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人:地怨(三十)《一》
在给中央、省有关部门连续发出几十封上诉信后,按黄平、覃孚、莫晓兵等人的意见,这天,王学瑞拿起上诉状踏入了广南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大门。
王学瑞找到了法院立案室负责人陈文彩,将上诉状交给陈文彩。他看了上诉状后,叫王学瑞上三楼找行政庭负责人S某是否立案。于是,王学瑞按着陈文彩的指点来到三楼找到了S某。
S某年约四十开外,肥胖的身体,烫一头女人发,长着一脸横肉,平时不多话,看上去是一位很阴沉老练的法官。
S某坐在办公桌旁边,她转脸望了王学瑞一眼,扳着脸孔说:“哪里的?”
王学瑞接着说:“我是省《乡村》杂志社的!”
S某一边埋头写东西一边说;“你告什么事?”
王学瑞说:“我上诉省乡村厅潘沿美非法查封省《乡村》杂志社。”
S某一听到是潘沿美的名字,好像吃上了苍蝇,马上转头绷着脸孔瞥了王学瑞一眼,然后,她冷冰冰地说:“把材料放下来,过几天再说。”
王学瑞看到这位法官冷冰冰的态度,心里确实感到不快。不过,这几年不学习雷锋精神了,这位行政庭负责人对群众冰冷是可以理解的,王学瑞不激气。回想起自己从事新闻记者工作二十多年的生涯中,采访过无数的法官,既有庭长、中院长,甚至高院长都采访过,从来没有见过像这样的法官,充其量也不过是小小庭长而已。为了能够立案,王学瑞面对S某的傲慢态度,只好忍耐了。于是,他将上诉状轻轻放在桌子上,转身走进办公室。
一个星期后,王学瑞第二次找到S某,过问上诉状处理情况。S某见王学瑞进来,连招呼都不打,一边低下头看别的材料,一边用右手把王学瑞的上诉状递过来说:“此事,属于行政内部问题,法院不予受理。”
S某以这种傲慢的态度对待一位上访者,何况又是一位记者、作家,王学瑞心里说是可以理解,但是,心里仍然不舒服。如今,法院对上诉状立案问题,仅口头说说,好像根本就不把此事当一回事看待,不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不过,他还是忍耐着性子对S某说:“按规定,如果不立案,也要以书面答复,怎能口头说说了算呢?”
S某说:“该书面答复就书面答复,该口头答复就口头答复,这是法院内部规定的。”
王学瑞不服地说:“法院这样的规定是不对的,是违反法律制度的。该口头答复就口头答复,法院的规定能否拿出来看看?”
S某凶狠地说:“法院的东西,你是不能看的。”说着,她埋头写材料去了。
王学瑞看到她走开了,只好瞥着一肚子气,顺手拿起桌子上那份上诉状,怒怒不平地走出法院。
第二天,王学瑞怀着满肚子的委屈,找到了西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司徒平平。他大约五十开外,个子高大,长着一副忠厚的脸孔,一双圆圆有神的眼睛。
王学瑞向着这位主任诉说,由于写一二篇反腐文章发表在《乡村》杂志上,文章主要是揭露厅原党组成员的腐败现象,受到厅领导潘沿美、刘赌伟等人打击报复,查封了《乡村》杂志社。省乡村厅是无权查封一个新闻单位的。假如新闻单位或记者有何过错的话,只能由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处理。因为,《乡村》杂志社具有法人地位,法人代表是经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其合法权益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所以,省乡村厅查封《乡村》杂志社是侵犯其合法权益是违法行为。然而,西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庭S某,把此宗利用职权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问题作为是行政内部问题不予受理,这是错误的。
司徒平平听王学瑞反映后表示说:“要是按照你这样的反映,应该立案受理,法院不予受理是不对的。但是,我也不能单方面听你的反映就肯定一个问题,反对一个问题,还要了解对方一下。过几天再答复你!”
一个星期过后,王学瑞多次打电话到司徒平平的办公室,他都不在,不是出差就是开会,王学瑞急得够呛。这天上午,他亲自到办公室找司徒平平,也找不到。他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在返回的路上想着,报纸说司法腐败,是否腐败到这种无法伸冤的地步呢!不可能,要相信,在党政机关里,尽管有相当一部分人已经蜕化变质,利用职权搞腐败,为自己的腰包捞取个人利益,不顾人民的死活;但是,被毛泽东思想融化过来的人还是大有人在的,这部分人,虽然在思想上对这一突变的社会腐败潮流已经渐渐麻木,可是,他们也不愿追赶这一潮流,宁愿自己贫困一点,心里活得舒畅坦然,良心上对得起国家与人民,对得起死去的无数先烈们。
晚上九点钟,王学瑞向莫晓兵汇报西山法院不予受理上诉状的情况,与找西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有关问题。
莫晓兵听后,他还电话里怒怒不平地说:“法院不受理此案是不合法的。”接着,他建议王学瑞说;“你继续找法院与她辩论,质问她不受理此案有何法律依据?”在电话里,莫晓兵还安慰王学瑞说:“请你继续找法工委司徒平平,请他主持公道,我不相信连人大都不讲道理了。”
放下电话,根据莫晓兵的意见,王学瑞在案桌前第二次写上诉状,请法院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精神赔偿十万元,一直写到深深十二点三十分才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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