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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知己+

作者:行走红尘 阅读:276 次更新:2023-11-23 举报

1

八九年,那个天高云淡的九月,孙天雷帮父母收完稻谷、扎完草垛之后,就把父母给他的钱粮细软,连同那张大学录取通知书,统统装进一个大帆布口袋,坐上长途汽车,奔赴梦寐以求的大学。老两口一直把他送到车站,千叮咛万嘱咐:好好念书!孙天雷极不耐烦的说,别送了,我晓得。

其实,不用父母叮咛,孙天雷早已下定决心,为了将来干大事,他要排除一切干扰,拼命学知识、健身体、练口才,决不谈恋爱。上了大学才发现,学习节奏慢了,娱乐生活多了,同学们更注重打扮,男生西装革履、皮鞋锃亮,气宇轩昂;女生短衫长裙,风姿绰约,花枝招展。再看自己,还穿着中山装和平底布鞋。孙天雷心理落差很大,感觉瞬间被打回了原形。

十八岁的孙天雷,高大,英俊,壮实,皮肤稍黑,眼神里有一种似有若无的忧郁。他这一款,其实很招女生喜欢。孙天雷偶尔听人议论,说他外表出众,气质爆表。这些评说非但不能让他开心,反添了更多闲愁。说到底,他就是一个穷小子。

因为穷,孙天雷把目光埋进了书本与课堂,留给校园一个孤独的背影。教室里他去得最早,走得最晚。同学、老乡邀约下馆子、郊游、唱歌、跳舞,他知趣地隐退。孙天雷的日常,只有枯燥的学习,没郊游、没娱乐,没爱情。当然这都是贫穷惹的祸,命中注定的。孙天雷知道,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他试图争取奖学金,但奖学金的评选,除了成绩好,还需要全班同学投票。尽管他成绩位列三甲,但每次奖学金都落选。他输的,不是学分,是人缘。

当那些时而招摇时而淑女并带着淡淡脂粉香的女生,一一从他的身边经过,他假装没看见。其实,他很想走近她们中的一位,牵手花前月下,演绎一场绝美的爱情。他不是没有痛苦,敏感的心也曾呐喊过,挣扎过。他恨他的穷,恨他没有生在富贵人家。但男人的自尊,让他学会掩饰和隐藏,独自在不为人知的夜晚,梳理好受伤的羽毛。

他一直以为他的大学生活,就这样平平淡淡地度过,他波澜不惊的内心,可以不在乎任何女生。然而,当她以一种极其偶然的方式,步入他略带忧伤的视野,用她微笑的眼眸向他致意时,他貌似强大的心最终败下阵来。

她身材高挑,举止优雅,丰润秀美,却一点不张扬、高傲和娇气,要颜值有颜值,要气质有气质。孙天雷一眼看过之后,就喜欢上了她。一见钟情的暗恋,令他感到恐慌。他无法想象,他怎么才能驾驭风起云涌的爱恋,不让这份情感左右他穷困潦倒的大学生活。

她叫辛梅。跟孙天雷一个系,虽然不在一个班,但经常在学校阶梯教室一起上大课。她是幸运的,因为她的素质和美貌,成了男生追捧的校花和茶余饭后的谈资。她又是无辜的,她的照片常被人偷拍传看,甚至被贴在床头意淫。

九零年五月,和熙夏日的周末下午,当孙天雷拒绝外出郊游,独自拿一本泰戈尔诗集,在学校美丽的林荫大道上游走时,他抬起三百度的近视眼镜,隐约看见路的尽头,远远走来一个靓丽的身影。虽然距离远,但能看清她穿的浅蓝色牛仔裤,衬托出优美的腰身。披肩的直发,如瀑布一般倾泻在浅紫色的外套上。渐渐走近了,便能看清她那张艳若桃花的脸,左边眉心里,隐约可见一粒小痣,非但不影响她的美貌,反而愈加衬托出她的妩媚来。不是别人,正是辛梅。

孙天雷知趣地闪身离开,向旁边一处绿化地走去。就在此时,他听到一声清脆的问候:“你好,孙作家!”这出乎孙天雷意料之外。习惯了自我封闭,见到女孩就退避三舍,没想到辛梅主动打招呼,连自己的绰号都一清二楚。

他挤出一丝笑,扭头看向辛梅,向她点头,她美丽的双眼皮令他印象深刻。正待离去,她又追问了一句:“你在看什么书呢?”孙天雷心知肚明,那本诗集只是装装样子,给贫穷一件美丽的外衣,以保全自己可怜的自尊心,但他还是虚荣的说:“一本诗集,泰戈尔的诗集!”走路不回头,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但那一次,他回头看了辛梅,将她美丽的背影深深印进自己的脑海。

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钟情?豆蔻年华的学子们,早将情窦初开演绎到矫情甚至滥情。一对对校园情侣,卿卿我我,花前月下,让人眼羡。孙天雷耳濡目染之中,决心开始动摇了。他一向固执地认为,他是个穷小子,没资格谈恋爱,如果穷到没钱给女朋友买一束花,一杯饮料、一张电影票,还谈啥恋爱?

