见她浓妆艳抹地出入夜店,一来二去也就相信了。不过这捕风捉影的传闻并不是真实的,她出入夜店只是给坐台小姐们化妆,浓妆艳抹、谈俗吐陋则是一种自我保护,在那种场所,清新脱俗容易给自己招来麻烦。

“你挺像我哥的,”筱筱颜色黯然,“要是他也能安分点就好了。”

“坐过摩天轮吗?”阿常望着不远处的摩天轮,安慰道,“我听说摩天轮的每个箱子都装载着幸福,坐上摩天轮的人,她的生活会一直幸福下去,没有终点,我相信你哥也希望看到你一直快乐下去。”

离开地面的喧嚣,城市的夜景繁华而宁静。在筱筱的印象中,这里不存在善良与真理,只有谎言与利欲,她曾不止一次想要逃离。然而,当她在摩天轮上欣赏这座城市时,这里又别有一番优雅与美丽。

阿常回去思考了一个星期,最终拿定主意和筱筱合作经营水产专卖店,他负责线下的买卖,她负责线上的运作,最终盈亏按出资比例分摊。一开始,他叔叔并不同意他出去单干,想多带他两年,但他婶婶却一反常态,夸赞他聪明、能干,还帮他找到上好的店面,甚至出一万块钱为他垫付三个月的租金,用阿常母亲的话说,叫花钱送佛走。

阿常为人诚实,买卖从来不偷奸耍滑,而筱筱手脚麻利、说话机灵,一个沉稳,一个活泼,他们的性格刚好互补,新店才开不到一个月就揽了不少回头客。顾客都以为阿常与筱筱是夫妻,常拿他俩儿打趣,一开始筱筱还解释他们是兄妹,后来听习惯了,也就懒得再费口舌,有好几次竟被顾客带偏了节奏,顺口对他们称阿常为“我男人”,弄得阿常一脸尴尬。

经过三个月的经营,专卖店算是在新市场立足了,线下已经打开局面,线上却迟迟未有进展。筱筱不会处理水产品,能帮上忙的就是看称、收钱,然后与顾客唠嗑,平时一有空就在网上发视频,想文案。那段时间,阿常频频问我销售类的文案怎么写,我还以为他转行做广告设计去了。筱筱原先在网络平台做护肤直播,攒了不少粉丝,这几个月改成水产品后,粉丝几乎走完,视频的点赞与评论寥寥无几,更有个别激进的粉丝发私信骂她,说她放着光鲜亮丽的护肤达人不做,非要跑去给男人当免费的劳工,给女性丢脸,还呵劝她回归护肤直播的主旋律,这让她很是无语。

生活总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筱筱的视频被朋友刷到,他们合作开店的事情迅速传开,各种传言纷至沓来。事情到了阿常婶婶口里,说出来的完全是另外一个版本,在他家人看来,阿常是被筱筱迷惑了,她分毫不出,捡尽便宜,而阿常是老实人,与她合作肯定是吃亏的一方。没过几天,阿常父亲打来电话,喝令他与筱筱撇清关系,还骂他与外面的女人乱搞,在他婶婶眼中,筱筱属于那种品行不端的女孩,她的钱来得不正,甚至在亲朋好友中散播谣言中伤她。但阿常毫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他很清楚,筱筱在性格上有他不具备的优势,他离不开她,为了她,他不惜与家人闹掰。最难熬的时候,筱筱提出退股的想法,一个原因是她觉得自己没有给店里创造收益,另一个原因是阿常家人对她的误解太大。阿常好说歹说,给她分析她在店里的作用,他们是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不存在谁捡谁的便宜,最终费了好一番口舌才把她留住。阿常还保证,以后谁要是来找她麻烦,那就是找他麻烦,即使是他家人,他也会站在她这边。

在阿常的支持下,筱筱终于迈开新步子。她以前做直播的时候认识一个同城的做餐饮的朋友,这个朋友有家海鲜自助网红店,很多热门吃播与之合作,生意做得红红火火,而她本人却是筱筱的粉丝,经常向她讨教关于护肤的知识。筱筱带了一套上好的护肤品,决定登门拜访,向这位朋友请教网络营销的秘诀。朋友年近四十,端庄美丽,落落大方,对筱筱很是热情与爽诚,一见面便开门见山地建议她在电商平台注册商家,教授她高效运营网店的方法,并答应在吃播们直播时帮她宣传店面。但是,作为回报,她需要定时向朋友供应足够的更加物美价廉的海鲜食材。有了朋友的指点,再加上自己的辛苦摸索,不到三个月,筱筱也渐渐打开局面,不仅有朋友的固定销量,网上的订单也成倍增加,水产店的营业额翻了好几倍。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这小两口开张才半年就把生意搞得那么红火,实在是令人眼红,免不了有人要来找茬。一天中午,天地燥热,筱筱正录制小河豚的视频,阿常在一旁吃着盒饭。一个带着墨镜的男子来店里买了五斤鲜虾丸子,过了大概半个小时,男子拿着虾丸返回店里,丢在阿常面前,凶神恶煞地说这不是鲜虾丸子,而是用死虾做的。阿常拎起虾丸闻了一下,一股腥臭扑面而来,确实不是鲜虾做的,虾丸显然被男子掉了包,他是来闹事的。鉴于店里有顾客,阿常不想与他争吵,遂解释道:“靓仔,不好意思哈,现在天气炎热,不做冷处理的话,我们这种现做现卖的虾丸很容易变质,现在给您重新称五斤,您觉得怎么样?”

“重称,等下又变质了怎么办?”男子不依不饶。

“不会的,给您加点冰块,”阿常继续说,“您要是实在不想买,我们可以原价退您。”

“原价退我?这一来一回不花费时间呀,我现在还没吃午饭,下午上班估计要耽误了,这个损失怎么讲?”男子乘胜追击。

“那你说怎么办?”筱筱拿着两个捏碎的虾丸送到他面前,很是生气,“我们店卖的是海虾,你手里的虾丸显然是人工饲养的淡水虾做的,你可以在我们这搜罗,要是能找到这种虾,我把它生吃了。”

“我可不管,反正虾丸是从你这拿的...”旁人已看出男子理穷,但他依旧狡辩,“你们卖劣货,欺骗顾客,我要求十倍赔偿,这是法律规定的。”

男子说完便打了个电话,随即进来四五个青年,一个个都小混混的行头,顾客全被轰出店外。阿常明白这个赔偿不能答应,否则就相当于默认自己的货是劣质品。他拨打了110,欲请警察来调解,手机刚拨通就被男子夺了过去,直接摔碎,还把阿常踹翻在地。筱筱看见阿常被打,瞬间急眼,抡起电子秤便往男子砸去,头破血流,男子怒火中烧,转身将筱筱按在地上狠狠地扇了几巴掌。阿常见筱筱被欺负,顿时失去理智,抡起敲鱼棒便冲上前去,旁边的小混混迅速将他绊倒在地,把木棒抢了去。阿常挣开小混混,踹开男子,将筱筱顶到角落,用身体掩着她,严严实实,六人合力往阿常身上拳打脚踢,最终将阿常打昏过去,离开的时候还不忘把专卖店砸了个遍。

阿常在医院住了一个月,这期间一直是筱筱在照顾他。他们是什么时候把对方埋在心底的已经说不清了,但在对方被外人欺负的那一刻,他们的行动又证明了各自的内心,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嘴巴可以说谎,眼睛不行。那一个月,他们互相坦白了,阿常说,他与筱筱的爱情没有轰轰烈烈,也没有坎坎坷坷,相处久了,就互相潜移默化了,算是日久生情吧。

这件事最后怎么摆平的我记得不太清楚了,听阿常说,好像是筱筱联系了她哥以前一个叫阿biu的老伙计,查出幕后指使的人是另一家水产店的老板。阿biu带人去他店里吓唬几下,那老板也是个怂货,人还没动手就下跪认错,赔偿损失,后来竟不敢在那儿做生意了。至于那几个混混,被集体暴揍一顿后,也不敢在那一带继续混了。

鸣笛又一次把我吵醒。与上一次的硬座相比,这次的硬卧简直是天壤之别,硬座车厢实在是太嘈杂,当然,这对于我们的社会来说也是一件极其平常的事,机场、车站、医院等等,吵嚷随处可见,这里单拿硬座车厢来说事多少显得有些无理取闹。我无意将硬卧车厢与硬座车厢的乘客简单划分为两个不同等级的群体,但就整体素质而言,硬卧乘客确实是要优于硬座乘客的。

列车跨过长江大桥,穿越秦岭隧道,千里征途,领略了平原、丘陵与高山,由南到北,经暖入寒,最终停在荒凉淳厚的高原上。

大四这年,我所在的专业由系升院,院里需要写几篇简章,要求是简明而全面地介绍院系情况。以前的一个学长推荐我来执笔,那时候我正在与阿K商量出版诗集的事情,原本想推辞,但学长曾推荐我进学生会担任干部,尽管没过多久我便提出辞职,毕竟也欠下过人情,所以还是接了下来。同时,那年正逢周年校庆,学校举办各种才艺比赛,一个在学生会任职的同学托我写了一首赞美母校的诗歌,后来被校团委注意到,同学怕应付不来,最后把我供出来。一来二去,院长便注意到我,作为过来人,她希望我能保持这份写作的热情。后来,院里也有平台让我发挥,不过,我并不喜欢被关注,那样会使我没有安全感,无人问津更符合我的性格。他们说我低调与谦虚,甚至有点孤傲,但是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并非是一个谦虚的人,多数情况下,我更喜欢作为一个边缘人,这是我上大学以后最大的变化。

