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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胜诉的被告》第41-43章

作者:刘万荣 阅读:496 次更新:2023-07-05 举报

第四十一章   中院院长

    这天是1021日。早晨。

入秋以来,柳河下雨的日子不多,但晴朗的时候很少,总是灰蒙蒙的天空,那种秋高气爽、晴空万里的景象,似乎只在人们的记忆中出现了。正是上班、上学的高峰,街上到处是匆匆的人流。空气中弥漫着入骨的凉意,但躁动的热度丝毫不示弱,所以,人们的穿着可谓五花八门,从衬衫、单衣,到羊毛衫、薄棉衣,只要能展现某种风采的,应有尽有,尤其是女人们。看来,“二、八月乱穿衣”要加点内容了,应为“二、八、十月乱穿衣”。实际上,气候无常,在中原省10多年来都是如此了。

董兴周,他近六十岁了,头发雪白弯曲,偏背梳着,面颊红润,一笑露出两排整齐洁白的牙齿;中等身材,体型保持得很好,看上去像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作为一个中级法院的院长而言,没有烦心的事就是好事。他今年59岁了,已熬到了副厅的位置,明年即任满到期,然后退居二线,平安着陆,这是他一直以来的“梦想”。在官场里混了这么多年,熟知官场的深浅,正因如此,前年法院新建办公大楼,除了整体上他亲自把关外,具体的事项都交给两位副院长去负责实施,他一概不过问,求得是平安着陆,安全幸福。

董兴周是1944年参军的“红小鬼”,1946年转到地方,一直在公安战线工作了38年,1985年从地区公安局长任上转岗任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办公室秘书小李送过来一个文件夹,里面有需要他签字的几份材料,还有一个召开审委会研究案件的通知与情况汇报。董兴周喝了一口热茶,认真审阅起材料,然后习惯性地签上自己的名字。

    1949年春,随着党中央一声号令,大批中原干部冒着没有散尽的硝烟,抛家舍业,背上行装扛起枪,踏上了南下的征程,如同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输向南方新解放区,参加了接管、巩固新中国政权,支援南方广大新解放区建设的任务,为支援全国解放,发挥了巨大作用。在中国革命史上,“干部南下”是一次重要的战略行动,由此也产生了一个特殊的历史革命群体——南下干部。

陈厅长是在49年春柳河地区公安局长的任上南下的,来到边陲广西,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后任公安厅厅长。

人在最需要你的时候,别说是伸出手,哪怕给他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他可能都会念念不忘,这就是雪中送炭,远比增砖添瓦、锦上添花让人难忘。

杜玉章是滏漳县法院民事审判庭的一位法官,是法院的老人,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因文化程度不高,一直没有提拔上位。他家住卢庄的邻村杜屯,俩村地边相连。

老杜原来和卢顺不熟悉,后来因官司卢顺去民庭多了,时常见面,有时候坐在一块拉家常,这才知道他们两家都与南下老干部现任广西自治区公安厅陈厅长是老亲关系。尽管他和卢顺两家之间没有亲戚关系,但他们两家都连着陈厅长这家亲戚。

俗话说‘沾亲三分热’,卢顺的官司在县法院时,虽说他也是民庭的法官,但上有主管民事的副院长,下有民庭的正、副庭长,其他人说不上话。老杜是法院的老人,去地区中院比较多,自然知道的事情就多,他后来知道现任中院院长董兴周是从地区公安局长转岗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任院长的,他是陈厅长南下前的老部下,最早是陈局长的警卫员,关系不一般。官司在县里的时候,就是动用陈厅长的关系,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而现在不一样了,案子上诉地区中院二审,到了董院长的一亩三分地,如果让陈厅长打个招呼说句话,效果肯定不一样。考虑到这一层,老杜就把陈厅长与董兴周的关系告诉了卢顺,让他同他大表哥商议一下,最好动用一下这个关系。

    辩证法告诉我们,世上许多重要的转折是在意想不到时发生的。也就是说,世上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会发生,从来不以人们的客观意志为转移。老杜的一句话提醒了卢顺,卢顺也知道大表哥一直与姨姥爷保持着联系,在卢顺的一再恳求下,王新远给远在广西的姨姥爷——陈厅长写了一封信,把卢顺宅基纠纷案的前后经过和案子的审理情况向姨姥爷简要叙述一遍,并请求姨姥爷给他的老部下现任柳河地区中院院长董兴周打个招呼,尽快把案子审理了结。十天后从广西公安厅寄来一封信,一个信封里装着两封信,一封是给王新远的,一封是给中院院长董兴周的。

接到陈厅长写给中院院长的信,卢顺第二天上午赶到中院将这封信交给董兴周院长。信写的不长,除了对他这个老部下慰问外,对一些对方的不正之风痛心疾首,“中国革命的胜利来之不易,不能让那些贪官污吏毁之一旦。”说到这个案子,“虽说被告卢顺是我的一个亲戚,但我们要抛开这一层关系,公是公,私是私。如果情况属实,我们就太对不起老百姓了,希望兴周院长秉公执法,不要看我什么面子,只要尽快调查审理,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说法就是对我的最大眷顾。”最后一句写到,“依法公办,加快处理”。

看完陈厅长的信,董兴周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老局长十分尊敬的老领导、老前辈,从他身上,我看到了一名真正共产党员的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看到了南下老同志的崇高品德和高风亮节,看到了老一辈共产党人爱民亲民为民的公仆情怀,看到了老八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缓了缓情绪,董院长回过头来给卢顺道歉,说法院系统没有做好工作,给当事人制造了许多麻烦。他让卢顺将案子的经过简单叙述了一遍,又问了问案子在哪个庭,谁管你那个案子?然后让他回去等消息。

卢顺走后,他拨通了民二庭庭长王茂林办公室的电话,说:“我要熟悉滏漳县卢庄村宅基纠纷案的案情,你和主审法官把案卷带过来,我们一起讨论讨论”。

一会儿的功夫,王茂林与冯新霞带了卷宗来了。董兴周给每人泡了一杯茶,等两位坐好,说道:“今天请二位来,主要是想了解这个案件的真实情况,现在,请主审法官详细介绍一下案情。这个案子的主审法官是冯新霞,分配到中院当法助5年,前年入额升为法官,三十五、六岁的样子,中等个子,皮肤白里透红,头发黑黑的,像黑色墨水汁一样,她的嗓子有些沙哑,说起话来声音很高,还有着一口非常流利的普通话。