辛梅是万人迷,垂涎之人无处不在。孙天雷的室友中就有两人,这两人纨绔子弟,常三五成群去校外吃喝,猜拳行令,爱操社会,可惜要才没才,要品没品,实难入辛梅法眼。他俩也有自知之明,只能意淫一下,打打嘴巴牙祭。有时听他俩意淫太过,孙天雷便冷笑:“你两个俗杂,有本事找辛梅当面表演。”他俩也冷笑:“孙俗杂,你有本事,你去试试。”孙天雷知道,他俩明摆着欺他穷:如果追美女,我俩都不行,你个穷小子能行?

说起“孙作家”的绰号,孙天雷深感惭愧,因为穷,平时不敢与同学邀约外出,只能埋头读书,闲暇时的爱好,就是写写画画,看报投稿。他的稿子,充满乡土气息,烙印着自卑和忧郁,打动了编辑的心,被一次次刊登在校报上,慢慢落下这个绰号。这个绰号,孙天雷挺在乎的,因为除了这点才能,他也一无是处。

自从偶遇辛梅之后,孙天雷暗自拈量,辛梅能喊出绰号,说明她看过自己的文章,主动打招呼,更说明她心存好感。孙天雷沾沾自喜,暗下决心要追求辛梅,给两个不争气的室友看看!管她是不是万人迷,他都要去试一试。

2

孙天雷发现,每逢上大课,辛梅总是独坐后排,有点孤芳自赏。孙天雷偶尔转身瞄她,她也似乎在留意他,眼神极温柔。虽然有些默契,但毕竟不是一个班,孙天雷实在找不出理由走近她,他需要一个机会来打破僵局。

无巧不成书,机会真的来了。那天上完大课,突然下起了雨。辛梅没带伞,滞留在教室,最后只剩下他和她两人。青春的血冲上脑门,孙天雷大胆朝辛梅走去,拿出一叠报纸说:“你没带伞吧,用这个挡一挡,反正离女生宿舍不远。”孙天雷平时喜欢搜集校报,想等机会把自己上面的文章剪贴下来。但为了她,他决定忍痛割爱。

辛梅有点诧异,不好意思地站起来,说:那你怎么办?孙天雷憨厚地笑:我是男人,淋雨回去也没啥。辛梅感激地望他一眼,没再说什么,接过报纸向门口走去。孙天雷满脸带笑,一直站在窗前,透过玻璃,很惬意地看她奔走在雨中的背影,直到消失。

辛梅走了,孙天雷的心却在空旷的教室里舞蹈,那种情窦初开的幸福感觉,实在是妙极了。看着外面的雨越下越大,他索性脱下蓝色体恤冲进雨中,让清凉的雨滴淋湿自己的脸和头发。

那天夜里,孙天雷躺在宿舍的单人床上,又听两位室友在意淫辛梅。以前听他俩胡诌也听得惯,今天听着却格外刺耳。孙天雷怒火中烧,对他俩喝道:“淫贼,住口!”可他俩越闹越欢:这算啥淫贼,一不偷二不抢。孙天雷吼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他俩大笑道:我就惦记了,你又能咋的?孙天雷无奈,只得拉上被子捂住自己的头。

过了两天,大课上完,辛梅手捧一个硬壳笔记本,笑盈盈地走到孙天雷面前说,孙作家,你写的文章,都装里面了。孙天雷大吃一惊,翻开一看,发现他近期发表在校报上的几篇文章,工工整整地剪贴在里边,因为淋过雨,一些地方还有水浸的墨渍。

“太谢谢你了。”孙天雷热辣辣的眼神看着辛梅,不知说什么才好,想不到辛梅竟如此善解人意。辛梅接着说:“孙作家,你爱写,我爱看,以后我当你的忠实读者吧。”孙天雷连连说好,在两秒钟的掂量之后,他问:“既然有同样的爱好,能否做个笔友,相互切磋一下?”辛梅笑答:“好啊,以后你写了文章,我要先睹为快!”辛梅答应得如此爽快,让孙天雷有些恍惚,像是在做梦,掐了一把大腿,是真疼!

正待要走,辛梅又说,最近系里要举办女子篮球赛,我参加了,但球技不行,你能否抽空陪我练练?孙天雷受宠若惊,身为体育委员的他,当个陪练不在话下,但出于对球技的尊重,他底气不足地说,还有球技更好的同学,要不我给你再推荐推荐?“就你吧,至少你的篮球比我玩得熟,哈哈。”辛梅笑声爽朗,很有感染力,让孙天雷吃下定心丸。

那天,孙天雷满脑子都是辛梅和篮球,放学之后,他换上短裤,抱上篮球,一路飞奔去了球场,独霸一个栏板,专等辛梅来。在他的左顾右盼中,辛梅终于来了,她穿一身蓝色女装,着一双白色球鞋,显得青春活泼。

二人世界,两人都有点不适应。看见孙天雷肩膀和大腿上结实有力的肌肉,辛梅有些脸红。孙天雷的内心也挺复杂,有些燥动不安。但他按捺住了,不敢开小差,一门心思教她打球,一遍遍给她做示范,怎么运球,怎么带球,怎么跨步,怎么上栏。辛梅学着他的招式,带球上栏做得有板有眼,很快掌握了要领。

“你学得太快了,真是冰雪聪明。”孙天雷夸奖到。辛梅笑答:“是你教得好嘛。”五月的傍晚,阳光已很燥热,加上两颗青春萌动的心,很快就淌汗了。辛梅从口袋里掏出纸巾,径直走上前来帮孙天雷擦脸上的汗。这再一次出乎意料,辛梅看似无心的大胆动作,给了孙天雷无限遐想,那颗本来就活摇活甩的心,变得更加跌宕起伏了。