出版诗集是小鱼提出来的,她有种预感,我们的诗社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坚持不下去。向阳诗社成立将近三年,前前后后共有三十几名成员,产出上百首诗歌。阿K、小鱼和我是意志最坚定的,每个月定时进行一次诗歌研讨会,以及交三十元管理费,管理费用于维护公众号以及给成员购买诗集,其他人一涉及到交费,不是退群就是搪塞,即使一直呆在群里的也基本不发言,总的来说,诗社并不成功。此时,阿K已在当地报社做见习记者,小鱼忙于考研,我则忙于毕业论文,向阳诗社成了一座无人问津的冷宫,出版诗集算是我们给自己的坚持勉强画上一个句号吧。

那时候诗歌的市场并不理想,像我们这种名不经传的业余爱好者想要出版一本属于自己的诗集,只能通过自费的方式。诗集的出版费用并不低,光一个书号费就要两到三万元,加上编审、排版、印刷等费用,出版一本诗集要准备四到五万元,这是我们负担不起的。阿K通过上司联系了一家出版社的编辑部主任,他说,像我们这样苦于预算不足而没法出版作品的年轻人并不少,如果大家能够合作,共用一个丛书号,那么出版费用就会降至八九千元,这个消息让我们看到了曙光。但后来发生的事件,使我们的诗集最终没能出版。阿K未经同意,私自曝光一家当地上市企业污染环境的问题,该企业动用各层关系,让报社遭受巨大压力,后来,经过网上舆论发酵,该违规企业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最终缴纳了巨额罚款,并承诺采取相关治理措施。阿K却因此得罪上司,被迫辞职,随后出版社来电话说那一批丛书号已经满编,只能等待下一批次。经此事件,阿K心灰意冷,带着失望离开了传统新闻行业,但同时他也发现网络媒体蕴藏着惊人的力量,遂转行做起自媒体,坚持自己的理念。

二月份的时候,考研成绩陆续公布,小鱼上榜了,超分数线30分,我们真心为她感到高兴。考研党太辛苦了,从清晨6点到晚上12点,除过吃饭时间,她几乎都在图书馆学习,平均每天只休息4到5个小时,竟坚持了小半年。小鱼说,为了考研,她都把心爱的头发剪了,为的是好打理、省时间。当我们祝福小鱼在读研之路上开挂时,她却哭着选择放弃,那时候她已经拿到腾讯的offer,职责是她所熟悉的网络运营。小鱼说,放弃读研很遗憾,是窘迫的家庭让她不得不做出这个综合的考虑,但她并不后悔,因为她为此努力过。

K和小鱼都已找到人生的方向,当他们问起我未来的去向时,我竟一时接不上话来。何去何从呢?这个该死的问题又一次占据我的脑海。那时候,各大高校正陆陆续续地举办毕业生春季招聘会,各型企业纷纷入驻校园,进行双选,我的室友在去年秋季招聘基本已经签好三方协议,最迟的在两天前的双选会也找到了去处,他们对自己的工作都挺满意。听闻室友的应聘经历特别曲折而精彩,有个别甚至撕毁两次三方协议,因为录取他的公司一家比一家强。为了让我顺利找到工作,他们还传授我各种做简历的技巧、面试的经验,倒是我一直无动于衷,甚至有点排斥。为了就业率,院里甚至组织了游说团队,每天推送附近高校的招聘信息,督促我们去找工作。在树朋的劝说下,我最终去了西安,他不用寻找工作,因为学校给了他保研的名额。

已记不起来在哪所学校参加的双选会,我当时只应聘了一个公司,递过简历后,招聘人员并未对我的专业水平进行详细了解,而是对我的写作能力很感兴趣。我把这些年参加比赛的获奖情况、发表的文章以及参加文学社的经历做了简单介绍,随后他们问了些无关紧要的问题,接着向我介绍公司的大致情况,然后就确定录用了。这跟我想象中的应聘场景完全不一样,过程很轻松,结果很顺利,以至于感受不到被录用的喜悦,甚至有点怀疑这公司可能是个坑。给院系反馈就业信息时,导师上网查询公司的相关情况,最后说了句,“不错,是个大型央企,好好干。”然而,这份工作我坚持不到两年,并不是公司不好,而是我的迷茫使然。

秋顺利考上乡镇公务员,她是北方人,相对北国的严寒,她更喜欢南国的温婉,一直有个到南方流浪的梦想,行万里路,画万幅图,然而现实却听从父母的建议,回到老家过上朝九晚五的稳定生活。“你以后还会来北方吗?”秋突然问道,“我们还有机会再见面吗?”我信誓旦旦地回道,“会的,来日方长,肯定会再见的。”从未想过,那竟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多年以后,当我再次听到她的声音时,随之而来的是她结婚的消息。她是晚上离开学校的,在车站,她问我还有没有什么话要对她说,似乎预感到此后一别,我们便要断了联系。而我尽说些客套的祝福语,看得出她有些许失落。后来,我送给她一首诗,是用她的名字写的。她送给我两幅自己创作的油画,一幅是深秋的落叶,一幅是初冬的飘雪,很遗憾,这两幅唯美的画作在寄送行李回家的过程中弄丢了。

离开学校时,有几个朋友说要送我去车站,我婉拒了,四年里,独来独往,也许是习惯了吧。我去音乐酒吧呆了一个小时,大学期间,那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一直期盼着快点毕业离开这里,而终于到了要离开的时候,却又隐隐约约舍不得,人类真是个奇怪的物种。那晚,我破天荒的点了首久石让的《天空之城》和班得瑞的《月光》,果然,相比《夜的钢琴曲》,薇薇弹的这两首曲子更好听。再来一杯用菠萝味和青柠味调和的冰镇果啤吧,也许以后就没有机会来品尝了。薇薇说,等过几天她的新曲作完,要我过来捧首场。

“薇薇,你喜欢南方吗?”我突然问道。

“喜欢啊,可惜我没去过。你家不是南方的吗?那里应该很美吧。”薇薇说。

“是的,很美,”我回道,“有机会的话来南方走走,我带你。”

“好呀。”她并不知道我已经毕业了,离开的时候我们连声告别都没有。

我的大学是以一场毕业旅行来结束的。第一站我选择了内蒙,很早之前就想去沙漠听风,到草原观云,直到毕业方才成行,也总算填补了遗憾。绵延的驼队在无边的沙漠中写尽了历史的沧桑,转眼却又风过无痕;奔腾的马群在辽阔的草原上彰显着生命的希望,可曾见过岁月在这里惆怅?不过,我总是格格不入的,万物在有序地前进,而我却在徘徊中彷徨。第二站我选择了北京,去天安门广场看国旗冉冉升起,当五星红旗迎着晨光随风飘扬的时候,我莫名地感到激动,我从不怀疑祖国的未来充满希望,但这并不影响我的彷徨。最后一站去了南京,我曾写过一首关于慰安妇的诗--《二十二》

她们的眼泪将黑夜溶解成墨
我用尽黎明也无法写下传说
欲把历史曲解淹没
记忆将她们的一生折磨

记忆将她们的一生折磨
欲把历史曲解淹没
我用尽黎明也无法写下传说
她们的眼泪将黑夜溶解成墨

我先去的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尽管已做好心理准备,但依旧抵挡不住那段历史的沉重所带来的冲击力,华夏子孙都应该来这里看一看。祝愿祖国永远繁荣昌盛吧,只有人强大了,狗才不敢咬人。接下来,我去游览了“紫金山之心”,专程寻觅“美龄宫项链”,听闻这条“项链”是蒋介石送给宋庆龄的礼物。漫步在法国梧桐的浪漫之中,沉重的心情减缓了许多。

几天下来,为了赶行程,疲惫不堪,最后一个景点终于游完,乏累的我瘫软在床上,很快进入了梦乡。在梦中,我看到自己扛着旅行包,孤零零地走在绵延的公路上,一辆辆汽车从我身边飞速而过,寒冷的气流扑打着我的脸庞,公路的左前方是雪山,右后方是牧场,耗牛悠闲地站在对面的高山上,它一会儿低头吃草,一会儿抬头看我,一只狗子突然呵斥了一声,耗牛再也不敢驻足观望。“嘿,三哥,你咋跑这来了?”狗子对我打了声招呼。我自己也不清楚,我咋跑这来了,甚至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一直向前走着,不知道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这是什么地方,我正要问狗子时,他瞬间化成了一团白白的云,飘向了蓝蓝的天,只留下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回去吧,三哥,回去吧,流浪是一条不归路。”在梦中,我停不下来,只能一直走着,一直走着,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不知道,只能一直走着,一直走着...