冯新霞清了清嗓子,说道:“滏漳县卢庄村这个宅基纠纷案虽说是上诉要二审的案子,其实是一桩并不复杂的案子,就像一棵钻天小白杨,直溜溜的没有其它的股股叉叉。两家都是老宅基,被告有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而原告没有,他的证据是1964年(国家禁止土地买卖以后)原告爷爷与被告爷爷签订的买卖过道的地契文书,说是原告的爷爷用三担麦子买下了被告空宅基南首(涉案宅基)一丈宽做过道。今年2月被告建房,原告以被告没有留够一丈过道为由,阻止被告施工,引起宅基纠纷。被告申请村委会调处,村委会调处意见为:留过道七尺宽。原告不同意,被告又申请乡政府调处,乡政府扯了三、四个月,最后在县委的干预下,乡政府要求村委会再次调解,被告为了尽快能建房,无奈同意再让出半尺宽,乡政府调处意见是:维持村委会调处意见,过道留7.5尺宽。”

说到这里,王茂林插了几句,1980年春,被申请人卢建杰听信风水先生,执意改走西门,这就涉及到占用卢顺宅基地做过道的问题,明摆着要强占,卢顺当然不同意。因卢顺父母去世的早,只有卢顺和一个妹妹相依为命,本村的外祖父自然成为他们家里的当家人,外祖父担心孩子以后受卢建杰弟兄的气,做卢顺的工作让出过道,最终在村干部和外祖父劝说下,卢顺让出了七尺宽过道,这事才得以解决。”

冯新霞喘了口气,接着说道,“本该到此结束了,可原来的被申请人一反常态变成了原告,向宋寨法庭诉原来的申请人卢顺新建房侵占其三尺宽过道。宋寨法庭判决维持乡政府调处意见,原告转向县法院申请裁定,案子从进入司法程序在滏漳县折腾了将近4个月,最后在县委的干预下,县法院审委会通过法定程序裁定,出具了判决文书,结果是:维持宋寨法庭判决意见,留过道7.5尺宽。没想到,原告又踏上了司法诉讼的征程,十天后递交了上诉状,申请二审。我就搞不明白,前边的政府调处和几次司法诉讼,都是仿照村委会二次调处意见裁定的,哪原告为什么还要执意上诉呢?难道有什么难言之隐?不可能啊,就是有什么,法庭上都是可以辩论的,要不就是有什么特殊的原因?我就是想不通”。

“是啊,我也搞不明白,这家人是怎么想的?”王茂林附和着说了一句。

见两个人的意见表述的差不多了,董兴周让主审法官先回去,要王茂林留下来有事商量,主审法官冯新霞走后,董兴周问王光耀,“这个案子是不是有些背景,你接触案子时间长,能不能把你所了解的告诉我”。

“我知道董院长把我留下来的意思。”王茂林微微一笑,接着说:“这个案子应该没有什么背景,就是有也是来自咱们中院内部的。据我所知,原告家庭在滏漳县是名家,弟兄四个,只有老四在家守摊,其他人都在外边工作,老大是县医院的副院长,老大的儿媳妇是县商贸局的副局长,儿子也是个小头头。官司是老四的,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老大是代理人参与诉讼,儿媳妇是联络人兼公关部经理,一家人聚在一起打这个官司。县长同他们家关系不一般,指示县法院主管民事的副院长麻成林帮助跑这个案子,这个麻成林是通过县长提上来的人,对县长是言从计听,一直追着、逼着黄副院长拖着这个案子。后来听说,被告通过亲戚关系找到黄副院长的一位老首长从中说情,案子才得以进入程序。我知道的就这些”。

“茂林,谢谢你坦诚地告诉我这些,等我同黄副院长沟通后,咱们再决定怎么办?今天就到这里吧。”

王茂林直率坦白的话让董兴周颇受感动,他深信丛台地区中院法官队伍中的多数同志是好的,能够经受得住各种各样的考验,能够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法理念。

他喝水、抽烟,思考片刻,拨通黄卫国办公室的电话后,摁下免提键,“黄院长吗?现在忙不忙,有时间的话到我办公室来一趟,有个事情商量一下”。

黄卫国进来,董兴周沏上一杯茶,从烟盒中抽出一支芙蓉王烟来递给他。然后说:“今天你我难得有时间坐在一起讨论案子,滏漳县卢庄村宅基纠纷上诉案件有点特别,我想过问一下,你是主管民事的院长,你先谈谈你的看法”。

黄卫国想了想,说:“这个案子说它简单还真不复杂,原告上诉被告新建房侵占了他三尺宽过道。双方宅基都是祖传的老宅基,被告有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而原告没有,只有1964年他爷爷和被告爷爷签订的买卖过道的地契文书(涉案宅基南首),而且这个文书是国家禁止土地包括宅基地买卖以后签订的,只能算个证据,没有法律效力,按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是最简单不过的了。要说它复杂,还真没有那么简单。首先原告1980年改走西门绝非是一时的冲动,改走西门需要走过道,如果没有两家买卖过道的交易,是不会冒着走不成闹大笑话的风险来改街门的,而且最后走成了西门,已成事实。其次,原告如果没有几成把握和信心,是不会自乡政府调处后,变被告为原告,主动起诉到法庭,又到县法院,直至上诉我们中院,始终不渝。这样做除了承担各院诉讼费及其它费用外,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关键是还要承受着官司败诉后丢人败兴的精神压力。如果没有几成胜算的话,哪有明摆着败诉却非要打这个官司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是一个十足的大傻子吗?基于这两点,我认为这个官司没有那么简单,所以我们中院二审不能随意裁定。要派人去滏漳县深入了解一下,尽可能的协调双方调解,避免吃夹生饭,最好是通过调解,达到求同存异,双方和解的目的,这样做也符合我们法院民事诉讼的原则嘛”。

董兴周问了一句,“原告是否有其它目的?”

“能有什么目的,谁打官司也想赢啊!”

