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智慧的灯-正文209~210页
不净”,是“为无始虚伪恶习所熏,名为藏识”(蓄藏着虚伪恶习,清净本性被虚伪恶习所遮覆);并且指出此“如来藏藏识”具有染净二重性,这对后来的中国佛教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四、佛教界在性相上关于“有”“无”的立论,说法纷纭,小乘说“人无法有”,般若学讲“人法二空”,法相唯识主张“境无识有”,实相宗则认为“相非有、性非无”等等。而《楞伽经》的主张比较中道,既讲空又讲不空,调和了“空”与“有”,即把“空”与“有”统一起来。
五、关于佛性,各佛教宗派说法不一,有认为一切众生悉有佛性,都能成佛;也有认为有一类众生不具有佛性,永不成佛,如断了善根的“一阐提”。(一阐提,是梵语“梵”的音译,意译为“断善根”或“信不具”。原指多欲多贪、执着于世荣的人。因贪着生死境,妨碍出离修道,所以后为“断善根”“信不具”的引申义。)而本经则主张:“舍善根一阐提,以佛威力故,或时善根生”也能成佛,即认为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后来“一切众生悉有佛性”的佛性理论,便成为中国佛教佛性理论的主流。
六、本经把佛法一分之二,即“言说法”与“如实法”。所谓“言说法”,是指随众生心而说种种方便教;所谓“如实法”,是指修行者于心所现,离诸分别,不堕一或异、俱或不俱。但本经同时又指出言说法与如实法“不一不异”。本经一方面认为,言说能显义,可以由言说而入于“自证境界”,如果没有言说,教法则断,所以菩萨应该随宜说法;另一方面认为,由于言说非即是义,是义离于文字,全靠自证,因此菩萨不应该执着语言文字。本经进一步指出,非言语是第一义,亦非所说法是第一义;第一义者,唯是自心,是圣智内证境,非语言分别所能说明。
第五节 《解深密经》简言
“解深密”,意思说本经是解释佛法的深奥秘义和佛果的甚深境界及功德秘密,是一部解释深密解脱道理的经。但本经是以论的方式,从境、行、果的角度对佛法进行深入的阐释,所以唐代窥基大师称其为“经中之论”。
共分八大品,除序品外,由境、行、果三大部分组成。八大品是:1、序品,2、胜义谛相品,3、心意识相品,4、一切法相品,5、无自性相品,6、分别瑜伽品,7、地波罗密多品,8、如来成所作事品等。其中2、3、4、5品为胜义了义之教,即“明所观境”;其中6、7品分别为瑜伽了义之教和地波罗密多了义之教,即“辩所观行”;其中8品为如来成所作事了义之教,即“显所得果”。指出行者要藉以胜境,依境起行,由行而得果。
(一)胜义谛相品——胜义谛指与世俗观念(世俗谛)相对的圣智圣见,或指圣者所说的道理,而相指体相、相状。本品是佛教所观境之“胜义谛境”。佛教所观境(指修行者所观照的对象)面对的是一切法,包括有为法和无为法。
本品指出:一切法中的有为法和无为法都是假名安立的,即一切事物现象都是幻化出来的,所见所听的有为法、无为法都不是实有的;圣者因圣智圣见现正等正觉,此圣智圣见无法用名言来表达的,为了使众生能够明白这“离言法性”,而假立名相才说有为、无为。这正等正觉的“胜义谛相”,是圣者们内心所自证,是无相境界,是不可言说、难以表达的。所谓的胜义谛相是超越一切寻思推求境相的。因此,常处在被贪欲炽火所燃烧的境界中的人,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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