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玉
吴明玉,江苏省丹徒人,1949年出生。1976年在新疆农五师九十团工作,新疆广播师范大学中文专业毕业。1990年调回镇江市旅游学校,任中学语文教师,曾指导二名学生录取“中国首届少年作家班”学员。在湖南湖北教育协会创办的《师魂》、《全国优秀教师论文集》中发表文章并获奖;在全国、市级报刊上发表过多篇文章并获奖。
退休后仍钟爱文学创作,文笔清新、独特,已出散文集《濯清集》,为北京市当代写作中心会员。
现居住上海市。中华诗词学会会员。大型上海知青回忆录《见证》编委。“江川文学社;浦东铁沙诗社;上海枫林诗社”社员。
已写有近体格律诗词近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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