今夕何夕(卷四)

因为梦见她离开,我从孤寂中醒来,此时正好凌晨五点。自从辞职以后,失眠多梦的我常常在夜里惊醒,胡思乱想便会随之而来。所以,为了避免梦归时的孤独和无助,我常常将睡眠时间延迟到半夜两点,这样便能够一觉睡到天明。这两天应该是玩得太累,所以才反常地不到零时就入睡了。

黎明前的小城最是清静,天空昏蓝,轻雾迷茫,街灯泛着微弱的荧光,路上行影稀稀,清洁工人在维护城市的妆容。我拿着一小瓶微醺甜酒,静坐在飘窗上,默默地享受这片刻的安宁,却又不由自主地卷入遐想的漩涡中。

高中一别,已有八年没再踏入过这个小县城了,一直想回来看看,却总是找各种借口绕开,也许是还没有做好准备重拾以前的记忆吧。县城的变化不是很大,走在街上,总有一种昨日重现的感觉。车站旁那个卖汤煮粉的阿姨依旧幽默健谈,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一直坚守在那里。我记得韦秋最爱吃她调制的汤料,在树鹏婚礼的前一晚,我特意去吃了一碗,味道依然是那个熟悉的味道。

那晚,我看见了桦,虽然只有个侧脸,但依然能窥探出当年的风姿。她身边带着个小女孩,孩子很活泼很可爱,听说她已与黎鸿笙离婚,从她的脸上,我并未看到任何的憔悴或凌厉,反而在淡然中并不吝啬那份优雅与美丽。这个时代,按着自己的意愿来生活的女性更显自信与魅力。我应该去跟她打声招呼的,但近乎流浪汉的我,甚至连树鹏的婚礼都想躲避。

硕士毕业不久,树鹏便又踏上攻读博士的道路。与女友几番商量之后,两人决定结婚,她本科毕业后当了老师,一直在背后默默地支持着他的学业。树鹏曾说,若是没有她,这条求学之路他有可能坚持不下去,看到有情人终成眷属,甚是欣慰。韦秋在一家外企做行政管理工作,因为赶上出差没能来参加婚礼,很是遗憾,八年了,那封拙劣的情书之后,我再也有没见过她。听晓菲说,她的大学恋情因为异地的缘故,坚持不到一年便结束了,用她自己的话说,手都没牵过,谈了个寂寞。刚参加工作那会儿,晓菲一直怂恿我去追求她。曾经有一段时间,我能感觉到自己与她很近,但同时又觉得与她很远,在数不清的黑夜里失眠,经过反复地追逐与放弃,最终我主动结束了这种折磨。求而不得最是难受,不如让她随风而去,放下她,也放过自己,如果一定要给这种遗憾附着一个美丽的名词,那就叫释怀吧。这些年,我也渐渐明白一个道理,爱情不是靠努力就能够收获的,感动毕竟不等同于感情。她这次的出差,想来又是上天刻意安排的吧,它从来不让人轻易地遂愿。

我在树鹏那住了两天,他本想我多留几日,以便好好叙旧一番,不过我偏是个待不住的闲人,婚礼完毕后就匆忙离开了。我是牵挂爷爷的,虽然家就近在咫尺,但我并没有回去。因为贸然辞职,我与父亲产生了隔阂,到处流窜的我在他眼里俨然是一个废人,成为村里读书无用论的反面教材,自然让他丢尽颜面,用他的话说,眼不见心不烦。母亲近期的行为也让我产生反感,在这个不上不下的年纪,婚姻似乎是个躲不过的话题,每次回家她都在耳边唠叨,“二狗退伍回来在镇上当了公务员,还与镇长的女儿谈上对象,人家过的多有奔头,看看你现在,工作工作不干,对象对象不找,也不为我们争口气,我看你是成心想学阿斌和小志。”从小到大,我听到最多的两个字就是“争气”,他们的孩子似乎生来就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生来就要去攀比,学习、工作、家庭...无休无止,容不得你去做一丁点有违传统的事情,而这个所谓的有违传统的行为,也不过是稍微超出他们所理解的范畴而已。在父母眼里,传宗接代是不能违逆的历史任务,我所尊崇的自由洒脱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一种自私自利的病态心理,他们不用理会你结婚之后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他们只顾着完成他们的人生任务。

“这么多年来,您过得快乐吗?”在电话里,我曾亲口问过母亲。她漠然回道,“大家都这么过,有什么快乐与不快乐的呢?”不同的三观面前,我除了沉默,能说些什么,又能改变什么。

我也未曾想过要改变什么,此刻的我更关心阿斌和小志。曾听阿斌说,小志经历几次创业失败后欠下一屁股债,为了还债,他几乎想尽一切办法搞钱。因为没有文凭,也不懂什么技术,他只能干力气活,想多挣点,就要兼职好几份工作,每天把他累得不成人样。我大学刚毕业那年,在一次送外卖的过程中,他为了挣顾客的几十块钱,帮人家转送了个包裹,未曾想是海洛因,挨抓以后,他也说不出有价值的线索,最后被判了十来年。不过,我从邻居口中听到的却是不同的版本,小志是想赚快钱而主动走上贩毒道路的。当然,我更倾向于阿斌的说法,小志就是运气不好。而阿斌,在一次赌博中发现对方出老千,随后与人动起手来,打斗中失手将两人捅成重伤,至今不敢回家,那时候他的孩子刚满月。我见过阿斌的老婆,看起来文文弱弱的,长得挺标致,话不多,人很勤快,现在在镇上卖菜,一个人带孩子,还要照顾三奶奶。见她这般无依无靠,娘家人几次来劝说她改嫁,但她一直没有离开,也不知道图什么,乡邻都说阿斌沾了祖上八辈子的福德才踩中那么一次狗屎运,让一棵向日葵死心塌地的插在一坨烂泥里。不过,生活的荧幕总是这样的,常常在平静中上演着一幕幕看似荒诞而又真实的故事。

黎明破晓,迷雾散尽,远方的天空蓝得一尘不染,我从遐想中回过神来,收拾好行装后,便匆匆忙忙地踏往阿K的方向。他结婚的时候我因为工作原因没能去成,这次是孩子满月,无论如何也要把欠下的饭补上。

K蓄起了胡子,眼角多了几条皱纹,两鬓几缕白丝并不明显,虽然看起来比以前稍显憔悴,但脸上的阴郁已不见踪影,显然,父亲的身份让他重新燃起希望。阿K开着自家的小轿车来机场接我,他最大的变化并不在于外表,而是内在的精神世界。以前,我们聊的话题基本是文学、政治与哲学,现在,一路上我听到的尽是房价、车型与孩子。我并不认为这是精神的早衰与个性的消亡,而恰恰是获得了新生,从悲天厌世到回归现实,多少人沉溺其中而走不出来,阿K重新找到生活的意义,是值得庆祝的,不像我还在路上苦苦追寻。

“你爱她吗?”阿K发婚贴时我曾问过他。

“爱与不爱...”阿K回道,“其实我也分不清,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很自在,这些年挺孤独的,她一直陪着我,我已经离不开她了吧。”

结婚之前,阿K经历过一段暗淡的时光。他始终对自己的表妹念念不忘,当他事业稍起时曾去找过她,想带她远走,但已为人妻的她对阿K只剩亲情。婚后的生活并没有让她变成怨妇,对于丈夫的感情,她除了感激,还有深深的爱意。所以,阿K的突然出现,譬如清风拂过水面,在她内心掀起几缕波澜,很快又归于平静。

情感的失落促使他寻找文字的窗口来宣泄,那段时间,阿K连续发表了三篇文章,《拉登之举》、《小男孩与胖子》以及《主义与生活》。在《拉登之举》一文中,阿K主张人民有罪论,他认为战争之所以可持续是因为有国民的补充,己国之民如果不造反己国之反动政府,那么他们就是有罪的,势必会受己国之不正义战争所害,阿K常说,不久的将来,美国的战争后遗症一定会在其内部以其他的方式表现出来,而首先承受这种结果的,一定是美国底层人民。在《小男孩与胖子》一文中,阿K对日本未来的走向表达了深深的担忧,他认为,为了对付中俄,在军力发展上,美军很有可能会对日本放开手脚并进行扶持,从丰臣秀吉开始,登上大陆一直是日本这个海洋国家骨子里的梦想,中国要想稳做东亚秩序的主导者,必须联合俄罗斯;为了避免欧美东西夹击,俄国在确保西太平洋和平稳定的问题上与中国有共同利益,如果日本贼心不改,中国则支持俄国占有北方四岛,先砍其头,待中国掌控南海、收复台湾,再剁其脚,日本这个国家太危险,一定要把它死死地按在战败国的框架里。在《主义与生活》一文中,阿K分析了各种主义之间的意识形态对抗,他认为世界要走向共和,必须先抛开主义,无主义是主义之终结,人的基本需求是美好的生活,而不是虚幻的主义。阿K说,在经济、政治与军事的关系中,正常情况下,应该是经济先行,政治随后,军事跟上,己国经济代表己国利益的产生,己国政治指导己国利益的分配,己国军事则用于己国利益的捍卫,各国内部事务应互不干涉。但在资本主义体系里,这三者的关系是倒过来的,先以己国之军事恐吓别国,再让己国之政治参与指导,最后用己国之经济规则套牢别国之经济体系,最终达到以别国之利益供养己国的目的,所以,资本主义是反动的。网友对这几篇文章的内容褒贬参半,后来,因为言论过激,阿K的自媒体账号被封停,几百万粉丝丢失,各个签约平台纷纷找上门来,他因违约而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最后不得不卖房进行赔偿,用他的话说,一夜回到解放前。饮酒度日的阿K对生活几乎失去信心,是嫂子陪着他一步步东山再起的。

