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陈独秀 ——百年党建话先锋(4)
七律·陈独秀
——百年党建话先锋(4)
陈独秀(1879~1942),*创始人和早期领导人之一。原名庆同,字仲甫。安徽怀宁人。早年留学日本。1915年在上海创办《新青年》杂志,举起民主与科学的旗帜。1916年任北京大学教授。1918年和李大钊创办《每周评论》,宣传马克思主义,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之一。1920年,在上海建立*发起组,进行建党活动。1921年7月,在上海举行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局书记。1925年领导五卅运动。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后期,犯了严重的右倾投降主义路线错误,使革命遭到失败。1927年,在中共“八七”会议上被撤消总书记职务。其后,他坚持城市为中心的国民会议运动和工人运动,反对农村武装斗争,组织托派组织。1929年11月,被开除出*。后在上海建立托派组织“无产者社”,出版《无产者》刊物,宣传托派观点。抗战爆发后,拥护国共合作和G·M·D领导抗日,与托派中央决裂。1938年,被王明、康生诬陷为日本间谍,从此与中共彻底决裂。1942年5月,于四川江津病逝。主要著作收入《独秀文存》、《陈独秀文章选编》等。
阔步先行仲甫公,春中独秀展旗红。
登高鼓号呼民醒,陷阵扬鞭跃马冲。
致力遴才筹我党,匡孙改组重泽东。
舟沉树病陈君在,斩浪凭帆列峻松。
注:“匡孙改组重泽东”,指陈独秀根据孙中山联俄联共扶助工农的三大政策,开展首次国共合作,帮助G·M·D进行改组,其间,发现并重视和发挥青年才俊毛泽东在大革命中的积极作用。毛泽东曾任过G·M·D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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