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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活——评胡庆魁《在海之南》

作者:胡庆魁 阅读:1141 次更新:2022-10-01 举报

热爱生活

——评胡庆魁《在海之南》

 

王震海

 

《散文选刊》蒋建伟主编嘱我给胡庆魁的《在海之南》写评论时,正赶上母亲因心脏病住院,我在医院守候。说忙也忙,说不忙也不忙,一天不忙时便去单位取回建伟寄来的书,边看护母亲边读书。

母亲问我读什么?我说《在海之南》,一个老作家写的,散文。母亲喜欢写作,她的老伴儿也是码了一辈子的字,直到躺床上动弹不了才收笔。是啊,作为作家,写作是一辈子的事,不管有多老,只要脑子能转,手能动就能写,要么说活到老写到老呢。母亲问我这个老作家多大岁数?我给她看了扉页上的照片,母亲说看样子还年轻。其实,胡庆魁面相也不年轻了,只是他爱“美”,我说他爱“美”不光是他穿着一件红色印有椰林的衬衫,也不光是他那带有银丝的头发像艺术家一样披肩,我主要说他爱的是心里“美”。有的人外表很“美”,内在却粗鄙不堪,而胡庆魁的“美”,从照片上看体现在他的心里,胡庆魁心里美的表象则是他温和的微笑和善待人的目光。我体会胡庆魁之所以有温和的微笑和和善的目光,内在的因是他热爱生活,外在的果是通过他的写作、他笔下热烈而舒展的文字,将他热爱生活的因表达在他外在果的表情上。

母亲对父亲的书情有独钟,尤其对父亲晚年写的散文每篇必读。母亲说,他比你爸爸写的好吗?我稍微犹豫了一下说,各有千秋,都是写生活的散文。母亲说,读读看。尔后,我每天给母亲读四篇,待在医院十天,我将胡庆魁的散文集全部给母亲读完。

胡庆魁的散文适合闲读,适合不紧不慢地读,适合阳光灿烂的时候读,也适合下着毛毛细雨时读。读《在海之南》仿佛在读他的生活。胡庆魁将自己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到两千年代的生活片段,像和煦的春风收录书中。翻开他的书,扑面而来的是海南椰子树,观赏的是海南黄花梨,眺望的是海南西沙,仰望的是海南尖峰岭和五指山……看来胡庆魁的梦生在海南,他对海南情有独钟,开篇便带读者上了“一条小木船”,同行者有“河南仨,湖北、湖南各二,陕西一,五男三女”,“除了我,都是大学刚毕业出来闯世界或走出校门不久的,清一色的窈窕少年。”好一个“我”和一群“窈窕少年”,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以不可阻挡之势,向海南汹涌进发。”

其实作者和少年不是为了向海南进发而进发,而是向生活进发而进发,作为记者的胡庆魁用小说和散文并举的手法记录了当年“十万人才”下海南的壮观景象:“大街小巷挤满了南腔北调”“倘你振臂一呼:‘湖北九头鸟在这儿集合!’你周围立马便会围上密匝匝的一圈”。

胡庆魁太热爱生活了,他也太热爱这些青年和少年,因为他是记者,他的目光是敏锐的,他看到各种信息在海南交汇,各种故事在海南编织,各种悲喜剧在海南上演,随之他把目光转化成文字,把爱和生活赋予在了“不能小瞧”的青年人身上——“卖报纸的小妹是大学生”“端面条的小伙是研究生”“掌勺的师傅说不定是位副教授”“擦鞋卖小吃的,全是年轻的很有文化的面孔”。

胡庆魁热爱梦里的海南,不光热爱在梦里,他想将海南成为他梦想成真的地方——“从此便在心中茁生出海南情结,梦中总有椰树的摇曳,海浪的撞击”——这一撞便将胡庆魁撞入了海南籍——然后他便用歌声《请到天涯海角来》继续书写他热爱海南生活的篇章。

 

胡庆魁热爱生活还体现在好吃上。我可以武断地说,如果一个人不爱吃,那一定不热爱生活,或者说,虽然热爱生活可以体现在诸多方面,但是爱吃应该排在首位。

我给母亲读《盖了帽的海鲜》一文,让母亲食欲大开,中午我给母亲买了麻辣烫,我们娘俩在一个盆里吃了好几只大虾和鱿鱼卷——天津人对吃海鲜有句俗语“借钱吃海货,不算不会过”,这句俗语或许在胡庆魁的生活里简直不是事。

胡庆魁说自己“好吃”到了极致,甚至吃到了“很不体面”的地步。胡如此,谁不如此?但胡“吃在海南”确实吃出了精髓,而且他把握住一个吃的纲领,即“鲜”!

