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获中国“文学之乡”荣誉称号
9月15日,昭通市获中国“文学之乡”荣誉称号授牌仪式在昭通国际会议会展中心举行,仪式由昭通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尹朝禹主持。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报告文学学会会长、茅盾文学院院长何建明,中华文学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鲍坚,中华文学基金会文学项目部负责人赵蓉,昭通市有关部门领导及昭通学院师生代表1000余人参加授牌仪式。
会上,中华文学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鲍坚宣读《中华文学基金会关于对昭通市申请“文学之乡”称号的复函》文件,并授予昭通市“文学之乡”牌匾,这是全国第五个获此殊荣的地区。
中国“文学之乡”是在中国作家协会的领导下,由中华文学基金会具体实施的文学公益项目,目的是通过文学品牌创建,进一步繁荣当地文学创作、普及文学知识、鼓励和扶持基层文学事业建设、培养文学新人,起到“标杆”示范作用,共同推动文学事业的发展。
昭通市成为全国第五个“文学之乡”,这对于进一步发现和扶持昭通文学新人、打造昭通文学品牌、增强昭通文化自信、助推昭通文化旅游业健康繁荣发展、提高昭通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将更好地鼓励和号召广大作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和展现昭通儿女投身改革和发展火热实践的精品力作,为昭通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促进‘滇东北崛起’做出更大贡献。(来源:昭通市委宣传部 保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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