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道路交通管理动态
沈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动态
沈阳市沈河区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静态交通协勤工作
根据区道交委关于深入推进全民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要求,为有效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静态交通协管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顺畅,保护人民群众平安顺利出行,努力打造沈河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环境,沈河区于2014年3月24日组织召开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调度会。
会议传达了《沈阳市公安局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静态交通停车创安工程实施方案》及通知精神,并就各单位如何组织动员全区社会力量参与静态交通执勤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安排。主要包括“摸底排查、实名报备、上岗时间、勤务规定、工作纪律、通报排名、注意事项、自身安全”等八个方面,要求全体执勤人员严格执行规范,确保满员在岗,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管理交通,努力为全区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环境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分局强调此项工作要坚持以下三点:
一是组织到位,跟上市局节奏。市道交委“3.18”会议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交通协管工作任务,涉及人员多,持续时间长,执勤范围大,时间紧,任务急,各单位不推不拖,不等不靠,主动承担任务,跟上市局节奏,起好步,开好局。
二是明确任务,逐条逐项落实。按照“属地管辖、对口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层级责任,实行“实名制”管理,逐级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工作目标,精心安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扎实有效地推进,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抓好落实。
三是加强检查,强化督导考核。坚持日常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临时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分片包干地进行督导检查,严防脱岗、漏岗和违反执勤规范的现象发生。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状态、纠违意识、服务群众及路口交通秩序”等几个方面。对工作状态不佳、见违不纠、交通秩序混乱的执勤人员及责任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考核相关规定予以追究问责。
(2014-03-30 14:14:22 《东北传媒网》讯,原载《法库传媒网》手机版;来源:沈阳公安网;编辑/闫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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