“那倒未必,俗话说,‘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原告自乡政府调处,一直到县法院判决,都是维持村委会的调解意见,均处于败诉的劣势,然而,为什么还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打这个官司。是否要在什么地方做文章,争取到些什么?比如说是在时间上做文,宅基纠纷从一过年就开始了,打到现在十个多月了,家里吊着房架子,搁上谁谁也受不了,被告和家人被官司拖的实在熬不住了,精神都要崩溃了,不得不情愿接受对方的调解意见,原告的目的便如愿以偿”。董兴周说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

“您这么一说,保不齐还就是那回事,我想不明白被告这样做的意义究竟在哪里?”这时的黄卫国也开始装起了马虎,实质上在中院要拖的人正是他,这个主管民事的副院长。

“就我们法院的宗旨和工作性质而言,它不仅仅是利用铁律的判决,来惩罚那些违法者或一些不守法的人,以此维护法律的尊严;更深远的意义是通过司法诉讼,达到教育人的目的。按现在的话来讲,叫做五讲四美三热爱,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我同意董院长的观点,我们法院如果只图痛快,一判了事,解决的是分清是非,划分责任,结果易导致矛盾激化,不能根除矛盾,化解纠纷。”黄卫国有意识地往这引话。

接着说:“类似这样的民事纠纷案件,要通过做深、做透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彻底消除矛盾,解除心结,理顺社会关系,可以有效地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使诉讼更加人性化

“在此之前,我通知茂林和这个案子的主审法官冯新霞带着卷宗到我办公室汇报案情,通过看卷宗和案情介绍,对这个案子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同时也让我产生了一个很大的疑惑,为什么从村委会到乡政府,到基层法庭,再到县法院,明明都知道原告出具的买卖过道的地契文书有造假的嫌疑,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可就是没有人戳穿他,揭露他,而是继续让他在下一次诉讼中作为唯一证据使用,这是一种挑战法律的行为。这难道正常吗?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一些地方的官员在纵容庇护着他,说明我们内部法律人有的在支持着他,充分暴露了我们的官场腐败和司法腐败”。

说到这里,董兴周拿出陈厅长写给他的那封信让黄卫国看,同时介绍说,这是我的一位老领导写给我的,他是1949年南下干部,走的时候是柳河地区公安局长,到广西自治区任公安厅副厅长,后来任厅长,当时我是他的秘书兼警卫员。

黄卫国看着这封信,脸色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看完一遍后又认真的看了第二遍,当看到“中国革命的胜利来之不易,不能让那些贪官污吏毁之一旦。”和“依法公办,加快处理”时,总有感觉像是说自己一样。看完这封信,他对这个案子有了新的看法,它已不再是一桩普普通通的民事纠纷案,而是增添了浓厚的政治色彩。他隐隐感受到,如果这个案子处理不当,定会引火烧身。

尽管各自的观点和想法不尽相同,但场面上总要感慨两句,说到:“还是老同志忧民爱民,不愧为是革命的老前辈”!

说到这,董兴周对黄卫国说:“卫国院长,我有个想法,这个宅基纠纷上诉案件我们要认真对待,先让民二庭派员到滏漳县卢庄村实地走访调查,深入了解案子的真实情况,然后走简易程序公开审理”。“好,我同意董院长的意见,最近两天就安排民二庭的人下去。”

董兴周接着说:“让茂林庭长亲自带人去,掌握第一手材料,让他组织合议庭,当这个案子的审判长,旧历年前结束诉讼。你如果没有异议的话,咱就这么定”。

“我没有异议,就这么办,我这就去安排。”黄卫国按董兴周的意见执行。

黄卫国通知王茂林到他办公室来一下,传达了董院长的意见并提出尽快行动,尽早结案,最后还是把自己的想法交代给王茂林,说:“你到滏漳后找一下被告卢顺,做一下他的工作,最好是协商调解,和为贵嘛。通过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彻底消除矛盾,解除心结,理顺社会关系,可以有效地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使诉讼更加人性化,你应该懂我的意思

 

 

第四十二章   中院来人

天气阴沉,满天是厚厚的、低低的、灰黄色的浊云。东北风呜呜地吼叫,肆虐地在旷野上奔跑,它仿佛握着锐利的刀剑,能刺穿严严实实的皮袄,更别说那暴露在外面的脸皮,被它划了一刀又一刀,疼痛难熬。冬天是心灵的年轮,冬天虽然寒冷,但是它有着无可比拟的温馨和希望。

750分,王茂林准时来到单位,黄卫国安排他的司机开车将王茂林和冯新霞送到汽车站,坐9点去滏漳方向的长途客车,1030分赶到了滏漳县法院。

中院民二庭是负责全地区各县上诉二审案件的,县法院的同志对王茂林的到来很重视,麻成林和李飞应邀将卢庄村宅基纠纷案案情向王茂林他们做了详细汇报,王茂林提出到卢庄村走访一下。其实在他们两个来之前的昨天下午,黄卫国已与麻成林通了电话,谈到了广西自治区公安厅长给董兴周来信,谈到了董兴周要求王茂林亲自带人深入卢庄村了解案子的真实情况,也谈了他安排王茂林再做做被告卢顺的思想工作,争取有个好的结果,等等。

谈完案子已是十一点多,麻成林安排王茂林住政府招待所,因下午要下乡走访,中午饭没有喝白酒。麻成林安排坐吉普车去卢庄村,可王茂林执意骑自行车去,而且只让民庭的书记员当向导。

1990128日,是1990年农历腊月十三,进入了一年中最寒冷的节气——大寒。

华北的隆冬,天寒地冻。十冬腊月天,除了蔬菜棚子里有的菜农在收割香菜、菠菜,少数温室大棚里有人在种植、管理时令蔬菜外,大田里早已停止了农耕作业。现在兴起了一股进城打工热,家庭多余劳动力开始向城里流动。而卢庄村百分之七、八十的家庭办起了小型制糖厂(用白砂糖制作糖块),没有能力办厂的,便在村子里给别人打工,卢庄村成了远近闻名的制糖专业村。

天,虽然十分寒冷,但是它有着无可比拟的温馨和希望,尤其是午饭后一点多钟的太阳,还是暖意融融。

好在,卢庄村离县城不远,只有两三公里的路程,骑自行车用了二十多分钟时间,进村向路人打听支书卢新山家。事有不凑之巧,这天卢新山和他媳妇去他岳父家串亲戚去了,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转身打听村主任家,三转两拐来到村主任卢振海家。

村主任见有客人来,又说又笑又递烟,老婆沏了一壶茶给每人倒了一杯,把茶壶放在圆桌上朝着客人一笑,说:”喝水”,就退了出去。村主任爱人看上去也有四十几岁,穿着也比较入时,脸上保留着特有的姿色,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中闪着智慧的光芒,乌黑发亮的头发,眉毛又细又长,性格温和,中等身材。

王茂林见卢振海夫妇如此热情,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忙向主人介绍自己说:“我们是柳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庭的法官,我叫王茂林,她叫冯新霞,是卢顺宅基地纠纷案的主审法官。我们今天来的目的,就是想了解一下这个案子的一些情况,麻烦卢主任给我们讲一讲。”说完忙从兜里掏出一盒红塔山烟,抽出一支递给卢振海,剩下的放在茶几上。

