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管小区旧貌换新颜
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以弃管小区自管自治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特别是强化静态交通管理和小区治安管控的重要抓手,精心筹划,强力推进,全面提升弃管小区治安管控能力。
A、领导重视,精心组织,落实“四个到位”
针对弃管小区停车难、秩序乱、警情多发的情况,分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四个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分局将开放式弃管小区的保障型物业建设和停车管理工作、引领居民自管自治,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中的重要工程来抓。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分局实行每周调度制和局领导值班检查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局长具体抓、党组成员协助抓”的工作新格局。
三是措施落实到位。分局大力加强弃管小区群防群治力量建设,积极组织义务巡逻队开展小区自管自治,全面强化小区治安管控工作。
四是保障投入到位。分局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及时解决资金保障问题,为弃管小区实施封闭管理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B、引领自治,强化管理,破解“五大难题”
一是破解“管理责任不清”难题,形成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沈河分局以“引领居民自治、打造平安社区,弃管小区停车管理旧貌换新颜”为主题开展自管自治试点工作,并积极沟通政府相关部门,形成了由公安机关牵头、房产、财政、城管、行政执法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是破解“法律依据不明”难题,使弃管小区自管自治管理有章可循。分局组织交通科、法制大队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实行弃管小区自管自治的法律依据,并摸索出三种管理模式:一是由社区聘请保安或低保人员进行日常看护,收支自行管理;二是由房产局下属对小区布局比较熟悉的物业公司入驻管理;三是由有经营资质的商业化公司进驻经营。
三是破解“硬件设施不齐”难题,实现全区计划与自筹自建互补推进。分局积极协调区财政局、房产局,先后调拨资金300余万元用于弃管小区设施改造,安装道闸系统59个、门卫岗亭70个、施划泊位3,800个、监控探头2,398个。同时,协调街道办事处对纳入改造计划但建设资金短期难以到位的弃管小区,采取自筹自建的方式,自建道闸设施13处,有效保证弃管小区自管自治的整体进度。
四是破解“小区楼群散乱”难题,合理规划整体布局实行封闭式管理。分局紧密结合沈河区老旧小区分布和街路实际状况,因地制宜地利用建筑物、隔离墙等设施,将分散的小区楼群连接成片、积零为整,保证弃管小区的每栋居民楼都纳入到封闭式管理当中。
五是破解“自治程度不高”难题,营造群众广泛认可的自管自治模式。分局组织基层民警深入社区积极开展思想引导工作,引导群众消除抵触情绪,增强自管自治、自身受益的思想意识,并先后邀请10余家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全社会对弃管小区自管自治的认知和共识,营造政府牵头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2012年9月29日刊登在《沈阳公安信息网》沈阳公安简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专刊第16期;信息上报/闫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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