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而好和短而精
文章有长有短。那么写文章,是长好写,还是短好写?我不是作家,不揣冒昧,斗胆说点个人看法。不记得是在那儿读过的,有篇文章(文章的标题和作者已经忘记),里面有这样意思的话:写文章,年轻时怕写不长,年长后又怕写不短,因为年轻时阅历尚浅,不谙世事,没话可说,文章自然写不长;年长了就不一样,不但见多识广,生理上还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话匣子一打开,就不容易收回去,文章也会越拉越长。结论自然是,写短不容易。因为长篇大论,有一点问题,仍会“瑕不掩瑜”,短文章,若是有一点瑕疵,不但很容易被看出来,还因为篇幅短小,“瑕”也容易把“瑜”给掩没了。
有人写文章,就怕写不长,写短了,怕人家笑话,怕人家说没水平,以为长,才代表水平高。这样的想法,对还是不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好评说,只是一篇散文,写得太长,三五万字,甚至十万八万字,就很难想象,能有几个人,会认认真真、完完全全地读下去。孙犁针对散文越写越长的现象,曾经提出过这样的批评:一篇散文,要写上万把字,这在中国文学史上真是罕见的现象,“就说是不得不长吧,比如,作家确实有那么多新的感情和好的见解,难以割舍,写得长一点,我们耐心读一下也就是了。不巧的是,凡是长篇散文,新鲜意思却非常之少,语言也是陈词滥调。恕我直言,有些段落,都是现成词藻,流行语言,甚至像电影解说词或导游解说词。其所表达的感情,其所伸张的道理,也就可想而知了(《读一篇散文》)。”孙犁的话,很值得写作者深思。
虽说为文者,不以长短论优劣,但是同样内容和同样质量,还是短一些比较好。我们生活在一个快节奏的时代,阅读的时间本来就有限,你拿出许多长篇大论,质量又不高,叫人家看,等于浪费人家的时间。
长而好,固然不错,短而精,愈加可贵。
俄国的契诃夫,美国的欧亨利,丹麦的安徒生,日本的芥川龙之介,印度的泰戈尔,加拿大的门罗,他们的短篇小说、童话故事、或者散文,都比较短,都是大家手笔,都具有世界性的影响。我们许多老作家,也希望自己写得短一些。钟叔河就特别提倡写短文,不仅身体力行,写出不少漂亮的短文章,还专门出版了一本《学其短》的书,集古人一百字左右文成一帙,供读者鉴赏。
我爱读鲁迅先生,爱读孙犁先生,读他们,是因为那时候能读的东西不多,爱读他们,是因为他们的文章都不长,不长而好读,是爱读他们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鲁迅先生不用说,早就有大名气,孙犁先生则是在读了他的《荷花淀》以后,才喜欢上的。我不是以长短论英雄,也不是以是不是名家论成败,小时候并不知名家为何物,读短只是我个人阅读上的一个爱好——我也并不只是读短的,高尔泰的《寻找家园》,用四百五十八页的篇幅,书写自己的一生,长不长?真够长的。长,仍然可以很轻松地读下去,因为它的每一个章节,都可以独立成篇,并且多在三页上下,有时间可以慢慢读,没时间不一定一下子把它读完了,一个章节一个章节地读,或者有选择地去读其中某一个章节,也是一种享受。
鲁迅先生写的不多,也没写过长篇,因此有人说,没写过长篇的人,算不得文豪,甚至都不配叫作家——这才真是以长短论英雄了。汪曾祺好像也没写过长篇,还说过“不知长篇为何物”那样的话,不也成为享誉中国文坛的一位大作家吗?莫言以长篇见长,作品又多,并且还得过诺贝尔文学奖,按照长和多的理论衡量,他应该算得上是文豪。可以长篇见长,作品也多的莫言,偏偏说,他愿意用他全部的作品去换取鲁迅先生的一篇《阿Q正传》,原话不记得了,大意就这样。莫言的作品好不好,见仁见智,他这话,却说得好。人贵有自知之明,莫言得诺奖,争议很大,人也得意,仍不敢对鲁迅不恭,在这一点上,他比起那些自高自大的人,就要高明得多。鲁迅先生胞弟周作人,不论思想还是文字,与其兄都有许多不同之处,有一点,还是相近的,就是文章的短。周作人堪称文章大家,在中国现代文学占据很重要的位置,然而他的在写作上的成就,并不是靠长篇大论,而是靠他的篇幅不长的散文取得,他的那些平和冲淡、清隽幽雅的散文,至今仍为许多人所追捧。
古今那些优秀作家,写作时都会控制好手中那支笔,不让它像脱缰的野马似的,漫无边际地奔跑。欧阳修《醉翁亭记》开头,最初写了不少山,最后只写了句“环滁皆山也”,成为传诵至今的写作上的佳话。汪曾祺说:“鲁迅的教导是非常有益的: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删去。我写《徙》,原来是这样开头的:世界上曾经有过很多歌,都已经消失了。我出去散了一会儿步,改成了:很多歌消失了。我牺牲了一些字,赢得的是文体的峻洁。短,才有风格(《说短》)。” ——这都是文章大家的经验之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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