走出阴霾后,阿K重新玩起自媒体,还兼职一家新媒体公司的编辑部主任,获知我辞去工作,他好几次邀请我去他的部门做编辑。考虑到在写作这块我并非正经的科班出身,水平发挥也不稳定,所以拒绝了他的好意,不过,对于一些适合我风格的约稿,我还是会接揽。阿K问我以后有什么规划,我并没有正面回答,因为我也不知道自己最终要往哪里去。那个时候我已经着手在写这个回忆录了,心想着等写完再作打算。

在宴席上我见到了小鱼,嫂子是通过她认识阿K的,她俩儿是闺蜜。这是我第一次在生活中见到小鱼,真人比照片好看,她还和以前一样活泼,是人群中当仁不让的氛围调节器。小鱼说,大学里没能出版诗集是最大的遗憾,现在付得起出版费了,却早已没有当初的那股劲儿,梦想到底是被生活磨平,若让她重新执笔,她也已写不出当初的那份纯粹。

小鱼在腾讯呆了两年,后来觉得工作越来越没意思,就自己出来创业。以前在公司上班的时候,她的收入还算不错,工作体面,干活也不累,还可以兼顾写作的爱好,在同学眼中俨然是人生巅峰,更是父母嘴里的成功典范。可她偏爱折腾,不顾家人反对,毅然决然地回到家乡搞绿色生态农业,不到半年,自己攒的二十来万全投进去,还贷款七八万。经过一年多的管理,绿色庄园迎来第一批收获,却因为果蔬集中上市,卖不出好的价格,甚至被批发商联合压价,终究是没经历过社会的毒打。绿色庄园的果蔬是上好的果蔬,却因为没有好的销路,一批一批地烂在地里,甚是心疼。四处碰壁的小鱼找来老学长出谋划策,最后是阿K用自己的平台帮她把产品推销出去的,虽然亏了些,但不至于破产,好歹度过了危机。小鱼说,创业头两年是最辛苦的,担心庄园管不好,担心产品卖不出去,甚至担心家里人来捣乱,一路走来,一把辛酸一把泪。从花容月貌的时尚美女到顶天立地的女汉子,现在总归是风雨过后见彩虹,小鱼脱离了上班族,成功转型,有了自己的事业。

“你打算就这么一直漂着吗?”阿K见劝不动我,便找来小鱼帮忙,试图让我认清现实,别再在彷徨的道路上越陷越深。小鱼说,人活着终究是要吃饭的,总不能空谈理想,梦想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实现,最好的状态应该是,先立足饭碗,再追逐理想,若是饭都吃不饱,哪有力气追逐梦想呢?

“小鱼,如果当时你知道自己无法读研,还会备考吗?”我问道。

“会...”小鱼的眼神很坚定。

“为什么呢?”我继续问。

“那是我大学的梦想,”小鱼说,“我必须得为之付出点什么,要不怎么配得上是梦想呢?总不能仅动动嘴皮就敷衍了事吧。”

“K...如果当时你知道自己会失去工作,还会曝光那个企业吗?”我又问道。

“会...”阿K毫不犹豫,“不想让污染过的土地委屈了理想主义的花。”

“其实我跟你们是一样的,至少你们都曾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过,总不能回过头来剥夺我的这份权利,这对我不公平。”我继续说,“我也想为自己活一次,哪怕只能逞强那么几天,而不是一辈子都在别人的眼光里驱赶自己。”

每个人都会奔赴不同的方向,欣赏过的风景,遇到过的人,在时间的长河里,终将成为过客,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过客成为过客之前,尽可能地为生命留下些许美好的回忆,不至于在某个孤独泛滥的瞬间,我们的感慨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那会儿我已经在计划沿着318国道走一趟,听说生活压抑的时候,只要往川藏线走一回,人的精神世界会得到净化,我不知这是不是真的,但我确实希望能在这次旅行中得到解脱。脑子里装的东西太多,会把人压得寸步难行,让空灵境域吞噬掉那些不必要的烦恼,也算是一场救赎吧。然而,我的自行车还未驶出成都市区,家里的一个电话让我暂停了这次计划。

爷爷病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爷爷开始胡言乱语,他总觉得有人要害他,有人要偷我们钱财,有人要给他的子孙下诅咒...每夜三更,他便充当巡警,孤零零地在房子周围警戒一番,确保一切安然无恙之后才放心睡去。近来他的病情更加恶化,以至于在巡夜时因低血糖晕倒在路边,幸好被邻居撞见。医生说爷爷患的是被害妄想症,大概率是长期孤独造成的。爷爷的孤独我是知道的,即使我无法感同身受,但我知道爷爷是孤独的。有几次家庭聚餐,他选择远离饭桌,一个人默默地躲在角落吃自己的,若遇到不明就里的人,怕是觉得我们是一群不让老人上桌吃饭的不肖子孙,然而爷爷就是那样固执的人,无论叔叔们怎么劝说,他总觉得自己有病,怕传染给子孙,所以拒绝一起吃饭。爷爷一直用他的方式爱着他的孩子,可是他的孩子总觉得他事多,不好伺候,除了每月定时给生活费,大家都不愿靠近他,因为一旦走近,他就会把自己的内心世界毫无保留地呈现出来,有人要害他,有人要偷我们钱财,有人要给他的子孙下诅咒...久而久之,大家深受其烦,远离他是唯一解决的办法,然而,他依旧固执地以一个老父亲的身份,通过巡夜来守护他的孩子。

这是一个被孤独灌注的家族,夫与妻疏,父与子隔,兄与弟争,每个人似乎都爱护着对方,每个人又似乎只关心自己。生活把他们折磨得疲惫不堪,沉默是唯一的缓解剂,他们本可以在各自的心灵世界里,孤独成几段平行线,互不干扰,在亲情的维系下保持平衡。也许是爷爷过度的孤独打破了这种平衡,以至于大家尽可能地避开他,只有冷漠应对,才能避免卷入不必要的坏情绪之中。

“你大哥、二哥都已成家,现在就剩你,你阿公也已八十大几,世上的事说不好,谁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呢?你想让他一直抱着遗憾吗?”母亲劝说道,“小时候你是最让人省心的,现在却最让人操心,家里给你找的工作,你不去,给你介绍的女孩,你不见,我们真不明白你是怎么想的。”

母亲的话我并没有放在心上,此刻的我只关心爷爷的健康状况。我不明白,一直困惑,既然她们始终认为自己在家庭生活中过得并不如意,为何又如此决绝,执意要把我推入婚姻?难道是因为大家都这么过,沉浸在抱怨中不敢做出改变,我也必须得这么过吗?如果轻易妥协,我这些年的苦苦追寻又有何意义?或许人生来就没有意义的吧。但我始终相信,我能追得到的,或慢一点,或迟一点,总能寻得到的吧。

我给爷爷带了两罐九制陈皮,他最爱喝陈皮水,这是我托阿K帮买的。见面时,爷爷并没有立刻认出我,上下打量一番,迟疑了几秒后,他才露出慈祥的笑容。爷爷爱干净,我走进他的厨房,这间被炊烟熏黑的破旧老屋,在爷爷的精心打理下显得简洁又明亮。我像往常一样揭开他的锅盘陶罐,想看看他吃的是什么,爷爷笑着说,“这是骨头汤,今早熬的,昨晚你婶拿来些卤肉,沾了香料,我都不敢吃,脾胃受不了。”我没有见过爷爷犯病的样子,似乎是预计好的,我一回来他就好了,就像医生所说的那样,他太孤独了,所有的异常,也许只是为了告诉旁人,他想找个人说说话。也许结婚的意义就在此吧,等老了以后能有个伴说说话,独守空房、无人牵挂,多凄凉,然而,我的担心也在此,哪怕有了家庭,也无法解决晚年的孤独,就像爷爷奶奶那样,各过各的,不相往来,或者像爷爷和他的儿子们那样,缺少问候,既然这样,我们为家庭奋斗一生的意义何在,为了拼个晚年的寂寞?该死,我又掉进唯心主义的漩涡里无法自拔。

“阿公,”我冒着被训的风险问道,“你心里明明装着阿妈,为什么平时一见面,你对她说的话总是那么狠?”

“嘿...你阿妈就是欠骂...好吃懒做...”爷爷不以为然。

“骂爽了吧,可现在人家不搭理你了,”我继续说,“每天晚上,只能躲在窗边偷偷地看几眼,门都不给你开,何必呢?”