辛梅一边用手当蒲扇扇自己的脸,一边娇喘着说休息一下。孙天雷赶紧去操场边的树荫里,用手擦浄两张石凳的表面,请辛梅坐。辛梅很淑女地端坐下来,运动之后的脸庞妩媚动人。她问,孙天雷,你说说,星期天一般你会去干啥?孙天雷抬头描了一眼辛梅背后的太阳,在树荫的遮挡下,光线斑驳,撒在辛梅的发丝上、肩膀上,显得迷离而有诗意。

孙天雷不敢道出实情,他每个星期天都躲在宿舍自我封闭,自我欣赏,他怕辛梅小看自己,便编瞎话说,自然是与同学去郊游,野炊,踏青,逛街,看电影,或者到邻近大学串门访友,下馆子喝酒。当然,偶尔也去图书馆看看书。

那你都看些什么书,能介绍一些给我读读吗?辛梅的好奇心被他挑逗起来,大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说到看书,孙天雷连中华四大名著都未看全,但面对辛梅期待的眼神,他不想抹杀自己的高大形象,便继续瞎编:看书,当然首推名著,多揣摩人家的谋篇布局和修辞手法,然后学习模仿。

辛梅认真的听,眼神很温暖。孙天雷不想辜负辛梅虚心请教的态度,绞尽脑汁表演起来:不光要看名著,别的著作,无论体裁,都可以涉猎一点,古代的,当代的,现代的,包罗万象,甚至古代的禁书都是可以翻一翻的。看什么书不是关键,关键在于汲取精华,去伪存真。

孙天雷开始满嘴跑火车,辛梅不好意思地站起身来,拍拍裤腿说:“快到饭点了,今天先练到这儿吧,谢谢啦。”辛梅优雅地转身要走,孙天雷叫住她,欲言又止。辛梅眼神里充满了疑问,孙天雷咽了口唾沫,鼓起勇气说,如果周六晚上有空,可不可以请你看电影?

辛梅脸红了,似乎没有心理准备,但两秒钟沉默之后,她便点头答应了。辛梅转身向女生宿舍走去。孙天雷一直站在操扬边的草坪上,一直望到她美丽的背影消失在拐角处,才收拾好激动的心情,深吸一口气,抱着篮球,冲向球场,用尽全力,将手中的篮球砸向栏板,居然进了……

3

孙天雷在忐忑中捱到周六,几天来,他一直盘算着,与辛梅去看电影时,该穿啥衣服,梳啥发型,穿啥鞋子,去哪家影院,坐哪路公车,买哪样零食饮料,等等。孙天雷手头紧,每分钱都必须精打细算,他开始省吃俭用,将饭票拿去找同学换成了零钞。他甚至放下自尊,破例向室友开口借钱借衣服。他土得掉渣的中山装,实在有些拿不出手。他穿上借来的西装,配上自己的旧牛仔裤,站在镜子前反复的照,感觉那张脸还算青春飞扬,才有了些许底气。孙天雷终于盘算好了,等到周六下午,大课一上完,他就要勇敢地站到辛梅面前,大大方方邀她去看电影。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意外发生了。那天大课上完,美丽端庄的女班主任彭老师就来了,她笑容可掬地走上讲台,大声宣布:同学们,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今天晚上,班级要组织开展一次集体舞会,一个都不能少。彭老师话音刚落,全场报以热烈的掌声。唯独孙天雷没有鼓掌。因为彭老师的安排,打乱了他的计划。他扭头看了看辛梅,辛梅也正扭头看他。他心情忐忑,站起身来向辛梅走去,他想问问辛梅,是留下来参加舞会,还是一起去看电影。

然而,一个男生的背影,蓦地挡在眼前。不是别人,正是同学冯伟!孙天雷对冯伟是了解的。论个头长相,冯伟不值一提,但论家庭条件,他差冯伟不是一星半点。冯伟常夸耀自己有个做官的大哥,他的数码相机就是大哥买的,这可是个宝贝,冯伟平时没少拿出来显摆,很讨女生的欢喜,别的男生只有羡慕忌妒恨。

就在孙天雷眼皮之下,冯伟径直走到辛梅面前说:“辛梅,晚上请你去看电影好吗?”孙天雷的血液猛地沸腾起来,此时此刻才明白,偌大的教室里,所有人都在为集体舞会而兴奋,唯独两个人心怀鬼胎,一个是冯伟,一个是他自己。想不到冯伟这家伙竟还抢了先。孙天雷万分恼火,但众目睽睽之下,他无计可施。

辛梅抬头看了冯伟一眼,一边收拾书本一边说:“对不起,冯伟,我晚上有事,好意心领啦。”听辛梅如此回答,孙天雷的嘴角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笑,有对辛梅的感激,也有对冯伟的轻蔑。心想,你小子没戏了。

然而,厚脸皮的冯伟没有放弃,大有不到黄河心不死的架势。他一脸烂笑说:“有事放到明天做嘛,今晚电影很好看,刘德华主演,你就一起去呗。”事实上,冯伟的死缠烂打,人尽皆知,大家都习惯了,有同学开始起哄说:“辛梅,你就从了他吧,不就是一场电影吗,去了还能吃了你?”