“你们说的是卢顺的案子啊,这里面可有冤情那。”卢振海是个直爽人,快人快语。

“冤情,怎么个说法?”冯新霞好奇地问。

“说他冤,是因为十多年前卢四改街门往西走,仗着弟兄们多,欺负卢顺势单力薄,要强行占卢顺的宅基地当过道,可卢顺拧得很,你就是打死我也不能让你占。本村的姥爷怕外甥孤单一人日后受卢四弟兄们的气,一直做卢顺的工作让出七尺宽过道,并和老支书一起从中劝说,最终卢四的过道才走成。今年卢顺建房,给卢四留出了七尺多的过道,可卢四反倒说卢顺没留够一丈宽,侵占了他家三尺过道,让他那个欠闺女把墙推倒,阻住建房,到现在吊着房架子都快一年了,搁上谁谁能受得了,你们说冤不冤?”村主任一口气把案子的前前后后说了个明白。

王茂林插话说:“当时你们村委会为什么不写个字据、文书什么的”?

“这件事是前任老支书他们那一任办的,我和现任的村支书当时都是支委、村委,有关字据的事,是卢顺的姥爷不想立,理由是,过道已经占了,不想再留下什么字据,这对卢顺没伤害,我们觉着有道理,也就同意了。”说到这里卢振海停顿了下来,心里也不是滋味,然后接下来说:“卢顺建房,卢四插了这么一杠子,大家都没有想到。尽管卢建文人多势众,上边有来头,但我们作为党的一级基层支部和基层政权,必须得坚持实事求是,所以支村两委调解时,坚持了七尺宽过道。后来乡里为照顾全大局,反复让我们做卢顺的工作,卢顺也想着尽快把房建起来,咬咬牙答应再退半尺,这样二次调解成了七尺半”。

“支村两委面对强势不袒护,面对弱势不歧视,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确实需要正气和勇气,难能可贵,我为你们点赞!”王茂林无比感叹。

“说到这个官司,在我们村包括周边十里八乡的都传的沸沸扬扬,卢四的大哥卢建文是县医院的副院长,他的儿媳妇是县商贸局的副局长,他们仗着上面有人,扬言说,这个官司他们怎么说,乡里和法院就会怎么判,没他卢顺的赢头,只能乖乖的服软。你别看卢顺平时外表像个脆弱的人,其实他的内心是坚强的。现在的卢顺已经想明白了,建房的事情恐怕一时半会儿也解决不了,也来个两手抓,两手都来硬,他一边带着家人做糖,一边打官司。好在,他有个表哥在县里当局长,暗地里帮助他,这也是卢顺决心把这个官司打下去的动力。”卢振海说的很实在。

这时的王茂林见卢振海讲的差不多了,因下边还有走访的任务,就提出想到其他村民家里走一走,他谢绝卢振海当向导。临出门的时候,王茂林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忙向卢振海说:“卢主任,不好意思,还得麻烦你通知一下卢顺,让他明天上午9点到县政府招待所找我们,有事情要谈,你可一定要通知到他呦”。

“放心吧,我一定通知到他”。

出门后三个人骑上自行车拐过两个过道,任意选择了一家推车进门。

这家是个制糖专业户,一家人正在忙着做糖,家里的男主人见是法院来的人,忙停下手里的活计,把客人让到屋里去,又是递烟又是倒水的,王茂林和冯新霞着实很感动,忙说:“老哥,我们知道您很忙,但是因为工作不得不打扰一下,耽搁您几分钟时间。”

“没事儿,需要问的你们就说。”男主人也是个通情达理的人,说话也很礼貌。

王茂林拿出自己的工作证,在出示证件的同时,把他们三个人介绍给男主人,“这是你们县法院的同志,我们两个是地区中院民二庭负责卢顺案子的法官,是想通过你了解一下两家宅基地纠纷的一些实际情况,你不要有什么顾虑,我们会给你保密,也不会让你当证人出庭作证”。

“既然说到这,我也不会藏着掖着,我跟他们两家都是过了五服的远门自家的,我比他们高一辈分,都叫我叔,关系都不错,我不向潘也不向杨,有啥说啥。要说这个纠纷全是卢四挑起的,他改街门,是卢顺让出的过道,这事全村人都知道。这回卢顺盖房,说占了他家过道,纯粹是说胡话,一点道理都没有。我就是看不惯卢建文弟兄们觉着自己有点仗势,欺负老实人,你们法院可要主持正义,不能让恶人占了便宜。”男主人有点义愤填膺,越说越激动。

王茂林通过男主人的话,对这个宅基纠纷案有了清晰的认识,与冯新霞交换了一下眼神,起身握住男主人的手,感激的说:“老哥,耽误您不少时间,谢谢您对我们的帮助!我们还要走访下一家了解一些情况,就不打扰您了。”说罢,三位推车往外走。

出门后,王茂林看了看手表,已是四点多钟,同冯新霞商量着天黑之前再走一家。走进下一家,也是做糖的,真不亏是制糖专业村,到处都是糖。

户主姓王,是个不爱惹事的主,听说是为两家官司的事,不愿评说是非。王茂林忙解释说;“老乡,别担心,不会让你做证人,也不要证言证词,而且绝对给你保密,我们只是了解一下实际情况,你放一百个心,绝对没事儿,你只管把你知道的说给我们就行”。

姓王的打消了顾虑,把两家宅基地闹纠纷的事一五一十的说道了一遍。说实在的,良民百姓都想过个平平稳稳的日子,不愿意惹是生非,也都烦那些仗势欺人的人渣。提起卢建文气不打一处来,“你说你在外边当个官,不是说如何给乡亲们办点好事,这倒好有能耐给邻居打起了官司,理又不占。俗话说,‘好人护三村,好狗护三邻’,他办的这叫啥事嘛。嗨,不提他了,不提他了”。

见这位老乡所说之事,同上两位谈的相差无几,心里有了数,又天南地北聊了一会,就谢别主人推车出门。然后,趁着天明赶回县城。

昨天晚上卢振海去卢顺家里,告诉他,“中院民庭的王庭长今天下午带人来咱村调查了解你的案子,让我通知你明天上午9点到县政府招待所找他。我把你们两家宅基纠纷的真实情况从头到尾详细说了一遍,并强调了你的冤情,我想他们明天和你见面,很可能是想庭前调解,你是怎么想的?”

