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吏铭(散文)
村 吏 铭
——防《陋室铭》而作
文 / 赖子林 (江西)
官不在大,有威则灵;位不在高,有德则行;声不在高,有理则明。村所虽小,公正则兴。斯是基层,潜规莫行。德馨应受敬,权谋不可营。服务顺民意,决策凭公情。勿以私敛财,勿刁民。无偏私之举动,有清正之吏声。
想往昔之乡村,淳朴且安宁。然今有个别之村吏,官不大有权则利,位不高有惠则前,心术欠端平;对上谄媚,对下骄矜。民众有求,推诿不应;公益之事,私利先盈。账目搅浑,流向不明。扶贫之款,未达穷丁;建设之资,回扣为营。如此作为,民心怎宁?
古人云:“政通人和。”吾辈盼:“风正吏清!”当严选贤能,明规立程。监督有力,奖惩分明。使吏皆为民,利皆为公,方能乡村繁荣,百姓欢荣,社稷昌荣。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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