胡庆魁算是把海南的海鲜吃了个遍,甚至海有多深,他就吃多深!文中他只捡了几样海鲜来吃便馋坏了我的嘴巴。他首先谈到吃“沙虫”。沙虫又叫“海肠子”“海蚯蚓”,实际上我也吃过,灰灰白白没啥吃头,但它浑身是蛋白,关键听说它有补肾壮阳之效,那一盘子沙虫几乎被我全部吃光。

 胡庆魁还提到吃陵水渔排,这点比较“气人”,我非但没吃过,见都没见过上百斤的大鱼,这种鱼让老胡吃得豪横,盐焗,红烧,清蒸,火烤……吃火锅鱼还嫌鱼不能切得太小,刺会太多,真吃得看江山都没了味道的感觉,你说气人不气人?

再有,明明专门去吃后安鲻鱼还说吃得碰巧,结果吃的是清蒸之法,汤汁淡黄,肉肥不腻,又说鱼侧肚皮最鲜美,关键后安鲻鱼属于高档鱼种,市场没有卖,只有专门去吃之人才能想法吃得到,关键老胡幸也属不幸,后安鲻鱼于老胡有害无益,此鱼专为妇女产后催乳之用途,老胡老矣,尚能后安鲻鱼否?

老胡吃海胆算是吃对了路。海胆的确天下难得美味,生熟通吃,我吃过一次,腥味极重,非极端热爱生活之人不能食之,但热爱生活也需要银两顶住,吃那一回,一只海胆百余元,我再也不打算吃了。除非老胡日后请客。

 

胡庆魁热爱生活,热爱美食,更热爱老娘。老胡对母亲一再怂恿,老娘动了心,“移师琼岛”,当老胡再次见到阔别数年的母亲,老胡感慨:“我怎么也不敢相信,这就是我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的母亲?她高大的身躯似乎有些立不稳,右手的龙头拐杖一下一下像敲在我心上,沧桑的脸上一道道皱纹,好似被风掀开的书页……”人都会老,老了都会变成这样,老胡笔下的母亲跟我的母亲一模一样,爱唠叨,爱提往事,爱“发布指示”,爱拾掉到衣巾或地上的饭菜颤颤歪歪地填到嘴里,爱背靠着躺椅呆呆发愣默默流泪……当我读到这里,母亲已酣然入梦,我却憨憨恸哭……

“在她生命的最后一站,我决定撇开一切,让所有的重要和不重要见鬼去吧!我要多陪陪母亲。”谢谢老胡,您的母亲也是我的母亲,天下人的母亲,我们都该如此,可以留下伤痛但别留下遗憾。

 

《我生命中的盆景》被老胡写得别致。

老胡也是经历过生死的人。1978年得了鼻咽癌,因为化疗弄得头上一根毛也没有。这当口他爱上了盆景,老胡爱上盆景是觉得人的生命与盆景相似,谁也避免不了挫折和苦难,老胡从盆景的虚实疏密,清朗劲健,联想到人的生命曲折与坚韧……而后老胡1993年南下,便携带一盆刚绽开叶子的南天竹小盆景移居海南,再而后,老胡对盆景竟爱得“一塌糊涂”,时至今日真成了一个专业“养树人”,老胡亲手制作了博兰,香兰,九里香,雀梅,金银花等盆景有数百件之多。

老胡为啥“糊涂”到如此地步?他自解,一是忘忧。老胡说的对,人生半百后,世事纷扰,烦心事多,一拿起剪刀什么烂事都不在心上了。这有点像出家之人,远离凡尘,事事无忧,但老胡毕竟爱吃海鲜,他只需拿起剪刀剪掉烂事就可以了,热爱生活的人,一定是向往生活,剪刀可以剪头发,但剪的也无需头皮光溜溜,能看到头皮适可而止就好吧。二是老胡为健身。养盆景能健身?我倒是头一次听说,但盆景能治愈老胡的鼻咽癌,怎么就不能健身?接下来老胡说的有理有据,做盆景是脑力也是体力活儿,制作时谋篇布局是脑力活儿,治虫施肥,拔草换盆是体力活儿,反正老胡的理儿也跟“静运动”类似,结论是老胡得癌28年至今活得有滋有味,这不得不让我低头,过去我一直崇尚运动,练习拳击七年,最后被打成肺栓塞,至今天天得吃抗凝药,从这一点上思量,老胡说得对,其实盆景只是老胡外在的果,老胡内在的因则是“做盆景不是迂腐也不是矫情,是贴近地向自然学习,每天的阅读欣赏,每天的揣摩品味,每天的相濡以沫,每天听百年老树述说沧桑,谁说树的顽强坚韧、宽怀大度、优雅从容,不能给人一些教育和启迪呢?”

老胡热爱海南,自称“永远的海南粉丝”,虽说这句话说的有点土,但我热爱老胡的生活,正像老胡热爱自己的生活,这句话说得更土吧,但是真话。

(王震海天津市作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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