“调解可以,但过道只能调小不能调大,低于七尺半可以,再多没得商量。现在这个案子看到了希望,再也不用看脸子,任人摆布了,我要当一回真正的主人。”卢顺大有扬眉吐气的感觉。

“对,我也是这么想的,到时候你坚持就是了。卢顺,加油!”。村主任的这句话,让卢顺无比感动,顷刻间眼角滚出了幸福的泪水。

送走村主任,卢顺的心里敞亮了许多,第六感觉告诉他,这案子快到结的时候了。想了想明天怎么应付,然后用热水洗头泡脚上床休息,这是打官司以来,心里最舒坦的一个晚上。

第二天,9点钟之前,卢顺赶到了县政府招待所,到服务台问清了地区中院来人所住的房间号,到点径直敲门进去。

卢顺掂了两袋糖块进来,进门就说:“听说王庭长来了,自己家做的糖,拿回去给家人尝尝,就当做广告宣传宣传。”说着放在一边。

王茂林因他老同学是卢顺的姐夫,又去过他的家,自然会对卢顺关照些,只是主管院长有想法,作为下级,自然也是有心无力。现在董院长亲自过问此案,才觉着‘柳暗花明又一村’,来滏漳之前,黄卫国一再叮嘱,做做被告的思想工作,争取调解成功,但他心里想的就是走走过场,看情况再说。

王茂林先热热身,跟卢顺套起了近乎,问道:“卢顺,这场官司打的不轻松吧”?

“王庭长,不是不轻松,是相当的不容易。我实话实说,每去一趟乡里,或每去一趟法院,我都会掉一次泪,尤其是去中院找黄院长的时候,他就没说过一句正经话,不是说‘你这个案子小,排不上位’,就是说‘别老往中院跑,再跑也没用,你就在家耐心等待吧’。去他办公室没有让过座,进门还没说两句话,就往外撵你,‘我还忙,赶快出去吧,没时间管你那个事。一个堂堂的中院副院长一点素质都没有,说这样的话,实在太气人了。每次从外边回来,看到盖房子的地方,心里便会隐隐作痛,尤其是去乡政府、去法院找他们这些领导受冷落、遭白眼、受侮辱时,当场还得咽下这口气,敢怒不敢言,可一出大门,瞬间感到自己太渺小、太无能,也太委屈了,眼泪便会夺眶而出。家里三个孩子,最大的十五六岁,小的一岁多,我是家里的顶梁柱,不能倒不能躺,一倒就塌天了。再气再苦,回到家里还要强装笑颜,像个没事人似的,你说我活的累不累。”卢顺提起这些,总是感慨万分,一说就管不住话匣子。

“是啊,太不容易了,一个普通老百姓打官司太难了,尤其是像你遇到一个强势的对手,你就更难了。不过你还好,靠你的坚强和毅力,靠你一些亲朋好友的帮助,还是挺过来了,难能可贵呦。”

“王庭长,我的官司其实很简单,事实和证据都在那里明摆着,三说两说就能说明白,可这事让当官的一参合就变得复杂了,阳历2月发生的事,那时候是春天,等到乡政府下达调处意见时,是麦收的前几天,季节变成了夏天;对方起诉到宋寨法庭,我成了被告,原告坐家不动,我家里吊着房架子,我坐不住,三天两头往法庭跑,跑来跑去,等到判决下来,跑到了秋天,再往法院跑,拿到了一审裁定,这就到了冬天。通过打这场官司,我算看明白了。老毛说过,凡是有人群的地方,总会分左、中、右三种情况。世上还是好人多,但是确实有的政府官员,根本没有把老百姓的冷暖放在心上,当面说的冠冕堂皇,背地里另搞一套,是地地道道的两面人,甚至有的为了他们小集团的利益,公然违背组织原则,肆意践踏社会的公平正义,他们的所作所为让老百姓寒心”。

王茂林的情绪也被卢顺的慷慨之词感染了,与卢顺探讨起了一些社会问题,说道:“卢顺呀,你能把问题提到这么一个高度来认识看待,真的不简单,了不起!现在的社会嘛,怎么说呢?它是受国内、国际大环境所影响,近两年,我国相继发生了八六学潮和八九年的天安门事件,引发了全国范围的学潮和动乱,国家一度处于不稳定状态。由于中央高层人事变动频繁,在某种程度上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现在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许多双轨制并存,思想混乱,表现在意识形态、法律体系、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等诸多领域相对滞后的矛盾日渐暴露并突出出来,面对变幻莫测的农村现实,突然显得有些难以把握,稳定和改革成为当时的迫切任务。可以想象的出,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地方官员的思想性、纪律性和执行力必然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也在所难免。”

“王庭长,不是我有些事情看得准,是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让我学到了不少的法律知识,接触了不少的领导干部、政府官员,让我见识了社会光明的一面,也见识了社会的一些阴暗面,体会了人间的冷暖,最大的收获是让我学会了坚强,增强了同邪恶势力斗争的勇气和毅力。我和村主任把调处申请交到乡政府后,第二天乡司法所所长李建国就带人到村里调查了解情况,勘察现场,丈量过道,可一走没了下文。从此,我就开始往乡里跑,找书记,找所长,开始都还说句人话,后来找他们就开始互相推诿。找到书记,书记说这事归司法所管,找到司法所长,所长说乡里的事还是书记说了算。再往后找就开始吼我、训我,往外撵我,说乡里的中心工作还顾不过来,哪有时间管你这等小事。为这事大表哥还不断催乡书记,可就是没有进展。一打听,原来他们是一伙的,李世海、李建斌和原告卢四侄媳妇李艳茹是一个村的,还是亲戚关系。我和大表哥琢磨着,这事是他们提前预谋好了的,其目的就是要拖垮我,搞得我精神崩溃,缴械投降。大哥告诫我说,老弟,你不能坐以待毙干耗着,要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家里做糖的生意不能停下来不做,要一边做糖,一边打官司,非与他们摽个高低。就这样,我带着家人一边熬糖制糖块,一边托人找关系,隔三差五往乡里跑,几个月过去了,乡里就是拖着不解决,后来就往县里跑,找副县长,找县长,都无济于事。我没别的特长,就是不怕麻烦不怕找人,找县长不行,我就找县委书记。无奈之中,找县委秦书记,秦书记硬是压着乡里把调处意见拿了出来。”卢顺向王茂林诉说纠纷案处理的艰辛与不易。

王茂林同情卢顺的遭遇,也欣赏卢顺的学习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斗争精神,他乐意将自己工作方面的体会和一些法律常识普及给卢顺,帮帮他。他告诉卢顺说:“当你一审胜诉,而且是彻彻底底地胜诉时,对方的上诉无疑让你的好心情暂时打了折扣。不排除有的上诉就是因为败诉方想拖你时间,而没理找理。打官司,一审是几乎不可能结束的,因为诉讼的败诉方99%都会上诉,尽管二审翻盘的可能性也不大,但是,上诉可以拖时间,可以慢慢的恶心胜诉方。这种情况几乎就像黑暗森林法则一样精确,只不过大家都怀有幻想而已。”

卢顺顾虑重重,请教王茂林说:“那如果对方把官司打赢了呢,我该怎么办?”