同学的哄笑,壮了冯伟的胆,更激起了孙天雷胸中的醋意,他挺起胸,雄纠纠气昂昂,一把掀开眼前的冯伟,吼道,你给我滚蛋!然而,这只是孙天雷一瞬间的想象而已,他根本没勇气。对辛梅的喜欢,只是他心中酝酿的一个念头,虽然很强烈,但并未表白,更做不到像冯伟这般厚脸皮。

辛梅很无助,本能地向孙天雷投来求援的目光,可软弱的孙天雷竟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此时的孙天雷,除了不够自信,不够阳光,不够男子汉之外,还多了一层心思,他心想,当着冯伟和这么多同学的面,辛梅会答应与他孙天雷去看电影?对冯伟来说,伤不起,对自己来说,同样伤不起。

就在孙天雷无言的沮丧中,辛梅开口了:“冯伟,请你不要再纠缠我。无论如何,我都不答应。因为我已经和孙天雷约好去看电影。”五秒钟的沉默,五秒!孙天雷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到孙天雷的身上,随之而来的,是更大的哄笑声。当时,孙天雷惊得呆若木鸡,脸变得绯红,辛梅的脸也红了,再看冯伟的脸,更是红到了脖子根。冯伟扭头看了孙天雷一眼,有意外,有嫉忌,更有屈辱。他狠狠地把一支笔砸在地板上,扬长而去。孙天雷明白,从这一刻起,冯伟肯定与他结下了仇。

孙天雷做梦也想不到,辛梅会当众说出他邀请她看电影的事,让冯伟如此下不来台。对辛梅来说,需要多大的勇气!对他来说,又是多大的荣耀!辛梅这么给面子,如果自己再一言不发,像话么?

孙天雷大步走到辛梅面前,清清嗓子,很绅士的说:“辛梅,如果肯赏脸,今晚一起去看电影,行吗?”大家嘘声一片,辛梅的脸更红了。她优雅地站起身,伸出纤纤玉指,放在孙天雷迎接的手掌上,说道:“好啊,我答应你。”那场面太经典,太震撼,就跟美国大片一样。

在晚霞映照的校园林荫路上,跟辛梅并肩而行还是第一次,说孙天雷不兴奋,那是骗人。眼前的辛梅,穿一双中跟的粉色皮鞋,风姿卓约,款款而行,额前的刘海在风中翻飞,将红红的脸庞衬托得愈加妩媚。孙天雷的内心,就像装着一面鼓,怦怦地敲得猛烈。为了压抑这种兴奋,他会时不时将视线从辛梅的身上移开,四顾校园的风景。

校园建在城市西边一座山头上,名曰西山,是整座城市的制高点。西山顶上,是一处颇具规模的风景名胜,唤作西蜀子云亭,是为了纪念西汉文学家、语言学家、哲学家杨雄而建造。亭子外观是一色的深蓝琉璃瓦,四角飞檐,古色古香。站在子云亭上,俯看城市全貌,对穷作乐的学子们来说,算得上至高境界了。

孙天雷忐忑地说:和你看电影,我太高兴了。辛梅的脸飞起一丝红晕,微笑道,没这么夸张吧?孙天雷诚实的讲,你拒绝冯伟答应我,太给我脸了。辛梅捋捋额前的刘海,叹息道,冯伟太缠人了,我若不把话说狠一点,他就不会死心,我本不想让他难堪。

孙天雷内心翻腾,他在思考,辛梅说的话,是否在暗示她对自己的好感呢?更进一步,她愿意做他的女朋友?但同时,另一种思绪浮上心头,她答应去看电影,也许纯粹是出于礼貌,他陪她练球,她陪他看电影,这叫投桃报李,来而不往非礼也。再或者,她仅仅是为了摆脱冯伟的纠缠而已。这种思绪让他着实很纠结。

4

涪江电影院,地处城市繁华路段,四周商铺林立,人影蹿动,到达影院时,天色渐暗,华灯初上,霓红闪烁。孙天雷去售票窗口,选定放映场次,然后从贴胸口袋里摸出借同学的二十元钱,买了两张电影票。

时间还早,两人便去共进晚餐。孙天雷生活拮据,当然没能力请辛梅吃大餐,辛梅早就看出来了,只是不愿说破,怕伤他自尊。她主动说道,就去对面文君小面馆吃面。于是一人叫了一碗牛肉面,外加一个煎鸡蛋。辛梅说不用加鸡蛋,孙天雷坚持要加,辛梅便不再坚持。

用过晚餐出来,又开始瞎逛街。一个小女孩提着花篮,边走边吆喝:“鲜花,一元一枝。”孙天雷心血来潮,选了一枝玫瑰花,捧献在辛梅面前。辛梅诧异道,你送花干嘛?孙天雷羞涩道,没啥深意,你且收下,一来祝你漂亮如花,二来感谢赴我之约。

辛梅迟疑了一下,把花接了过去,脸上的红晕,如水中的涟漪,一圈圈扩散开来。送辛梅玫瑰花,孙天雷有自己的小九九,他想试探辛梅,如果不收,他就低调一点。但辛梅收下了,他的野心瞬间膨胀起来。

进入影院,并肩坐在一起。电影名叫《至尊无上》,是一部香港电影。虽然剧情感人,引人入胜,但孙天雷的心思全在辛梅身上。辛梅感应到了,似乎有点不安,要么低头,要么侧头,躲避着孙天雷的目光,偶尔会把手中的玫瑰花举到鼻前闻一闻。