“我看她干嘛?”爷爷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我是怕有人来偷东西。”

“既然你那么嫌弃阿妈,”我开玩笑道,“她的东西,你又何必上心咧?尽管让别人偷去咯。”

“她的东西不也是我的吗?”爷爷辩论道。

“对呀,那你平时还分得那么清,”我故作生气地回道,“阿妈种的菜你一片也不肯摘,你存的钱一分也不让她花,她的菜不也是你的菜吗?你的钱不也是她的钱吗?非得一家人说两家话,还一直骂人家吃你的穿你的。”

“没事忙你的去,”爷爷有点不高兴,从小到大,我一直是顺着他的,现在倒好,跟他怼起来了,“说话没大没小,还训起我来了。”

在爷爷那个年代,为了全家能够吃上一顿饱饭,爷爷已经费尽心思,哪里还有精力去照顾每个人的情绪。从小失去父亲的他,缺少耳濡目染,缺乏学习如何作好一个丈夫、当好一个父亲的机会,他只能参照他母亲的角度,用他的方式爱护他的家庭,即便这种方式不一定是被理解的。在父亲那个年代,为了全家能够吃上一顿好饭,父亲也同样拼尽全力,爷爷对待家庭的方式被他传承下来,不同的是,奶奶无奈地隐忍一辈子,而母亲在我的建议下选择改变。在此之前,母亲的生活里充满了抱怨与自卑,后来,她勇敢地走出厨房,走上工作岗位,相对以前,她现在变得更加开朗与自信。我无意评判爷爷的方式一定是错的,但我觉得,既然接受不了,那只能主动去作出相应改变,你无法改变别人的惯性思维,所以只能改变自己。我常常认为,自卑的产生,是觉得改变不了自己,而抱怨的产生,大概是因为改变不了他人吧。

回家不到几天,我与父亲的矛盾终于爆发。他不满我的任意妄为,训斥我没有肩起一个成年男人有的责任,整天无所事事,败他颜面,而我则痛恨他一言堂的封建作风,以及嗜钱如命的毛病。在这个家里,他就是真理的化身,容不得他人有半点异见,家庭生活近乎教条化,在沉闷中看不到前进的希望,过度的干涉让人毫无快乐可言。父亲的传统大男子主义在我走入社会后早已散失了威慑力,而我那没有经济实力做后盾的自由主义也得到他的鄙视,他是我眼里的“土皇帝”,我则是他口中的“白眼狼”,僵持不下,最后只能是我选择离开,所谓的眼不见心不烦。

故乡不下肉身,他乡不下灵魂,在这个尴尬的年纪,竟没有一处地方能让我产生归属感,真真是一条流浪狗了。此刻的我只想找一没有人认识的地方,闭上眼睛,合住嘴巴,清空大脑,放下所有的人和事,安安静静地躺平。我甚至多次想过皈依佛门,然而,这只是逃避现实的幼稚想法罢了,像我这种庸人自扰的人,又怎敢再扰了佛门清净。繁华的城市里,穿梭在喧嚷的商城与街道之间,我的内心翻滚起前所未有的空虚,在茫茫的人海之中彷徨,突觉自己的人生毫无意义。

离开家之后,我来到省城,秋很突然地给我打来电话,由于多年不联系,加上换了号码,我差点没认出她来。“我要结婚了...”秋的语气很平静,听不出喜悦,也听不出忧伤。

“哦...”突然的陌生让我一时接不上话来,“和谁?”

“今年相亲的,家里催...”秋微笑着说,“啊哈,以前常梦想有个人能从这平静的死水中把我捞出来,幻想着和他一起去流浪,去谱写青春之歌,我等啊等,等啊等,最后却等来了家人的轮番劝说,等来了婚姻,终究没能踏出过故乡,说来也挺遗憾的。”

“命运千千万,人人各不同,每个人的路都是自己选的,”我知道,回家乡并不是她的初衷,奈何拗不过自己的父母,“有人梦想诗与远方,有人渴望家与安稳,你羡慕我,我羡慕你,如此而以...”

“这些年你过得怎么样?”也许是我的话过于官方,秋转移了话题。

“还好,”我习惯性地回道,“你呢?”

“一般,”秋半开玩笑地说,“没去找过她吗?”

“谁?”我一脸疑问。

“你钱包里的那位,”秋回道,“我见过她的照片。”

“哦…”我曾把韦秋的照片放在钱包里,有一次吃饭结账时,我不小心把照片弄掉到地面上,是秋将它拾起来还给我的,“已经好几年没联系了。”

“她一定是你的遗憾吧?”秋遗憾道,“就好比你是我的遗憾一样。”

“为什么到结婚了才来联系我?”我一直以为她有男朋友,没敢唐突打扰。

“哈,因为你也没有联系我呀。”安静的空气沉默了十几秒,电话那边缓缓传来几口叹息,秋轻声问道,“你会来参加我的婚礼吗?”

我并没有立即回复,后来,经过两天的思考,最终我以“路途遥远、家事缠身”为由婉拒了她。终究是有缘无分,错过了,那就让过客成为过客,让过去留在过去吧。

心事缠身,深夜失眠,一向喜欢安静的我却突然想淹没在嘈杂的声浪中,拥挤的人群能让人暂时忘掉自己。我离开酒店,循着人潮走去,学府路车来人往,熙熙攘攘,这是学城最有名的美食街,里边的饮食最具家乡风味。我在里巷寻了个相对安静的店面,点了份田螺鸭脚煲,那是我的最爱。

正当我津津有味地享受特色美食时,不知从哪个方向传来婉转而又熟悉的旋律--《天空之城》,我坚信自己曾经感受过这个旋律,但又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是谁用孤独的眼泪,溶解了夜的黑,锻造黎明的墨,却只描绘生活的美,不要问起她的沉默,疲惫的眼睛里,只有星星和月亮作陪...”轻音乐过后,随之传来的是一首曲风偏向民谣的歌,歌词很是熟悉,但我依旧想不起来,此刻,我心中有种强烈的预感,弹奏《天空之城》与唱这首歌的是同一个人。

走出店面,循着歌声走去,在巷子更深处,声音更加清晰而婉转。歌声从是一家名叫“慢时光”的音乐酒吧传出来的,从室内设计及音乐曲目上看,显然,这个清吧的消费人群偏向于青年旅友,大概是为“在路上”的异乡人营造一处心灵的港湾吧。我拿来歌单,让服务员点了一首《夜的钢琴曲》第五曲。坐在吧台中央弹唱的应该是一位清秀明媚的姑娘,因为彩色灯光的原因,加上吧台时不时微喷轻雾,所以没能清晰地辨认她的脸,这反而更衍生出一种朦胧之美。酒吧的琴音轻郁而悠长,不知是弹奏者挥洒了感情,还是倾听者注入了故事,但见每个人的眼里透露着渴望与迷茫。

“慢时光”酒馆让我产生一种莫名的亲切感,甚至形成某种依赖,一度填补了内心的空洞与寂寥,接下来的许多天里,我几乎每晚都会到酒吧里小坐一会儿,然后点上一首《夜的钢琴曲》第五曲。也正是这首轻音乐,让我在大学毕业四年后,在家乡恰有缘分地与薇薇重逢。那天晚上,服务员突然端来一杯用菠萝味与青柠味调和的冰镇果啤,并留言是驻唱请我喝的,还提示我,驻唱并不擅长《夜的钢琴曲》第五曲,她更拿手的是《天空之城》,或者班得瑞系列的。在服务员点拨完之后,我下意识地想起了薇薇,第一次喝这种混合味的果啤,是在她的店里,所以印象特别深刻。

“我早该认出你的,”我试图为自己的迟钝做出点解释,但又不知道说什么比较恰当,“你的琴声给人的感觉一直那么特别。”

“四年了,认不出也在情理之中,”薇薇回道,“哈哈,我也是在你连续几晚都点那首歌才注意到你,真是一点儿都没变。”酒吧营业到凌晨一点,夜深人静,她提出让我送她回住处。

“这几年过的怎么样?”我习惯性地问道。

“毕业后在店里待了一年,后来觉得没趣,瞒着家里偷跑出来,在各个城市乱窜,北京、上海、广州,”薇薇叹气道,“也就那样。”

“打算在这边呆多久呢?”我依旧记得曾邀请她到南方来游玩。

“不确定,刚来不久,呆腻了再说吧,”薇薇反问道,“你呢?为什么辞职了?”她领我穿过一个小巷子,里间阴暗潮湿,行影稀疏,偶尔迎来一两个目光怪异、身材干瘦的男子,他们经过的时候,薇薇显然有些紧张。

“工作环境太嘈杂,我喜欢偏安静一点的。”我回道。

“有人的地方都不会很消停。”薇薇似乎曲解了我的意思。

她带我走进一个老旧小区,几只流浪狗酣睡在楼梯下,流浪猫的嚎叫似婴儿的哭声回荡在小区内,楼道里的垃圾稍显凌乱,这里似乎缺乏管理。由于房子老旧,小区没有安装电梯,我们爬了七楼才到达宿舍,进入房间后,薇薇立马给我拿了瓶菠萝味冰镇果啤解渴。这是个两居室,其实是一厅一室,卧室被一道木质隔墙分成两个房间,之前的室友几天前去上海了,另外一个房间还空着,显然,她是个爱干净的人,屋子被收拾得井井有条,看起来很舒适。

此时已经临近两点,我小坐了一会儿便示意要回酒店,但她似乎不希望我离开,“你明天也不用上班,再坐坐呗,走了那么远的路。”其实酒吧到宿舍就十几分钟的路程。为了让无处安放的双手藏起尴尬,我只好将手里的果啤尽可能地喝慢点,她也许看出了我的不自然,便借口先去洗澡了,进浴室之前依旧嘱咐我多坐会儿。青春剧里的老套剧情不禁浮现在脑海里,激起我的憧憬与不安,我走到阳台,尽量让晚风平静我那焦躁的心情。

适时,门外隐约传来几声敲门的声音,我不太确定,遂走回客厅静待几秒,敲门声由轻缓转变成急促。透过门镜,我看到一个面相猥琐的青年男子在门外踌躇,此时薇薇还在洗澡,我不确定他们是否认识,遂没有理会。不多久,薇薇穿着睡衣走出浴室,敲门声又随之响起,她露出很害怕的眼神,并暗示不认识门外的人,我隔着铁门回了一句,“你是谁,有什么事吗?”门外顿时安静下来,透过门镜,男子也不见了踪影。