“前两天,我翻看了该案的卷宗,分析后认为,原告胜诉的可能性不大。应该说,上诉是当事人的权利,只要对一审不服,都可以上诉。即使你是胜诉方,你都可以上诉;胜诉方和败诉方都上诉,则都是上诉人。只要是上诉了,二审一定受理。但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概率是很低了,只要一审你的证据充分证明了你的有利事实,一审法院的法律适用又对你完全有利,那二审结果几乎一定是维持一审的裁判。所以当对方上诉时,你也不用慌,你仔细想一下一审的情况。对方之所以二审上诉只是为了拖时间。”

王茂林想要了解案子的全过程,就来了个刨根问底,问卢顺,“乡政府调处时,你是申请人,也就是类似的原告,那你后来怎么成了被告呢”?

卢顺回答说,“开始我也疑虑,既然乡政府下文,维持村委会调解意见,没有正当理由能赢这场官司,还向法庭告什么?是大表哥帮我分析事情的来龙去脉,这纯粹是卢建文与乡里、县里的一些人设计的一个阴谋,就是要采取‘拖死人’的战术,打消耗战。我同意乡政府的调解意见,我认了,而卢建文弟兄们为了不让我盖房,主动起诉,继续拖着走,因为他们县里有人,法院里有人,县法院主管民事的副院长麻成林早年跟卢建文就有交情,现在县长又给他下了死命令,让他帮助卢家诉讼;民庭庭长李飞与李艳茹同村同姓,他们形成了一个小帮派。李艳茹是县长的情人,县长从中干预,别人也不好说话。我只能厚着脸皮找县委书记,我连续跑了三、四趟,我恳求秦书记说,‘秦书记,这个宅基纠纷案有县长在后边给人家撑着,在滏漳县谁说话都不好使,唯独您这个县委书记一把手说话管用,只有您能救我’。不瞒你说,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是真的动了感情,悲痛的泪水犹如开了闸的洪水急湍直下,真的把秦书记感动了,他安慰我说,卢顺啊,你别哭了,我真的看不了别人在我面前哭,你的这个事我向法院过问一下,争取尽快解决。就这样,在秦书记的关怀下,县法院王卫民院长召开审委会,以一审的方式,通过决议,裁定:维持宋寨法庭的判决,留七尺半过道。王庭长,你想啊,如果没有秦书记的干预,案子还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政府调处和法院审理都是在秦书记的关心下进行的,我找所有的领导和关系人,并没有让他们违反原则,给我以照顾,只是恳求他们督促那些案子的承办者,尽快的调查审理,还我一个公道”。

“卢顺啊,不是我夸你,你的所作所为让我佩服。案子一审之前也包括一审,一路走来披荆斩棘,最终结果都是按村委会调处意见,留七尺半过道。官司到了中院以后,困难重重,‘山重水复疑无路’,我都替你担忧,可后来的国防部省会军需处专员的夜访,云南省公安厅长的一封信,把我们中院的黄副院长镇住了,把院长推出来了,案子陆转回峰,‘柳暗花明又一村’,这是我当民庭庭长以来接手的一桩特别案件,它既复杂又具有戏剧性的变化,这些素材够得上写一部长篇小说来着”。

卢顺接过话头说,“这场官司让我经历了许多的人和事,多少个坎,一步步走来,一个个迈过,辛酸和泪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确实是写小说的好素材,可惜我文化程度不高,没有这个本事,只能等以后有机会让文人朋友撰写吧”。

“卢顺,今天咱俩聊的不少了,我很感激你对我的信任,跟我说这么多。咱书归正传,说说庭前调解的事情。我来滏漳之前,黄院长一再交代,让我做做你们双方的思想工作,争取庭前调解,达到双方和解的目的,你是怎么想的?谈谈你的意见。”

“今天,既然王庭长提出来了,我又不好意思反驳你的话,在这个官司上,我是把气受够了,我想要一回自己的尊严,如果调解的话,过道只能调解到七尺半以下,超过七尺半我就不同意调解了,还请王庭长理解我的心情。”

“卢顺,你此时此刻的心情我完全理解,我只是做你的工作,在履行我一个法官的义务,不会强迫你的,既然不同意调解,那就等开庭审理吧,预祝你有个好运!”

将近中午,卢顺要请王庭长吃饭,被王茂林谢绝了,他说,“我们法院有规定,不能对当事人吃请受贿”。

  

 

第四十三章   二审开庭

风越来越大了,那朵小云变成了一片白色的浓云,慢慢地升了起来,扩大起来,渐渐遮满了天空。下起小雪来了。不一会儿,雪下大了,雪粒变成了雪片,像鹅毛似的轻飘飘,慢悠悠的往下落。路边那些树木不时抛晃着身躯,把雪晃到地上,可是它们刚晃下一些,马上又多了许多,渐渐地,大雪给它们穿上了一件洁白的外衣,夜里,只听得雪粒簌簌地不断往下落。

清晨的柳河市,一片银装素裹。

王茂林起得很早,一睁开眼,雪的白让他突然一阵激动。

小时候在农村,每逢下雪的日子,孩子们最快乐了。堆雪人,撒雪,在雪上奔跑,个个小脸冻得通红,心里却是暖乎乎的。老娘总是站在门口,听着孩子们吵闹,不时在叮嘱几句……

一只只好看的小鸟儿,从雪线上飞过来,绕着孩子们忽高忽低地飞着,仿佛也成了一个个调皮的孩子一般……

一晃三十年过去了。

当他拉开客厅窗户时,一阵冷风吹来,不由自主的缩了一子,接着吸了一口气,抬头看看窗外,雪白的世界吸引了他的眼球,于是,自言自语地说:“啊!下雪啦,入冬的第一场雪,瑞雪兆丰年呐。”

下午一点三十分,柳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民事审判庭。

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未经审判长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吸烟、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全体起立!