放映快结束时,孙天雷按捺不住,将身体靠拢辛梅,手臂碰到她的肌肤,感觉就像触电一般。出于女孩的本能,辛梅下意识地回避。或许男人都是野性的动物,而女人则有一种天然的防备心理。那一刻,孙天雷全身就像打了鸡血,竟一改常态,一把抓住了辛梅的手。辛梅努力挣脱,但不安分的孙天雷,又一次抓住不放。

松手,好好看电影。辛梅侧目而视,明显在警告。但孙天雷体内的荷尔蒙让他失去了的理智,他并未松手,反而抓得更紧。辛梅突然将他的手甩开,离席而去,径直出了影院,那枝玫瑰花也被丢弃在座位上。

孙天雷大梦初醒,拾起那枝花,赶紧出门去追。辛梅明显生他的气,向着学校的方向,自顾自地走去。孙天雷紧跟其后,懊悔自己错误估计了形势,恨不得打自己一百个耳光,只要能换回辛梅的原谅。

刚刚还晴朗的天气,飘起了濛濛小雨,正如孙天雷的心情。行道树下,孙天雷一把拉住辛梅,结结巴巴地说:对不起,辛梅,是我不好,不要生气,好吧?辛梅转过身来,柳眉倒竖,杏眼圆睁:你不尊重我!

孙天雷站在辛梅面前,就像个犯错的学生,毕恭毕敬地聆听老师的批评:“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有素质的人,想不到你行事如此粗鲁,如此轻浮!”辛梅的上纲上线,让他惊出一身冷汗,回想刚才的举止,头一回相邀,就动手动脚,这不是轻浮又是什么?

“辛梅,我不是轻浮,我是喜欢你,真的。”孙天雷喉头发紧,万分懊悔,内心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挫败感,知道自己跳进黄河也说不清了,索性把喜欢她的话原原本本讲出来,如果因为他的一时冲动,让她开始怀疑自己的人格,永远不再搭理他,他实在不甘心。

小雨淋湿了树荫,不时滴下雨水来,打湿了辛梅的头发,也打湿了孙天雷的眼睛。辛梅没有说话,用手捋了一下额前打湿的刘海,然后又慢慢向前走。孙天雷跟在身后,厚着脸皮无助地解释。

辛梅似乎被他的情绪感染,没有再强烈指责,就这样默默走在雨中,过了许久才说:“今天我也不好,不该对你发脾气,只是我不习惯你的方式。”孙天雷赶紧说:“都是我不好,是我太冲动,以后再不敢了。”

“喜欢一个人,别太早说出来,先做笔友不好吗?”辛梅转过头来,很认真的说。孙天雷自然说好,只要她不生气,说什么都依她。“那好,这一页算是翻过去了。”辛梅长吁一口气,脸上恢复了轻松的笑容,半开玩笑说:“你手中的花,拿去送给别人吧。”孙天雷尴尬地笑:“怎么会,以后要送也是送给你。”说完,就把玫瑰花瓣一片片摘下来,抛进了雨中。

濛濛细雨一直在飘,孙天雷把西装脱下来,披在辛梅的肩上,说,坐公交车回去吧。辛梅却拒绝了,坚持走路。学校和城市之间,隔着一条铁路线。他怕她摔倒,就下意识地想牵着她的手,她却下意识地再次将手缩了回去。

果然不出所料,辛梅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铁轨上。幸亏孙天雷眼急手快,一把将她扶住。辛梅的身体柔软丰盈,皮肤结实有弹性,当她一声惊叫,倒在他臂弯里的时候,孙天雷最大的感悟就是,上帝真太偏心了,让她的形体太过完美。

孙天雷惭愧地说,让你受委屈了,让你走这么远的路,下次一定坐公交车回来。透过细雨迷濛的灯光,辛梅睁大眼睛,意味深长地看着他:“这一次还没完,就想着下一次,你想得美。”辛梅从口袋里掏出纸巾,再一次替他擦脸上的雨水,孙天雷的心美滋滋的。

终于到了学校,辛梅说:“回吧,早点休息。”孙天雷答应一声,捧着湿漉漉的西装回到男生宿舍。室友都没有回来,应该是集体舞会还未散场。孙天雷一屁股躺倒在床上,伸了一个懒腰,把枕头垫得高高的,闭上眼睛慢慢梳理多变的心情,他把当晚约会的过程细细回想了一遍,有酸,更有甜。

说到运气,好坏参半,让孙天雷想起两句成语,一句叫乐极生悲,一句叫否极泰来。好在品迭之后,运气还不算太坏,至少还有亲近辛梅的机会。只是,真得好好改改这毛燥的性格。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他今天太心急了。

5

今天,孙天雷终于弄明白一件事,自己除了穷以外,并不讨女生的厌,能请到辛梅看电影,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爱情的花朵,似乎就开放在不远的地方,正等着他去采撷,只要再勇敢一点,迈过自卑这道坎,他就能开拓一段爱的旅程。辗转反侧之后,他骚动的心终于向自己屈服了,他要和辛梅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

孙天雷翻身下床,趴在苍白的白炽灯下,给远在乡下的父母写了一封充满埋怨的信:“爸妈:我在这里的情形,简直糟透了,好比一只丑小鸭,请您们尽快给我寄些钱来,让我先买一身像样的衣服。满足我这个小小的要求吧!”