薇薇吓得几乎要流出眼泪,我赶紧过去安慰,“有我在,没事的。”

“要不...要不你今晚就不走了,可以吗?”薇薇红着眼睛给我诉说了她这段时间的遭遇。之前室友在的时候,她们就开始被骚扰,晚上走在巷子里,总被一些恐怖的男人莫名其妙地追问“一次要多少钱”、“可不可以包夜”这些恶心的问题,晚上还总被敲门,她们尝试过报警,但监控老是被破坏,抓也抓不到,更不敢开门回应,室友就是这样不堪骚扰,被迫离开的。她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房子,所以只能暂时住在这里,但这几天,这些人更加肆无忌惮,她甚至不敢一个人回家,这也是她想让我在这里留宿的原因。

正当薇薇诉说完,门外又传来敲门声,还伴着拳打脚踢,而且语言很粗鲁,我操起凳子,开门吼道,“你到底想干嘛?”但见一个烂醉如泥的男人躺倒在地,他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慢慢站起身子,朝里头喊道,“我操,我就知道你这臭婊子偷了人,还死不承认,操,看我不弄死你们,竟敢搞到家里来了。”说完便要走进房间,我死死顶住他不让进来,薇薇吓得大叫起来,并质问他是谁。适时,对面住户突然开门,一个身材火辣的女人,带着浓重的香水味,骂骂咧咧地走过来对男人吼道,“要发酒疯回家里发去,别在这影响人家小两口,丢人现眼。”男人这才发现自己认错了门,拽着我啰哩啰嗦地做了一番自以为隆重的道歉后才肯离去。薇薇早已哭成个泪人,瘫软在沙发上,我扶起她走进房间,安慰道,“有我在,没事的,今晚不回酒店了,你安心睡吧。”

这段时间神经紧绷,心惊胆战,睡不安慰、食欲不振,搞得她心力交瘁,整个人几乎要抑郁,现在终于可以放松精神,她很快睡去了。我从未这么近距离、这么仔细地观察过她本人,刚认识她那会儿,我用清新脱俗来形容她的美,这一刻,我突然觉得用这个词还稍微有点逊色,暂且把这种美比作北国里的雪吧,美到你不忍在雪层中留下脚印,因为那是一种亵渎,所以,当我产生想偷吻一下她脸颊的想法时,内心顿时被这种因亵渎而产生的愧疚所制止。我也觉得困了,朦朦胧胧地走到客厅,倒在沙发上亦很快进入梦乡。

等我醒来时已是上午十点。不知何时,我身上多了一张绒毯,也许是香水的原故,绒毯弥留着一股淡淡的清香。薇薇简单做了两碗北方口味的酱面,厨房里早已弥漫着酱料的香味,显然,她是那种所谓的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女孩。饱餐过后,我向她辞别赶去酒店退房,她并不知道我已经买了去成都的火车票,原本打算要重新开始川藏线骑行计划的,看来这个计划又要耽搁了。薇薇说,她依然不敢自己一个人住,并希望我能去她那里小住几晚,我当然不能推辞,并承诺会尽快帮她找到合适的住处。

因为酒馆在晚上七点才开始营业,白天她有充足的时间和我一起去找房子,晚上我有充足的时间去酒馆听她唱歌,待她下班后再一起回宿舍,日子倒也不觉得无聊。不过,川藏线始终是我的方向,我当然想快点帮她找到房子,然后轻轻松松地离开。但薇薇看起来并不是那么的着急,反而常常拉着我去逛街、吃美食、看电影,当时让我很是不解,甚至恼火。

“今天早上那个房子挺不错的,”我抱怨道,“安保好,环境好,价格又实惠,你为啥不要呀?而且离上班的地方也不远。”

“这家螺好好吃,”薇薇似乎没有听我说话,“超级爱这座城市的美食,每天换一个口味,真过瘾。”

“那个房子是我一位从事房产中介的朋友推荐的,”我继续说,“他为人相当可靠,他推荐的总不会错的,我觉得你真心可以考虑一下。”

“最近有一部电影挺不错的,评分9.0以上...”薇薇依旧不说正事,我急不可耐,遂打断她的话,“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你就那么迫切希望我找到房子?”薇薇回道。

“我答应过你的呀,”我越发感觉无语,“你不也一直害怕住在那里吗?”

“你在的时候就不怕,”薇薇停顿了会儿,反问道,“在那儿住的不习惯?还是有别的事情要急着离开?”见我没有回答,她继续说道,“你可以先忙你的,不用管我。”

“不管我有没有其他事,你还是得尽快换个小区为好,”我劝道,“那个地方太不安全,让人不放心。”

“找到房子后你打算去哪儿?”薇薇突然靠近来问道。

“去成都,去流浪...”我回道。

“在哪儿流浪不是流浪,这里包你吃包你住,多好,还有我这大美女陪着你,多少人都羡慕不来呢。”薇薇开起了玩笑,其实我知道,她是害怕自己一个人住,晚上睡觉的时候甚至连灯都不敢关,因为她怕黑。

“好是好,但是...”我接过她的话,回道,“你这饭太软,吃起来粘嘴,怕以后说话不利索。”

“嘿,怼人倒挺厉害,”薇薇问道,“我很好奇,你把工作辞了,一直靠什么维持生活,向家里伸手?还是跟朋友借?”

“不至于,”我淡然回道,“工作那两年我也没怎么花钱,存了一点,而且辞职以后也不全是坐吃山空,这个社会,只要人不懒,总不会被饿死。”

“未来呢?”薇薇继续问,“没个方向,未来怎么办?”

“当下都想不明白,哪顾得过未来,”我从容回道,“船到桥头自然直。”

“这点我很赞同,”薇薇笑着说,“要不你先等等,还有两个月我的合同就到期了,到时候陪你去成都,我还打算去雅安-康定-理塘...到西藏去...”她那清澈的眼睛里充满了对空灵境域的渴望。

“巧了,我这次到成都也是为了去西藏,”我喜笑颜开,“你若不介意,我愿意等你,好歹相互有个照应。”

“一言为定...”薇薇与我击掌盟誓。我在附近找了份兼职,朝九晚六,白天按时上下班,晚上去酒馆听她唱歌,考虑到租期不会很长,而且我也搬进去住,她不用再害怕陌生人来骚扰,所以依旧住在原来的房子,省得来回折腾。大概过了一个月,在一次检查中,酒吧因为存在火灾隐患,被相关部门勒令进行消防整改,老板被迫停业,对酒吧重新装修,薇薇得以休假几天。

她很喜欢嗦螺,有一段时间,她几乎每天晚上都拉着我去吃学府路边上的一家香辣花甲,也许是吃腻的缘故,我竟然说那家炒螺还没有我做的好吃,真是嘴贱。从那以后,她便经常缠着要我给她弄花甲吃,而我根本没有做过这道菜,不过大话已说出口,推脱总不是办法。我前后拖延了几天,借口用尽,不得已才在网上搜罗各种花甲螺的做法,又厚着脸皮叨扰朋友一番,最后才敢答应,给她换一种口味偏南方的吃法。这天她不用上班,正巧我也提前完成工作,就约定在晚上为她展示我的厨艺。

薇薇体质偏弱,不爱运动,哪怕去湖边散散步,小走个一两公里,她也会抱怨脚疼,最后我又不得不背起她或骑自行车带她兜风。可是,一到商城里,她那爱疼的双脚却似乎有一股惊人的魔力,永远不会觉得累。她太喜欢逛街了,她说那繁华的街市与商场能让她莫名地感到心情愉悦,即使不买任何东西,只要身陷其中,便有一种天下尽我所有的感觉。所以常常是这样的,在商场里,她会像个乱撞的小鹿,穿梭在各种货架之间欣欣自喜,最后却不会买任何东西;进入服装店,她会对中意的衣服看了又看、夸了又夸,频繁地让我给她拍照,最后却又不会买下它,哪怕店员用尽套路,她也不会动摇,如果我自作聪明偷偷买下来送给她,她会用其他方式以多倍价值的东西补偿我,用她自己的话说,不想欠我的;她会品尝商城里各种免费试吃的甜点,却不会为了满足自己的小心思而花费一分钱,为了分担旁人的异样目光,我也会放肆地陪她试吃,我清楚地知道,这样做比我买给她吃更让她开心;她曾说喜欢抓布娃娃,但又觉得自己很笨,以前自己去玩过两次都没有成功抓到过,并发誓不再玩了,那一次还是我趁她不注意先把硬币投进去,好说歹说才哄她玩的,很幸运,她抓到人生中的第一个布娃娃,她的笑容弥漫在空气中,感染了路过的行人,也感染了站在一旁的我。

放在以前,我是不喜欢逛街的。每次当我很快买完东西后便想要回去,她就会找各种理由拖着不回,说这个要买那个要买,逛了两三个小时才心满意足,最后啥也不买。如果你扔下她,自己先回去了,哪怕真的有急事,第二天她还是照样会生闷气,可以一整天都不跟你说话。那一次,我实在受不了,对她吼道,“我又不是你的谁,陪你逛街不是我的义务,你喜欢逛找你男朋友去”。薇薇恼羞成怒,生气道,“我求你了吗,不喜欢你可以走啊,你可以离开啊,是我强迫你的吗?莫名其妙!”我顿时乱了分寸,把她的话理解成要赶我走,遂生气地摔门离去。走出房间的那一刻我便后悔了,我也听到里边传出重重的关门声,我多希望她能开门挽留一句,可我又不是她的谁,她拿什么理由来挽留呢,强烈的自尊心使我不能停下脚步,但又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去。在楼下,我朝她的房间望去,她一向是不关灯的,现在却没有任何光影,我环顾四周,这才发现小区停电了。刚才还在怄气,现在反倒担心起来,因为她怕黑。

