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原稿] 第二章 听党的话 (4)
《四》
日程徒步赶集合,
夜宿全是街道眠。
本应车跑半日路,
走了七日冤枉程(注)。
注:广州首批下海南的青年是1953年春,我的父母都是首批下海南工作的广州青年。海南刚解放,没有民用汽车,都是南下大军的军车。不是军人没有享受坐军车的权利,首批支援海南,建设海南的广东青年到了海南岛后,都是要徒步赶路的。因交通不方便,原本汽车半日的车程,他们走了七个日夜才赶到指定的集合点。所以父亲说现在想起来很冤枉。
父亲:邱月明原稿
儿: 流浪散人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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