随后的日子里,只要有闲暇,孙天雷都会主动邀约辛梅,要么爬山观景,要么读书写生。辛梅每次都会答应他,对别人的邀约却视而不见。孙天雷看在眼里,喜在心上,他自豪地想,我就是她唯一的、享受特权的那一个。

其实,在辛梅眼里,孙天雷的确与众不同。包括他的贫穷,他的窘迫,他的土气,他的不阳光,他的不自信,以及他的思想,他的渴望,他的倔强,还有他的一丁点才气,辛梅都充满了好奇。而在孙天雷眼中,辛梅更是鹤立鸡群,超凡脱俗。在视野可及的范围里,他总能感觉到她无处不在的眼神,像是在探询,在追逐,在慰藉,让他体验到一种似有若无的关照,那是一种萦绕于心灵边缘的关照,这种关照,常让他莫名其妙地感动。

长久以来,孙天雷一个人躲开喧闹,将自卑掩藏,孤独地翻阅,孤独地写字。他在不经意之中,透过自己的笔尖,将一个不够强大、不够自信、不够阳光的自我,还原在了纸页之上。善解人意的辛梅,正是从他涂抹的文字之中读懂了他,开始刻意地关注他,走近他,赞赏他。也许是冥冥中的因缘,辛梅主动向孙天雷要文章看,喜欢将他随性写就的心情文字拿去翻阅。“有新作吗?让我先睹为快。”这句话,她经常对他讲,而他也经常从这句话中听出赞赏的意味,感到一丝虚荣和满足。

那是一段美好的时光。他俩常常倘徉在西山公园的花丛中、草坪上、枫林中、溪涧边,流连在城市繁华的影院里、朦胧的街灯前。共同的写作爱好,也让他们之间多了很多话题,常常是无话不谈,心有灵犀。辛梅除了能说会写,还有朗诵的特长,辛梅把孙天雷写的诗歌拿去参加过朗诵比赛,捧回来一个二等奖。

九零年九月,新学期开始的一个星期天,天气晴好,两人约好去西山公园,先去紫薇园赏花,又到读书台赏文,最后爬上西蜀子云亭,坐在亭榭前俯看城市风景,心情好不惬意。辛梅问:有新作吗,让我先睹为快。孙天雷答:最近课程紧,没时间写。辛梅失望地说,时间就像牙膏,只要肯挤总会有的。你多写,写好先让我看,咱们立有君子协定。孙天雷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说,信守协定,你写好文章也要先给我看。

“校团委正在筹建田畴文学社,还要办文学期刊,要不我们一起参加吧?”听到辛梅的这个消息,孤陋寡闻的孙天雷感到莫名的兴奋,信口答道:太好了,以后就有更多的文友可以交流了。辛梅慢慢把目光从城市的繁华景致中收回,定格在亭下陡峭的斜坡之上:你看,那里开的什么花?

孙天雷顺着她的目光,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大片野玫瑰。辛梅笑着说,从文学的角度出发,玫瑰到底代表什么呢?孙天雷想也没想就说,当然代表爱情。“就不能代表点别的?”辛梅开始口若悬河:长久以来,玫瑰花象征爱情,但也不尽然,它也是美丽、和平、友谊、勇敢和献身精神的化身,在我看来,亭下的野玫瑰,就只代表勇敢。

勇敢?孙天雷心里直打鼓:你是叫我下去采几朵上来?辛梅笑言,还是算了,太危险,我逗你的。孙天雷却是个不怕死的,他手抓野草,脚踏山石,小心翼翼地攀援而下,很费了些力气,才把花采到手。辛梅看见,孙天雷的手臂划了一道血印子。

当孙天雷把野玫瑰花捧献在面前时,辛梅感动了。她嗔怪道,我就随口一说,你还当真了,万一伤到怎么办?她不敢接花,而是心有余悸地问:今天的玫瑰花又代表什么?“你说的,代表勇敢,没别的意思。”孙天雷脱口而出。听了这话,辛梅有点失望,最终接了花,说:“我看你不是勇敢,是蛮干,还有点傻,傻得可爱。”

回来的路上,回想辛梅的这番话,孙天雷突然开窍了,难道辛梅笑他傻另有深意?唉,又错过了一次绝佳的表白机会,我这个榆木脑袋!

九零年十月,校团委建起了田畴文学社,办起了《田畴》期刊,孙天雷和辛梅都加入了文学社,两人的文章也同时发表在首期刊物上。虽然文笔都好,但一个浪漫派,一个忧郁派,完全不在一个频道。辛梅的文字诗情画意,浪漫唯美,天马行空,对少男少女充满杀伤力。孙天雷的文字却隐含伤感,给人饱经沧桑、不够阳光、少年老成之感。当然,两人风格迥异,本质在于生活环境不同。辛梅来自城市,优越感强,而孙天雷呢,来自农村,生活窘迫。

秋日的树荫下,辛梅问,你年纪轻轻,居然写出这么老道的文字,我也算是服你了。孙天雷意味深长地看了辛梅一眼,他不想隐瞒自己困窘的生活状态,自我解嘲道,我可不像你,我就是个农村娃,现实的生活让我的文字变成了这个样子。

辛梅低下头,沉吟了一会说:“你年纪轻轻的,无论遇到什么,都应该开朗一点,少玩点深沉。”孙天雷不觉耳根有些发热,甚至有些小感动,辛梅从他的文字里读懂了他的忧伤,还一针见血地指了出来。但他嘴上依然辩解着:“你说的对,但身在其中就没那么轻松,我有我的苦衷。”

