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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智慧的灯-正文13~14页

作者:南山草人 阅读:80 次更新:2024-07-16 举报

第一章  略说古印度宗教文化思想

 

佛学泰斗印顺法师说:“佛教乃内本释尊之特见,外冶印度文明而创立者,与印度固有之文明关涉颇深。故欲为印度佛教流变之鸟瞰,应一审佛教以前印度文明之梗概。”(见印顺法师著《印度之佛教》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一章第1页)今我响应大师的教导,认为编撰此书,有必要将略说古印度宗教文化思想放在第一章阐述。

 

第一节  印度古代历史概况

印度,古时称“婆罗多国”,我国古书译称“天竺”,后因印度河而改称“印度”。国域包括今天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等国。位于亚洲西南部,与我国新疆西藏接壤;南朝印度洋,北靠米尔高原和青藏高原;东有孟加拉海、有喀喇昆仑山脉和喜马拉雅山脉;西有阿拉伯海、有兴都库什山脉和苏莱曼山脉。此圣地由于大山大海环绕,几乎与世隔绝。

公元前1750年至公元前250年,印度流域已经出现城市文明,史称印度河流域文明,所以,印度文化就发源于印度河流域。此时的文明已经进入青铜器时期。

公元前18世纪,外族的仍过着游牧生活的雅利安人入侵。雅利安族人普遍信仰有神,各小家族都信奉神,由其家长主祭。祭神赞歌祭词人人都会唱颂,时所产生的《梨俱吠陀》,成为印度宗教文化的源泉。

公元前12世纪,雅利安人大部分氏族定居于恒河平原。他们本来专务畜牧,定居后也从事农耕。社会实行一夫一妻制,以共同祖先为氏族集团形成村落,以集团氏族形成部落,部落的首长为王。社会发展形成四姓阶级,实行种姓制度,贵贱分置:贵是婆罗门种姓,是把握宗教祭祀大权的僧侣贵族;其次是刹帝利种姓,是掌握政治军权王者和武士贵族;再次是吠舍种姓,即平民百姓;最贱的是陀罗种姓,即丧失一切权力的奴隶及被雅利安人征服的原住民。从种姓制度可以看出,在古印度宗教僧侣是非常受人推崇的。

其时,继《梨俱吠陀》之后的三《吠陀》及《梵书》、《奥义书》相继编成。婆罗门规定人的一生须去经历四期生活:1、净行期——规定每个人,7岁至11岁时,须先出家拜师学习《吠陀经典》,学业有所成就再回家;2、家居期——即成年期在家生活,娶妻生子传宗接代,执行家长的祭祀义务;3、森居期——即壮年后期再度过出家生活,入森林修禅定思维、修苦行;4、游行期——即老年期过游行生活,修行完备,放下所有,身心清净作乞士(或称行者)。

同时,婆罗门还制订了家庭祭祀和天启祭祀的规则:1、家庭祭祀——有受胎净法、出胎净法、起名净法、养哺净法、剃发净法、入法净法、归家净法、结婚净法等;家庭日常有五大祭祀,即神祭、梵祭、祖先祭、万灵祭、人祭等;还有一年中定期举行七个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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