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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牛记

作者:班祖恒 阅读:212 次更新:2023-08-09 举报

                               宰牛记


一位朋友在朋友圈发布一则消息,说他的一位熟人在某小区开了个生榨米粉店,近日试业!还特意说明,生榨米粉汤是用牛骨熬制的!


这则消息,让我想起过去老家过农历七月十四(即“中元节”)宰牛过节、吃生榨米粉那些难忘往事。


田林县的壮族群众传统节日特别多,几乎每个月都有节日,个别月份甚至有两三个节日。当然,每个节日都有固定的活动项目和美食。


在众多的传统节日中,春节、“三月三”、七月十四号称壮族三大传统节日,之所以称之为“大”,在于它们都有祭祀祖先或祭拜将军庙这些隆重的活动。再就是春节家家户户都杀年猪,村村寨寨、老老少少大打“牙祭”;“三月三”集体要组织各户开展数日的闹鱼活动,为过节和祭祖准备干鱼;七月十四一般从农历七月十二开始过节,七月十六才结束,也要历时好几天,而集体宰牛分肉是最热闹的。


七月十四的主要美食是糯米糍粑,本地汉族称“褡裢粑”。做法是用糯米磨成浆,再沥去水,加糖捣拌成甜味,用葱头(捣碎)肥肉(切成肉粒)煮熟,芝麻(焙香)花生(捣碎)等拌在一起做馅料;也有只加糖捣拌糯米粑的。然后用芭蕉叶包成褡裢状的糍粑,故名。这个节日除做糍粑外,还要杀鸡、杀鸭,用鸡汤、鸭汤做米线汤。


米线就是米粉,它是田林壮族群众七月十四的主食,是用粘米和适量熟冷饭一起磨成浆,装进布袋,揉成团,再用碓舂,经过揉搓后装入压榨装器再榨出米粉,放入锅中煮至熟再装到箥箕备用。节日那几天,有些农户几乎餐餐吃米粉,不煮米饭。


至今令我最难忘的,还是用牛骨头炖汤精制的自榨米粉,那种牛肉香甜味中带着些许青草味的感觉妙不可言。


据老人们说,七月十四宰牛过节,是我们当地壮族群众的一种习惯,自古有之,只是解放前只有富裕人家才能享有这个福分。解放后,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如果七月十四集体宰牛分肉到户,大家才可以共享。


那个年代,很少能吃到肉,因为市场根本没有肉类买卖。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公社才设立食品站,不定期杀猪供应公职人员,不过每个公职人员每月也只有两斤半的定量。农民群众在交售生猪派购时,如果遇到食品站当天杀猪,求爷爷告奶奶,也可以买一两斤肥肉。


虽然山里的野兽非常多,但因为没有捕猎工具或者没有捕猎技术,一个屯子又有多少人会安铁夹捕猎野兽呢?只盼节日或贵客来到,才可以杀只把鸡鸭解馋。那时候,群众养殖也没有什么技术,猪和鸡鸭等禽畜瘟死是常有的现象,吃肉便成了奢望。如果七月十四集体能够宰牛,分肉给各户过节,那便是最大的造化了。


但是,由于过去农业机械化的普及比较滞后,犁田耙地主要依靠畜力,牛成了“农家宝”,实行生产责任制前,尽管牛归集体所有,其实也是不能轻易宰杀的。就是宰杀,也只能宰杀老弱病残的牛只,还需要请示大队同意,当然也不得随意宰杀壮牛。如果偷偷宰杀壮牛,生产队干部要冒着被通报处理的风险。


生产队是我国20世纪六七十年代农村最小的核算单位。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生产队也有一个领导班子,主要由政治指导员、队长、会计、保管员等人组成队委。生产队的各项决策,由队委讨论决定,然后在群众大会宣布实行。


