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鼎盛阶段:明清科举
满清入关,是打着为明王朝复仇的旗号来的,不管有没有人相信,他们就是这样说的。所以,清承明制就是争取政治上的正统地位的口号,其中也包括了科举。清代科举就是打着清承明制的旗号的。
(一)清代科举的概况1
清朝268年的时间里,一共举行过112次会试,名字荣登金榜的有两三万人。
清承明制,科举必由学校,即只有各类学校的生徒才有资格参加乡试。
清代文献中的“学校”,是指各类国立教育机构。清代设有各类官学,京师设有国子监、宗学、觉罗学、八旗官学等。各省设有府学、州学、县学。除这些官学外,还有私人和地方社会创办的私塾、社学、义学和学院等教育机构。所有这些官办和非官办的教育机构,构成了我们现代汉语中广义的学校。概况如下:
1.私塾、社学、义学。清代童子启蒙教育,除富人延聘家庭教师教授子弟外,公共教育机构为私塾。私塾为私人、宗族或地方社会所办,延聘儒生(一般为秀才或老童生)担任教师。私塾讲授百家姓、千字文、三字经等识字和启蒙教材,程度高的也选讲《四书》《五经》。社学和义学也属于启蒙教育机构,均起源于宋、元,一般为地方社会所创办。明初曾下令民间五十家设立一所社学,延聘教师以教育民间子弟,后废弛。清初复令每乡设置社学一所,择聘文行优秀者充当社师,官府免除其差徭,并酌给薪水。后来,这一制度也逐渐废弛。义学一般为地方社会或急公好义的人士集资创办,所以补社学之不足,专收孤儿和家境贫寒的生童入学。上述各学的学生可以参加科举考试,称童生。
2.府学、州学、县学。府、州、县学属于官学,由国家出资设立。童生经过考试合格入县学、州学、府学学习者,称生员,又称庠生、茂才、博士弟子,俗称秀才。换句话说,清代的生员(秀才),也就是国立府、州、县学的学生。府、州、县学皆由朝廷设置正副学官。其正学官,府学为教授,州学为学正,县学为教谕;其副学官,不论府学、州学、县学,皆称训导。学官既是作为学校管理者的官员,同时又是教师。他们一方面负责教授在校生员的学业,同时又负责管理本府、州、县的所有(在校和不在校的)生员。生员有品行不端或违反法纪的,首先交学官处理;情节严重须要按刑律处罚的,首先革去生员功名。府、州、县学的入学考试是科举制中的初级考试,每三年录取两次。各学录取生员皆有定额,按各地的文风高下、钱粮丁口多寡以为差别,自七八名至三四十名不等。如果某地士民能够在战争期间保守、收复城池或捐输军饷,经奏准可以永久性增广其学额;遇有皇帝登基、万寿、巡幸、谒陵等典礼,可以一次性增广全国各地或部分有关地区的学额。生员分廪生、增生(增广生员)和附生(附学生员)三种。廪生每年由国家发给廪饩银(即助学金)四两,有为应试童生具保的责任。遇有廪生因各种原因出缺,由岁试(详下文)中名列一等的增生和附生递补。新入学的生员须在学学习三年,至下期新生入学为止。学习期间,必须参加月课和季考,无故不参加者给予处分,直至黜革。学习期满离校的生员,要参加每三年举行一次的岁考,以检验其是否坚持学业,视考试成绩给以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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