请审判员入庭。

全体坐下。

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全部通知到庭。法庭准备就绪,可以开庭。

王茂林手捧卷宗,带领合议庭的成员们昂首挺胸走上法庭。

原告卢建杰没有到场,他大哥卢建文做诉讼代理人,坐在原告席上,卢顺坐在被告席上,双方均没有请律师。

 旁听席上坐着的是双方的亲属。卢建杰家参加旁听的是他的二哥卢建武和他的侄儿媳妇李艳茹;卢顺家来的有他的妹妹小芳和妹夫振山。

全体坐下。

王茂林举起法槌,轻轻一敲,宣布说:柳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现在开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本庭在这里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卢建杰诉被告卢顺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一案。

审: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卢建杰,男,1947年3月出生,汉族,农民,住滏漳县郝庄乡。

原告代理人,卢建文,男,1937年6月出生,汉族,国家干部,住滏漳县城。

被告卢顺,男,1956年8月出生,汉族,农民,住滏漳县郝庄乡。

审: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有无异议?

原、被告:无异议。

审:各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符合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诉讼活动。

审:本案由审判员王茂林、冯新霞、郑珂三人担任审判,书记员贾芳担任法庭记录。

审: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经庭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是否清楚?

原、被告:清楚。

审:各方当事人对审判员以及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原、被告:不申请回避。

审: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证人出庭?

原、被告:不申请。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先由原告代理人简要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原告代理人(简称原代):(宣读民事起诉状,内容略……)事实和理由详见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为:

1、依法撤销原审判决,并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审:原告的诉讼事实和理由是否有增加或者变更的吗?

原代:没有,与民事起诉状陈述的一致。

审:由被告作简要答辩。

被:与答辩状一致。

:根据原告起诉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及被告的答辩的意见,本庭将本案的争议焦点确定为:

1、被告是否侵占原告的三尺宽过道?

2、被告是否应当停止侵占?

:对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何异议和补充?

原、被告:没有。

审:先由原告方向法庭举证。

原代:提交证据1:原、被告双方买卖过道的地契文书复印件一份;证据2:被告侵占原告宅基地照片。以上证据证明原告诉讼请求。

审:由被告针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后发表质证意见。

被:原告方举证的“地契文书”是1964年农历腊月十三由被告爷爷卢洪斌与原告爷爷卢洪文签订的买卖过道的地契文书。是说原告的爷爷用3担小麦买下了被告爷爷空宅基地上南首一丈宽做过道(涉案宅基)。文书上有被告爷爷的手章和三个证明人签字画押,然而,三个证人和两位当事人都已在前些年先后死亡,这就是后来大家所说的‘五个死人证明’,确实让人无法考证。还不止于这些,说到文书上有被告爷爷盖的印章,现在这枚印章还在,文书上的印章章面是‘卢洪斌印’,印章是圆的;而答辩人现保留爷爷的印章章面是‘卢洪斌章’,是个方形章,对其真实性有异议,这不是事实。

就地契文书来说,1962年中央在《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 (简称“六十条”),明确规定,宅基地属于生产队所有且不准出租和买卖,房屋永远属于社员个人所有且任何人不得侵犯,所以原告的地契文书举证属于无效。

   原告方诉称被告涉案宅基持有滏漳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反过来又上诉被告新建房侵占了他三尺宽过道。原告改走西门,强占过道是1980年的事,那原告坚持说被告新建房侵占了他三尺宽过道,这明显是自相矛盾的。

原代:被告侵占原告过道照片,用以证实被告侵权事实。

审:由被告质证。

被:被告新建房并没有侵占原告的三尺宽过道。

审:由被告向法庭举证。

被:提交证据1:1954年滏漳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复印件一份;证据2:宋寨法庭现场勘查情况报告。用以证实被告诉讼请求。

审:由原告针对被告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后发表质证意见。

原代:被告对原告举证的“地契文书”的真实性有异议,对此原告持反对意见。从客观上讲,人的死亡是人们无法料到的,是不以人的客观意志为转移的,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是“五个死人证明”,不能认为是无法考证的事实。至于私人印章的章面是“卢洪斌印”,还是“卢洪斌章”,印章的形体是圆的还是方的,都是能随意刻制的,不能以此确定地契文书的真伪。

     被告辩称原告方提供的“地契文书”无效,不能作为证据来举证,实事求是讲,虽说1953年以后国家禁止了宅基地的出租和买卖,但在一些地方仍有宅基地私下买卖的事实存在,单我们村以前就有几户买卖宅基地的,有买卖过道的,有两家合并宅基地的,可为什么没有人制止管理呢?他们不是共产党领导的吗,为啥到我这就无效了呢?

审:提醒原告代理人注意,今天是在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一案,请不要扯与本案无关的事情。

审:原告代理人,你还有什么质证意见要发表?

原代:没有。

审:被告,你还有什么质证意见要发表?

被:没有。

审:下面法庭核实几个问题。

审:原告是哪一年新建配房和门楼改走西门的?

原代:1980年春天。

审:原告现在居住的房屋和宅基是老宅基还是村里规划给你的?

原代:是祖上留下来的老宅基,弟兄们分家分给他的。

审:原告使用的宅基地有没有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房产所有证?

原代:有证,就是现在找不到啦。

审:原告的宅基地使用证上有没有登记现在使用的这个过道?

原代:这个记不大清了。

审:王茂林说:法庭调查结束。通过法庭调查,能够认定如下事实:依据国家土地政策,195311月以后国家禁止个人买卖土地。双方所签地契文约时间为1964年,由此可见,原告与被告的土地买卖关系不成立,本院认定该协议为无效协议。被告的涉案宅基持有滏漳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原告对被告卢顺提交的证据不持异议,被告在该宅基上建房具有合法性,本院予以认定。

根据以上事实,下面有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庭辩论,先由原告方发言。

原代:不同意你们讲的这些,我只相信地契文书上的白纸黑字,红章红手印。对于买卖过道的事,卢顺当时还小没有发言权。如果说它没有法律效力,但它总算个证据吧。1951年以后国家禁止了宅基地的出租和买卖,但是很多村子仍有宅基地私下买卖的事实存在,我们村以前就有几户买卖宅基地的,有买卖过道的,有两家合并宅基地的,他们能这么做,为何到我们这就不能做了呢?我不服。我坚持我的上诉要求,撤销滏漳县人民法院的原审判决,被告卢顺掀墙退地,留足一丈宽的过道。我的话完了。

由被告发言。

被:咱从根上说,八零年的时候,老四家请了一位风水先生,先看坟地后看庄宅,说是问题出在大门上,只有改走西门,做到合理布局才可以做到人财两旺。为这事你们兄弟四人开会,尽管老三卢建斌有不同意见,还是要改走西门,你们仗着人多势众,要强行占过道,利用我们两口子串亲戚不在家的机会,挖了间界(地基槽),我找到他家评理的时候,他满不在乎的样子,说顺弟,是四哥对不住你,我保证你啥时候盖房我啥时候退。我那时二十四、五岁,正是气血方刚的时候,不让他占,我姥爷和村支书一直做我的工作,让出过道,我也就忍了,看在咱是远房自家兄弟的份上,让出了七尺过道。我就不明白,你改走西门,我给你让出七尺过道,你不但不感恩,却等我盖房时,反过来说我侵占你三尺过道,阻止我盖房,这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呀,大哥!

