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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字怎么写

作者:罗里宁 阅读:753 次更新:2022-10-29 举报

  《阅微草堂笔记》里,有一则《阎罗录囚》,是讲为官的故事,这故事又是从鬼神那儿出来的。

  纪晓岚这本书,多以鬼神为故事主角,又暗含人世间许多事情。这则《阎罗录囚》,通过阎王判案,抨击了人世间官员为官不为的现象。内有一段,这样写道:“有一官公服昂然入,自称所至但饮一杯水,今无愧鬼神(有一位官员穿着官服昂首挺胸地到阎王那儿去报到,说自己做官时所到之处只喝一杯清水,如今没有什么愧对鬼神的)。”这位官员的自以为是,引发了阎王的怒气,于是,阎王冷笑着说:“设官以治民,下至驿丞闸官,皆有利弊之当理。但不要钱即为好官,植木偶于堂,并水不饮,不更胜公乎(国家设置官吏是为了治理百姓,即使最低级的驿站站长和管水闸的官,都有兴利除弊的事应当去做。如果仅仅不贪污受贿就是好官的话,那么安放一个木头人在公堂上,连水也不喝,岂不比你还要清廉吗)?”阎王并列举这位官员在位时诸多的不作为和该做而不做的事,让这位官员无言以对,局促不安,气焰大减。

  这里面提出一个问题,就是官应该怎么做,这个官字应该怎么写。

  我们时常听到的对官员的评价,不外乎两种,一种是胆子大的,所谓开拓进取、什么都敢做的官,也包括行贿受贿、胡作非为。对这样的官,竟然还有人给予理解和同情,认为他们多少都为人民做过一点“好事”,即使犯了错误也应予以谅解和宽恕,这无疑是一个看人和评价人的极端。身为官员,食国之俸禄,纵使你真正为人民做过一点好事,也只是尽了自己那份责任而已。为官做事天经地义,做好是应该,做不好是失职,就要让位,怎能借此而行不法之事呢?这不是一个一减一等于零的问题,功过不可能因此而相抵消。犯了法就得负法律责任,就要受法律制裁,它不会因为你过去做过多少“好事”,就能减轻罪责的。

  另一个极端,就是把一些比较保守的,所谓严肃认真、作风正派、虽秋毫不犯却无所事事的官员当作好官看待。这种官员的特点,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无所事事,明哲保身。他们不想做事,不得已要做事时也是畏手畏脚,害怕出错,这实际上就是庸懒怠政的表现。这样的官员,就是到了阎王那里,也不免要受到指责,就如上述那位官员。然而我们的一些百姓,甚至于一些干部,有时候并不能正确认识到,这一类官员,即便不如贪官那般可恶,也是不可取的。

  其实做个官,也挺不容易,做个好官,就更难了。首先你得做事,并且还不能只是按部就班地去做,不但要敢于开拓,勇于进取,同时还要抵挡各种物质诱惑,洁身自好。这样的考验不算小,有部分人,就过不了这个关。当了官,总得做点事,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长期做好事,不做坏事,敢作为,不乱作为,有所为,有所不为,怎么样在这两者之间拿捏好一个尺度,是为官者需要长期学习和不断探索的一个课题。官字不好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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