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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鑫邦:这条街

编辑:admin 阅读:701 次更新:2021-12-17 举报

  一

  这么多年过去了,手机的彩铃响起时,他依旧要闭上眼,缓上一会儿,好不让泪流。

  “好久没有走过这条街/因为我不敢触摸思念/…”

  他还是那样爱着那首歌。

这条街这条街

  二

  这里是长街,一条全城著名的美食街。长街不长,但可什么都不缺。全城最老最老的老城区,撒上点繁华的商业中心,一到晚上,霓虹和吆喝在这里杂烩,热气一喷,香气一窜,便不知抚慰了多少肚中作响的游人和学生的内心。

  是的,学生。很难想象这样的闹市里,有着一所中学。名字普普通通:长街中学。但其貌不扬的名字之下,是一次次惊艳所有人的高考奇迹,令其他学校闻风丧胆。而这一切,归根到底,都是因为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姓舒,长街中学物理教师,优秀班主任,人送外号“书圣”--不是因为他字写的多好,而是他真的爱书。他爱书,更爱理科书,最爱的是“会读书的娃”。他从来不出错,上了讲台一张口就是标准答案,这还是来自对书的烂熟。他那样爱书,因为他出身乡村,不仅为了冲出大山,也为了在他前一年冲出大山的那个女孩。两个人一个清华,一个北大,是村里头两个奇迹,可最后偏又奇迹般地在长街,在长街中学相遇。两个人,在最是青春懵懂又萌动的年纪,顺理成章地走到了一起。只是迟迟没提结婚。他想,像他这样,等到带出几届高考状元,再谈婚论嫁,才有面子。

  刚当老师的那几年,他一直奉行一个准则:严师出高徒。他的严,学生、家长、同事、领导,都是有目共睹的。二十分钟下课,隔壁班有说有笑,他一脸不屑,把学生喊回教室,两手撑着讲台,催促完同学写作业,就又开始宣讲他的大道理。理科老师,不怎么会说话。他讲到一半,讲不下去了,就干脆把他的电脑搬上讲台,把教室变成第二个办公室。

  其实他的严,是因为她,因为那个将至未至的约定。他一直不明白,他为学生苦心经营了这么多,花落在谁家,都没有落在他家。他也大概不会有任何改变,如果不是那一年,他摊上了最难对付的一届,撞上了最难面对的离别。

  三

  那年高一开学,他照旧申请当“一班”的班主任。没啥,图个好彩头。他的女朋友总说在一班教语文是她的幸运,但当他真正面对了这一群上物理课插科打诨,下课乐此不疲地学着他的口音说话,放学还要玩上一会教室电脑的“兔崽子”的时候,他的幸运就已经弄丢了,一同丢掉的还有他的威严——还没上几个星期课,他就多了个外号:“舒哥”。成绩总归还算可喜:第一次月考,他们班高居年级第四,但他说,不够。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学生。

  这是他带过的最聪明的一届,也是最让他头疼的一届。

  第一次家长会上,他在PPT上用大字排开一句:“脑瓜子灵,贪玩得很!”

  他一边念着这八个字,一边摸着额头,仿佛还在隐隐作痛。前些天上实验课的时候,他抓着那根弹簧,用崩脑门子的代价,让同学们永远记住了弹性限度。他只好开玩笑,“不要紧,高考实验不是重点,不要紧。”人无完人。他会教书,但手真的糙。农村伙子毕竟生得壮实,身子宽,指头肥,挑起单薄的橡皮筋做起实验来颇有喜感。同学不只笑他实验做的烂,也常常抱怨他庞大的体型总能遮住大半边黑板。

  进到高三,事情突然就有了变化。那天班上来了个新的语文老师。物理课依旧是舒哥,可是下课时的讲台也不见那个男人的身影。去办公室,座位空空,也找不到人。同学议论纷纷。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过那段时间下课没人管,他们突然感觉那一方讲台竟冷清得吓人!