那时候,我们全屯只有二十几户人家,水牛倒是有好几十头,这样大的牛群,应付生产队那点农田山地耕作,可谓绰绰有余。因为我们生产队从来没有饲养黄牛,当初那些年,经大队同意后,每到农历七月十三日早上,队干都会组织每户户主大摇大摆地拉着一头老或弱或病或残无法耕作的水牛到屯子旁边的八中河河滩宰杀。


杀牛剥皮赐骨清洗内脏后,把在河滩上生长的野水桂树枝折下来,洗净后铺到干净的鹅卵石上,从精肉到下水、骨头、牛皮,都以户为单位平均分割,并不是按人头分配。为了公平起见,一般由几个德高望重的老者进行分发,也没有过称,分发完后,由其他人先取走,大家取完后再到分肉者取之,这个约定俗成的规矩,其实也没有十全十美,但不知历经了多少代,也没有人提出异议,这是村民们淳朴善良的可贵之处。


每年如此下来,久而久之,不是每年都有老或弱或病或残无法耕作的水牛可以宰杀。七月十四是否杀牛分肉到户,成了生产队队委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有一年,为了讨论宰牛过节,队委在我家开会,说来说去后来竟发生了争执。担任政治指导员的爷邹,负责群众政治思想教育,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记忆力很好,每次到公社开会,回来总可以把公社领导的讲话一字不差地传达给群众,在关心群众生活方面做得很好。因为那时候屯子里刚刚发生过一场鸡瘟鸭瘟,很多农户都是“空笼”,没有过节的鸡鸭。而生产队闲着的牛不少,他主张把那头不好使唤的肥牯牛宰杀,分给群众过节。刚刚担任生产队长的爷丸,负责生产管理,平时他又比较胆小,他说,如果请示大队,宰杀壮牛肯定不会同意,偷偷宰杀怕公社、大队知道后怪罪下来不好办。后来,经过反复讨论,最后担任会计的父亲和担任保管员的叔顺都同意爷邹的意见,爷丸也只好同意了。他们提出的措施是这事在群众大会宣布后,让各户户主吩咐家人注意保密,而且把宰牛的地点定在屯子后面那条人迹罕至的深沟里。


我记得曾有一段时间,按照公社领导指示,生产队要求屯子里哪户有铁夹和渔网的全部交上来,由生产队统一管理。铁夹平时由生产队安排人员上山安放,捕猎得的野兽分发给各户;除了春节,其他节日,安排人员下河撒网打渔,捕得的鱼分发到各户,很有同甘共苦的味道。


从这个时候起,即使到七月十四,屯子里也不敢再宰牛了,直到后来政策有了松动。有一次,有位公社领导到我们生产队蹲点,在群众大会上他严肃地说,七月十四宰牛过节,是我们当地壮族群众的一种习惯,是可以理解的,在保障生产需要的情况下,每年杀头把牛改善群众生活也是可以的,所以大家要饲养好发展好牛群。后来,原来收归集体统一管理的铁夹和渔网也物归原主了。


实行生产责任制后,不仅实行分田到户,就是水牛等生产资料也全部分到农户了。值得一提的是,改革开放后,群众的生活得到了彻底改善,每到七月十四,群众常常几户合成一伙,宰牛过节;平时打“平伙”杀猪聚餐分肉也是常有的事。


回想那段特殊的困难时期,虽然已经成为历史,但是那些70后特别是80后、90后、00后们,都是没有经历过那段艰苦生活的。我想,还是有必要久不久给这些后生和学生开展一些“忆苦思甜”活动,好让他们更好地珍惜改革开放带来的幸福生活!



作者简介:班祖恒,男,壮族,广西田林人,广西百色市作家协会会员,《今日作家》网刊签约作家。作品散见于《中国乡村》《齐鲁文学》《右江日报》《百色文艺》《江山文学》《西部风微刊》《田林文艺》《今日作家》《乡土作家》等报刊、网络平台,出版有文学作品集《百叶草》、传记《弯弯的路》、小说集《市井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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