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们建议降低稿酬标准
1958年8月2日、3日,《大公报》和《光明日报》分别发表社论,认为减低稿酬是“革命措施”。近两月后,9月27日中国文联主席团举行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讨论这个问题。在这次会议上,张天翼、周立波和艾芜联名作的题为《我们建议减低稿费报酬》发言刊于9月29日《人民日报》。该发言从广大工农群众夜以继日苦战却自动要求取消加班费说起,倡议“我们向工农学习要红旗,不要钞票”,建议先像上海的四家杂志那样把目前过高的稿费报酬减去一半,“到了条件成熟时,可以根本取消稿费制度”,分析无论业余作者还是专业作家,减去现行稿酬标准的一半都不影响生活,认为“担心生活困难与作家叫穷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
张天翼等三人联合发言后,曹禺也联系自己的专业领域,写下《必须减低稿费和上演报酬》一文,发表于1958年10月11日出版的《文艺报》半月刊该年第19期。文章一开始写道:“作家的稿费应当大大减低,已成了从事创作的人们的普遍要求。”其道理为:作家的生活待遇不该与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有悬殊,“稿费、名声、地位等等观念,只是妨碍作家向共产主义迈进的绊脚石”“稿费制度可以根本取消的”,因为“大多数业余作家们不需要,专业作家也是如此”。文章最后写道:“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和向共产主义的过渡,稿费制度一定要被淘汰。我们热烈拥护张天翼、周立波、艾芜等同志的关于减低稿费报酬的建议,他们的建议是十分适合时宜的。我想,剧本的上演报酬制度也应该重新考虑,或者根本取消,或者减低到原定上演报酬的三分之一。”读了也是发表于这年《文艺报》半月刊第19期署名“陈璁”的短评《拥护降低稿酬标准的倡议》,方知在9月27日举行的中国文联主席团扩大会议上,“许多作家和业余作者提议出版社和报纸刊物降低稿费报酬的标准”,而且“在这以前,中国作家协会上海分会的三个刊物和作协在上海编辑的《收获》双月刊,决定从9月份起,稿酬标准降低百分之五十,减少稿费的等级差别”。接下去,文章写道:“这个倡议很好,得到了绝大部分作家的赞同。”最后引用了工人作者李学鳌的发言:“只要政治挂了帅,创作热情就永远不会减退,创作活动就会更活跃地发展起来。完全没有必要用稿费来‘刺激’!”
在曹禺文章的下方,公布了《文艺报》《人民文学》《新观察》《诗刊》和《译文》五家刊物的《降低稿酬标准启事》:“我们几个刊物,响应上海、北京报刊、出版社和许多作家关于降低稿酬标准的倡议,为了逐步消除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在报酬上的差别悬殊,更高地发扬文艺工作者的共产主义精神,决定自10月份起将我们的稿酬标准降低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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