  两个月后,舒哥回到了他的习惯里。他比之前更爱笑了,下课时守在讲台上,有时还主动说说笑话,同学们一边写作业,一边笑得开怀。同学都说,舒哥这是去面壁思过,现在回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了。

  班长老唐越想越不对劲。他明明看到他上个星期六在街上的小店里头吃酒,几个同事围着他,又是递纸,又是擦眼泪。前一天午休,他偷偷跑到办公室想问问舒哥。舒哥靠在椅子上,戴着耳机,合着眼,眼底下分明是一条泪痕。他眼圈很黑,脸色更是黯然无光,两手搭在腿上,掌背的皱纹写着沧桑。桌上的电脑是打开的,里头循环播放着一首歌,叫《这条街》。他没叫醒老师,一个人又回教室趴下休息了。他睡不着。他一直想,想到脖子一缩,脑子一绞,也想不到法子帮舒哥,好像他也急得要哭出来。

  期中考前一天,是舒哥的36岁生日。11月24日,班长反复念着这个日期。物理课前,他对全班同学说,“今天,咱们给舒哥一个惊喜,让他也开心开心!”

  班上一下子就炸开了。一群人拥上讲台,把电脑的桌面换成舒哥,旁边写一句“生日快乐”。一些人又盘算着,怎么让他今天少点物理作业,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计划很完美。老唐望着他们,嘴角带着笑,转头一看,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进教室,他的笑容在下一秒就融化了。

  舒哥!

  讲台上的同学作鸟兽散。他眉尖一拧,拔腿步上讲台,猛的把黑板一拉开,刚要骂人,就呆住了。

  他望着电脑上的歌曲名出神。

  《这条街》。

  歌曲缓缓奏起,他终于想起,今天是他的生日。

  同学们以为,他会露出和他身后照片一样灿烂的笑容。

  那是全班55双眼睛第一次看着,自己的班主任用最狼狈的方式抹着眼泪。

  同学们迟疑了一下,问他,开心吗?他点点头,戴上眼镜。憋了好久,说了一句,明天考试加油。

  四

  同学们不会知道,陪了他们两年的语文老师,已经不在了。

  白血病。医生说,死路一条。怎么救她?他心中的那些大道理,读过的那些书,都没有教过他怎么回答这道题。他不放弃,又不得不放弃。他懊悔他当初学的是物理不是生物--但他就算是个医生,又怎么样呢。

  她对他最后的嘱托是:对他们好点,对自己好点。他们就是你的亲崽。

  他无能为力。那个星期六,他约同事中午喝酒,自己先撑不住了,喝到烂醉如泥,哭的稀里哗啦。他不放心,怕被同学看出来,就赶紧在网上搜了几则笑话,下课讲给同学听,让他好受点,让学生也好受点。他还是撑不住。他讨厌喧闹,连平常的街巷现在都难以入眼,更不用说那些个商业中心,他就一个人买了酒,晚自习,一个人躲在一间空教室,扯上帘子,关上窗户,锁上门,熄了灯,拉着他的酒陪他哭到夜深。

  他也不会知道,他的同事把所有的事全都告诉了老唐。

  他纳闷,为什么他们知道他的生日。为什么他们知道那首她最喜欢的歌。他纳闷,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看看一班的这些宝贝们,到底有多么可爱。他纳闷,为什么高考前每一个休息日,全班都自发地坐在教室,霸占着这所学校的宁静。

  他纳闷,为什么最调皮的一届,状元突然就砸在了他们班。

  他纳闷。

  五

  下一届开始,他像是变了个人。

  他下课不再守在那一方讲台。他劝同学们,下课多出去走走,不然死气沉沉的。

  他又拿起了那根弹簧,把它绷直,告诉同学们,就算到了高三,也会保证每周半天休息,人也有弹性限度。他松手,同学盯着那根面目全非的弹簧,哇地赞同。

  往后的几届高考,着实是又给了他惊喜--3次状元!他看着桌上的和她的那张照片,想着,这个句号总算圆满了。

  最后一届高考后,退休前,最后一次家长会。他看着底下一个个壮志满怀的少年,和他们的爸爸妈妈,说起了从前。

  “过去,我以为她是我生活的全部。但我发现,这题目我做错了,这些孩子们才是。一直都是他们。”

  “有你们陪啊,这教书,多是一件美事……”

  六

  三十年,只一日。他已经退休了。

  但他还是那样爱着那首歌,还是那样爱着这条街的一切。

  他又怎么能淡忘这份爱?长街的三十年,是他心中永恒的青春之歌!

  长街,很短;青春,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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