你说你们这么做,是因为找到了一份你爷爷跟俺爷爷签订的买卖过道的地契文书,是我们家收了你们家三担麦子,卖给你们一丈宽的过道。这事儿你想过没有,这份地契文书签订的时候为什么没有经过村里,没有经过村委会?像我们这样的岁数应该知道土地也包括宅基地都归集体所有,个人无权买卖。两个老人签订买卖过道文书,甭说是真是假,就算是真的,村里能承认吗,国家会承认吗,法院能承认它的法律效力吗?再一说了,我们家的宅基地有县政府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证明那个过道是我让给你的。你说我占了你的过道,拿出‘土地房产所有证’让法官看看是不是这回事?从事实上看,你们已经妨害了我的建设使用权,你们的诉讼请求无凭无据,因此,我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上讼请求。

审:原告代理人,还有新的辩论意见吗?

原代:没有。

审:被告,还有新的辩论意见吗?

被:没有。

审:法庭辩论结束。

王茂林说:现在双方作最后陈述。

审:由原告代理人作最后陈述。

原代:请求法庭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拆除新砌墙,留足一丈宽过道。

审:由被告作最后陈述。

被:要求法庭驳回原告的上讼请求。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庭在这里依法主持调解,调解应本着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

原代:愿意。

被:同意调解,但是过道宽度不能超过七尺半。

审:原告代理人意见。

原代:过道宽度不能低于一丈。

审:因原、被告双方分歧太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本案本庭将择日宣判。

审:今天庭审到此结束,休庭!

 

民事上诉书

上诉人:卢建杰,男,1947317日生,汉族,住滏漳县郝庄乡卢庄村。

委托代理人:卢建文(卢建杰长兄),全权代理,住所地滏漳县。

被上诉人:卢顺,男,1956828日生,汉族,住滏漳县郝庄乡卢庄村。

上诉人不服滏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1990)滏县民初字第52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原审判决,并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

1、被上诉人的涉案宅基地不符合开工条件。一审法院仅以被上诉人持有1954年滏漳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就认定被上诉人的宅基地符合开工条件,不符合事实。涉案宅基地虽说有县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但早在六十年代初就由被上诉人的爷爷卢洪斌以三担小麦将宅基地南首南北宽一丈卖给了上诉人的爷爷卢洪文做过道用,有“地契文书”为证,对此上诉人应该有使用权。被上诉人新建房占用了上诉人三尺宽过道实属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版)第十三条规定,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因此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涉案宅基合理合法,符合开工条件,不符合事实。

2、1980年上诉人新建房改走西门,与被上诉人协商留出七尺宽过道供上诉人使用,从事实上承认了上诉人的过道使用权。如果被上诉人指责上诉人当时为何不留出足够宽的门口,而只用了七尺宽过道,因为当时各家各户的大门都留的不宽,自己开的太宽就显得别类了。所以,这才在这次民事诉讼中提出来。

综上所述,请求二审法院采纳上诉人的主张,谢谢。

 

 

                                       上诉人:卢建杰

                                       199011 14

 

答辩状

答辩人:卢顺,男,1956年8月28日,汉族,农民,住滏漳县郝庄乡卢庄村。

被答辩人:卢建杰,男,1947年3月1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滏漳县郝庄乡卢庄村。

答辩人就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使用权确认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1、被答辩人所诉与事实不符,并且自相矛盾。被答辩人诉称“涉案宅基地虽说有县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但早在六十年代初就由被上诉人的爷爷卢洪斌以三担小麦将宅基地南首南北宽一丈卖给了上诉人的爷爷卢洪文做过道用,有‘地契文书’为证,对此上诉人应该有使用权。被上诉人新建房占用了上诉人三尺宽过道实属侵权”,与事实不符。被答辩人举证的“地契文书”是指1964年农历腊月十三由答辩人爷爷卢洪斌与被答辩人爷爷卢洪文签订的买卖过道文书。是说被答辩人的爷爷用3担小麦买下了答辩人爷爷空宅基地上南头一丈宽做过道(涉案宅基)。文书上有答辩人祖父的手章和三个证明人签字画押,然而,三个证人和两位当事人都已在前些年先后去世。还不止于这些,说到文书上有答辩人爷爷盖的手章,现在这枚手章还在,文书上的手章烙印是‘卢洪斌印’,章印是圆的;而答辩人现保留爷爷的手章是‘卢洪斌章’,是个方形章,对方明显有造假的嫌疑。

就地契文书而言,1962年中央在《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 (简称“六十条”),明确规定,宅基地属于生产队所有且不准出租和买卖,房屋永远属于社员个人所有且任何人不得侵犯,所以卢建杰的地契文书举证属于无效。

    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涉案宅基持有滏漳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反过来又上诉答辩人新建房侵占了他三尺宽过道。而被答辩人改走西门,强占过道是1980年的事,这明显是自相矛盾的。

2、被答辩人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

0年的时候,被答辩人家请了一位风水先生,先看坟地后看庄宅,说是问题出在大门上,必须把大门开在向星的生旺方或合于‘城门诀’的方位,原先走南门,风水受到了影响,只有改走西门,做到合理布局才可以做到人财两旺。被答辩人兄弟四人开会,坚持改走西门,他们仗着人多势众,要强行占过道,利用答辩人两口子串亲戚不在家的机会,挖了间界(地基槽)。本村的外祖父一直做答辩人的工作,最终答辩人让出了七尺过道。十来年过去了,可他得寸进尺,倒打一耙,反过来说答辩人占了他的过道。答辩人仗势欺人、负恩忘义的行为,对当地的道德伦理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的违背了公序良俗。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所诉与事实不符,自相矛盾,并且没有依据;被答辩人仗势欺人、负恩忘义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请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答辩人:卢顺

                                        1990年11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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