6

“苦衷?年纪轻轻的,有啥苦衷就说出来。”辛梅想打破砂锅问到底。孙天雷不想倾诉,便轻咳一声,挤出笑容说:“只论文章,不谈作者。”辛梅叹惜一声,看了一眼腕表说,到饭点了,回食堂吃饭吧。对了,我每月的饭菜票都用不完,剩下的都给你。”她怕他不好意思,又补充说:“你们男生饭量大,多吃一点。我们女生饭量小,又怕长胖。”孙天雷赶紧推辞,故作幽默说:“稀饭有,面包也有,不差钱,我不当小白脸。”辛梅叹口气说:“你少贫嘴,这也叫小白脸?自尊不能当饭吃!”说完,她从包里掏出一沓饭菜票,不由分说塞在他的手里。

孙天雷看着辛梅长裙飘飘的背影,内心升起一股暖流。这个一直被称为笔友的女孩,不仅懂得他的内心,还关心着他的温饱,并且小心翼翼地维护着他的自尊。他突然作了一个决定,他要选个晴好的日子,找一块翠绿的草坪,手捧一束玫瑰,面对这个心仪的女子,好好地表白一次。

然而,就在那天黄昏,孙天雷收到母亲从乡下寄来的信。他从学校邮寄室匆匆回到宿舍,撕开牛皮信封,就看到了母亲写得歪歪扭扭的几行字迹:“儿哪,妈妈无能,没能照顾好你,原谅妈妈,只凑齐五十元钱先寄来,不要着急,等妈妈再想办法,没钱可先向同学借,妈妈不会让你受苦的。但不管怎样,钱要用在刀刃上,不要与同学攀比,把心思用在学习上。天放凉了,别感冒。这几天,自家栽的橙子快熟了,想起你又不在家,全家人都在念叨你了。前两天,你妹妹去广东打工了。过几天,你爸要去重庆当棒棒军,他身体不太好,但为了这个家,妈也心痛不过来,出去挣点钱补贴家用,比呆在家里强。现在是秋天,饮食要注意,防止生病,有照片的话,给家里寄一张回来,全家人都很想念的。”

熄了灯,一个人坐在黑暗里,手捏母亲沾满泥点、错字连篇、没有标点的来信,直面自己可怜的自尊心,孙天雷无声地哭了。他知道,为了他,父母已倾尽全力。平时信中,母亲写的都是些鸡毛蒜皮,不厌其烦地讲述邻居的琐事、手头的农活、地里的庄稼,以及圈养的小猪和下蛋的母鸡,然后就是千篇一律的关爱和叮嘱。但这一次,母亲给他谈了家里的困难,提出了“钱要用在刀刃上”的告诫,当然还有那句“不会让你在学校受苦”的承诺。

黑暗中,孙天雷想起母亲曾发下的宏愿:儿啊,你外婆死得早,妈只上过两年学,识字太少,受了一辈子苦,但是你放心,只要妈在,就是砸锅卖铁,也要让你上大学。而他也曾发下誓愿说:妈,您放心,我一定好好读书,将来干大事,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可眼下,自己都干了什么?他竟置一贫如洗的家境于不顾,奢望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自己的所作所为,对得起脸朝黄泥背朝天的父母吗?对得起早早辍学外出打工的妹妹吗?哭泣之后,孙天雷那颗渴望爱情的跃跃欲试的心,终于再一次收敛了翅膀,蛰伏进麻木痛苦的情愫之中。那一刻,他的心被深深刺痛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秋风萧瑟,落叶飘零,孙天雷的心跟天气一样,慢慢变冷了。他决定放弃这份唾手可得的爱情,不再主动约会辛梅。每逢上大课,他不敢回头看辛梅,上完课便早早离开,回到宿舍,也多是坐在窗前发呆。两个爱意淫的室友专门跑来问:你小子哪根神经坏了,被辛梅甩了?还是被辛梅当成了冯伟的挡箭牌?孙天雷极不耐烦,喝斥道:“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滚!”

“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看着两个室友骂骂咧咧、幸灾乐祸离去的样子,孙天雷心里就像打翻子五味瓶,特别不是滋味。他趴在桌上,想写点东西,可写不下去,索性一把将稿纸撕了,一个人去西山公园走走。也真是巧了,一头就撞见了辛梅,她也一个人,背个小包,捧一本书,似乎有一点孤单。

辛梅抬起头,捋了捋额前的头发,满脸洋溢着标志性的微笑,问他:“有新作吗,让我先睹为快!”孙天雷低下头,用指尖摩擦了两下鼻子说,最近一直写不进去。辛梅狐疑地望着眼前这个男人,他高大帅气,却满面愁云,一定有什么苦衷,让他如此消沉。

“你怎么啦,作为笔友,你连句实话都不肯对我说?”辛梅的眼里有迷茫,也有期盼。孙天雷抬起头来,看了看西山顶上的晚霞,内心有一丝苦涩,但他既然下了决心,就不想再改变。眼前的辛梅,他真心喜爱过,诚挚相告也未尝不可,她想知道的,都可以告诉她。

孙天雷吞了一口唾沫,说:“从遇到你的那天起,我就喜欢上你了,我想做你的男朋友,这是真心话。”辛梅脸红之余,心想,难道他今天要向我表白了?她不解地问:“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疏远我?”孙天雷黯然道,我是说我以前真心喜欢过你,可现在条件不允许。辛梅反问:难道就因为我是城里人,你是农村人,我家富裕,你家贫穷?在你眼中,我就是那种嫌贫爱富的势利女人?

