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作家协会
北京作家协会(简称北京作协)是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的,由北京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协会的英文译名是:BEIJING WRITER’S ASSOCIATION,缩写为BWA。
北京作家协会正式成立于1980年6月。其前身为1950年成立的北京市文学艺术联合会文学创作组。北京市文联的第一任主席为老舍先生。
1963年2月成立了北京作协筹备委员会,“文革”开始后即停止工作。
1978年9月筹委会重新恢复工作。
1980年6月29日,召开了中国作家协会北京分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制定了协会章程,选举了由47人组成的第一届理事会。诗人阮章竞当选为主席。
1988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召开了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将“中国作家协会北京分会”更名为“北京作家协会”,选举产生了由39人组成的第二届理事会。小说家兼词作家管桦当选为主席。
1997年5月21日至22日,召开了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由45人组成的第三届理事会。小说家浩然当选为主席。
2003年9月18日至20日,召开了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由49人组成的第四届理事会。小说家刘恒当选为主席。
北京作协实行驻会副主席负责制,驻会副主席负责安排、组织协会的所有日常工作,作协主席、副主席均为荣誉性职务。北京作协成立后,通过各种文学活动,努力促进北京地区文学创作的繁荣和发展,积极扶持文学新人,不断壮大作家队伍,提倡并组织作家深入社会各个层面的生活,鼓励创作题材、体裁、艺术风格和表现手法的多样化,使北京的文学创作健康发展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果。自作协成立以来,有数十位作家上百次获得全国性和国际性文学奖,在国内及海外产生了广泛影响。
1978年北京市文联筹备恢复期间,开始组建驻会专业作家队伍。北京作协成立后,驻会专业作家均划归作协管理,他们的工资待遇等同于国家公务人员。至1982年,驻会作家已发展到31人。这一批作家集中了20世纪30年代至80年代各个时期的优秀代表。在70年代末到80年代的文学“新时期”里,他们以自己的文学主张、文学追求、创作成绩、创作经验带动了北京地区文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形成了新的“北京作家群”。
随着国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北京作协不再吸收终身制的驻会专业作家,于1986年开始实行合同制专业作家制度和会员创作假制度。“合同制”面向有创作成绩和社会影响、有成熟的创作计划和比较丰富的素材积累的北京作协会员,合同期间作家从作协领取基本生活费,同时每年必须在省市级以上报刊社发表、出版不低于15万字的文学作品,作品稿酬全部归作家自己。自1986年至今,先后有9批42位会员受聘成为合同制专业作家,合同制的建立为作家安心写作提供了保障。合同制与创作假所需的专项奖金,由北京市财政预算中拨给。
1997年,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的变化,北京作协重新制定了新的合同制专业作家聘任管理办法,大幅度提高了合同作家的生活费。2000年,根据作家的不同需求,又开始实行“一制多元”的聘任方式,有“驻会”、“专职”、“兼职”、“挂职”等多种形式,受到很多优秀的中年、青年作家的欢迎。2004年,北京作家协会经过认真审议,聘任了新一届合同制作家共30人,按签约形式分为驻会、专职、兼职、返聘、特殊、选题6种。
为便于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会员参与会务的积极性,作协分别成立了小说创作委员会、诗歌创作委员会、散文报告文学委员会、儿童文学创作委员会、影视创作委员会、文学评论委员会和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委员会。每个委员会均由会员自己选举主任、副主任,自定活动项目,开展活动时作协人员予以协助。
至2006年,作协有驻会专业作家8人,合同制签约作家20余人,会员10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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