最终我还是说服了自己,大丈夫能屈能伸,大不了道个歉呗。站在楼道间,我忐忑地敲打房门,稍等后没见有动静,我以为力道轻了,再次敲打时故意加重力气,还是未见她来开门,我又敲了一次,依旧不开。事不过三,估计一时半会儿消不了气了,无奈的我只好作罢。此时,她突然打来电话,语气稍带急促,明显感到她很紧张,“你在哪儿,家里停电了,还有变态来骚扰,一直在外边敲门呢,你快回来吧,我怕...”我扑哧一笑,回道,“快开门,我就是那个变态。”我见到她的第一反应便是道歉,“对不起,我...”话没说完,她却用手轻轻捂住我的嘴巴,说道,“我饿了,你那个花甲我不会弄。”我们相视一笑,默契地走进厨房,她在一旁用手机给我打光照。

房东发来消息,说小区发电所出现故障,预计要到第二天清晨才能通电。不过,对于我们来说,烛光晚餐也是挺浪漫的。第一次炒花甲螺相当成功,她吃得津津有味,唯一不足的是,由于没有电而煲不了米饭,于是拿了两瓶微醺替代。对于喝不了酒的我来说,这种只有几度的鸡尾酒也足以让我晕头转向、脸色通红,看着她高兴的样子,我也莫名地感到愉悦,越来越相信,开心是可以传染的。晚饭过后,薇薇躺在客厅沙发上,她有个习惯,到了晚上总要吹一会儿口琴,每次都会吹那首《斯卡布罗集市》。也许是喝了点酒,我走到她身旁,背靠沙发瘫坐在地毯上,静静地享受弥漫在空气里的轻郁和悠扬。

“有一个女孩在寻找她的男孩,所以,她离开家乡,徘徊在北京、上海、广州,甚至要去西藏,为了找到心中的‘斯卡布罗集市’,为了那个不知在何处也在寻找她的男孩。”在酒精的作用下,我放下了平时难以拿捏的分寸感。薇薇停顿了会儿,稍看我一眼,随后又继续吹起她的《斯卡布罗集市》,清风穿过阳台,拂动窗帘,边上的风铃叮呤当啷,轻郁、悠扬,悠扬、轻郁,琴曲虽已吹完,尾韵仍在流转...

“你为什么那么怕黑?”这是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面对突如其来的提问,她看着我迟疑了一会儿,我怕她心里有一些不愿面对的事情,所以自己打了圆场,“女孩子都应该挺怕黑的吧...”

“这是小时候的事了...”薇薇开始谈起过去的事情。

大概在她五岁的时候,她父亲因抑郁症自杀了,一年后,她母亲就带着她来到现在的家。她继父是个大忙人,非常擅长做生意,也经常因为工作而不归家,但他脾气很好,对她们母女也算可以。她清晰记得,以前的母亲是个和蔼可亲的女人,由于生得漂亮,加上略有才气,十里八方的人无不对她母亲的优雅气质大加赞赏。可自从她父亲离开后,她母亲就像变了个人,脾气非常暴躁,像她继父那样知情达理的人,也常常受不了母亲的坏情绪。也是从那时候起,她的童年几乎是在母亲的阴影下度过的,别的孩子都觉得被学校管着很难受,她却希望自己能一直呆在学校,因为只要回到家里,她的身体就不属于她自己的了,她必须得按照母亲的严格要求,练习弹琴、唱歌、写作、画画...每一项功课,她都必须达到母亲所谓的90分的目标,否则就要受到关进小黑屋的惩罚,小黑屋成了她内心抹不掉的伤疤。她从小就特别羡慕别的小孩子,他们可以去游乐园、逛商场,买好多自己喜欢的布娃娃,她却没有这个权利,她必须得按照母亲的方式去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可是,再多的奖状与头衔,也抹不去那痛苦的记忆,以至于长大以后,她特别害怕黑,也讨厌回家,哪怕是一个人在外面瞎逛,她也觉得自己是自由快乐的。

“对不起,我不该对你发脾气...”对于之前的行为我很懊悔。

“没有,不关你的事,是我自己的问题,没有人有义务去陪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做一些自己不喜欢的事。”薇薇拿起口琴重新吹起了《斯卡布罗集市》。

“你不是无关紧要的人,我也不是不喜欢和你逛街...”我打断了她的节奏。

“你又不是我的谁...”薇薇低声回道,我知道,她对之前的话耿耿于怀。

“刚才一到楼下,小区就停电了,我满脑子想的都是你怕黑,很担心,就立马折回来了,”我转过头,对着她的脸,说道,“站在门外敲了好多下,都没见你开门,我以为你真的要赶我走了。”

“你不是有钥匙吗?”她微抿起嘴角。

“钥匙开得了房门,却不一定能开得了心门,”微风吹进客厅,风铃再次响起婉转的流音,餐桌上的蜡烛忽暗忽明,“我又不是地痞流氓,非要硬闯你的世界。”

“说走就走,想回就回,跟地痞流氓有什么区别呢?”她假装若无其事,把口琴放到嘴边,欲接起被我打乱的节奏。

“走是因为你,回也是因为你,”我抓住她的口琴,“你的分寸感让我想走,你的无助感让我想回。”薇薇眼圈泛红,我也眼圈泛红,“我喜欢你,想成为你的谁,想牵着你的手,开开心心地陪你去商城晃悠,到湖边散步,在柳下弹琴...我喜欢听你唱歌,喜欢给你做饭,我也许会跟你怄气,但决不会让你一个人呆在小黑屋里,也不会丢你一个人在冷风中。”

“我困了...”她突然翻转身子,背对着我,她的身体在颤动,我知道她在抽泣,我也背对着她躺在沙发上,不知过了多久她的身子才平静下来,也不知过了多久我才睡去,我只知道,那晚的风有点微凉,风铃偶尔叮咛,她的心跳与我的心跳几乎同一时间由急促转入平静。

晨曦穿过白云,斜落在阳台的蝴蝶兰上,清风拂动窗帘,风铃轻轻地晃动,流音沁人心脾,我睡眠质量浅,所以先于薇薇醒来。她像只小白兔一样,安详地躺在我的眼前,我能清楚地听见她那细微的呼吸,她的身子蜷成一团,埋在我的胸膛前,她的右手搭在我的脖子上,我不敢乱动,怕惊扰她的梦乡。不知过了多久,她才缓慢挣开惺忪的睡眼,我们相顾无言,默视许久,若不是她的肚子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我真想一直这样安安静静地守着她。

“你会一直是我的男孩吗?”薇薇轻轻地问道。

“我无法为你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我把她的双手握在手心,“我只想在凉风吹进房间的时候,能陪在你身边,不至于让你一个人,在漫漫长夜里孤独泛滥;我希望我的生活里,醒来的第一眼是你,睡前的最后一眼是你,甚至梦里也是你,这些年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要去流浪,后来才发现,原来我一直在寻找心中的‘斯卡布罗集市’,寻找潜藏在意识里的你。”

“你千万不能骗我,因为我的心是玻璃做的。”薇薇把头向我埋近了些,此刻,我能感受到她心里是有我的,她的心跳,她的呼吸,她那兴奋而娇羞的神态,我的心已被她占满。

“你知道吗?”我轻轻搂着她,“我想陪你一年四季,想为你一日三餐,想与你一屋两人,想对你一心一意,我的生活因你而有了色彩...”

“哈,我的一年四季,就从你的一日三餐开始,”她轻轻捂着我的嘴巴,仰颜微笑着说,“我饿了,你的情话留给以后慢慢说吧。”

日子在快乐中飞逝,两个月很快到来,我已做好川藏线旅游攻略,待她合同到期后便可立即动身。然而,直到两个月过去了,她也没有提离职的事情,我们为此还发生过争执。薇薇说,流浪是为了寻找心中的“斯卡布罗集市”,我们既然已经找到彼此,那继续流浪就没有意义,她喜欢现在的生活,平静且快乐,晨起同出,夜落同归,一起逛街,一起看电影,一起做饭...这不就是所谓的三餐四季吗?薇薇的话我无言反驳,以前,喜欢流浪是借口,孤独常态才是本质,所以才需要诗与远方来掩饰内心的压抑;现在,既然已经找到了她,我又何必如此执著,远方没有诗,有她的地方才是我的“斯卡布罗集市”。

薇薇很喜欢绿城,如果可以,她想留在这里,然而她的钱远远不够支付房子的首付,我把银行卡交给她,即便这样也还差几万元。为了这几万元,我重拾老本行,应聘一家咨询公司,老老实实地做回上班族。幸运的是,在过去的两年里,我断断续续地接了不少私活,对工作并没有生疏。

庆祝入职的那天晚上,薇薇突然问我,我的银行卡是不是也被别的女孩保管过。女孩的第六感很准,我也没有否认,中学时,曾有很长一段时间沉迷于赌博,为了避免钱财散尽,我请求韦秋帮我保管过一段时间。