孙天雷无言以对,这正是他的担心。这世上,哪有不食人间烟火的爱情?即便有,也长久不了,激情一过,照样得分。眼下的他,毫无底气,对未来充满了不确定性。沉默良久才说,我配不上你,我们只能永远做笔友。

辛梅显得有点激动:“我如果是势利的女人,就不会拒绝众多男生的追求,来做你的笔友。你是不是觉得没钱谈恋爱,满足不了我的物质要求,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走心。现在条件差一点,将来会好的,你何苦要纠结?”

7

“可眼下怎么办,我连温饱都解决不了,我身上的西装是借的,请你看电影的钱也是借的。”孙天雷破罐子破摔的态度,让辛梅心绪难平,一时找不到更好的理由来反驳,眼前这个男人,突然变得有些陌生,让她好失望。她不明白,他怎么就像钻进了牛角尖,任你怎么敲打,他就是出不来。

辛梅恨铁不成钢,抬手指着孙天雷的脸,又无奈地放下:“一直欣赏你的才气,想不到你竟如此懦弱,现在我觉得连笔友都不用做了!”孙天雷已然是铁了心,不想再计较了。他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叠东西,递到辛梅面前说:“这些饭菜票,你拿回去吧,我能吃饱。”

辛梅楞了一下,突然就发了飙:“孙天雷,你太无聊,太过分,你的良心被狗吃了,要这么对我?你就是个神经病,心理阴暗,意志消沉,自卑自贱,画地为牢,庸人自扰。”辛梅一顿连珠炮,越说越激动,禁不住热泪盈眶。她一把抢过饭菜票,朝他的脸上扔过去,然后毅然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在傍晚的风中,那些饭菜票如花瓣一般,纷纷扬扬,飘落一地。

孙天雷蹲在地上,狠狠扇了自己两个耳光。也许,他就是个神经病,一个人见人爱的“万人迷”,竟被他以这样的方式,深深地伤害了。从最初相识,到慢慢相知,她都做到了坦坦荡荡,本真无邪,而他却狠心辜负了她。这两个耳光是必须要打的,他感觉不到脸的疼痛,眼睛里也没有眼泪,一切似乎都变得麻木。沉吟良久,他将饭菜票一张张捡了回来,用衣袖擦拭干净,夹在小本里,原封不动地压在了书箱的最底层。

后来,孙天雷和辛梅渐行渐远,有时遇见,也会有意识地绕开。很多闲暇时光,他躲进宿舍或图书馆,一个人打发寂寞时光,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不花家里更多的钱,不给家里增添更重的负担。有段时间,他还去校外做家教,挣一点生活费。再后来,辛梅交了男朋友,跟孙天雷一个班,名叫高枫。高枫高大帅气,一表人才,虽然文笔稍逊孙天雷一筹,但口才极好,是全校有名的演讲王子。更重要的是,高枫性格随和,人又阳光,人际关系极好。跟高枫在一起,辛梅应该很快乐吧?孙天雷心里这样想着,有些苦涩,有些心酸。

孙天雷以为再不会与辛梅有任何的交集,但共同的爱好、社团和文学期刊,让他们总会照面,想绕都绕不开。特别是出刊之后,他们都能看到对方写的文章。辛梅的文章,一如既往的清新无尘,令人浮想联翩,而孙天雷的文章,跟他的背影一样,有点沧桑,脱不了乡巴佬的气息。再一次对面相逢时,辛梅主动打了招呼,看孙天雷的眼神一如从前,很温和,很阳光,很关照。她又开始向他要文章看,她说她要先睹为快。

他对她是感激的。那段灰色的大学时光,他总感觉自己一无是处。而她却包容他,欣赏他,鼓励他,甚至还给了他更多的感觉,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一种比爱情少比友情多的感觉。这对原本就情感细腻追求浪漫的他来说,显得弥足珍贵。

九三年六月,杨槐花开了,大学毕业了。离校前夕,辛梅在高枫的陪伴下,再一次找到了孙天雷,赠送给他一张照片,还让孙天雷给她写一段毕业赠言。孙天雷接过照片一看,她身穿一身素净的长裙,很优雅地端坐在西蜀子云亭的琉璃瓦上,身后的背景,是繁华的城市。这让他忆起两人一起在亭上谈风论月的浪漫。沉吟片刻,孙天雷写道:“告别纯真的昨日,迎接希望的明天,愿你绽放最绚丽的笑容,绘就最完美的人生。”

孙天雷也送了辛梅一张照片,那是他唯一一张穿西装的照片,身后的背景却是苍凉的大山。他请辛梅写毕业赠言,辛梅想了一下,接过高枫递过来的笔,写道:孙天雷,如果你自卑的话,这是你一生所犯下的最愚蠢、最致命的错误,你很优秀,请记住:永远阳光,永远自信!

辛梅跟高枫走了,孙天雷看着辛梅辛辣的留言,沉思良久,心里又开始隐隐作痛,把头深深埋进留言册里,眼泪无声地淌了下来。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他的面前,但是他没有珍惜,等到了失去之后才后悔莫及,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后来,辛梅的八个字,成为孙天雷的座右铭,激励了他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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