“你一定很喜欢她吧?”薇薇故作不在意,“银行卡的密码并不是你的生日,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应该是她的生日。”毕业以后没再在ATM里取过现金,时间一久,自然也就忽略了这密码,我顿时被自己的疏忽大意给蠢到。

“我的心是属于你的,”我当着她的面,毫不犹豫地将密码修改成她的生日,“人生最无奈的一件事,就是被最爱的人求证最爱的人不是她。”

“你可千万不要骗我,我说过,我的心是玻璃做的,没有第二次复原的机会。”薇薇像往常一样,躺在沙发上吹起《斯卡布罗集市》,我轻轻贴在她的身旁,安静地享受这份悠扬,很幸运,她并没有继续揪着这件旧事不放。

不久,阿K突然给我打来电话。他们公司正在创办一个文学网站,由他负责试运营,问我有没有兴趣投稿。我没有多作思考,迅即将卷一《往哪里去》的初稿发给他,那时候,卷二《昨日人格》也即将完成。阿K说,如果投小说的话,字数要五万以上,而作为新手,最好是十万字左右,显然,那时候我的故事体量还未达到要求。后面,他向我要了几首新诗,并鼓励我把后续的内容写完。不管最后是折戟沉沙,还是无人问津,为了梦想,我都会把它写完的吧。然而,人的精力终究是有限的,厚此总会薄彼。在后来的日子里,除了工作,我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回忆及写作上,渐渐冷落了薇薇而不自知。如果当时我能及早地发现这个问题,而不是一直沉浸在梦里,或许我们之间就不会走到那一步了。

那天是周六,晚饭过后,薇薇觉得肚子有点胀气,要我陪她去公园散散步,并暗示有些话想要对我说。当时我尚沉浸在回忆里,写作的冲动突然涌上心头,正构思着如何下笔,故没有陪她出去,也没有发觉她的异样,更没有意识到,在那天,这已经是我第三次拒绝她了。也许,她是想让我发现自己的错误,发现那段时间对她的冷落,所以出去很久也没有回来,而我却依旧沉浸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无法自拔,并未发现家里有任何异样,直到心神疲累而独自在客厅睡去了。我不知道薇薇是何时回来的,第二天早上,等我醒来的时候,她的房间已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她走了,走的很干脆,走的悄无声息,走的不留余地。

我惊慌失措地拿起手机,然而,凌晨时分有三个未接来电是她的。一次,两次、三次...无人接听,直到第八次的时候,手机才被接通。

“你在哪儿?”我一边说一边向“慢时光”酒馆跑去。

“别找了,”她的声音有点沙哑,“我已经离开绿城了。”

“为什么?”我几乎要哭出声来,“有什么话咱不能好好说吗?”

“找你的韦秋去吧!”电话那边传来抽泣的声音,“你这个骗子!”随后便挂了电话,也许是把我拉黑了,此后我再也没有听到过她的声音。那天晚上,我刚好写到记忆里的韦秋而忽略了她,她刚好看到文字里的韦秋而误会了我。她不知道的是,我的故事,因喜欢韦秋而起笔,因思念薇薇而落句,最终,我却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没有。

我在“慢时光”酒馆等了一个月,始终未见她的踪影,她应该是离开绿城了,茫茫人海,我该到哪里找她呢?那个月,我走遍了和她走过的地方,吃遍了和她吃过的美食,看遍了和她看过的电影,她把我从孤独里拉了出来,却又把我丢进了另一个孤独里。

入职咨询公司两个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踏上寻找她的路程。我先去了广州,接着是上海,然后是北京,我试图在她以前工作过的地方追寻她的足迹,然而,一次次的满怀希望,一次次的愿望落空。在人群中,有几次我以为看见了她,那熟悉的身影,总能莫名地牵动我的心,勾引我的视线,每次我都迫不及待地想要证明我看到的是她,可是每次留给我的尽是满眼的遗憾。我知道我把她弄丢了,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总之她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现实生活里。

抱着最后的希望,我来到阔别多年的大学,第一次见到她的地方,老街音乐酒吧。这里的驻唱大多是学院的学生,没有人认识一个叫薇薇的女孩。经过一番打听,音乐酒吧早在一年前就换了老板,新老板说,以前的老板在其他地方开了不少分店,顾不过来,所以才将这里转让。由于不知道他的新店具体在哪儿,也不知道薇薇的家庭住址,哪怕我知道这里是她的故乡,这条寻觅之路也不得不暂时停止,很是遗憾。我点了一首《夜的钢琴曲》第五曲,台上的女孩倒也弹的不错,不过相对于薇薇来说,终究是差了点神韵,连那杯用菠萝味与青柠味调和的冰镇果啤也没有了熟悉的味道,物是人非罢了。

随后,我在告白墙上留了张纸条,纸条上写着:“绿城‘慢时光’,羊城‘小故事’,魔都‘旧巷子’,京城‘1998’,下一站在哪里?”这里已经不是我曾经认识的那家酒馆,不是我的“斯卡布罗集市”,留言后我便匆忙离开了。

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是为雪而来,偶遇了秋,又遇见了酒馆,得不到的,错过的,又失去的,这一切,都源自我内心的偏执,是时候跟过去告别了,放下他们,也放过自己,跟得不到的人告别,跟错过的人告别,跟失去的人告别...我走进学校图书馆,走进阅览室,坐在熟悉的角落,思绪万千,往事如烟。也许是多日奔波积累的疲困,我竟伏在书桌上睡着了。

在梦中,我又梦见了曾经做过的梦。我看到自己扛着旅行包,孤零零地走在绵延的公路上,一辆辆汽车从我身边飞速而过,寒冷的气流扑打着我的脸庞,公路的左前方是雪山,右后方是牧场。耗牛悠闲地站在对面的高山上,它一会儿低头吃草,一会儿抬头看我,一只狗子突然呵斥了一声,耗牛再也不敢驻足观望。“嘿,三哥,你咋跑这来了?”狗子对我打了声招呼。我自己也不清楚,我咋跑这来了,甚至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一直向前走着,不知道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这是什么地方,我正要问狗子时,他瞬间化成了一团白白的云,飘向了蓝蓝的天,只留下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回去吧,三哥,回去吧,流浪是一条不归路。”在梦中,我停不下来,只能一直走着,一直走着,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不知道,只能一直走着,一直走着...

结语(卷五)

陌生的朋友,你好当你翻开这本回忆录的时候,我大概已经走出了彷徨的自己,代之以积极乐观的生活方式。我原本打算将这些往事沉没于海底,作为告别过去的仪式,但回过头来细想,既然心底的记忆无法抹去,又何必故作决绝,之隔离过去的总会过去,过不去的还是会过不去,命里终究有它的位置。当然,陌生的朋友,你若是对我的故事感兴趣,可以用你的方式公布之。当我决定把这段往事藏于这里,就已经把所有权赋予了你

尾声

读完这部回忆式小说,我不由自问,作者陌上行人”是何许人也,他与程子佑是否为同一个人,他现在身在何处?然而,所有这些迫切想得到答案的疑问恐怕是永远无法解答了,实属遗憾。我曾根据《今夕何夕》里关于大学的部分,为程子佑做了份简历,然后托学生会的朋友查寻。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喜欢他的故事,尤其是他回忆里的诗歌,我突然有种想把他的诗歌摘出来单独发表的强烈愿望。然而,事实证明这么做是徒劳的,学校根本查不到这个人,查不到他在文中所提到的人,也许是作者故意使用了化名吧。

出于好奇,我在老街找到了故事里的音乐酒吧,此时,酒吧的老板早已换了好几拨,我打探不到任何有用的信息。在告白墙上,密密麻麻的留言条中,我看到了那张被灰尘熏染的纸条,尽管纸条已明显褪色,但内容依旧可辨,绿城‘慢时光’,羊城‘小故事’,魔都‘旧巷子’,京城‘1998’,下一站在哪里”。欣喜若狂的我不禁用手去摸了摸那张纸条,未想到,纸条刚被接触到便掉了下来,我愧疚地捡起那句等待在时光里的留言,欲用胶棒给它重新粘上,却惊奇地发现,纸条的背面竟然写了两个字,“锦城”。但愿这是个浪漫的故事,但愿是薇薇给予程子佑的回复,祈祷他们已经重归于好。

或悲或喜,或俗或雅,终究是这世界的一子,未见过光就选择消逝,这不是生命的本意。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最终在“当我决定把这段往事藏于这里,就已经把所有权赋予了你”的自我安慰下,我选择将这些故事“的方式公布之”,并把里面的诗歌单独摘出来,参加了中外诗歌散文邀请赛,冠之以“陌上行人”的笔名,希望以此来降低“剽窃者”的犯罪感。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些诗歌并未只有我一个人愿意去欣赏。

当然,需要强调的是,回忆的内容我几乎没有更改过,除了《结语》里的一句“我大概已经走出了彷徨的自己,代之以积极乐观的生活方式”。原文中“陌上行人”暗示了“程子佑”的结局,我知道自己没有否定这个结局的权利,我也左右不了这个结局,既然我要用自己的方式来公布,给予结局的美好愿望是可以被原谅的吧。因为我不相信或者不愿相信他会使自己走向毁灭,我更相信或者更乐意看到他度过彷徨,走向阳光,所以才自作主张地更改了原句,如有不妥,先行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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彷徨而唯美 匿名 10-15
陌上行人就是程子佑 admin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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